《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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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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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牛骸懊蝗硕凉氖椤薄@碛墒切矶嗫蒲芳胰衔蹦暾娴亩凉娜似涫瞪僦稚佟N裁矗课蚁胝馐且蛭罅耍徊砍醢娴摹短焯逶诵新邸啡缃袼骷垡话傥迨蛎澜稹5呛芏嗳丝垂氖橐参幢夭还螅绺ダ酌鳎↖anFleming)的“○○七系列”,大家就算没读过原著,至少也看过电影吧?你知道一套十四册附带原始书衣的第一版“○○七”要多少钱吗?港币六十万!到底谁会买这些书?到底又是谁在卖这些书呢?钟芳玲在《书天堂》里提到一次外国古书商的饭局,她在席前谈起惊小说大家史蒂芬·金(StephenKing)那年刚出的一部新著,只有网上版供人下载,别无纸本发售。一堆书商听了之后,没什么反应,只是抬头问了一句:“哦,那么要如何决定它的初版呢?难道第一个被人下载的版本就是初版吗?”然后迅速回到自己的话头,继续热烈讨论谁谁又得到了一部珍稀异典之类的行内故事。在很多人眼中,书痴已经是一群不可理喻的人了;而举止恬定谈吐高雅,干着“绅士的买卖”(gentleman'sbusiness)的古书商,就更是另一个世界的生物。钟芳玲在《书店风景》和《书天堂》里做的,就是把这些活在书世界里的人稍稍拉回俗世,举凡专门打造书梯的工匠,专门复制书衣的设计师,还有把整个小镇变成书市再自封为王宣布独立的狂人,原来都不过是常人。他们都干过“正常”的职业,有的是会计师,有的是工程师。究竟是什么东西驱使他们走上了这道通向天堂的阶梯呢?
钟芳玲决定把答案带到香港,让中国读者自己去发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香港的“辰冲书店”和日本澳洲的两家古书店合作,竟然想到要在香港办一次“香港国际古书展”,而钟芳玲就是那个穿针引线的带路人了。看她传来的资料,真真不得了,包括开业一百五十年以上的“夸瑞奇古书店”(BernardQuaritchRareBooks)在内的六十四家环球巨头都要驾临香江。除了《天体运行论》和初版全套“○○七”,他们还带来了初版《物种起源》,一页古登堡圣经、日本龟宝元年(公元七七○年)的《百万塔陀罗尼经》,莎翁的“SecondFolio”,明朝的《职方外纪》……我问芳玲:“你们真的疯了吗?这里是香港呀!”董桥先生知道了,也开玩笑说:“恐怕那几天就只有我一人去帮衬。”意思大概是这个浩大的书展很可能是为他一个人办的。我知道中国崛起了,全世界各行各业的商人都在盯着这块肥肉,这个书展多少是为了试试中国的水温。可是先不说中国本来就自有一个源远流长的古籍市场,大伙未必瞧得上也未必能欣赏你那价堪比拟宋朝善本的DeRevolutionibusOrbiumCoelestium;就算是那些向往西洋奢侈品的亿万新贵,他们要的也是镶满钻石的手机和几能的Maybach名车,“SecondFolio”?没听过。更何况举办地点是香港,你不要以为楼下的连卡佛人头涌涌,“香港书展”大破七十万人次入场纪录,这批淑女绅士就能在这个展览里满载而归!
老实讲,那一页古登堡圣经也要四十五万港币(搭一乘A380首航头等舱的价钱),我只有在十来岁发育未成熟的时候幻想过能捧着它翻翻,这个天堂的确不是我们的。可是各位书迷千万别被我误导,古书展丰俭由人,一百块也大有交易余地,正是“埋睇,埋拣;手快有,手慢行”。我们买书不是投资,说不定遇上一部几百元的货色,正是足令此生不悔祖上添光的心头至爱,对不对?而且芳玲在书里也说了,看到书价能够开出新高,我们也应该感到骄傲,因为它表示在这个万事以金钱衡量的世界里,我们的爱好是有意义的。


