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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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伐-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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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可是稀罕货,虽然不清楚这些丝绸是金国出产的还是南宋进贡的,放在市场上,丝绸就是硬通货,无论怎么低估这些丝绸的价值,用来换上十几斤小米总可以吧。

当洪过摊开这些丝绸的时候,就立即失望了,这些丝绸,或者说是丝绸块才对,分明就是被人一针一线的从衣服上拆下来的,又被仔细的浆洗干净,虽然用途不明,但是眼前一堆大大小小的丝绸块,却大大降级了这些丝绸的价值。

‘值不了几个钱’,最后,洪过无奈的下了一个结论。

随手拿起下一件物事。

这件黄灿灿外皮的东西,洪过瞧了好半天,从实质上说,这就是个折子,和那些个在电视剧里见到的奏折区别不大,不过,这个东西有个黄灿灿的外皮,摸上去,感觉外皮似乎是用绸缎或者丝线蒙着的,上面隐约绣着腾云飞龙。

洪过脑中一激灵,这东西,不会是那个吧……

摊开折子,上面写着几行漂亮的字体,比起刚才某人弄出来的人手狗爬字体,强的简直就是天上地下。

阅读古文不是非常困难,洪过试着念道:“今国兴四海,万民待平……”念到这里,洪过的一颗心有如坐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最激动时候几乎从嗓子里蹦出来:‘妈的,这竟然是一封圣旨’!

想到这里,洪过捧着黄色折子的手就开始微微颤抖起来,圣旨啊,家里竟然能够找出一本圣旨来,难不成那个便宜老子临走前,竟然从南宋朝廷给自己讨了什么封赏不成?

若是那样,自己明天就打包走人,乞讨也要回南宋,靠了,在南面有福不享,躲在北面喝凉风,这作风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穿越过来的后世人作为。

待到洪过看完整段圣旨。虽然里面文邹邹地话让他半通不通地。大概意思还是可以理解明白。就是这理解出来地意思。却让洪过一个哇凉哇凉地。

这不是南宋地圣旨。开出这张圣旨地竟然是大金国地礼部!内容是让洪过进京去当个八品小官。

当官。但是不当宋朝地官。是给女真人打工。面对眼前窘迫地生活。洪过心中开始犹豫了。

出于良心。无论是后世穿越人还是今生这个北朝大宋孤臣。都不允许洪过跨过这一步。到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以前那个洪过为什么要选择跳河自杀。原来。竟是为了抗拒这封圣旨。为了维护身上最后地尊严。不惜以死抗争。

这需要何等地勇气和决心。尤其是要抛弃从小将他抚养长大地母亲。任由已经白发苍苍满脸皱纹地母亲。日后孤苦伶仃地生活。

洪过甚至感觉以前这具身体地主人。实在太残忍了。为了骨子里地忠诚竟然连人性都抛弃掉。

当官,领俸禄,一步步升迁,虽然自己不是什么天才,但是混进官场,好歹也是个公务员不是,吃公家饭,就不必面朝黄土背朝天,就不用像现在这样为生活算计了吧。

可是,真的要去给女真人打工么?去将自己的头发也梳成大小辫子,戴着皮帽,在耳朵边挂上一对貂尾?

有些想法看似容易,真的要作起来就千难万难了。比如现在,洪过真的犹豫了。

将那道圣旨放在手里反复摆弄着,抛弃了一开始的利欲熏心和功利主义,他开始重新审视整件事的始末。

很显然,发出这道圣旨人明白以前那个洪过的才华,甚至说这个人应该认识以前的洪过,与以前的洪过是很熟悉的熟人,否则就不必到松蓬山脚下这么荒僻村子来找人当官,金朝的官帽子又不是多到需要随便抓个人就去当的地步。

如此一来,自己这个穿越过来的家伙,一旦进入上京城,是不是就要面对以前那个洪过的熟人朋友,到时候自己认不出来会出现什么状况?

还有,当官就要写文章,这古文自己读起来还不大利落,真的要拿自己那笔狗爬的字出去献丑么?一个洪过无论怎么改变,都不应该出现这样大的变化吧,到时候万一被人瞧破……

一想到这里,洪过悚然一惊,只觉着背后凉飕飕的,竟是出了一身的白毛汗。

随即,他又想到,刚刚还为了这道圣旨寻死觅活的,现在就贸然出去要当官,切不论上京城里的官怎么去想,光是这座村庄里的邻居们又要如何去看自己,在背后数自己的脊梁骨?那样一来,自己的名声还不立马在这里顶风臭上几十里。若是那样,自己别搞得官当不成,在家乡也呆不下去,可就真是无处容身了。

长叹一声,洪过扔掉了那封具有无比诱惑的圣旨。

或许他可以去当官,即便是当金朝的官,给女真人打工,也不是不可以。但绝不是现在,现在,唉,时机还太早啊。

说不得,既然不能当官,这封圣旨就是个废物了,眼不见心不烦,洪过晃晃身下摇动着的桌子,干脆一弯腰,将个圣旨垫在了有些摇晃的方桌下面,还别说,不高不低的刚刚好,这下日后写字就不怕桌子晃动了。

