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光痕
作者:鸽羽
致读者 致读者的一封信
主要人物和背景刚开始发生的事,是第二章故事的主要发生地“海布里王国”,后面的故事是在雾都。
郝鹤:一个刚进入大学的学生,主要人物,对自己拥有的能力一无所知。
乌撒:苏亚纳斯里就是小说的第二主角乌撒的父亲,这个因该不难,那个男孩就是乌撒小时候,而信上写着“致:亲爱的乌撒纳斯里”可以提前说明,而信的内容没有提到郝鹤,没有提到自己是怎么被烧死的,所以后面乌撒始终认为父亲被人谋杀的。但信中提到的突变症状和郝鹤的一样,这让乌撒对郝鹤又一种亲人的感觉,这就给乌撒保护素不相识的郝鹤做了铺垫。
张澈:乌撒扮作李扬时认识的女友,是郝鹤所在学校新来的老师,要和乌撒相处可以想象,乌撒一旦闻到郝鹤身边出现犹大气味就马上找个借口从张澈那脱身,不然就玩消失,这种男友有几个女孩要。
犹大:其中所说的犹大就是加斯派去弄郝鹤血液的部下所养的,犹大在刚开始找到郝鹤所在的那所宿舍无意中杀了一个叫李扬的学生,而他正是郝鹤宿舍的,在刚开始郝鹤倒霉的碰上那只犹大昏倒后,李扬杀了那只犹大,并擦干血迹,后来扮作李扬防止加斯的人再来提取郝鹤的血液。在后面郝鹤无意间发现洗漱间里的血迹,让郝鹤知道那不是一场梦,是真的。
陈汝语:陈汝语是加斯的妹妹,在海布里的名字是莉莉丝,是海布里三大杀手之一。她也是被加斯派去完成提取血液的使徒,但到后面她也知道几件事情导致她不想再执行加斯的命令,但是加斯抓去了他的男友,使他不得不服从加斯,但到后来爱上了郝鹤。
吴越:吴越是在人类世界成长的使徒,他身上就装有点击装置,所以他除了对郝鹤的兄弟情面外,为了自己的生命,也不能让加斯得逞。
吕蒙:吕蒙是一个人类女孩,在郝鹤学校附近除了车祸,在将死的时候他的父亲(也是个使徒)给他注射了血液,使她变成了一个犹大。
姚嘉城:乌撒的养父,乌撒父亲烧死后就是他收养了乌撒和他的母亲,表面上开广告公司,其实是为了洗钱。是一个大毒枭,还倒卖军火。怎么概括他呢:有钱!
加斯:加斯为了让莫纳西族再次恢复鼎盛,其重要的原因除了弘一(也就是一直帮助郝鹤的先知)假做的预言,说莫纳西将会崛起外,最重要还是他想在海布里称王,所以听从弘一的话,去采集郝鹤(仅存的唯一血统纯正的莫纳西人)的血液,用来让莫纳西人崛起。(在后面姥姥的讲述中提到)
但是在人类世界里,所有使徒一出生,身上就装有“炸弹”,人类一旦发现有莫纳西人企图造反就马上引爆,让人类世界的使徒灭绝。但加斯不急,他从小在海布里长大,没有装着装置,他认为凭海布里变回的莫纳西人完全可以造反,所以他不顾人类世界使徒的死活。所以为了人类世界的使徒,乌撒决定阻止加斯的行动,当年老纳斯里,苏亚也是为了阻止加斯的野心所以才自杀的,信中也提到这一点。这样乌撒在加斯下令去采集郝鹤血液后开始暗中阻止加斯,陈汝语也是知道这件事后才违抗加斯的。
拉菲尔:拉菲尔是加斯手上的王牌杀手,后面和郝鹤对决时就能看到。
