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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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侠记- 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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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烛光微微一晃,他猛地从回忆中惊醒过来。
  哪壶不开提哪壶,郭倾葵又问:“既然子悦已成了亲,你只怕已当上舅舅了吧?”
  他在犹豫是否说出子悦的死讯,想了想却道:“还没有。”
  ——就让子悦在闲谈中多活片刻罢。
  然后他迅速转变了话题:“你方才可曾听见窗外有一道奇异的哨音?”
  郭倾葵脸色微变:“没有……”说完这个字,哨声又起。
  “我想你大哥可能正在找你。”子忻道。
  “这是我头一回没注意到他的哨音,”郭倾葵黯然地向窗外看了一眼,苦笑,“我不想见他。”
  “因为他伤了沈姑娘?”
  郭倾葵迟疑了一下,心情复杂地点了点头。
  “苏姑娘有没有告诉你,你大哥的眼睛也受了伤?”
  郭倾葵抬起脸,吃惊地道:“什么?你怎么知道?”
  子忻正想解释是怎么一回事,郭倾葵已经不见了。门晃动了一下,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替我照顾一下轻禅,我去去就来。” 
 
 
 
  
 第二十一章 风摇醉魄
 
  那哨声是从一只紫竹箫上发出来的。
  那是他父亲的遗物,长二尺一寸,九节五孔,是大哥最喜欢的乐器。每当月夜心情好的时候,他可以吹出一支支令人神魂颠倒的曲子。
  经过双手长时间地抚摸,竹箫发出润玉般的光泽。他怀疑大哥经常在吹箫时陷入回忆,因为那些曲子音调忧伤、旋律模糊,可以从一曲毫无痕迹地窜入另一曲,无休无止地奏下去。只有忽来忽止的起伏暗示着他脑中的故事正朝着某个主题行进。
  他知道大哥的回忆里少有乐事,他拒绝讲父母亲的死。只是不断地说小时候父亲是如何教他钓鱼,教他吹箫,教他写字和武功。他说父亲是个和善的人,喜欢田野和村舍。他们住在大山中的一个村落里,父亲以捕猎为生,常常披一件粗布大褂,戴着桐帽穿着棕鞋,携着他的手,穿行于山间的小路。小时候他总是骑在父亲的肩上,一只手抱着他的头,另一只手举着糖葫芦,涎水混着粘粘的糖液滴在父亲的头顶上。——他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那时你还小,”大哥说,“太小。”
  他知道他说的“那时”指的是父亲去世的那一年。
  那一年,他只有两岁,什么也不记得。
  他循声来到一株巨大的桐树下,大哥像往常那样披着纯黑的斗篷。惟一不似往常的,是他将半张脸隐藏在斗篷之中,月光温柔地洒下来,正照着他脸上那道可怕的伤疤。他的神态冷峻阴郁,眼中充满杀气,只有瞥向郭倾葵的那一瞬,目光中含着一缕难以觉察的温和。
  “大哥。”郭倾葵垂首道。
  “听子忻说,你受了伤?”郭倾竹拍了拍他的肩,低声问道。看得出伤在胸部,他的动作很轻,几乎只是用手掌轻轻触了触兄弟的衣裳。
  “不碍事,已好得差不多了。”郭倾葵故意挺起胸脯,中气十足地说道。
  郭倾竹看了他一眼,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你不该来这里,——我来找你就是想劝你快些回西北。”
  “我想帮你。”
  “帮我杀人?”
  “不不。”他连忙摇头。
  “在西北人人都称你‘刘大侠’。你只救人,从不杀人。”
  他感到脊背有些僵硬,道:“是这样。”
  “所以上次我托人给你带的银票,你叫那人原样给我送了回来。”
  他沉默。
  “你不屑用我的钱,因为我的钱上沾满了他人的鲜血。”
  他继续沉默。
  “所以你依旧做你的大侠,不要来淌我这趟浑水。”
  如果剃掉胡须,郭倾葵会露出一张与大哥十分相似的脸来。任何人只要看他们一眼,都知道他们是兄弟。不知为什么,他却不想让别人觉察出来。虽然是兄弟,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原则下。在西北,他一直蓄着胡须,仍旧用刘骏这个名字。
  “哥,不如我们一起回西北……”
  “等干完了手头上的事就去。”
  他知道大哥要干的事是什么,且知道他是个行事必有计划的人。大哥从来不干没有把握的事,不杀没有把握的人。
  冷汗涔涔而下。
  郭倾竹一直看着他,忽然道:“你很冷?”
