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水墨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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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水墨青花-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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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电话那头传来的忙音,季夏把电话收回包里,百无聊懒的站在原地,看着地上自己的影子。
  “季夏!”一辆扎眼的宝蓝色跑车缓缓停在路边,车上的人打开车门走了出来,对着季夏叫了一声。
  季夏收回思绪,缓缓地迈步走向车子。应言已经绅士的打开副驾驶座让她坐进去,又绕回驾驶座坐好,发动。
  “谢谢,麻烦你了。”
  “你能别和我客气吗?”应言有些无奈。
  他比顾绥还小三个月,却和顾绥一样,不叫她姐姐,叫她名字。
  “好。”季夏回答。
  “你还有要去的地方吗?现在还有点早,我们可以先转转再去吃饭。”应言提议。
  季夏摇摇头:“就去吃饭的地方吧。”
  这座城市,最不缺的就是人,走哪都是一片。
  应言打开CD,一曲《卡农》缓缓流出。
  Canon,一个始终让爱和缠绵生死相随的名词。
  季夏先是看着自己坐的这辆顶级跑车被一辆辆的汽车超过十分的不可思议:他居然把跑车开出了乌龟的速度!而对于超过的司机偷来的或诧异或不屑的眼神,应言不予理会依然淡定的按照自己的速度开。而现在,他放的居然是轻松和缓的钢琴曲,她忍不住出声:“其实,我没事的。”这速度,真是糟蹋了这车的顶级配置。
  应言看看她:“你是不是觉得跑车就应该配的是疯狂热辣火爆的音乐更带感?”答非所问:“我很喜欢这样的音乐,舒畅放松。”他开得慢,一方面是为季夏着想。另一方面嘛……
  “你会飙车吗?”季夏问。
  “会”,买跑车,速度是看中的一方面,“不过不常,几年前出过一次车祸就基本上不再飙车了。”他微微转过头,抬起左手撩起前额的头发,被遮住的一条浅浅的疤痕显露出来,呈淡粉色,比周围的皮肤都浅一点。不过他的皮肤原本就很白,所以这疤痕也不算明显。
  “那还是稳妥一点好。”到了一定年纪,我们追求的,不过是“放心”二字,让自己放心,也让家人爱人放心。
  “以前胆子太大没什么好怕的,就喜欢刺激的,探险飙车蹦极什么危险做什么,直到那次飙车差点失去生命,经历生死像是突然间顿悟一样,觉得除了任性还有责任,虽然也会小范围的放任自己,但不会像那时那样毫无顾忌的放纵。可能是老了吧,想的也就多了。”他说得很轻很慢,就像拉长的镜头。
  不过,他并未那些日子而后悔过,反倒是骄傲。那样的年纪,趁着年轻,只要坚守住做人的基本底线与原则,那么,一切都是可以被接受可以被允许的。疯过闹过,爱过恨过,放肆过放纵过,得到过失去过……这样,才叫活着,也才能称之为活着。那些看似混乱迷茫的经历,冥冥中指引着我们成长,像大浪淘沙那般,淘掉杂质,洗尽铅华,只有经历过,亲身体验过,才能更加清楚什么是适合自己的,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这样,才能在挣扎徘徊中,在无数次的跌倒与爬起之中,塑造还原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个性自我,而不是把出生就是原版的自己渐渐活成了盗版,活成了模板。当然,这不是人人都有机会有能力随心所欲的生活的,但至少,拥有那样的机会,就不要轻易浪费。那时的折腾,让生命的脉络,线条,结点更加的清晰,提前就避免了今后可能铸成大错的弯路。
  所以,那一段,无论何时想起来,除了惊心动魄,还余下庆幸。
  “同学,比你老的还在这呢!”季夏敲敲他的手臂。
  应言是军三代,但在他的身上,完全没有纨绔子弟的恶习,为人温文尔雅绅士有礼。
  应言看着她笑了:“sorry。”
  “岁月就是一把温柔的杀猪刀啊!”
  “没事,咱都不是猪。”应言安慰她。
  “……”
  到了餐厅,他们到事先预定的位置坐下,季夏点了一份水果沙拉,一份玉米浓汤,把菜单递给应言。
  应言把菜单给服务员:“一份菲力牛排五分熟”,想了一下:“一份蓝莓芝士,一份提拉米苏,一个舒芙蕾。”
  服务员走后,季夏看着他笑:“很少见到有男士喜欢甜点的。”
  “我也不喜欢,是为你点的,你吃太少了。”本来想为她点个肉的,但根据以往与她吃饭的经历,他知道她不怎么喜欢吃肉,所以作罢。顿了一顿:“别误会,是陪我姐来过几次,她推荐说不错,所以想让你尝尝。”
  “我没误会什么啊。”
  “好。”
  季夏看向窗外。他们所在的餐厅位于之中心最高的“摘星楼”的第五十七层,而他们坐在了大厅最靠窗的位置,可以将整个市的景色尽收眼底。
  “季夏。”应言叫她。
  “嗯?”