再看下去,就是几件农具了,有锄头,有铁锨,还有几件洪过压根不认识的工具,之所以能进了洪过的法眼,实在因为这些东西上都带着铁块。

这年头铁也值钱,虽然价值大大不如金银甚至黄铜,好歹也是硬通货不是。不过,洪过还是无力的摇摇头,如果外屋的妇人知道自己将这些农具都卖了换钱,会不会吐血?那可是典型的农村二流子行径啊。

最后,只剩下一件了,洪过的目光最后投在了桌子上,那里摆着一根二尺来长的镇纸。

这可是好东西啊,通体黄铜制造,刻着一些极为精细的云纹,在镇纸的一头还镌刻了一些很小的篆字,当然了,现在的洪过也是有看没得懂。

洪过从史书上知道,无论在北宋南宋还是金国,限于每年出产的铜矿石数量远远跟不上铜钱的消耗量,铸造铜钱永远都是一门赔钱的买卖,政府铸造一文钱的铜钱,所花费的价值要远远高于一文甚至达到两文钱,所以,造就了有宋一代铜价的高昂不下。

掂量掂量铜镇纸,洪过脸上终于浮现了笑意,这家伙的重量不低于二斤,如果卖掉的话,怕是能换上一贯两贯吧。

洪过想好了,自己不会写字,呃,或者说,是还需要大把的时间去练字,那就想办法去上京城里谋一份当账房的差事。因为即使不会写字,自己的小九九总还过得去,况且,后世的乘除法和阿拉伯数字用出来,比珠算虽然慢点也好歹能对付一阵子,嘿嘿,混口饭吧。而这支铜镇纸,就将是自己前往上京的路费。

从上京城开始一点点的攒下路费,找到个机会就跑回宋朝去,呃,对,还要带上自己的母亲,不仅仅是因为需要妇人作自己的身份证明人,洪过在心中竟一点点的开始接受这个名义上的母亲了,亲情,是任何时代都无法泯灭的东西啊。

只是,洪过心头依旧疑惑,自己去上京打工挣钱,那要多久才能凑足了回去宋朝的路费,十年,二十年?还是到了自己蹉跎一生临老闭眼的那个时候都无法攒足?

再者说了,宋朝那是个准商品社会的地方,一切都随着金钱的拥有量而改变着,皇族宗室可以为了一点点嫁妆钱出卖自己的女儿与豪富之家联姻,纵然朝廷三令五申也屡禁不止。

民间的百姓对于金钱的追求初次爆发出来,那股子动力是后世一千年内的中国人都望尘莫及的,惟有,惟有数百年后的欧洲大航海时代的冒险家们,或许才可以与这个时代宋朝人对金钱的追求欲相媲美吧。

“穷困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啊,”洪过低低的感叹一声,自己纵然攒了路费回去宋朝,难道还要在宋朝遭人白眼继续过这种蹉跎日月的生活么?

如何一夜暴富,成了困扰洪过的艰难课题。

不知怎的,洪过脑中老是想起穿越过来后反复听到的几个名词:“天庆寺”“释檀图寺主”“去年大熟”“仓房”,眼前晃动的是那个白胖和尚佛光谈偷带出来的金珠细软,那灿烂的珠宝光芒仿佛映花了他的眼睛,渐渐的,在洪过脑中升起一个念头:杀人夺财?抢他娘的?

一想到这个东西,洪过自己都吓得一哆嗦,他前生今世都是个读书人,别说没干过那种杀人越货的事情,便是想都想不到,更不要说去真个杀人的胆子了。

可是,这个念头一生成,就好像是无法控制一样肆意生长的毒草,很快就填满了洪过的心头:没有钱啊,他娘的,天庆寺随便一个和尚都能掏出一包金珠细软,要是能带上一伙人冲进去,还不是挖金山啊,到时候钱也有了,粮食也有了,他娘的别说回南方宋朝去,怕是插旗造反,呃,错,是闹革命,都不是没可能么。

什么没人手,人手,人手,庄子里这些庄户似乎不大可靠,要干这票买卖怎么都要找些职业的才好,职业的,等等,似乎后山上不就有一票么,一想起那些满头满脸都是毛好似个野人的强盗们,想起那个粗豪的孙大当家的,想起那个动不动就要宰了自己的大嗓门,洪过不知为何没了早先的恐惧,反是一股子窃喜,要是能将这帮子笼络住,或者干脆就是拉到自己手下,是不是日后也就可以吃香喝辣的,若是干的不如意,就奔着南面跑,到了宋朝去接受招安,大小也能混个官当当?

