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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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 第8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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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将被赶下河去,这一次对颖川郡城的进攻便会失败。

同样。不能后退一步,还有汉军的荣誉以及第88师的荣誉。

尸体一具接着一具的垒高,很快在盾墙之前便耸立了起来,后来者开始爬上尸体堆继续向着对手发动进攻。不过这个时候,防守者的长枪已经不足以对他们造成太多的威胁,当他们站在尸体堆上的时候,他们本身就已经要比大盾高上许多了。很多人挺着长枪。挥舞着盾牌大刀,直接从尸体堆上跳向汉军的方阵,虽然他们大部分都被长枪在空中刺死。尸体凌空被悬吊着然后再被甩出来变成尸体堆中的一员,但也有少部分成功地跳了进去,在防守部队之中造成一阵阵的混乱。

当然,他们最后的结局亦然是死亡,不过他们的勇敢,也使得外面的同伴压力大大减轻,从而让更多的人能够发动更为致命的进攻。

叶枫脸上的肌肉有些僵硬,这些秦军是他碰到过的最强悍的部队,他与东胡人作战过,与楚军作战过,但与秦军还是第一次正面交锋,很显然,这支部队与他以前碰上的大不一样,不论是作战意志还是强悍的战斗力,秦军的进攻是不计伤亡的,现在与汉军的伤亡比最起码也保持在五比一,叶枫也估摸到,对手在自己的方阵之前,光是这一次进攻,便起码伤亡了上千人,一般而言,在这种恐怖的伤亡面前,对手一般是会选择撤退下去寻觅机会发动下一次进攻的,但显然,他现在的对手是一个实实在在疯子,因为颖川郡城之上,那摧战的鼓声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那个公孙止是个实实在在的疯子,他根本没有将士卒的性命当命,而在任意的挥霍着他们,或者他现在正在城楼之上亲自拼命地擂着战鼓吧。叶枫在心里想道。

敌人的这种进攻,让叶枫感到难受极了,自己有盾墙,可敌人用尸体垒成了一道尸墙,现在的长枪手们已经不得不将长枪上抬,而每一次刺死敌人的代价,便是自己的身体和手臂将要承受更大的冲击力,士兵的臂力,体力并不是无限制的,这种冲击,三五次便足以让一名臂力强劲的士兵手臂酸软,而无力的刺杀是无法穿透敌人的盔甲的,哪怕他们的盔甲很薄很垃圾。

可他现在无法后退,一退盾墙便会散,部队便将陷入与敌人的混乱之中,方阵的威力将不复存在。而混战起来,将会使自己损失更多的部队,叶枫只能将自己正从浮桥之上源源不断赶过来的士卒投入到中间的战场,不断补充兵员让中军方阵始终维持着自己一定的厚度。他现在指望两翼能够迅速地击溃对手,切断对手的进攻,让自己能有时间清扫面前的敌人。

叶枫能想到的,公孙止自然能想到,现在的他,自然不是如叶枫所想的在城墙之上擂着鼓,此时的他正提着大刀,带着他的亲兵矗立在下一波的攻击群最头前,他是倾巢出动,城内的尚余的一万五千士兵全数出城,因为他清楚,城墙对于汉军来说,已经基本上没有阻碍的作用了,既然如此,留人在城内,又有什么用?除非自己也有汉军那样威力巨大的远程攻击武器,否则一切都是白搭。

这便是热武器与冷武器之间巨大的差别。

孤独一掷,全力一搏,要么击退敌人,生!要么败下阵来,死!

虽然现在伤亡很大,但毫无疑问,秦军正占据着主动性,叶枫要将他的部队运送过来需要时间,铺开对队需要空间,这使得自己在这一刻,兵力上是占据着压倒性优势的,公孙止目测着汉军已经过河的部队人数大概有七八千人,刚好是他们的一半,虽然他们正在加速源源不断地向这边冲过来,但这种添油战术,于整个战局并没有多大的帮助。

选择进攻的时机,这是极其重要的。太早了,对方不会上当,他们可以隔着河再用这种重武器轰炸自己的士兵,太晚,双方兵力悬殊不大的时候,自己又占不到任何的优势。一半,是最好的。

但付出的惨重伤亡,仍然让公孙止的双手在颤抖,汉军野战能力强大,这是不少友军部队用生命和鲜血得出来的教训,但只有真正碰上了,才会从内心深处理解,但此刻公孙止已是骑虎难不,如果这个时候退去,先前的牺牲便全部白费了。

进攻,只有不惜代价的进攻,才有机会获得最后的胜利,才能毁掉那些已经运过河此刻正在沙滩之上挣扎前进的大炮,颖川郡城才有胜机。

可惜公孙止不知道,此刻,汉军第十九军的主力部队正在迅速地接近颖川郡城,否则他一定不会发动这次决死攻击,因为即便打垮了眼前的这一批,汉军的后援仍然会轻而易举的掀翻他们。他不知道,所以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进攻,打垮了眼前这一批,自己便能守住郡城,汉军想要再度发起进攻,需要时日,而那个时候,想必檀将军已经返回了。

