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落春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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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春仍在-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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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的遮掩:“他能放下是他的福气,可我没有那样的福气。”

司马兰廷望着桌前的一豆烛火,道:“也许他比你幸运,苏卿怀没有死在他面前。杨骏这种断腕之事做得太多了,可笑现在后继无人,注意打到外孙身上,浑然不知亲孙子就在身边。否则你现在倒可以回去他身边,整个杨家今后都是你的。”

歧蒲衣的眼光,似水波一般温柔,他对司马兰廷的试探毫不在意,他的信念没有一丝动摇:“杨家,必须灭!”

随着歧盛斩钉截铁的语言,司马兰廷深邃无垠的眼睛忽然炽热起来,闪动着攻陷城池大举干戈的狂热。和苏子鱼比较起来,笑含轻愁的歧盛更解他的心意,这是志同道合的默契。

和灰狼一样,歧盛算是司马兰廷的师兄。

司马兰廷九岁时齐王司马攸战死西秦,可在司马兰廷心里,憎恨宫廷里的太医更甚于直接斩杀自己父亲的西秦人。司马攸养病那一年是他陪在身边侍奉的,他亲眼看见父亲病逝沉重而诸太医诊断却为无疾无病,府内的药丸药材还相继为人偷梁换柱。从那时起,他没有一天不心心念念着想要习得最高明的医毒之术。

但方翰奇门遁甲虽精,歧黄之识却不足以教导他。这期间北海王府不断派人寻查世间第一医毒高手周凤池的下落,至到司马兰廷十一岁才寻查到其人踪迹,司马兰廷当即不顾母亲反对带人入太行山拜师。那时候歧盛已在周风池身边呆了整整六年。

可周风池是不收徒弟的,歧盛只是他身边的使唤童儿。司马兰廷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皆没半分用处,无奈之下使出苦肉计以王爷之尊跪求四日,差点跪费了一双腿却没得到人家半点动容。好在他剑走偏锋,根据方翰的意见最后费尽人力物力撮合了周凤池与其夫人聂纨纱重归于好。这才得到周凤池的感激收他入门。

因此一开始,歧盛只是他师父的仆人。

深山孤寂,两个同龄孩子自然很快熟识起来。歧盛虽是下人却没有一般下人的卑躬屈膝,他总是笑嘻嘻的,齿白如贝,眼光仿若春水却并没有春水的轻盈柔和,那里面沉甸甸冷冰冰的。司马兰廷看着他总觉得有一种熟悉之感,某天临水而照才发现那眼神竟像自己!那时候的司马兰廷明白王者的威仪,还不明白为臣者的隐忍,恨是明火执杖的恨,怒是大张旗鼓的怒,他惊惧的察觉到,这个小仆人比他还先学会掩饰心机于绵里藏针。司马兰廷是由歧盛身上醒悟到什么是保护色,什么叫深藏不露的,于是他也知道了歧盛的身世。

歧盛的母亲是杨骏儿子杨续威的如夫人。原本是个孤苦的绣花女子,但这夕娘虽是寒家子女却有一种高华之气,杨继威认为难得,兼看她秀外慧中便娶来做了侧室。成婚才过半年时间,杨继威接调令赴外平乱,这夕娘已经怀了身孕。本来一切无事,可杨府用的是旧魏大将军武安侯曹爽的旧宅。

曹爽是曹操侄孙,当初与司马氏争权被夷三族,只有一个女儿曹笙余幸。这夕娘就是曹笙之女,哪知命运辗转又重新回到自家旧宅。某天夜里杨骏散步时发现夕娘在月下焚香,脸有忧戚之色,他本是多疑之人便留上了心。遣人去查竟给他挖出来夕娘身世之迷。这一惊之下非同小可,一狠心连亲孙儿都不要了连夜派人斩草除根。