这股子想法越来越重的,一下就迷住了洪过的心窍般,搞得他心神不安,长长嘘出一口气,总算暂时将这些疯狂的念头压下去,这时的洪过突然感觉一阵后怕,惶恐的仔细静听周围的动静,深怕有人窥伺到他的念头,立时将他抓去见官。

周围静悄悄的,估计整个村子都进入了睡梦之中,哪里会有什么人。

洪过反复站起坐下,坐下站起,他终是无法放弃那个疯狂的念头,终于,当油灯自己熄灭的时候,他发觉,似乎时候真的不早了,无论自己是否要去干那杀别人脑袋的勾当,现在的时候似乎都来不及了。

直到这个时候,洪过终于感觉到了一丝困意,抱着铜镇纸一刻不愿放手的他,小心翼翼的侧躺到床上,脑中还在谋划日后的出路,慢慢的,脑子开始混沌起来,整个人也逐渐的涌上了睡意。

就在将睡将醒的功夫,突听有人用力的拍门,将个洪过吓得激灵一下坐起身,惊慌失措的看向大门,心头闪过的唯一想法就是:怎个这金国的官府比后世警察还厉害,我只是想想,这一会就被官府知道了?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门外有人低声呼叫道:“洪家哥哥,你可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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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村子里的奇怪客人

林钟今天起的很早,事实上,这两天闹哄哄的事情让他有些激动,先是前一天他和父亲进山查看早先布下的兽夹子,吃惊的将昏迷的洪过救回来,那个时候的洪过整个人都被冻僵了,身上七七八八的伤口,一看就知道是从山梁峭壁上跌落的。然后刚刚消停一夜,昨天傍晚又在洪大哥家吓走了疯狗和严耗子两个混账行子,整个村子都去洪家探望。

他的脑子着实兴奋不已,回到家过了子时末临到丑时,也就是后世的一点左右,才迷迷糊糊的睡着,不到卯时初刻,即五点钟时候,有人在他身上扒拉下,就将这个壮实的犹如小老虎一样的汉子惊醒,身子腾坐起,带些血丝的双眼瞪圆了看向那个惊扰他睡觉的人:“爹?”

林钟的父亲,林猎户看着儿子眼中的血丝心中叹息下,脸上没有太多表现,指着屋角的一袋粮食和几块冻肉柈子道:“去趟洪家,把这些吃食给你洪家婶婶送去。”

一听是去洪家,林钟立即窜下地麻利的披上皮袄,几步过去将东西拎起来就向外面走去。

看着儿子出门,林家女人不大放心的叮嘱一句:“快去快回,要是洪家大娘有什么活计不能做,记得拿回来。”直到林钟走远,林家女人还在碎碎的念叨:“唉,这娘俩,平时就是衣食无靠,现在洪家嫂子倒下了,要他们两个可怎么过下去。”

听着婆娘念叨,林猎户没有搭茬,只是将目光投向了洪家的方向,或者,是在注视着渐行渐远的儿子的背影也说不定。男人的关怀总是默默无闻,成天把关心挂在嘴上,那是婆娘才作的事情。

东北节气,这个年月外面还是漆黑漆黑的,大半袋粮食加上三块冻肉足有四五十斤,林钟拎在手上却是轻松无匹,迈开大步几乎是蹦跳着走着。

要说林钟也是异数,从小在这辽东极北长大,身子骨壮实的像小老虎,每日里跟着父亲刷枪弄棒的没个消停时候。

大了一些,林猎户要教儿子识字念书,却吃惊的发现,无论他打也好骂也罢,林钟是盐水不进死活不肯读书,只爱学武艺。林猎户不知打折了多少根木棍,每次林钟被打的嚎啕大哭,声音整个村子都能听到,可一问他愿不愿意读书,答案还是那个:不学。

为这事,林猎户险些气得吐血,要知道,在大宋读书习字考状元郎才是天下好男儿,一个只会耍刀弄棒的军汉走到哪里都被人看低,更不要说真的从军的话,还要在脸上刺字,那真真就是一辈子都洗不掉的疤痕了。

若是作官,大宋朝廷有名的不杀文臣,学文做官,若是栽进啥子有如水门,情报门,津贴门,摸奶门,脱裤门,艳照门,插笔门的政治漩涡阴谋里,也能多一条保命的路子吧,作武官,那就只有自求多福喽。

即便是不能做官。到大街上混口饭吃。那些代写书信。看相摸骨算卦忽悠人混饭吃地。看着不也比东京勾栏瓦肆里耍力气卖大力丸地武夫高档几分不是?

打打骂骂地日子过得挺快。从五岁要为林钟开蒙。一转眼就是到了林钟八岁那年。有一天林猎户突然发现。整天爬树掏鸟下河摸鱼练石锁打熬身子骨地儿子。竟然能随口背出几句唐诗来!这个发现不亚于让林猎户在三伏天喝下一碗冰镇酸梅汤那般舒服。儿子是天才。是神童啊。生而知之。没人教。竟然就能习字背诗!

不过。林猎户也不傻。村子里会写字作诗地人多了去了。会不会是自家地小子偷偷地向别地先生学地?跟了儿子几天。林猎户吃惊地看到。那个心目中将儿子教导成才地“老先生”。竟然是比儿子仅仅大了两岁地洪家小子。洪过!

更让林猎户瞪圆了眼睛地是。平日里在自己面前七个不服八个不忿地儿子。到了洪过面前。老实就好像个小猫。哪里还有个村中小老虎地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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