到这我就不得不说两个人:亚昆塔:《光痕II》的男主角,郝鹤血液实验的“小白鼠”拉菲尔的弟弟。(某大神的儿子)
沐茉:《光痕II》的女主角。在一里是个特单纯可爱的小女孩。
故事背景:两百多年前,人类和莫纳西人发生战争,原因是人类无法接受莫纳西人神一般的身体让人们嫉妒并且恐惧,他们拥有翅膀,拥有神力,拥有智慧,甚至说拥有超于常人的美貌。于是人类像屠杀犹太人般屠杀莫纳西人,在人类残暴的举动下莫纳西人崛起反抗。战争非常激烈,足足打了一百多年,双方死伤无数,但最终武器先进的人类把莫纳西人的反抗压制下来。人类还厚颜无耻的说与莫纳西人和解,并提出莫纳西人必须与人类通婚,以促进种族间的关系,其实就是为了破坏莫纳西人的纯正血统。人类还提出,莫纳西人不得离开海布里,也就是说第二代混血的莫纳西人也被称为使徒,外表已经如常人了,可以在海布里以外生活,但不得使用异能。一旦发现有使徒使用了异能,便立即处死。
那时有个叫杨泓的人类男子与一个莫纳西女子相爱,并生下一名叫亚昆塔的男婴,本来一家人其乐融融,却不想女子为救一个将被车撞的小孩而使用异能,随后女子被处死了。杨泓绝望中回到海布里,当他发现还有一名血统纯正的莫纳西人,也就是苏亚纳斯里还活着时,他的复仇之心日渐膨胀,他阅览并研究所有关于莫纳西人得书籍,这让他无比了解莫纳西人,一天他发现只要有血统纯正的莫纳西人便可以让莫纳西崛起,于是他再次找到苏亚,把自己的想法与他说,没想到苏亚不主张战争,宁死也不配合杨泓,到最后竟然用火烧死了自己。
杨泓看最后一个莫纳西人已死,心如死水,于是他离开海布里,到了雾都,并剃度为僧,法号弘一。
不过命中注定杨泓将遇到郝鹤,三年前,郝鹤母亲带他到杨泓所在的天都寺祈福,无比了解莫纳西人的杨泓一眼便看出你是具有纯种莫纳西血统的莫纳西人,于是复仇之念又熊熊燃起,并策划了所有的计谋。。。
其实说到这,《光痕》的一些看点已经没有了。说白了,《光痕》就是是将故事从外到里一层一层的剥开,述说出来。
希望对你们的阅读有所帮助。
我是一名大二的学生,说课外时间多,也多,说课外时间紧,也紧。闲暇时我也经常看小说,无论什么题材的,我来者不拒,但有一点,那小说必须脱离低级趣味。我不是什么作家,我甚至连写手都不是,我之所以开始写小说完全靠的是对优秀小说的一种热爱。
在写《光痕》之前写写过几部短篇小说。这部《光痕》从开始写到现在,对于我来说,让我在写作水平上进步很大,也许你可能感觉开头写得不怎么流畅,也可以很极端的说,根本就读不懂,我都理解。但是我还是希望你,您把它读到后面。为什么呢,你可能会问,我会说:答案都在后面。
我不能说这是一部悬疑小说,我只能说它具有一点,一点点悬疑色彩,这会让阅读更加有感觉。说实话,写这种小说可以说是:痛并快乐着,因为不能关顾着把剧情写下去,还得注意后面的“答案”吧前面的剧情否决了,这是最痛苦的。剧情的连贯很重要,每一步都不能跨大,跨大了容易扯到蛋,导致后面的“答案”蛋疼。所以在很多情况下我必须想到更多的可能事件,而且还必须查很多资料,以便与接下来发生的事扣上。