“手雷队,出发!”公孙止下达了今天的第二个指令,这是一批步兵,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揣着数枚手雷,此刻,尸墙已经垒得很高,持着手雷的士兵可以安全地抵达那道尸墙的背手,将他们手中的手雷抛到汉军密集的阵容中去,密集的队形在手雷的攻击之下会造成很大的伤亡,这为自己破阵将创造良好的机会。

是非成败,就在此一举!公孙止紧紧地握着自己的大刀。

数十名士兵飞也似的向前奔去。

河对岸,高远正在摇头,“错了,又错了。”

何卫远看着对面岸的战局,“大王,中间方阵还能支撑,而左右两翼已经取得了突破,看起来我们就要获得胜利了,只要左右两翼胜利截断对手,胜利便唾手可得。”

“时间上来不及了,公孙止肯定还有后手,如果是我,此时只需要集中一些士兵,将手雷获者炸药包扔出来,便足以让中军的军阵被攻破,然后进入混战态势,以优势兵力将我军赶下河去,看起来,对方也是这么想的。何卫远,让88师让出一道浮桥,亲卫营过河,我们需要在接下来的混战之中,让秦军遭到彻底的失败。”

“明白!”何卫远兴奋地向下跑去,而高远身后,五百名随他抵达这里的亲卫营士兵也兴奋地拔出了腰间的弯刀。

“准备亮出我的王旗,接下来,让我们踩碎敌人的进攻吧!”高远大笑着,胯下的紫电兴奋地打着响鼻,用蹄子刨着地上的沙土,很久没有上战场了,紫电又嗅到了熟悉的战场味道。

第一千三百七十二章:汉旗天下(62)

亲卫营开始集合并下到堤岸之下,等待着浮桥上的88师士兵腾出过河的位置,在蓟城,除了王宫宿卫,高远并没有专门隶属于自己的亲卫兵队,这也是他亲自制定的规矩,卫戍蓟城的青年近卫军内里有一支专门负责保护大汉重臣的警卫团,但凡高远或者其它重臣要离开蓟城的时候,都是从这个警卫团中抽调人员,当然,高远出行的时候,这支警卫的人数会更多一些。

想要进入这个警卫团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是要在忠诚度上绝对可靠,如果有一个异忆分子混进去,在某个时候干掉某位大臣,那可便是轰动天下的大事了。其二就是要有极为高超的单兵作战能力,因为警卫团的人员并不是时时刻刻都会集体行动,偶尔,他们也会被单个派出去贴身保护某人。第三,要懂得集体配合作战,像高远出行的话,随行的士兵便会多达上千人,如果不懂配合作战,那这个随时都想寻找机会上战场的君王未免就太危险了。

虽然只有三条原因,但却足以淘汰掉绝大多数希望进入这支部队的人,所以这支部队的人选,基本上都是从全军挑选而来的。因为都是军中的精英,所以这些人虽然来自天南海北不同的部队之中,但只要稍许时日,他们便能娴熟自如的配合作战,至于单兵格斗嘛,虽然他们并不是什么武林高手,但真要搏起命来,或者所谓的武林高手还真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的杀人手法向来是最为直接和严蛮的。

“大王,为什么先前不直接下达命令给叶师长让他认识到战斗之中可能出现的这些情况呢?”何卫远低声道:“这样可以避免这么多的伤亡啊?”

高远摇摇头:“我也不是神仙,在事前怎么可能知道敌人会采取什么样的打法?使用什么样的手段,这样的战场应变能力,是长年累朋。用累累尸骨和鲜血铸练出来的,有些很有战争天份的人能用最短的时间学会这些,而笨一些的,便会有更长的时间死更多的人,更多的,则是一辈子也没有这种敏锐的战场嗅觉,先前,就算我说了,叶枫也不见得能听得进去,这些。需要他自己来领会,这些死亡会鲜血会加深他的映象。”

“叶师长看来是一个聪明人,虽然调整的时间稍晚了一些,但总算是反应过来了。”何卫远道。

“叶枫在战争之上的天份,只能算是中人之姿,不过以他的身份,将来注定是会成为军中重将的。”高远笑了笑,道:“这是一次真正的战斗,与他以前遇到的不一样。希望他能从中学到更多。”

何卫远默默地点了点头。此时,浮桥之上已经腾空,一千警卫团士兵摧动马匹,踏上了浮桥。

此时。叶枫的情势已经很不乐观了,公孙止派出的士兵扔出的手雷给了他极大的杀伤,盾牌墙被打破了,一直试图攻进方阵内部的颖川军士兵成为地打开了数条通道。杀进了方阵之中。

