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雨身为罗德的贴身秘书,再一次成功挽救这个“二世祖”由于太过善良而差点被对手反咬一口的危险境况,为罗家避免了不小的损失。如此一来,不光罗德对书呆女有了新的认识,连罗查看白雨的眼光,也少了些许蔑视。
罗德大喜,眼见自己挑剔的大哥都对白雨少了眼色,自己老爹岂不得大肆赞扬她?他没料错,一回家,罗老爷子竟站在客厅里迎接他们,笑眯眯地主动拉过白雨的手,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慈父形象。
罗查见此,心里咯噔一声,有些不舒服,但城府极深的他却未表现一点一滴。他带着复杂的心情看向自己的弟弟罗德,就见他突然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样小东西,展现在白雨面前。
“不好!”罗查心里大叫一声,就想拦住这个做事欠缺思量的弟弟,却晚了一步,罗德郑重地拉过白雨,一脸认真地看着已然变了脸色的老罗:“爸,我想跟小雨结婚。”
他一脸献宝似的向一旁愣住的白雨奉上手中的红色小方盒,就像电视剧里那样,浪漫地打开。一颗硕大的钻戒躺在锦盒中央,闪着傲人地光泽。
白雨根本不知小罗什么时候偷偷买的戒指,竟然还明目张胆地在老罗面前示爱。他不想活了吗?
他是老罗的亲生儿子,老罗不会拿他怎么样!可这下自己就惨了。
果然,老罗阴着脸,极力压住惊讶,狠狠地瞪着白雨,咬牙道:“你什么时候跟她搞上了?”
小罗见老罗的反应,非但没有欣喜,似乎还恨愤怒,完全没搞清楚状况,又不知死活地说道:“我喜欢她很久了,您不是也很中意她吗?”他心里觉得奇怪,老爹破例让外人进到家里来,丝毫不掩饰自家的秘密,又让白雨整天跟着自己,难道不是在帮自己选媳妇儿?
老罗见小罗完全曲解了自己的意思,也不解释,只是放出话来:“我就当没听见,你跟她不可能,不要再提了。”
“为什么?”罗德叫道,根本没料到自己的提议会被父亲一口回绝。
白雨拉了拉他的衣角,他的声音反而更大:“爸,我真的很喜欢她,您就让我们结婚吧。”
这一句话,真的触怒了老罗的底线,他猛地回头,怒瞪着小罗:“行,你现在长大了,老子的话都不听了?她是什么样的女人?”他一指白雨,毫不留情地骂道:“不知哪儿冒出来的可疑女人,刚进我家的门就开始撬我儿子了?接下来是不是准备吞并罗家了?”
白雨愣住了,不知道怎么反驳,感情老罗与她的交易……是耍她玩儿?
“爸,你怎么能这么说,她可救过我的命。”罗德挡在白雨面前,不明白自己老爹为什么那么愤怒。
只听罗查冷笑一声:“也不知那次事件是她设计的还是碰巧遇到,还真是巧得可疑。”
“哼。”白雨冷笑道:“你们罗家的人还真是好笑,与我做交易,却反倒不信任我?”她听着老罗的双眼,十分害怕他将她赶出去,她的书还没写完,无论如何要留下来。
“那我也不为难你们,很简单。”老罗平息怒火,冷冷看着二人:“你们可以在一起,但是,罗德将被逐出罗家,一分钱也拿不到。而你,选择跟着一分钱都没有罗德走,还是留下来衣食无忧?”
他这句话其实是诡辩,留下来不见得就有钱,但却不容白雨反驳。白雨紧紧咬着牙,望了一眼满脸期待的罗德,迅速做了决定:“我要留下来!”她目光坚定地看着老罗。
“你……”白雨的决定出乎罗德的意料,这些天的相处,他明显感觉到白雨对他也是有好感的。他不可置信地拉住白雨的手,质问道:“难道你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难道我一分钱都没有,你就看不上我了吗?”
白雨深吸一口气,淡淡地甩开手:“对不起,小罗少爷,你似乎搞错了,我来你们家,只是为了写书而已。至于你,是不是有点自作多情?”
罗查一副早已料到的表情,扶住自己差点站不稳的弟弟,都能感觉到他的身体在颤抖。他有些不解,这个女人有什么魅力,不就长得好看点?比她好看的女人多了去了,家世地位比她显赫的更多,罗德根本不愁找不到一个门当户对的,为何会对一介记者倾心?
媒体圈的人,他一向看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0。0
、婚礼逃亡
罗德的示爱,就这么不了了之。
自从那件事发生后,罗德就被派去了外地,长年累月在外出差,半年也不回家一次。
白雨叹了口气,停下在电脑上敲打的手。罗德走后,罗家的人对她越发冷淡,老罗与大罗就像对待囚犯一样对待她,干脆造了根链子铐在她脚上,将她锁起来,活动范围只能到别墅门口,连院子都够不着。
以她的能力,并不是打不开脚铐。但就算跑出别墅,罗家的保镖一样可以轻松将她制服。就算侥幸过了保镖那关,以罗家的势力,她恐怕没到机场就被抓了。
白雨是个相当理智的人,因此才会拒绝跟罗德一分钱不拿地走人。罗德是什么人?从小含着金汤勺长大,即使被赶出家门不至于饿死,但也绝对接受不了这种落差。
更何况,她是来复仇的,书都没写完,怎么能走?罗德连她是什么人都不清楚,就敢随便表白,说要娶她?