这派出之人是杨骏的心腹,说是心腹自然就是杨骏肚子里的蛔虫,对他东主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自度完事之后必然会被灭口,便动了其他的脑筋。行事之时他先寻机杀了两个同事之人,又找来另一个怀孕的妇人换了夕娘衣衫推入湖中。原来这人有一个毛病,便是贪花好色,他垂涎夕娘美色已久,得了这机会丈着色胆包天做出这番部署瞒天过海。

若他对夕娘真心喜爱也便罢了,可这贪色之人那里能长久的?更何况带着一个大肚子女人迁徙躲藏本就不容易,时间没过多长也就厌倦不堪。

歧盛出生的第五天,这人在夕娘身上尽逞兽欲后以一贯铜钱之价将她买入了娼窑,才出生的孩子被留在旧屋中,自生自灭。

夕娘本是皇族血脉,本受不了这等侮辱遭遇,但为了刚刚出生的新儿还是含辱苟活忍下了一切。老鸨看她态度坚决,也不欲逼死她任她找回了自己的孩子,而这已是三日之后。

歧盛的童年过得如何,可想而知。

他五岁的时候,夕娘已经由风华正茂的美丽女子变为一个习惯于皮肉生意的老娼,生活的困苦使她美丽尽失,只是为了儿子而苦苦求生。

这个时候,苏子鱼还没出世,而齐王世子司马兰廷正出入于金壁辉煌的宫廷间扬着他俊美的小脸蛊惑众人,讨得万千宠爱积聚一身。

所以,别说一个人的出生不重要。说这种话的人,绝对是自我安慰。一个人的命不好那是天生的,芸芸众生谁能不认命?与天争命那是失心风!

但命运命运,命不好,你还可以开创运。运,是由自己掌握的,有的时候你抓住了运,也就改变了命。歧盛五岁的时候,迎来了命运的转机。

八十一命运之轮

五岁的歧盛只是在母亲盈弱庇护下偷生的小小虫蚁,轻贱得没有自己的姓名。馆子里的姑娘都叫他胜儿,因为他的母亲说过,她的孩子即使此刻低贱到尘埃里却不可丢掉骄傲,她要他做一个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英雄,如同他辉煌的先祖。

那个可怜的女人眼里燃着星星之火,她全部的希望和不甘都寄托在了幼小的儿子身上。她绝望的相信她的儿子终有一天会像龙一般腾飞在天上。可惜,她没有活着看到蒲衣公子淡笑间翻云覆雨颠倒乾坤的今天。她仅仅只活到歧盛五岁。

夕娘在世时虽然无力,多多少少还能为孱弱的孩子遮蔽一些风雨,一旦连这道屏障都不见了,歧盛还能怎么活呢?

他自然要活下去的,娼馆的老鸨想把他卖给人牙子。五岁的小歧盛是条整天在污水里钻拱的泥鳅,但相貌极像他母亲,已经能看出成人后将有的非凡清俊,所以卖做娈童或者卖进宫里做太监都是可行的。这边才用破草席卷了尸体送出去,那边人牙子已经登堂入室。

老鸨揪着他的领子带到后门,一个三角眼的男人等在那里,看到他泪水冲刷出的白皙脸庞,眼睛闪过一丝兴奋。歧盛乖乖的任他蛇皮似的手在自己脸上身上摸索,露出兔子一样的胆怯。人牙子付了三贯钱把歧盛领走了,他对这个怯懦的孩子很满意也很放心,一个五岁的孩子,似乎跟“心机”这样的词扯不上关系。

可偏偏,歧盛从小就是个心机深沉的孩子。

路上人最多的时候他没哭没喊,因为他知道哭喊唤不来人帮他。他从小就明白人要对自己负责,而不能指望别人对你负责。他不声不响,运足力气一口咬在人牙子的手上,趁他松手呼痛间“哧溜”钻进人堆里,小身板这就显出优势来,更别提呲牙咧嘴,甩着手的人牙子半天才回过神来。

