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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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为王-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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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获鹿为名,这场燕飨的规模被扩大,再扩大。

灯火通明的馆舍中,赵鞅端坐在殿上主座,乐祁位于次座,赵无恤也因为今天的表现,之前的过错得到原谅,被允许出席,虽然他仍坐在兄弟几人的末尾。

伯仲叔三兄弟各有所思,尤其是叔齐,现在他只能闷着头喝酒,可不敢再置一词了。就算是这样,他在讪笑着起来想拍赵鞅马屁时,还是被赵鞅狠狠瞪了一眼,那意思明摆着。

你说无恤德行不足?德行不足怎么能生擒白鹿,还能让它乖乖牵在手边,除了他外谁都无法亲近?

他德行不够,我看你是这个做叔兄的无德吧!

叔齐苦着脸,欲哭无泪,他知道,自己这一回算是玩崩了,正应了姑布子卿对他的判断:聪明反被聪明误。

赵鞅感觉今天倍有面子,他在坐上笑盈盈地说道:“无恤,上前来!”

“赐弓。”

赵无恤一板一眼地做着这些天跟季嬴练习的仪礼,在殿内无数道羡慕的目光中接过了那把美轮美奂的雕漆玈弓,及十只雁翎羽箭。

他脸上受宠若惊,心里却……很嫌弃?

一把没有实用价值的弓,一些漂亮却无法飞远的箭,要了有何用处?不过,这也是现如今周天子,以及大多数旧贵族处境的写照,他们已经被时代远远抛在了身后。而六卿这种鲜廉寡耻的野心家,吴越这种抛弃礼乐,崇尚实用的蛮夷邦国,却在一天天成长强大。

不过无恤还是看在弓上镶嵌的昆仑玉和绿松石、琥珀份上,决定回去以后,将它好好挂在墙上,作为一个收藏品。

好在赵鞅见无恤的礼仪生硬,明显是临时发挥,也不敢和他玩复杂的。整个隆重的赐弓仪式,居然仅仅走了个简单过场,要是他一时兴起和无恤当场来对首诗,无恤大概又是张口结舌。

整个绵上馆舍都坐满了赵氏陪同狩猎的家臣,摆满了做工精致的漆木桌案,案上佳肴美酒,香气扑鼻。

赵无恤前世看小说时,总有现代作者秀优越感,觉得古人根本不会做菜,认为那些专门为贵族服务的庖厨还不如一个后世宅男,穿越后烤串肉,炒道菜,就能被人视若神明。

赵无恤只想说,天真,你们太天真了!

用后世屌丝的心态来脑补奢靡的先秦贵族生活,就好比清朝时陕西农民想象西太后在宫里的日子:太后她老人家顿顿有白面馍馍吃咧,吃一块扔一块,那感觉,美滴很……

春秋时,平民的饮食他倒是不敢恭维,但贵族的一日三餐,其复杂和精细程度足以让赵无恤这个穿越者亮瞎眼,味道也没差到哪去。

炖、煮、蒸、烤、渍等做法已经出现,只是调料没有后世丰富,烹饪器材还不太成熟罢了。

按照春秋礼制,待客的燕飨用餐要以脍、羹、炙等为主。

脍的做法是将新鲜的鹿肉、羊肉或鱼切成薄片生吃,孔子也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选材用捕获猎物最丰腴鲜嫩的部分,再以铜刀细细切之,力求做到纤如发芒,散如绝谷,积如委红。

可惜赵无恤前世就对生鱼片丝毫不感兴趣,这玩意吃进去万一得了寄生虫病,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以这时代的医疗水平,不死也足够他喝一壶的。

脍他也是不敢吃了,不过若把做法变成“渍”,先在黄酒中浸泡一夜,吃时下姜片、蒜泥,蘸酱、醋、葱韭,倒也十分鲜美。

羹相当于后世的炖菜,在炖肉时,要加入盐、梅子干、醴、酷,也就是豆酱和肉酱等调料,然后放置在鼎中加火煮至烂熟。

不过对于赵无恤来说,用商匕勺着煮烂的肉糜入口,再佐以咸臭相交的牛羊肉酱,实在是有些重口味。在他看来,这羹唯一的优点就是……营养?易消化?

