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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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 第8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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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双方就像黑夜之中的一盏明灯一般耀眼,身上散出发来的气味彼此强烈吸引。

紫电几个纵跃就跨上了堤岸,高远是第一个,然后何卫远以及掌旗手出现在了堤岸之上。飘扬的黄龙旗立即让所有的汉军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之声。正在作战的汉军士兵们都看到了这面黄龙旗。

“大王来了,杀敌啊!”四处都传来汉军的欢呼之声。

在欢呼声中,高远脚尖轻点紫电的腹部,年纪已经不轻的紫电欢快地嘶鸣着,闪电般地向着战场掠去。

“切断他们。”高远只是简单地吩咐了一句,他身后的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不需要他说太多。

公孙止此时终于也看到了那面黄龙旗,那一瞬间,他的心是冰凉的,手脚也是冰凉的。高远,竟然亲自出现在了这里。他是大汉的大王,他也是战场之上不败的战神,正是因为这个人的强势崛起,才将大秦从高高在上的位置直接打落尘埃,他是大秦的掘墓人,他是大秦士兵的恶梦。

第一千三百七十三章:汉旗天下(63)收尾

公孙止死了,死得很憋曲,不是死在什么有名望的大将手中,而是死于他周边的一些汉军普通步卒之手,在看到高远的黄龙旗,在看到黄龙旗下那个英武的身影之时,他整个人都呆住了,而在激烈的战场之上,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自掘坟墓,为了击溃对手的中军,为了砍掉那面飘扬的叶字将旗,公孙止冲在最前面,在他的周围,都是汉军的士兵。这员凶猛的敌人将领想要干什么,他们自然是很清楚的,所以这些士兵也正在拼命地阻截他,希望将他杀死在半道之上,保护自己的主将。

正拼命的时候,对方突然走神了,整个人都显得僵硬了起来,没有那个经验丰富的士兵会放弃这难得的机会,几乎在同一时刻,几柄长枪扎进了公孙止的身体之内,凯甲或许能防住刀的砍,削,但对于这种长矛的捅刺,并不是十分的有效。强烈的疼痛感让公孙止猛地回过神来,他狂吼着举起了手里的大刀,但这时他的马也挨了数桥,连马蹄子都被人斩断了,战马倾覆,将他也要摔下马来。

摔倒了,就不要想着再站起来,更何况,公孙止在前一个时刻还受了极重的伤,更多的长矛攒刺过来,头盔脱落了,头上,腿上,但凡没有被盔甲包裹着的地方,都被汉军的长枪招呼到了。

这些与公孙止拼命的汉军士卒们,直到杀了公孙止,这才来得及抬头观察周围的情况,他们看到了黄龙旗,下一刻,他们与所有的汉军士兵一样,爆发出疯狂的欢呼声。

“反击,反击!”所有的士兵都在呼喊着。

高远带上来的警卫团士兵不到千人,但黄龙旗的飘扬和他的出现。对于汉军所有的士兵来说,远远不止是一剂强心针那么强烈,在大汉,高远便是所有人的天,在一般的老百姓的眼中,他们的大王不是人,而是神。

有神在,什么样的仗汉军打不赢?

公孙止死了,他的将旗也被汉军砍倒在地上,失去了主将。失去了将旗的统一指挥,颖川军只是支持了不到一柱香的功夫,便溃败了。

剩下的事情便简单多了,那就是追杀残敌,颖川郡城内已经没有什么防卫力量,公孙止孤独一掷的带出了所有的士兵,当他们失败之后,颖川郡便如同一个被剥光了衣服的大姑娘一般,赤身**地呈现在强壮的汉军士兵面前。没有丝毫的防御力。

叶枫准备用大炮轰击城墙的计划没有得到实现,这让他很郁闷,早知道公孙止会出城作战,他就不必要带着这些重达数千斤的东西过河了。叶枫不知道的是。如果他不带这些玩意儿过河,公孙止也绝不会冒险出城搏击。

第88师的士兵们开始追击溃逃的士兵,连工兵营也加到了其中,这让炮兵营和舟桥营的士兵很是羡慕。他们不可能加入其中,炮兵营要保护他们的大炮,而舟桥营要维护那些浮桥。因为还有很多人没有过河。

警卫团的士兵自然不会去进行这些追逐游戏,对于这些身经百战的老兵来说,这种事情,正是训练新兵作战技能的最佳时刻,对他们这些老人来说,实在是没有意思,当然,第88师的士兵严格意义来说,也算是老兵,不过与他们比起来,不论是资历还是能力,都还是差得太远了。

高远策马奔到河堤之上,看着远处的颖川郡城秦国的旗帜被汉军撕扯下来,随手扔掉,在风中飘飘扬扬的坠地,随即,大汉的黄龙旗升到了旗杆的顶部,正自迎风招展,一排排的汉军士兵站在城墙之上,挥舞着手里的兵器,向着他这个方向正在高声欢呼。