但是我还是很不明白,为什么有的读者会和我说读不懂,甚至说在开头就卡住了,所以在这,我就对这部小说的人物关系进行说明,还有对剧情进行一下概括和分析。你觉得这些话都是废话,你可以跳过,如果你觉得整篇小说都是废话,呵呵,你还是多考虑一下,再选择跳过。
楔子 第一节:秘密
书名:光痕作者:鸽羽
正文第一节:秘密
房子四周已经被大火包围了,房子里的人已经没有逃生的可能了,可他却面带微笑,视死如归,泰然自若。房外,人们的惊呼和喊叫声混成一片。路对面,一位妇女牵着小男孩,两人望着被大火包围着的房子,呆若木鸡。一道长长的光痕从屋内射出,苏亚纳斯里再次长出了羽翼,全身的羽绒被烤得焦黑,可他也完全没有逃的想法,熊熊的火焰湮没了他。
男孩没有放声大哭,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完全从突入其来的大火中缓过神来,只是地牵着他母亲的手。男孩手中还紧紧拽着一封书信,上面写着,致:亲爱的乌撒纳斯里。
刚进学校的前几天,郝鹤精神始终是恍惚的,除了因为进入一个新的环境外更因为郝鹤的身体出现一个奇怪的病状,但出于对母亲的罗唆的排斥,郝鹤还是毅然的踏上大学的“征途”。
下车后,郝鹤除了拖着重重的行李外,还有老妈喋喋不休的吩咐。背着画夹,拖着轰轰做响的行李箱往报名处赶,不时会有异样的目光投来,因为郝鹤即将生活四年的地方是一个没有艺术专业的学校,土地管理,土木工程,矿产资源,法律…没有一个与他的硕大画板有直接关系。学校虽然没有多少名气,但迎新活动却也搞得有模有样,熙熙攘攘校园,不同地方的学子带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涌入学校,这让郝鹤想起了火车站的情景。郝鹤把东西寄存在自愿者师哥师姐们那,一位师哥就带着郝鹤到处办手续,让他颇为感动。当住宿的手续办下来后,郝鹤心终于踏实了一半,宿舍虽小总算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对于颠簸了一天的郝鹤来说一张不会动的小床就是天堂。因为太累了,躺下没多久就迷迷糊糊,只是听到有人开门,然后是行李重重的甩到地上的声音,宿舍里的人大多都躺在床上玩手机并没注意。
不知到了几点,宿舍的灯已经全熄了,郝鹤被一条短信吵醒,打开一看不知是谁恶作剧,发了一条出售枪支的广告。郝鹤没太注意,起身出了宿舍,朝宿舍楼的厕所,隐约听到挖机工作的声音。因为学校处于开发区,周围到处在施工,但没想到现在还工作,“吱吱”声如一台年久失修的机器。灰暗的光线,郝鹤一个人的脚步声让他很不舒服,在离厕所旁的洗淑间不远处,郝鹤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在玩球,走近后可怕的场景让郝鹤快吐了出来,原来他刚看到的那个球竟然是一个人的头!