剩下能入口的食物的还有炙和炮,炙是将肉切成小块,串在竹签上烘烤,可惜没有辣椒,只能以稀有的麻椒,也就是花椒搭配。炮是一整只黄羊,或者鹿獐剥皮剖腹,在内侧抹上油膏,以及各种酱类,实之以肉桂生姜、梅子干枣,用鲜芦苇缠绕起来,架起来在火上烤。

至于他猎到的那头黑熊的肥美熊掌,至今还在加了盖的鼎里,仍未煨熟。

以这时代的火力,想吃上口熊掌可不容易啊,楚成王就等不及吃到就被儿子干掉了,晋灵公也因为一只没煨熟的熊掌而被赵氏弑杀。

春秋时代的逗比国君们常常因为一口吃的而不得好死,想想都奇葩,不信可以查查“染指”这词是怎么来的。

顺便一说,赵无恤还发现,这时代的中国人,居然也是用刀叉的!

铜削就是小刀,可以切割肉食,此外还有用来戳大块肉食的铜叉。后来孔子有句话流传的比较广,叫割不正,不食,可见是个技术活。在类似砧板的铜俎上割着炖肉和炙炮,蘸铜豆里的调料吃,还真有点前世西餐的感觉……

赵无恤惊讶之余,心里又向后世那些脑残西餐党、刀叉智商优越论者竖起了中指。这群洋奴,居然说什么刀叉是文明,筷子是原始,真是脑抽,这些东西都是老祖宗玩剩下淘汰的好不好!

赵无恤一边享用美食,一边欣赏着宴席间的娱乐活动。天可怜见,他刚穿越没几天,就被发配到厩苑,可看的热闹也只有牛马打架,哪里享受过这春秋贵族钟鸣鼎食的生活。

只见灯火辉煌的馆舍内,一群长袖翩翩的宫装女子在载歌载舞,到处都是觥筹交错的声音。

赵氏的乐师们弹奏起了琴瑟,正是十分应景的《鹿鸣》: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对于无恤来说,这场燕飨其实只是开胃菜,以他今天的表现,加上姑布子卿的神秘预言,在回到赵氏之宫后,势必将迎来一个收获的冬天!他甚至已经暗暗盘算开了,便宜老爹会给他怎样的奖赏呢?

便宜老爹你休想用一把装饰用的弓就把小爷糊弄过去!

至少得赏不少钱帛,甚至是一个庄园吧,赵无恤已经迫不及待想经营起只属于他自己的势力和地盘了。

第13章 赵乐联姻

过了一会,歌舞止了,乐声一变,由清新的《小雅》变为庄重肃穆的《大雅》:“既醉以酒,尔肴既将。君子万年,介尔昭明!”

美酒已喝醉,佳肴如此美味,愿君上长寿万万岁,永葆英明智慧!

就算不懂礼仪的赵无恤都能听得出来,这是大雅,天子公卿及诸侯饮宴时才能上的乐章,却被赵鞅在私宴上堂而皇之地用了,大大的僭越啊……

不过想想就明白了,连小小鲁国的卿族季氏都敢抢了国君的舞者去给自己撑场面,八佾舞於庭。气得当时年轻的孔子直骂:是可忍,孰不可忍!比他们还变态的晋国卿族又能好到哪去呢?