高远微笑着举起手来,冲着他们军了挥手,他身后的大旗也跟着摇了摇,就是这向个简单的动作,城上的欢呼声更大了一些。

叶枫捧着公孙止的将旗走了过来,虽然打了胜仗,但叶枫的脸上却看不出丝毫的高兴模亲,耷拉着眉毛走到高远的战马之前,双手将公孙止的战旗高高的捧起。浑然没有战前的那种意气风发。

“公孙止死了?”高远淡淡地问道。

“是的,死了,死在乱军之中。”叶枫低声道。

“用这将旗将他裹了葬了吧,这是他应得的荣誉,这是一个不错的将领,不但勇,而且智,能想出这个法子并且敢于付诸实施,很不错了。”高远有些遗憾地道。

“姐夫,我,我,对不起。”叶枫抬起头,看着高远,脸涨得通红。

高远摇摇头:“不不不,你不用向我说对不起,你也打过许多仗了,这一仗我想你会有很多总结的地方,陈斌马上就要来了,他是你的直系上司,对于这一仗,我想他不会太高兴的。你还是想怎么向他汇报这一切吧。”

叶枫咽了一口唾沫,“是,王上,末将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高远反问道。

“一将无能,累死三军,今天我应当说对不起的是那些死去的勇敢的士兵。”叶枫垂下头。

“叶枫,打仗总是要死人的,这一点谁都明白,作为一名将领,不仅要追求打胜仗,更要追求如何以最小的牺牲来获得胜利,身为统兵将领,任何一点失误都是要用生命来付出代价的,你自从军以来,受到了多方面的照顾,这一点,我想你心知肚明,你的升迁速度很快,这也是有原因的,我不是说你不勇敢,也不是说你没有战功,但你知道,你手下的几个团长,真论起战功来,只怕丝毫不比你差,所以你要学得还很多,我不是苛责你,作为菁儿的弟弟,我希望你能做得更好。”

“是,我明白了。”叶枫声音有些颤抖。

“你回去之后好好总结吧,陈斌到后,肯定会开战术检讨会的,你的日子不会好过的。”高远笑了笑,陈斌这个人是以前燕军的将领,既是勇将,也是智将,在燕军的时候,因为是寒门出身,又不懂得奉迎,所以混了多年,也只是一个区区的牙将,但到了汉军这边,却是如鱼得水,升迁速度极快,与罗尉然两人,可是并称第二军区的双璧。他可不会管叶枫是不是王上的小舅子。

丢下叶枫,高远径自打马回到了对岸的颖水城中,颖川郡城内,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第一步要做的就是肃清城内的残敌,这比在战场上与敌对决还要难得很,恐怕到晚上才能解决问题。

这场战事,叶枫本来估计到晚上才能拿下颖川郡城,可是事情大大的出乎了他的意外,公孙止弃城不守而寻求与他的决战,险些便将他击垮,而汉王高远意外的出现在战场之上,不仅扭转战局,更使颖川军以超乎想象的速度溃败,结果主要战事全部结束的时候,时间才刚刚到了饷午时分。

回到自己的临时处所,厨子已经为高远备好了饭菜。

刚刚吃完饭,颖水县城的县令便求见。时间拿捏得如此准确,很显然这位县令已经在外面等候了一段时间了。原颖水县的县令方殊因为在这里政绩突出,现在已经高升,调到了辽宁郡担任郡守,而接任的县令是颖水县原来的主薄,他是因为方殊的强烈推荐而得以升迁的,本来政事堂是想再空降一个人来的,颖水县是政事堂打造的一面旗帜,政事堂当然希望这里一直保持着领先于全国的水平。

不过因为方殊的原因,最终直接将这位主薄提升到了县令的位置,方殊是一个极有能力的人,能得到他的青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罗忠恕见过大王!”新任县令看起来已经过了四十,高远秘密抵达颖水后,直接到了军营,连他的护卫也是分批换装抵达,这位县令并不知情,当然,这一战结束之后,这已经不是秘密了。听说大王亲临颖水,这让他又是惊喜,又是惶恐。

“罗忠恕是吧,方殊对你可是很看重呢!”高远一边喝着茶,一边笑道:“卫远,给罗县令看座,上茶。”

“不敢,不敢,我站着就好。”罗忠恕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对于一位刚刚升职为县令还不到一年的人来说,一个活生生的大王站在他的面前,那压力是很难有言语表述的。

“不用紧张罗县令,我又不会吃人。”高远呵呵笑着,“既然方殊看重你,那肯定是因为你有能力,而我,也最喜欢有能力的人。本来我也要去找你,既然你来了,那就正好。”