  “不,”他沉默片刻,仿佛在下决心,然后抬起头,“哥,我想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
  “请不要杀沈轻禅。”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他不该提起沈家。郭倾竹的瞳孔开始收缩,仇恨的火焰在眼底燃烧。
  虽已及时地低下了头,他还是听到咬牙切齿的声音。
  “我是个杀手,”他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话,“可是我也有原则。”
  郭倾葵默默地看着他,等他说下去。
  郭倾竹缓缓地道:“我不杀女人,也不杀小孩。”
  “可是,六年前我却犯了一个错误。我误杀了一个孕妇,以为她是沈空禅。”他转过脸,斗篷的风帽微微滑落,露出受伤的右眼:“其实她是沈空禅的妻子。为此,在接下来的六年里,我开始替一些女人杀人,只收取低廉的费用,有时甚至免费。——很多人都说我不是人。可信不信由你,一个人不论干哪一行都需要有一种人的感觉,哪怕仅仅是幻觉。”
  “说了这么多,”郭倾竹淡淡地道,“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不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可是,”他慢慢地接着道,眼神很冷酷,“只有一个女人例外,我早晚非杀了她不可。”
  “这个女人就是沈轻禅。”
  那一瞬间,郭倾葵只觉全身的血液都已凝固。大哥的话让他愤怒,他却没有争辩,只是紧握双拳,强行将愤怒吞咽了回去。
  ——这么多年来,大哥一直小心翼翼地护着他。每杀一个人,都会有一笔钱寄到刘家贵的手中。
  ——等他知道了大哥的职业,便知道大哥手中的鲜血,也有自己的一份。但对于大哥,他一直保持着敬意,甚至畏惧。因为大哥独揽了一切,承担了一切,却从没有要求他做什么。
  无论是挣钱还是报仇,大哥都冒着性命的危险。他则轻松得好像一片羽毛,在西北自由自在地干着自己想干的事情。
  有好一阵子,两人一言不发,只是彼此盯着对方。
  过了一会儿,郭倾葵道:“如果你想杀沈轻禅,请先杀了我。”
  郭倾竹反问:“如果我杀了沈轻禅,你会不会杀我?”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所以没有回答,只是僵硬地站在大哥面前,听见他阴沉的声音从耳边传来:“跟我来,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
  他不知道骷髅能不能算是个人。
  在大哥的心里,它一直活着。
  那是间屋子中的屋子,散发着泥土和草根的气味。从外面看,好像刚从地底挖出来的一样。他心里暗暗地想,它原本就是个坟墓,只有大哥不时地从中进去。
  对大哥来说,那骷髅当然是个人。——无论是死去还是活着,只有人才需要时时被安慰。
  骷髅的旁边放着一个青花瓷罐。
  他觉得这两样东西一左一右地摆在一起,怎么看也不对称。要么是两具骷髅,要么是两个瓷罐。
  见他目露疑惑,大哥开始讲父亲和母亲的死。
  为了以防万一,父亲在自己屋子的墙壁上挖了一个隐蔽的洞,仅够两个小孩藏身。那天夜里,全家人都中了埋伏,父亲很快发现情形不对,在被人破门而入的前一刻,及时地将两个孩子藏入洞中。
  大哥那时不到十岁,而他则两岁出头。事发之时正当夜半,自始至终,他都在熟睡之中。
  大哥亲眼看见父亲死于乱刀之下,他浑身血肉剥离,不复人形。
  母亲则是活活地被火烧死,她在火中尖叫,呼唤着父亲的名字。
  “妈妈当时已怀胎四月,”他轻轻叹道,“她总是问你,想要一个弟弟还是一个妹妹。”
  青花瓷罐里装着的,是母亲的骨灰。
  也许重述亲人的死是种罪过,父母的死在大哥的叙述中显得简单。他闭上眼想像那一夜所发生的事,发现脑中除了些模糊的影子,一无所有。而在这当儿他却想起了自己的养父。想起了他粗糙的手掌和嘶哑的嗓门;想起了十几年前那个冬夜父子俩一起推车的情形;他甚至还记得黎明前的空气是如何冰凉刺骨,道旁的冷杉是怎样高耸入云,苞谷酒的味道是如何浓烈呛口……
  对他来说,父母的死虽让他震憾,却远不如那一夜他站在冰水中的感受真实。
  他记得养父说过,以后无论遇到什么难事,只要想起这一夜,便没有过不去的时候。
  也许正是因为这句话,他让太多的事情轻易地“过去了”。他想当大侠,便让“大哥”过去了;他爱上了一个女人,便让“仇恨”过去了。
  不是么,每个人的一生都在选择让什么过去,不让什么过去。
  为什么他与大哥的选择恰恰相反呢?
  烛火忽然“哧”地一响。
  他看见大哥在骷髅面前跪下来,用小刀割破手掌,血一滴滴地滴入烛火。同时口中喃喃自语,仿佛在进行某种仪式。
  他也跟着跪下来,抽出匕首划破自己的手掌。学着大哥的样子,让血滴入烛火。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做,很不熟练。手放得太低,差点被火燎了个泡。
  一股奇异的腥味在他鼻尖游荡。
  他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却看见大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生怕这股腥味会逃走。
  然后,大哥站起来,他也跟着站了起来。
  屋里的气氛让人无所适从,他像个生客一样不自在,想逃走。
  “你常来这里?”他没话找话地问道。不知为什么,腿突然一个劲儿地晃了起来。
  大哥斜睨了他一眼,点点头:“以后,你也可以常来。”
  他低头,没有回答。
  “你不喜欢这里?”