可没过几个时辰,他还是被人找到了。年纪幼小的歧盛,自然不明白地头蛇的组织,他们虽然是没什么用的烂瘤却是一个小城里无处不在的眼线。这些人没对胆敢反抗的孩子手下留情,暴雨般的毒打铺头盖脸落在歧盛身上。

周凤池就是这时候看到歧盛的。

接近垂死,但无哀怜。眼神像旷野里的狼王,能刮得人骨生寒。他觉得玩味,却并没有出手相救。他喜欢有骨气的人,却更讨厌死硬的人。就像他自己常常说的,一切生物都该承受自己的命运,做出正确的抉择来对待自己,隐忍或者反抗。

歧盛抓着他的衣摆求他救自己时,他出手救了。他觉得这个幼小的孩子对自己的命运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聪明的把握住了时机。而聪明的人值得嘉奖。

他把歧盛丢在一个农家养伤,半个月后圣手毒心周风池有了一个使唤小童儿,取名歧盛。意思很简单,歧路边捡的胜儿。他嫌胜字太浅白,易字为盛。

周凤池是信道的。信佛的人讲兼济天下苍生,信道的人讲独善其身,泽及万世不为仁。周凤池这个人冷心淡肠,外表从来都是恬淡自若,安然自在,否则不会连老婆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一点小误会就能跟他一刀两断。他肯留歧盛在身边,说明他很喜欢这个孩子,只是还没喜欢到收为徒儿的地步。

他不收徒弟并非怕什么师徒反目之事,只是不想跟太多人牵扯上更深的羁绊,说白了纯粹的懒而已。他这一辈子只对两个半人另眼相待,一个是他妻子聂纨纱,一个是司马兰廷,另外半个就是歧盛。

所以当司马兰廷求他收歧盛为徒时,他略一考虑就应了。第一,歧盛在他身边这么多年耳濡目染,本身也是聪明伶俐举一反十之辈,教起来其实不用费什么力。第二,他教一个也是教,教两个也是教,既然已经享不了清闲还不如多教一个让他们自己研讨,省得老来烦自己。

从此,歧盛的运便开始顺畅起来。有的人你给他铺好了路,架好了桥,他也不定能走上康庄大道,一犯混他干脆跳水里扑腾去了,司马兰廷的宝贝弟弟苏子鱼就是这种人。有的人你只要给他铺点小石子儿,他就能给你变座城池出来,歧盛就是后者。

到今天,已经没有人能看清歧盛藏刀的笑容了,他不但能把握机会也能创造机会。从看懂母亲留书的那一天起,他就在酝酿覆灭杨家的计划,更何况今天做这件事已经不单单只为自己的私怨,更为了司马兰廷的理想和抱负。18岁从西秦回大晋后,他开始一步步走进杨家,成为杨骏的门客,又成为杨骏的心腹,再成为杨骏的间谍,从头到尾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陌生青年。彻骨的恨和怨,被他埋藏得很深,深到司马兰廷很多时候都只能雾里看花,甚至起了介怀。

所以,对司马兰廷的试探,歧盛没有丝毫不悦。司马兰廷对他来说早就不是主公、朋友、师兄、爱人……任何一个词可以涵盖得开的意义。在他清苦的11年岁月里,司马兰廷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对他微笑,真心真意关怀他,为他着想的“别人”。

他想维护他,成全他,爱他,即使献上生命,他也甘之如饴。只是这些心思,他藏得也很深。

不过,感情并不是可以潜藏的东西,更何况他私心里是希望司马兰廷能够体会的。但要一个心思没在自己身上的人,体会自己藏匿的心思显然是奢望,司马兰廷不懂也不想懂,即使懂了也会装作不懂。他的耐心给不了歧盛,但歧盛的耐心,有另一个人懂。

两人做了一番恳谈部署,歧盛顶着灰狼的脸出了大明居。他的身份不适合过多逗留在王府,所以得趁天明之前回到自己的小宅里去。刚一跨进院子,便看到屋里燃着灯等他回来的那个人,一袭青衣,刚毅冷漠的线条却映着火光透出微微的温柔。