旧书哪里去了
有一次在深圳演讲,一个听众起立建议在座的政府官员出手,帮忙弄个旧书市场,好激活这个新城市的文化灵魂。身为外人,当时我很不客气地指出其中难度:“旧书市不是说有就有的,非有两代以上的积累不为功。深圳是个很年轻的移民城市,平均人口年龄低,在此出生的还都在二十以下。老者不多,散书的人自然就少。即便勉强生造一个旧书市场,卖的恐怕也都是月前上市的新书,珍品恐怕不多。”
可是深圳偏偏就有一家挺雅致的旧书店,就在丹下健三设计的那个新书城一角。
书城大抵都是一副模样,阔大得叫人迷失,不宜久留。但开在这间全球最大的书城里的二十四小时书店却令人意外,卖的不全是畅销新书,反而有不少坊间少见的人文社科精品,尤其好的是满满两柜书话书史和书目。我知道店主必是同好。果然,主管孙经理出来相认,身上素朴的直条衬衫一股书虫味十米外都嗅得到。
谈得高兴,孙经理引我去隔壁一家酷似中式家具店的酒吧,居然兼营旧书买卖。书量不大,但也有许多好东西,例如一匣精美的一九四○年代德国印中国画论线装书;更有“中国营造学社”三十年代有关五台山佛光寺调查报告的初版,可惜这是非卖品。孙经理原意是伴我过来淘书,没想到竟自己一头栽了进去不理我,才不多时他手上已抱住几册。他在隔壁打工卖书,挣的薪水大概都花到这里来了;我想这里的买卖倒好做,自己成了一套循环不已不假外求的生态系。
旧书买卖,确实是个生态系统,要有进有出。没了源头活水,再清澈的池子很快也就成了霉臭的枯井。香港旧书业,曾经兴旺过一段日子;但等到南来的老人走得差不多,地价铺租又随着大楼不断高升,现在只能剩下一片颓垣败象了。所以我现在不大逛香港那仅余几家的旧书店,怕见了难过。可是老友陈智德有不同的意见,他今年主持的“牛棚书展”还特地开了一团“香港旧书店之旅”,团友之中有专程来书展演讲的台北傅月庵与北京谢其章,两位著名的书痴。
傅月庵著有一册《蠹鱼头的旧书店地图》,我以为是爱旧书者不可不看的好书。这本书不只附上了感觉很妹尾河童的插画,逐一分解台北的旧书店,居然还有淘书的“攻略”。这“攻略”包括了逛书店的装备图解,比方夏天的雨伞、冬天的保暖帽,还有四时皆备的大书包和水壶!其痴狂可爱,我辈书迷看了一定会打从心里笑出来。
可惜台北的旧书业也和香港一样,自从牯岭街的老店给迁去光华商场之后,就盛况不再,甚至一蹶不振。照傅月庵的说法,这似乎也是大陆迁台那一代人之后,源头干枯的结果。今天年轻一代的文艺青年,你要是跟他说起牯岭街,他顶多只能联想到少年杀人事件吧。真是奇怪,香港读书风气再弱,也总有人买书呀,台湾的情况应该更好才是,旧书都哪里去了呢?莫非我们都要学谢其章,住到北京,才能在潘家园和琉璃厂找到东西?


只有战争没有和平(1)
最近我干过两件十分无耻的事,我要忏悔,然后我将试图为自己开脱罪行。
第一,尽管为了一个每天介绍一本书的节目忙得不可开交,但我还是在年中一点一滴地读完了瓦西里·葛罗斯曼(VasilyGros*an)那本厚达八百多页的《生命与命运》(LifeandFate),实在是部惊人的巨构,然后我激动地到处和朋友说它有多厉害。每当有人要我形容,我就说:“嘿!它简直就是斯大林时期的《战争与和平》,俄罗斯伟大小说传统的封关之作。你能想象到了二十世纪中叶,还有人会写《战争与和平》那种全景式小说吗”?闻者莫不肃然起敬,纷纷表示要弄一本回家苦读。可是,我根本就没看过《战争与和平》。
第二,2007英语出版界的其中一桩盛事,是《战争与和平》的全新英译本出炉了。和那部号称是“原始版本”实则为托尔斯泰初稿的《战争与和平》译本不同,由RichardPevear及Lariss*olokhonsky夫妇翻译的这个本子是真真正正的全译。它不只把托尔斯泰喜欢的重复修辞完整无缺地搬到英语去,让短短数百字里的七次“哭泣”照样“哭泣”,不图任何加工美化,也不把它变成七个不同的同义词。这个译本连原著里的法文段落也留了下来,只随托翁以脚注形式将之译成英文。我在杂志上看到这些评论之后,就用在近日的演讲里面,以说明译事之难。然而,还是那个老问题,我既然不谙俄文,又没读过《战争与和平》,凭什么资格去拿它的翻译说事呢?