  “我不喜欢这些仪式。”
  “仪式有仪式的好处。有些东西如果脑子记不住,仪式可以让身体记住。”一丝讥诮浮上他的嘴唇:“你看过观音庙里磕头的女人了么?她们并不是因为信才磕头。而是头磕多了,便信了。”
  他听出了话中的挖苦之意,却没有反驳。
  骷髅的面前摆着七只灰碟。其中一个上面放着紫砂陶罐。仪式完毕,他看见大哥从包袱里掏出一个一模一样的陶罐,恭恭敬敬地放到左手边的第二只灰碟上。
  “里面装的是什么?”他问。
  “祭品。”
  “什么样的祭品?”他很好奇。
  “沈静禅的肺,沈枯禅的肝。”
  看着剩下的五只空空的灰碟,他心中暗暗盘算沈轻禅会被装在哪一只碟内。蓦地,一阵恶心涌上心头,他俯下身去,在地上找了个空桶,开始狂呕。
  “听着,”大哥不为所动,“我会很快结束这件事,到时我们会过上没有仇恨的生活。”
  他略加思索便已了然。毫无疑问,大哥正在进行某种古老的祭仪。在祭仪中,他按照沈氏兄弟在中原的住所来安排他们的死。沈静禅在南,五行属火,祭用肺;沈枯禅在西,五行属金,祭用肝;沈空禅在东,五行属木,祭用脾;沈通禅在北,五行属水,祭用肾。沈听禅在中,五行属土,祭用心。剩下的两个碟子,想必会留给沈泰和沈轻禅。
  “等拿到了所有的祭品,我会将它们抛入九泉。祭书上说,如果将这些祭品献给上苍,我在这尘世上的所有仇恨都将消弥。”
  那一刻大哥的声音是空洞的,他怀疑他的心灵已被某种神秘的力量占满。
  “我和你不一样,”他轻声道,“你的仇恨是真实的,而我的却是想像的。我不会为一种想像去消灭真实的东西。”
  说话时他看了大哥一眼,烛光正照在他脸上。
  大哥的犬齿很尖锐,白瓷般闪闪发光。而他却没有向他告辞,推开门,大步走了出去。
  ……
  “咚!咚!咚!”
  “是谁?”
  “子忻。”
  “等等!”
  她一下子惊醒了,从床上弹起身来,飞快地洗脸、梳头、换衣裳,这才将门拉开一角,斜倚在门框上,睫毛窗帘般地一挑,笑盈盈地道:“子忻,这么早找我什么事?”
  笑到一半,忽想起昨天刚和这个人有过争吵,现在这么高兴似乎不妥,笑容便悄无声息地从脸上溜回了嘴角。
  既而眼光落到扶在门框的手腕上,上面戴着子忻做的那只藤镯,便是睡觉也舍不得摘下来,忙将手放到身后,滑下袖子悄悄掩住。
  “这只米缸还给你。”他举起一只沉甸甸、黑黝黝的铜罐,在她的眼前晃了晃。
  “哦。”
  过了一会儿,她更正:“这不是米缸,是铜器。”
  “很珍贵?”
  “很珍贵。”
  “值多少钱?”
  “这么说吧,”她本想说些好话,心里忽有一股急待发作的恶意瞬间爆发,“倘若你在大街上走着走着,突然抽筋死掉了。要我卖掉这个铜器去给你买个棺材,我绝对不干。”
  她叉着腰,气鼓鼓地看着他。
  “嗯,这玩笑我喜欢。”他道。
  她无法发作,发现这个人说话能把人气死,但别人想气死他却不容易。
  “还为昨天的事生气?”
  “我就是气量小,怎么着?”
  “其实和人相处不需要那么多专业精神嘛,每个人的脑子多少都有点问题。”
  “哈!你终于承认了!”
  “我承认什么了?”
  “承认你脑子有问题。”
  子忻叹了一口气:“为什么你总喜欢在对与错之间纠缠?”
  “因为我有专业精神。”
  “还因为你胆子大。”
  “我?胆子大?”
  “这世上聪明人不少,但敢于聪明的人不多。”
  “明白了,你在恭维我。”她咧开嘴,哈哈大笑。
  那一刻,他的目光柔和地落在她脸上。她一点也不温柔,笑声很大,笑起来的样子也很傻。
  但他喜欢这种毫无拘束的样子。
  他当然记得这个笑容,还有一个女孩也喜欢这么笑。他曾以为自己这一辈子都可以这样逗她笑下去,可惜她笑的时间很短很短。
  “为什么每次我高兴的时候,你的样子却有些难过?”苏风沂歪着头问道。
  “没有的事。”他避开她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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