“不知大王有何事吩咐卑职?”罗忠恕小半边屁股挨在椅子上,几乎是以马步的姿式蹲在那里,让高远看着都替他难受。

“颖川郡已经拿下来了,但很多事情,军队并不能解决,民政上面一定要跟上去,你呢,暂时代理颖川郡郡守吧,与军方配合,迅速地让颖川郡安定下来。”高远道。

卟嗵一声,罗忠恕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跌了一个屁股墩,将高远也吓了一跳,一边的何卫远赶紧上前将这位在君前失仪的人扶了起来,看何卫远的脸色,那是想笑又不敢笑的强忍着。

“罗县令,你这是怎么啦?”高远奇怪地问道。

“回大王,卑职才刚刚升任县令一职不到一年。”罗忠恕结结巴巴地道。

听着罗忠恕的话,高远笑了起来:“所以这个郡守的前面还有一个代字,一郡之郡守,那可是要经过政事堂正式任命的,当然,如果你干得好,把这个代字拿掉也不是什么难事。在我们汉国,更看重的是能力是不是?”

第一千三百七十四章:汉旗天下(64)欢喜与愤怒

罗忠恕觉得自己极有可能成为大汉开国以来升职最快的官员了,一年以前,他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主薄,一年之后,自己便因为前任令方殊的升职而成了一县主官,而在这个位置上屁股还没有坐热乎,乎拉一下,自己居然马上要成为一个郡的郡守了,虽然前面有一个代理的称呼,但自己如果有妥贴的做好所有的事情,将这两个字去掉又有什么问题?成为汉国官员好几年了,对于汉国那一套考察官员的体系他是再熟悉不过了。

祖坟之上冒青烟了啊。罗忠恕觉得自己前半辈子的荒芜就在这短短的几年之内尽数补了回来,自己不是没有才能,只是没有碰到一个赏识自己的上司啊。在颖水成了汉人的领土之后,大部分的原来官员都跑光了,自己没跑,一来,是自己没地儿可怕,就是颖水本地人,二来,就算跑到别的地方去,自己又能干什么呢?自己没背景,也没技术,除了当官,别的什么也不会。咬着牙留了下来,却成了汉人得到颖水后的第一位主薄,生活与先前也似乎没什么不同,仍然规规纪纪的做着以前的事情。第一位顶头上司并不是一个推陈出新的人,只是按部就班的做着自己的工作,而自己,在这第一位上司的手下兢兢业业地干了一年,除开工作,自己就是努力地找到的所有与汉国有关的律法,书藉苦读,然后,等来了第二任县令方殊。

自己这一年的准备没有白费,方殊很年轻,却很有才干,很有主见,更重要的是,他是从政事堂中直接下来的担任县令的,在他的手上。颖水县焕发出了强大的生机,短短数年功夫,便从一个边境之上军事对峙的小城,变得全国闻名。

方殊走了,而自己这两年对他的辅佐也换来了他的赏识,他坚持让自己成为了颖水县的县令,曾经以为自己的好运气也就这样,这一辈子也就到头了,但万万没有想到,大王到了这里。嘴一张,自己便成了新攻下的颖川郡城的代理郡守。

稳定颖川并不是什么特别难的事情,在颖水县干了多年的罗忠恕很清楚,对面虽然是秦人的领地,但却绝对是与众不同的秦人领地,他们所实行的很多政策与颖水相比,多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说白了,就是对面在抄袭着大汉相关的政策。比方说土地政策以及各项商业政策。哪里的农民有自己的土地,他们不会跑,因为地跑不了,人跑了的话。等你下次回来,这块地不见得就是你的了。而商人们也不会跑,在这个时代,商人们大都是见多识广的人。因为他们常年走南闯北,对于汉国的了解,只怕比绝大多数的秦国人都要清楚。甚至比有些汉国本国人还要清楚,毕竟汉国太大,有些郡治在地方的上政策还是有差异的。士农工商,四大阶层,士人跑了就跑了,没什么大不了的,罗忠恕很清楚,大汉君王很重视读书人,但似乎并不感冒那些旧体系出来的读书人,反而是像方殊这样从汉国大学里毕业出来的读书,极为受到重用。士人可以忽略不计,工业,颖川郡有工业吗?他们没有,有的也仅仅只是一些小型的手工作坊,完全可以匆略不计,而商人和农民,才是大汉立国的根本,可偏偏,颖川郡这两个阶层,却是最像汉国的两个阶层,稳定他们,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

只消一纸安民诏书,告诉那些农民们,是他们的还是他们的,另外,税收还会降低到与大汉农民一般的水平之上,这个费用,只是他们原来要交给檀锋政权的三分之一,相信他们马上便会焚香祷告,祝愿大汉的国王长命百岁的。至于商人,他们需要安抚么?他们的鼻子比谁都灵,看风色比什么人都快。

安抚一个刚刚被占领的敌人领土,在别的地方,或许是一个千头万绪,足以让人发疯的活计,但在颖川,却显得太简单了。

罗忠恕是怀着一肚子的开心走的,回去之后,马上收拾包裹,带了几个护卫和几个文吏,马上就跑去对面的颖川郡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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