叶枫不得不下令后退数步,这一次的后退为他赢得了一点点喘息的机会,前方大约十队士兵与敌人剿杀在一起。而叶枫在他们的身后重新布置了一面盾墙。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前面约十队士兵注定会在与优势敌人的残酷决斗之中伤亡殆尽,然后,公孙止将再一次面对与先前同样的结果。再一次重复上一次的决斗过程,用尸体填满盾墙之有的空间。

从一个将领的角度上来看,叶枫的这个决策并没有错,放弃已经被攻破的一小部分阵地换取更牢固阵地的重新组建,然后让敌人在下一个阵地之前才大量失血,只不过,对于被放弃的士兵而言,这实是不是一个让人高兴的决定。

公孙止很失望,当自己的部队冲破防守之后,他几乎要欢呼起来,但他马上发现,汉军那个年轻的将领反应并不慢,而汉军被突破部分的战斗意志显然比他预固到的还要强烈,在一般情况之下,严密的方阵被击破,会引起对手极大的混乱而给进攻者造成机会,但在汉军的前方阵地被突破之后,前方的汉军却强势地逆向推进,硬生生地为后方的汉军造成了重新布置盾墙的机会。

哪怕这样的反击会让他们陷入优势秦军的包围而死伤殆尽,但他们还是这样做了。公孙止一拍马匹,冲了上去,他不能让对方有重新稳固战阵的机会,否则,前面的牺牲便全都白白付出了,如果一直这样打下去,即便耗光了敌人的血,自己的血也流得干干净净了。这对于颖川郡的防守没有丝毫的好处。

“杀!”他厉声喝道,他要投入自己最有生的力量来一举击溃敌人的阵地,只要击倒了前方的叶枫的中军,过河的汉军便将失去统一的指挥,胜利全会是属于自己的。

公孙止的强势杀入,马上让汉军陷入到了困境当中,一马当先的公孙止犹如一柄烧红的了烙铁,深深地嵌入到了汉军的阵容当中。

此时亲自杀入敌阵的公孙止没有注意到,河当中的浮桥之上,一支全然不同的军队正走在上面。

警卫团都是经验丰富的战士,过河之后,他们并没有马上投入进攻,而是开始集合整队,任何时候,集团的力量都远远要比个体的力量强大。叶枫所犯的一个最大的错误就晃使用了添油战术,假如他能耐心地等待过河的士兵在沙滩之上集结完成之后才成建制地投入战斗,所起到的力量绝对要比这样一队又一队的投入战场要强上太多,至少不会让他陷入到现在苦斗当中。

叶枫提起了自己的长枪,因为在他的前方,公孙止的面貌已经清晰可见,他的盾墙还没有完全布置完成,公孙止便杀来了。现在要陷入与敌人的绞杀了,可惜自己的士兵还没有完全过河,现在在兵力之上,自己是处于劣势的,但他相信88师的士兵不会让自己失望。敌人的兵力全在这里了,但自己还有援军会不停地投入作战。

想到这里,他回望了一眼河上的浮桥,然后他看到了沙滩之上,一面绣着九道金边的黄龙旗被高高地举起,正在河风的吹指之下猎猎作响。

沙滩之上暴发出阵阵欢呼之声,压住了河堤之上的厮杀呐喊之声,第88师的普通士兵并不知道他们最尊敬的大王就身处他们其间,但他们都认识这面镶着九道金边的黄龙旗,这是大王的车驾才能打出来的旗帜,这面旗帜出现在那里,便代表着他们的大王就在哪里。

第88师的士兵从来没有想到过,他们竟然有机会与大王在一起并肩作战,大汉已经成立了五年,大王亲自上战场的机会,几乎是不存在的。所有人都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幸运儿,当若干年后,当自己老去,在庭院之中含怡弄孙之时,与大王并肩作战的经历可是一个向儿孙们炫耀的好经历。

可是叶枫却并没有觉得很荣耀,相反,他很惭愧,因为堂堂的汉王竟然要亲自出场了,这对于一名早上才在汉王面前夸下海口的他来说,简直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因为自己将事情搞砸了。

脸膛上在发烧,双眼因为充血而通红,他高高地举起长枪,厉声怒喝道:“兄弟们,随我杀上去,将这些秦狗杀干净!从现在开始,自由出击。”

公孙止现在身处在战阵的中心,他正利用自己高人一筹的强悍的战斗力肆意撕裂着汉军的防线,堤岸之下突然爆发出来的欢呼声他自然也听到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但敌人的欢呼,自然就是己方的噩耗。

“要快,要再快一点,再不将这些汉狗赶下堤岸去,今天自己就将面临可耻的失败了!”公孙止在内心深处对自己说道。

奋力地冲杀着,他的目光紧张的也是叶枫的中军大旗,那面叶字旗离他越来越近,不,是对方也在向自己靠近。因为自己的掌旗手也一直高高地举着自己的将旗,双方就像黑夜之中的一盏明灯一般耀眼,身上散出发来的气味彼此强烈吸引。

紫电几个纵跃就跨上了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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