洗漱间的白色的瓷砖墙壁上满是鲜血,一个象狗一样的怪物,躺在地上如猫玩球一般转动着面目扭曲的头。这时怪物向郝鹤那望了过去,正目光正和郝鹤的对在了一起。郝鹤想喊,却怎么也发不出声,空空的房间里水滴声和喘息身起伏,突然发现那“吱吱”声竟然是那怪物的喘息声。
郝鹤感到从来没那么清醒,却无法移动步伐,不觉中怪物向郝鹤扑了过去…
黑暗中,郝鹤挣扎中醒来,喘着粗气,环顾着四周,拥挤的宿舍有几个舍友已经穿着鞋了。郝鹤摇了摇头,一个面目清秀,留着一头短发,穿着讲究,近看有几分帅气的男孩走到郝鹤床旁,拉开蚊帐,“嘿,快上课了,还没起吗?我是李扬,昨天来得有点晚,你还不认识我吧。”李扬龇着牙笑着说,露出了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呵呵,我睡得比较早,其实这房里的兄弟我还真一个也不认识…”郝鹤挠着头说,然后穿上衣服,抬着盆准备洗漱。
到了新的环境,大家看上去都非常兴奋,郝鹤走过走廊,回想着昨晚的怪梦,却又象真的一样。
“嘿,真巧啊,坐这吧。”还没等郝鹤从一路眩晕的阳光下回过神来,就听见李扬招着手向郝鹤喊到。郝鹤摘下太阳帽,冲扬笑了笑走了过去。“你叫什么名字?”扬一边打开书,一边问郝鹤。“郝鹤郝林的郝,仙鹤的鹤。”郝鹤从包里拿出课本。
“郝鹤,好气魄的名字。”李扬似乎精力充沛,想必昨晚一路好梦。
学生渐渐挤满了大约能容下一百多人的教室,教室里并不只有一个班,两个班的人数似乎让教师更为兴奋的重复一辈子的课程。但在课上了一会后,学生们发现,讲台上那双眼睛前砖头厚的镜片应该可以拍死一只大象,于是纷纷拿出手机,而坐在郝鹤身旁的扬已经来是小声的打呼了。
一声清脆的铃声后,教室里立即发出一片欢呼声,郝鹤合上满是笔记的课本,推了推身边的扬“李扬,开饭啦。”李扬缓慢的睁开眼睛:“吃什么啊?”搞得郝鹤一脸的无奈。
夏日的热渐渐淡去,随之而来的是干燥的秋风,刮落了泛黄的树叶。郝鹤又戴上帽子,竖起领子。一旁的扬疑惑的问:“太阳有那么辣吗?”
“没,我对太阳过敏。”郝鹤笑了笑说。郝鹤当然不能说出那个秘密,那个奇怪的病症的出现要从他刚满十八岁不久说起,那次郝鹤和几个朋友到一个露天游泳池游泳,渴了后到服务台买冷饮,服务员看到他后的表情不太自然,郝鹤不经意间看了一眼玻璃窗里印出的自己,惨白的面色让郝鹤自己都下了一跳,以为自己是中暑了抬着冷饮在一旁坐了下来,但不久又发现手被太阳晒到的地方惨白的没有一丝血色,甚至耳朵会变长,变尖,这让他惊恐不已。
此后只要郝鹤在太阳下太久皮肤就变的惨白,母亲也发现了这可怕的现象,带着郝鹤跑了好几家医院,都没查出原因,不过郝鹤并没感到不适,有医生就建议当做低血糖来医,这让郝鹤感到荒唐,可母亲却当真了,按医嘱吃了很多药,但是并没什么效果,而郝鹤索性不管了,只是出门的时后注意防晒,母亲却到处打听偏方。
李扬没在追问下去,只是跟着郝鹤到商场买生活用品。“郝鹤!”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从商场的一角传来,郝鹤顺着声音望了过去,一个娇小可爱的女孩穿着蓝色斜格的衬衫,到膝盖的牛仔裤,笑着朝他小跑了过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扬把脸凑到郝鹤的耳边调侃:“你也太黑了吧,宿舍的人都还不认识,就在学校找到女友了。”郝鹤转过脸瞪了一眼扬,小声的说:“你怎么知道她就是我们学校…”还没等郝鹤说完女孩就抢着说:“我和你有是一班唉。”
“什么,一班吗?”
“今天上课时我还不敢肯定,因为以前见你,你都是穿着校服。”女孩眨着眼睛说。“是吗,我们两不是太有缘了吗?呵呵,这是李扬,我们一宿舍,也是一班的。”郝鹤顿了一下又接着介绍:“夏娜,高中我们同班。”“现在也同班!”夏娜有争着说。
三人不知不觉中玩到很晚,与同乡的夏娜还有阳光的李扬相处的时间里,郝鹤渐渐释放了心中的恐慌,快乐的时光让郝鹤对这个陌生的城市有了新的感受,身体不再冰凉,微微的暖中郝鹤熟睡过去。
“嘿,大鸟,该觅食拉。”李扬似乎每天都那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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