枉被人视作“文化人”甚至“书评人”,没有读过《战争与和平》难道不是一件十分可耻的事吗?更可耻的是我还有意无意地散布一种“其实我读过”的戚觉,让别人以为整部《战争与和平》我已了然在胸。
既然我没看过它,我又怎么可能谈论它呢?说起来,这也是小时候读坏书的结果。童年时期,我也曾看过不少“世界经典名著大全”和“死前必读的百本名著”之类的鸡精书。一开始的想法很单纯,就是先图个概观,知道什么年代什么地方有些什么书,再像做功课一样好好地读下来。可是你也知道,世上有多少人能在死前真正遍读那百本名著?又有多少人真会为了读不完它们而死不瞑目呢?再加上我心野,连学校课业都从不按时完成,又怎么会乖乖地按着名单把那些吓人的经典看完?通常的情况是看过一本书之后,兴趣就从此转到旁枝的题目上了。比如说读罢莎士比亚的《凯撒大帝》,就赶紧跑去找《高卢战记》和奥古斯都的传记,于是原定的《暴风雨》就给搁下了。
这种鸡精书看多了,会有一个很大的害处,就是它能产生幻觉,让你以为自己看了很多名著,其实你只不过是知道了一点皮毛。当然,这幻觉也不真是幻觉,欺得了别人,可骗不了自己,不知为不知,没看过就是没看过。然后心里就难免因外表与内容、幻象与真实之间巨大的割裂而生出令人痛苦的虚无和罪疚。何以致此?大概就和一个天天吃大量维他命药丸的人差不多,一粒小红丸就“能提供每日人体所需”,他慢慢就会觉得日常饮食里的蔬果是不必要的了,甚至忘记了小黄瓜的香脆、豆苗的甜嫩。当几百页的内容被浓缩为两三页的大要,每一本书看起来都会变得很像,面目模糊,所以看与不看的分别就不重要了。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只有战争没有和平(2)
我当年就是如此,知道了《战争与和平》的梗概,也知道了屠格涅夫《父与子》的主要情节(另一本未曾读过的经典),但竟然无法具体描绘出它们各自的特点,它们全都成了一团模模糊糊的“俄罗斯小说”,就像那粒工业生产的红色小药丸一样。书单代替了书,维他命代替了食物;我以为自己得到了和平,暂时止住了虚荣心发动的求知欲,换回的却是更多的战争,究竟无知所导致的空无和冲突。没读过《战争与和平》到底有多丢人呢?再无耻点说,没读过《战争与和平》却还要谈论它,难道就真是一件十恶不赦的事吗?恐怕未必,因为关于经典的最经典的定义是“那些没有人看,但人人都在谈的书”。我觉得这个明显是嘲讽的说法其实隐约说出了真相,经典确实是用来让人说事的,而说它也确实比读它更重要。道理很简单,就看看我们身边的人吧,有谁不知道什么叫“三顾茅庐”?有谁不明白“桃园三结义”?但在二十一世纪的第八年,还有多少人真正读过《三国演义》这部通俗又畅销的名著呢?我很怀疑。尽管如此,我们却还是乐此不疲地引用那些典出《三国演义》的故事和段子,甚至把它们浓缩成四个字的成语,用它们形容看见的事,以它们表达心里的想法,仿佛人人都读过三国都通晓里头的内容似的。
我曾见过一个广告大剌剌地印上“我思故我在”五个大字,我不敢肯定它的创作者是否看过笛卡儿的《第一哲学沉思录》,但我相当肯定他假设了大家都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即便那很可能是误解。经典的文化价值正在于你不用读它,但它的只言片语它的零散观念会自动包围你,成为你日常用语的一部分,成为你观察世界思考事物的背景。这里头当然不能排除以讹传讹的成分,于是经典的第二重定义就出现了:经典就是总会被人误会的那些书。而最大的误会莫过于人人都以为自己读过它们,其实根本没有。比如《圣经》,比如《论语》,作为思考背景和日用语言的来源,它们或许很陈旧。可是当你真正把它们当成书,以读者的身份第一次好好地打开它们细读下来,你却会发现“世界是如此地新,所有的东西都还没有名宇”(你看,我又在援引经典了)。因此卡尔维诺在《为什么读经典》这篇文章里才会说:“经典是,我们愈是透过道听途说而自以为了解它们,当我们实际阅读时,愈会发现它们是具有原创性,出其不意,而且革新的作品”。
所以你不能因为某些经典的名字常被人挂在嘴上,就假定它们早已为人读烂;正如我们都会说话,但人类言语能力的原理对大部分人来讲还是陌生的,有关它的研究永远令人惊讶永远叫人神往。我原本以为自己可以理直气壮地不读《战争与和平》但依然大言不惭地谈论它,绕了一圈,我才发现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战争与和平》原来是本新书,读它不是为了一尽文化的义务(若单从文化角度来说,它其实是不用读的),而是因为它应该是本很有趣的新书。大部分经典都是有趣的,因为传说和真实往往差得太远,发现这个强烈的对比自然是种趣味盎然的旅程;这是段只有你一个人走的旅程。问题是称得上经典的书实在不少,我们该从何处着手?
我没读过《战争与和平》,也很想读它,可是我为什么要把有限的时间先花在它的身上呢?我一直不能体会可读之书的数目会随年岁增长而渐渐减少的说法,它的前提是经典有限,人寿更有限,所以在活着的日子已经不多的阶段更该集中精力攻读少数几部经典。我的经验却不是这样子的,先别说布鲁姆(HaroldBloom)的《西方经典》里那些我可能连书名都没听过的长篇经典目录;其实只要看过的书愈多愈杂,就一定会发现一些闻所未闻的经典守在远方。例如神学,外行人只知道《神学大全》;可一旦涉足,你就会知道还有《罗马书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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