罗德都愿意为她断手,她怎么忍心害他?即使整垮了罗家,至少也要保罗德。所以她那样冷漠地对罗德,她怎么忍心让罗德一分钱也不拿地滚出罗家呢?
至于罗德和罗查怎么想她,她都不在乎了。所有的精力都用来对付老狐狸,眼看着在罗家呆了快一年,能挖出来的东西也都挖出来了,书也快写完了,总算没有白耗一年。
罗查站在院子里,仰头望着阁楼,从他这个角度可以看见那个女人在书桌前敲电脑的身影。跟她接触了半年,仍然觉得她是个谜。说只是来写书的,确实也没什么别的动作。这样的人,养在家里一辈子真的好吗?老爹到底是怎么想的?连她的身份都不去调查一下?
罗查私下调查过了,女人在孤儿院长大,成绩优异,年纪轻轻就杂志社打工,靠笔养活自己,是个小有名气的专栏写手。
除此以外,没什么料可挖。甚至让一向警觉的他,觉得有些过分清白了。
他一见到这个女人,就会忍不住对她冷嘲热讽,换来的是她漠然的无视,反而将他惹得更恼怒,恨不得就掐着她的脖子,问清楚她有什么目的。
半年前老爷子使了一计,让小罗对她彻底死心,还真是高瞻远瞩了。他刚想到自己弟弟,就听见大门被打开,弟弟许久未闻的爽朗笑声传了进来:“哥,我回来了!”
罗查惊讶地转过身去,没发现阁楼上的女人也站起身子,看着走进院子里的爽朗男子,脸色却陡然变了。
他不是一个人,身后还跟着一位看上去温婉贤淑的大小姐。
小罗这么快就勾搭上别人了吗?白雨会心一笑,又坐了回去。关她什么事?她早就放弃小罗了,从未在他身上押下自己的真心。
尽管如此,小罗为什么回来,她还是要搞清楚的。于是她装模作样去楼下的厨房泡咖啡,脚步放得极慢,路过客厅的时候,使出浑身解数去偷听他们的对话。
小罗要结婚了?
她听到这句话,差点没打翻手中的咖啡,也全然没了上楼的欲望,靠在楼梯后面,静静地搅着杯中的咖啡。
也不知过了多久,杯中的咖啡已经凉透,小罗才将这么件“大喜事”说清楚,对方是第四家族李氏的小女儿——李希如,跟小罗还真是门当户对。
老罗非常满意,此次联姻,不仅能化解与李氏以往的矛盾,更能扩展自己的势力,可谓一举两得。自己这小儿子还真是有出息,有眼光。
老罗亲自将李希如送出门去,小罗自然要将这位大小姐安安全全送回家。于是回来的只有大罗与老罗,商量着提亲的时间与订婚宴,似乎忘记了他们家的客人——白雨。
白雨清了清嗓子,从楼道口走了出来,径直朝老罗走去,抹着泪,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老爷子,我能去参加罗德婚礼吗?”
“我弟结婚,关你这女人什么事?”罗查只觉白雨不可理喻,当初是你拒绝人家,现在人家都要结婚了,你还去凑什么热闹?想拆散他们吗?
“我只是想远远地看一眼。”白雨一脸深情,一副惨遭抛弃却无能为力的样子。
不知怎么,老罗似乎想故意羞辱她,得意地扯了扯嘴角:“好啊,我允许你去参加,但决不能出现在他面前。另外,明天早上我醒来想看到一份对下个月市场的评估报告。”
他轻描淡写地说出这句话,罗查都一惊,自己老爹太黑心了,一个晚上做一份报告,即使是学霸也赶不完啊?他完全是拿白雨当奴隶了吗?
白雨却点点头,一副获得恩赐的贱样儿,屁颠屁颠端着冷咖啡上了楼。
老爷子没匡她,这一天还真给白雨解了脚铐,将她带上自己的专车。老爷子坐副驾驶,白雨便只能与罗德坐后车厢。她一身低调的黑色连衣裙,手提黑色手袋,脖子里挂着银色的坠链,再配上半盘着的乌黑长发,如果没有那副沉重地黑框眼镜,看起来倒是一极品美人。
可惜,金装也掩饰不了她的书呆气。
罗查冷笑一声,别过脸不去看她。这个女人到底有没有廉耻之心,竟真的厚着脸皮来参加罗德的订婚宴。
到了饭店门口,白雨便与老爷子他们分开,她记得老爷子的嘱咐,绝对不能出现在罗德面前。这谈何容易?新郎满面春风地站在门口亲自迎接宾客,都是些各地的大佬,个家族的翘首。
白雨站在远处思考半天,终于决定从后门混进去。自然,她身后跟着两个监视她的保镖,以防她逃脱。
提前进入会场,她走到角落里随意坐下,就等着宾客齐全,小罗与新娘进场了。上次没看清楚李希如长什么样,这次一定要看清楚。
小罗挽着李希如进场,在众人掌声与鲜花的环簇下,倒真没注意角落里不起眼的黑裙女人。
这李希如长得一副纯净白嫩的莲花模样,倒真像爽朗派小罗会喜欢的对象。跟一表人才的小罗站在一起,还正是门当户对,狂拉仇恨。
白雨手头不能闲,给自己倒了壶茶,沉默地看着这对未来夫妻,默默举起手中的茶杯,像是敬酒一番,朝他俩的方向送了送。
这轻微的举动,全然落在站在她身后多时的另一个人眼中。他眼中含着莫名的笑意,俯下身子,在白雨耳边轻声道:“小姐,我有幸请你跳支舞吗?”