  “我喜欢你!”应言也不知怎么的,看着她虽然掩饰的很好却依旧透露出悲伤的侧脸就脱口而出了这句深埋了很久的话。
  是的,从第一眼看到她,他就喜欢上了她。
  他勇敢的与她对视,要一个答案,或是死心,或是绝处逢生,他都认了。
  季夏明显一怔,看向对面的男孩:白色的衬衣扣开了最上边的两扣更加的慵懒,薄唇性感,高挺的鼻梁,深黑色的眸子像被墨染出来一般,黑得耀眼,眉角向两端延伸就要飞入云鬓,活像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男主。
  和顾绥的洒脱不羁相反,他更加的深沉内敛。
  她喝了一口桌上的水,似乎在酝酿,半晌,才开口:“谢谢你的喜欢。我也喜欢你,就像喜欢顾绥一样的喜欢你这个弟弟。”
  得到她的答案,应言反倒觉得松了一口气,不失望是不可能的,一个“弟弟”把两个人的关系界定的清清楚楚。他藏起失落,对着季夏璀璨一笑:“那姐姐,以后就像待顾绥一样带我,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哦。”还调皮的向她眨眨眼。
  “好,以后你就是我弟弟了。”
  刚刚的插曲并没让场面变的尴尬,反而因为话说开了,便更加的亲切自然起来。
  他们,交浅,言深。
  菜还没有上来,他们就聊天,主要是季夏让他讲讲顾绥小时候那些不着边不着调的事,应言也毫不吝啬,把顾绥往黑里抹。而开着车子正往餐厅赶的顾绥同学,觉得耳根特别烫,还莫名其妙的打了几个喷嚏,小声说了句“不会是季夏这丫头把感冒都给了我吧”,伸手把空调调高了几度。
  傅璟希在六十五楼谈完事带着一帮人刚迈进五十七楼的餐厅,第一眼就看到了靠窗子边那桌的一男一女相谈甚欢。他脚步顿住,只是看着那里,极力的忍耐,手掌握成拳,青筋凸起。
  她笑得那样灿烂那样美,不像对着自己时的假笑,是发自内心的。
  那样的笑容,曾经属于他的笑容,现在,她却给了除了他以外的人!
  他好想把它一拳打碎!
  连带她那颗铁石心肠!
  陈特助站在自家老板身边,不明白只是一瞬间的事,老板周身的气场全都变了,面容不再平静可谓是风云突变风起云涌,浑身散发的怒气压都能把楼顶掀翻。
  他是在老板还在美国的时候就跟在他身边的,可从未见过这样子的老板。也不对,只有一次,他见过老板的怒气,可也没有今天这么猛烈啊!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顺着老板的视线看过去,然后,看到了窗边穿一身牛仔T恤的女子与餐厅分为格格不入却有怡然自得的女子,原来是她!
  这个女子他未见过,不过却是见到过她的照片的。就是老板唯一发怒那次。那时他刚入社会,不知怎的,他听到声响进了冲进老板办公室,就看到老板面容阴沉的站在窗边,而地下,是摔碎了的相框。他认识到自己的鲁莽一时不知该进该退,老板只是淡淡的扫了他一眼,吩咐了声“处理干净”。他蹲下身,先拿出了破碎相框里的照片,照片里,老板怀里抱着一个女孩表情温柔的要滴出水来,女孩把脸轻轻贴在老板的胸膛,微微仰起头,两人相视一笑,一眼就能感受到是深深爱着的两人。他有些傻气的问老板照片怎么办,老板不带任何情绪的给他两个字:丢掉。他拿着照片就要扔到碎纸机里,老板却风一样的卷过来夺过照片,像呵护稀世珍宝那样护在怀里,那样的小心翼翼,那样的珍视就像怀里收藏的是照片里的那个女子一般。而那之后,他再也没见过那张照片,却记住了那个女子,那个让老板失常的女子。
  实际上,老板比他还要小两岁,可老板那气场,那能力,他就算穷极自己一生,也难达到老板的十分之一。
  陈特助看看老板又看看身后一大群人,轻轻碰了碰老板:“傅总。”
  傅璟希收回视线,眼中的阴霾并未散去,阴郁着脸迈步拐上了上一层的包间。
  理所当然的,他也就没有看到想花粉过敏病人一样边打喷嚏边赶来的顾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二章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醉生梦死。——唐箴
  晚上十一点,泡完澡吹干头发的季夏正准备睡觉,电话响起,她拿起看了一眼,是陌生的号码,接通后又没人说话。她以为是打错了,挂了电话,本来是要关机的,最后却什么都没做,把它带进房间扔在了桌子上。
  过了二十分钟,电话又响起来了,还是刚才那个号码,而且感觉铃声一声急过一声。季夏趴在床上半眯着眼,看向桌子上振动不断地电话不打算理睬,可电话那端的人似乎和她犟上了,一直响一直响,好不容易停了一秒之后又响起来了,大有你不接我就打到底的架势。
  无奈之下,她只得起身,慢慢挪过去接起:“你好。”
  平平淡淡的一句“你好”冲进唐箴的耳朵,比天音还要动听:“我是唐箴,西子的朋友,他在你家附近的‘诱色’就把已经喝得不省人事,麻烦你来失物招领。”
  他本来想说的是把这个醉鬼带走,他不认识!