礼乐和封建权力并没有全然崩坏,而是下移了,从天子到诸侯,再从诸侯到卿大夫。鲁国三桓那些窝囊废,甚至一滑到底,权柄落到了家中陪臣手里。那出身卑贱的季孙氏之臣阳虎,就明目张胆地号称鲁国执政,阳虎之后,又被出身可疑的孔丘把持了几年。

公族落,士人起,就是这个时代的写照。

赵无恤又瞥了一眼赵鞅案上的规格,还好,五鼎五簋,便宜老爹还没疯狂到在鼎簋上也公然僭越,给其他五卿树靶子。

不过据说,后世时,太原那座疑似赵鞅的墓葬里,可是出土了诸侯和周王室公卿才能陪葬的七鼎七簋……

就在这时,伴着大雅的乐章,殿内所有人一同举起酒樽:“为主公贺!”

赵鞅今天十分高兴,一高兴,就饮了不少酒浆,在和乐祁一同去更衣时,他已经是脸色发红,酒意正酣。借着醉意,他索性拉着乐祁在廊下交心而谈,把白日里想的,赵乐两家结姻亲之事说了出来。

乐祁在白天时,对攀附赵氏还有些犹豫,但此时这种顾虑便消去的,其中的一个原因是,赵无恤获白鹿而还,给他一定的震撼。或许,这是赵氏将要兴起的标志?所以听赵鞅说有意结亲,乐祁自然并无不允。

“固所愿也,不敢请尔,能与赵孟结为亲家,是祁的荣耀啊,然,祁也有一个请求。”

赵鞅见大事敲定,抚着美须微笑着道:“乐伯但说无妨,是聘礼几何?还是相中了我的哪个儿子?”

“哈哈,那祁就不客气了,祁想将我那女儿许给赵孟的幼子无恤,不知可否?”

赵鞅一愣,脸色微沉,心想莫不是姑布子卿违背了对着东皇泰一所发的誓言,把给诸子相面的结果告诉他的主公乐祁了?若真是这样,赵鞅就算得了个滥杀贤能的恶名,也得派死士去除掉这个不知好歹的相士!

“可是姑布子卿和乐伯说了什么?”

乐祁看出了赵鞅不快,连忙解释道:“非也非也,只是我的女儿虽然是个庶女,但很受我宠爱,祁不想让她做滕妾,而是能成为正室少君。这样一来,庶子配庶女,她和无恤小君子年龄又相仿,岂不美哉。”

婚事就这么由两位家主口头敲定了,等到两边的孩子行冠及笄后,还有走过场的媒妁之言,以及纳采亲迎一系列的礼仪要办。

但赵鞅那内敛的杀意却没有消失,因为他清楚,死人,永远是最能保守秘密的。

他不动声色地问道:“乐伯啊,说起来,姑布子卿现在何处呢,我为何在酒宴上没能见到他?”

乐祁想起早先姑布子卿对他此次晋国之行的警告,叹了口气道:“姑布子卿?他大概已经不辞而别了……”

此时,赵无恤还不知道自己的人生大事已经被两位卿士三言两语就给定了下来。

他因为今天的上佳表现,在宴席上被无数张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夸奖,加起来居然比他前十三年加起来的还要多。

当然,也被轮着敬了一圈酒。

要是放在前世,这种不超过十度的浑浊薄酒,对赵无恤来说只相当于含酒精的饮料。但这一世的身体可是才十三岁,而且过去滴酒未沾过,几轮下来后有些吃不消了。

何况,这玩意它真的不好喝啊!没有过滤充分,入口后总有一股子怪味。

于是他避席而走,推脱自己前去更衣,一溜烟便尿遁而去。

站在十丈高台上,看着月明星稀,赵无恤吐出了一口酒气,一转身,却见到背着行囊的姑布子卿站在身侧,朝他微微行礼。

“子卿再次谢过小君子救命之恩,就此别过,不知何日还能相会。”

“先生何不多留几日,乐大司城不也没走么?”