白雨被这个人的冒失行为吓了一跳,耳边的热气让她惊得从座位上弹了起来,手中的茶杯也差点打落。她定了定心神,发现自己动作幅度太大,已经引起一两个人的注意,遂又低调地坐了回去,冷冷地不说话。
这个男人仿佛故意要看她笑话,绕到她面前,微微欠了欠身子,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现在是跳舞时间。”白雨仰起头,打量这个冒失鬼,一下子愣住,如果没记错,这个人不是飞机上的奇怪男人吗?
“现在不是跳舞时间,不过你再不跟我走就来不及了。”他竟然朝她调皮地眨眨眼睛,朝老罗的方向努努嘴,一脸自信的笑:“罗家的保镖已经被我搞定了。我再问一遍,白雨,你接受我的邀请吗?”他伸出手,一身黑西装透着浓浓的绅士味道。
白雨听到后面那句话,瞬间就做了决定。她是聪明人,早在脑海中分析了利害关系。这个男人一定是四大家族中的某位,想要跟罗家对着干,所以瞄上了自己,值得利用。
她也是爽快人,既然有人主动救她于牢笼,何乐而不为?
她放下茶杯,一手搭在男人的手心,扯出一个假意的笑:“我的荣幸。”
男人握住她的手,看也不看一眼热闹的场内,带着白雨像私奔的男女一般溜出了会场,坐进自己的私家车内。
他熟练地插入钥匙,松开手刹,踩下油门,载着白雨一路远离这个热闹的殿堂。“书稿给我吧,我帮你出版。”他一手伸向白雨,一副跟她知交好友的模样,恬不知耻地开始索要书稿。
这个人竟然知道这么隐蔽的消息?白雨一愣神,也不犹豫,从包里掏出U盘,直截了当地问道:“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不用看我也知道内容大概是什么?”男人接过U盘,塞进自己口袋里,目不斜视地看着道路,市区里车多,不容他一路狂踩油门。“你真的以为写本书就能扳倒罗家?太幼稚了。”
白雨转过头来,上上下下大量了旁边这位“身份显赫”的贵公子,看他面色苍白,却泛着些许潮红,带着几分讽刺意味道:“墨家的病秧子,你有什么高见吗?”
听到“病秧子”三个字,男人再一次怒了。他知道自己身体不好,但没人敢当面这么叫他。这个无脑书呆女,竟敢这样侮辱自己?
他一扭方向盘,脱离了主干道。他们现在在西城区,他干脆一路向西驶去。这条路上人车很少,不一会儿就到荒郊野外了,到时候看这个女人惊慌失措的模样,一定很爽。
他动着这样的歪脑筋,却看旁边的女人一脸不屑地看着他,眼神充满挑衅。
他扭过头来,面上浮现更加诡异的粉红,看起来实在惹人怜爱。若是城里那帮贵妇看到,一定会兴奋而激动地满口“恒弟”乱叫。而旁边的女人却真的只是像看病秧子一般看着他,给他一种相当大的心理落差。
他突然觉得,这种感觉挺棒的,整个人也渐渐冷静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结为同盟
夕阳西下,一个男人寂寞地坐在车前盖上,望着被红霞染得一片金黄的天际,悠悠叹了口气。
“墨病秧子,你把我带到这荒郊野外,该不会就是看夕阳吧?”白雨抱着双手站在他身边,虽然不了解这个病秧子的脾性,但她丝毫不害怕他。连个保镖都没带,就凭他这身板?
感受到白雨的轻视,男人心里却被撩动起来。他一如既往地抬起了骄傲的下巴,一副看粗鲁村妇的表情看着白雨,心里却想着她摘下眼镜的模样。“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傻?现在罗家一定急疯了,全城搜捕你。我既出现在那个位置,一定会被怀疑,墨家一定先被找上门去。既然如此,就只能先委屈你一晚,金屋藏娇了。”他嘴角上扬,对病秧子的称呼也开始不介意起来:“还有,本少爷有名字,你给我好好记住了。”他才不管白雨有些紧张的表情,一个俯身凑了过去,咬着她的耳朵道:“我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