  季夏听到两个熟悉的人名瞬间清醒了不少:“麻烦唐先生你照顾他,我已经睡下了,不方便出来。”现在的她,躲他还来不及呢,怎么会亲自送上门去。
  既然早就已经断了,那就更狠心一点断得彻底点,他们,不应该再纠缠在一起。
  唐箴听到她一副打算置身事外的语气就很气愤!再看看醉倒的傅璟希嘴里念的依然是季夏的名字气就不打一处来:“季小姐,做人要厚道,西子没做对不起你的事,你却把他逼得不成人样,你这么做就不怕良心不安夜里做噩梦天打雷劈……”
  唐箴还没骂完,傅璟希突然起身向他扑过来:“不许说我的夏夏,不许诅咒她,不许伤害她,不要伤害她……不要……”然后,倒在了他身上……
  唐箴哭笑不得的看着身上的人:都这时候了,他还不忘要维护那个铁石心肠的女人。
  你心心念念想着人家,可人家呢?
  不过吧,他们两人的关系,还真是有些莫名其妙匪夷所思,傅璟希更是一颗心铁定放她那里,吃了亏受了伤依旧不长记性,反而投入更多。他们几人很清楚,就傅璟希那过目不忘的本事,根本不是忘记了曾经的被伤害,而是选择了忘记,只因太爱,太在乎。
  情者,毒也!
  他把他放回沙发躺好才对着电话接着说:“你刚刚都听到了吧?算我求你,你来看看他。”看看你造的孽!
  刚刚的声响季夏在电话里听得一清二楚,可她不得不狠起心肠来:“唐先生,唐箴唐大哥,我真的不方便来,算我求你,你好好照顾他吧!”
  “季夏,我还把话放这了,今晚你要是不来我就把他扔这,出了什么事都是你的责任,你可别后悔,我等你十五分钟,不来我就直接走人!”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唐箴说完就挂了电话。
  看着对面沙发上的人,哪还有一点平常的精明深沉内敛样,简直就是个疯子,是个傻瓜神经病,看着他那傻笑他更来气,一掌拍在他身上:“傻蛋!”
  傅璟希是真的喝醉了,被打了还只知道笑。要是平时,他本就是不易亲近的人,更别说别人近身,就算他们几个从小玩到大的也一样。
  所以唐箴更加为他扼腕叹息!
  好好一个英雄,前途无限光明的祖国栋梁啊!
  他施施然在离他不远处的沙发上坐下,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看看他的战绩除了扼腕还是扼腕。他接到电话后赶来,才进来就看到他拿着手机发呆说要找季夏,还非得让他打电话,而季夏又不接电话,是以他根本没时间没心思管周围。
  他踢了一脚自己脚前的瓶子,撞到了周围的瓶子,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两瓶白的,一瓶红的,无数的空啤酒瓶,得,他这是当自己是酒桶呢!唐箴气得又踢他一脚,傅璟希闷哼一声也不还手。
  早知这样,他还不如逗他家小朋友呢!要不然在家睡大觉也行!他知不知道自己连着已经工作了二十个小时了!现在的他走着都能睡着,可偏偏坐着还不能睡!
  最近怎么总是遇到些醉鬼!
  被挂了电话的季夏一点睡意都没有了,捏着手机,在客厅走了一圈又一圈。
  屋里,在她去泡澡之前就点上的熏香,是上好的熏香,据说以前专门供给皇室所用,能安神静思,是顾绥特意找给她的,以前一直功效很好,可自从接了那通电话之后,昏昏欲睡的困感一去不复返,满屋的香味似乎没有什么效果,她只觉愈发烦躁。
  走到第八圈的时候,她咬咬牙,冲进房间套了件外套,拿上钥匙钱包就出门了。
  她与唐箴接触虽然不多,但很清楚,唐箴一向说到做到。要是自己不去,他也铁定能把傅璟希扔酒吧不管。
  在第十二分钟时,季夏出现在了包厢门口。
  看到她的出现,唐箴的心总算是放下了。在看了一眼她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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