“房屋要崩塌时,里边的老鼠还知道避难,何况是我呢,子卿本来一早就要走了,却遇到了白天那场意外,这才留到了现在。”

“先生到底为何要走?”赵无恤感觉姑布子卿话中有话。

“子卿善于周易,算出乐伯此次晋国之行将遭遇不测,恐怕一年半载无法脱身。这事我对他说过,但乐伯也表示无可奈何,命运不在他手中,逃避只会给宋国和宗族惹来麻烦。所以子卿只能做个不忠之臣,独善其身了,更何况,我若是再不走,赵氏的死士恐怕就要来找我谈心喽,轻则软禁终身,重则一杯毒酒,抛尸于荒山野岭。”

赵无恤有些吃惊,便宜老爹不至于算个命也要杀人灭口吧,“先生想多了吧,何至于此?”

之前那个狼狈搞笑的路盲相士,如今却开启了智能模式,一副看透了沧桑人事的样子。

他仰天笑道:“哈哈哈,小君子以为,那介子推在晋文公富贵后,为何要躲避于山林,重耳又何必借着报恩的由头非要把他烧死?野中有两句俗话,跨过了河流,桥梁就会被拆掉;越是有用处的梓材,就越是会被砍伐。多说无益,子卿小与君子再会之时,你恐怕已经是真将军了!”

“那先生要去哪里?盘缠可够,我这里还有一点帛币,聊表心意……”

姑布子卿摸了摸身上,的确没带多少硬通货,他脸色一红,接过之后说:“小君子可曾听说过周天子的守藏室之官老聃,他是陈国苦县人,阅尽周室典籍,学富五车,通晓古今天人之变。”

赵无恤听得耳熟,这不就是写了道德经的老子么。

姑布子卿遗憾的叹了口气:“可惜,老聃在王子朝之乱后就不知所踪。有传闻说他在武关留下了洋洋洒洒五千言,便继续骑着青牛,往秦国以西去了。啧啧,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贤载大隐,可惜子卿晚生了几年,不能抱竹卷追随其牛后。我此行想去武关,借阅传抄那五千言,也许就能有所领悟,管窥上善若水,天人之道。”

颇有些仙风道骨意味的姑布子卿驾着赵无恤赠与的新马车,潇洒往群星璀璨的西方而去,赵无恤只希望,这路盲别再次迷路,又给绕了回来。

回到宴席上时,无恤发现刚才消失了一会的赵鞅和乐祁已经再次出现。赵鞅若有若无地盯着他看,贵宾乐祁也笑盈盈地望向他,那神情就像是在看女婿,弄得无恤头皮发麻。

“总不会是我又触犯了什么乱七八糟的礼仪吧?”

第14章 老豺范鞅

其实,今天因为是私宴,没有那么多礼制讲究,士大夫们喝醉了酒,有人玩起了六博、投壶,甚至有凑在一起打着节拍不断跳起万舞。

“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

万舞是只属于男性的舞蹈,强健而魁梧的武士,手持干戚,肢体灵活,彪悍而刚劲。据说楚文王的夫人,美人息妫守寡时,她的小叔子令尹子元垂涎她的美貌,就在楚宫的隔壁跳起充满男性色彩的万舞,想勾引嫂子半夜思春爬上自己的床……

赵无恤默然围观,心中感慨: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就是先秦古风啊,华夏男子依然能歌善舞的时代。

但在这场热闹中,没有人注意到,一个之前举着宫灯,低眉顺眼伺候在旁的赵氏女妾,在轮换退下没多久,她就换了一身在野之人的行装,匆匆消失在夜色里。而她去往的方向,正是位于新绛城另一头的范氏之宫!

在夜幕中匆匆疾行的人,还不止一个,卿族们相互安插眼线,通风报信,实属稀松平常。

是夜,赵鞅之子无恤获白鹿的消息,便传遍了其他五个卿族的城邑。

对于这么重要的“祥瑞”居然出现在赵氏的猎场中,还被赵氏庶子生擒而还,五卿的反应各不相同。

和赵氏比较亲近的韩氏、魏氏家主不以为忤,只是派人准备好祝贺的礼品,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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