八十二合作交易(一)

歧盛清雪般的俊颜透露出和风似的笑,那双淡如春水的眼,带了几分飞扬,几分赞叹。

“好快的速度。”

等在屋里的是先他一步回来的灰狼。昨夜他用了灰狼的身份,以灰狼的行事作风即使对信任如歧盛之人,仍会尽责的守在司马兰廷身后以防不测。所以灰狼只可能比歧盛晚走,不会比歧盛早离开王府,现在却仗着绝佳的轻功先歧盛到家,替他燃好灯等他回来。

灰狼用衣袖扫扫身旁的座椅,似乎对这句赞扬听而不闻,但以歧盛对他的熟悉还是捕捉到那眼里闪过的一抹柔和笑意。

歧盛不客气的坐在被灰狼擦得蹭亮的座椅上:“你受他影响太多,老是这么寡言少语。如果你这些年跟着我,保准你现在是人见人爱的爱心果。”

灰狼无语的望着他得意洋洋的俊颜,天快亮了,他知道该催歧盛去休息一下,可还是忍不住小声反驳出来:“你自己也不是人见人爱的开心果。”

歧盛扬眉,坚决维护自己的名声:“我怎么不是!你打听打听,从楚王府到太傅府,凡是知道蒲衣公子的人,谁不说他是开心果?”

灰狼小小声:“主子就不这么认为。”

歧盛的气焰小了下去,想了一下叹道:“自己人我干嘛还要一直扮开心?悲喜由我才是英雄本色……他是不是这几年被我整怕了,有跟你抱怨?”想起什么,清清淡淡的笑起来:“你怎么叫他主子了?”

灰狼本想说,主子毕竟是主子,最终还是忍住了。

他知道,多年以前三人联手闯荡西秦的时候走得太近,近到模糊了界限忘记了身份,这段飞扬肆意的青葱岁月是他们彼此记忆里闪闪发光的黄金之宝。只是,当时的三人已经回不去了。

司马兰廷心思太过广博,珍宝太过众多,这段过往对他来说恐怕早已放在一边丢开老远了。而自己,早早就明白界限分明的壁垒,即使未忘也将之封锁在记忆深处,轻易不去开启,因为他明白开启无用。

只有歧盛,还紧紧握着拽着不愿放下。太重感情,太重过往会陷入时间未老,旧情未易的错觉中。

灰狼担心,他迟早会为此后悔。

第二日夜里,歧盛顶着灰狼的脸又来了。

司马兰廷对他的进步夸奖道:“孺子可教。今日步伐轻重,呼吸缓急都像了。”

歧盛人才进门又被叫破,也不惊奇气馁,嘻笑着坐到司马兰廷身旁:“嗯。我不知道你跟灰狼的会面模式,所以调扮得再像也没用。”他见司马兰廷头冠已摘,脱了外袍罩着浅紫淡纹的裼衣露出玉琢似脖子,烛光下的轮廓那么匀美一时间心头猛跳,急忙转开眼去好一会儿才敢回视过来。

司马兰廷问他:“见过杨骏了?”

当初武帝病象还未严重之时,司马兰廷便开始未雨绸缪,计划今天的一切。虽然灰狼是方翰从小教导出来专门保护他的,但歧盛的见识心智其实更得司马兰廷倚重。他先设法安排了歧盛的出身,使得歧盛混入杨府做门客无后顾之忧,哪知道杨骏又看上了歧盛的随机应变,没两年便把他派到楚王身边做奸细。这下子两头吃好,更称了司马兰廷的心意。

歧盛脸上露出一种阴阴的笑意:“明日赏菊会,那老贼会让你大吃一惊。”

司马兰廷虽然不明白,也不催他解释,召了奉祥进来给他奉上果物水酒,自己半合着眼不言语。

奉祥进来,看见嬉皮笑脸的灰狼坐在司马兰廷身边吓了一跳,心里虽然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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