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单纯- 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被炒饭的味道所迷惑,当时我还一直夸路铭亦说小子,看不出来嘿,你还有两手。我于是带着满腔的热情与感动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勺炒饭,接着就往嘴里送。当我终于知道路铭亦的手艺的时候,恶心得我一辈子都不想再看到这种叫做炒饭的东西。更严重的是,我吃了路铭亦的炒饭之后不仅发烧更加严重而且升级有了些轻微的肠胃病,所以本来只用请一两天假的我请足了一个礼拜的假。

林茗清显然在做完早饭之前没有尝过味道。她说:“喂,你不至于吧,我给你做顿早餐你就感动成这样?”

我吸了一下鼻子,说:“我呸!我感动,感动得肠子都要飞出来了。你这哪是做饭呢,简直是浪费国家资源。”

林茗清拿起筷子夹起她做的看起来类似西红柿炒蛋的东西往嘴里送,说:“不会吧,我觉得应该味道不错才对。啊,呸……”

从把菜送到嘴里直到吐出来,林茗清的表现比我预计中的还要快。她现在的表情就如同见了鬼,煞白煞白的。她的样子令我想起了以前看的一部叫做《乱马1/2》的漫画,里面那个叫做天道小茜的小妮子就跟她似的长相不错学习不错体育成绩也好,惟独做饭的手艺令人不敢恭维。

最后我们两个人还是去了外面吃早餐。当我喝到与平常无异的甜豆浆时,我就感叹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美味的东西。生活是多么美好啊!

吃完了饭林茗清硬是拉着我去看一场什么演出。她说那里有很多新组建的乐队,而且有一个叫做“行板之歌”的乐队里的主唱长得特别帅。我心里一想要是能被林茗清称作帅哥的人肯定不会差,于是就跟着去了。

我想说的是,其实我是一健康的女学生,看到BL会想要喷鼻血,看到帅哥眼睛会很自然的放出光芒,一见钟情是我憧憬中的恋爱方式。

到了那里我才发现自己上了当了。我一进了会场就四处寻找林茗清口中的“行板之歌”的帅气主唱,到最后发现那个人居然是个女生。她的头发拉得很直,挑染了栗色,手上戴着一枚金属戒指。

我揪着林茗清的衣领说:“喂,你不是说这乐队的主唱长很帅吗。”

她说:“是啊,没错啊,难道你不觉得?”

我知道了,这家伙是跟我学的。当初我对林茗清说过一个“帅气女子”的概念,就是用来形容一个样子很酷,令人感觉很有魅力的女生。她只是知识的迁移把这词用来形容眼前的这女孩子了。我认真打量了那女生,发现她确实很适合用“帅气”二字来形容。别的乐队里女孩子都穿裙子,而且无一例外的都穿超短,而她是穿了一条从膝盖以下的部分有七颗金属扣子的长裤,腰间束着一条迷彩的腰带,腰带上有几条金属链子垂到了裤子上。她的衣服显然是特制的,从胳膊开始袖子就是由一层接一层的深草绿色棉布接起来的,就像是系着绷带。她的眼睛上打了淡淡的一层蓝色眼影,这令她看起来有少许的妖艳。

林茗清递过来一张节目表,我这才知道今天的主角并不是他们,而是一个有点儿名气的乐队。他们今天的任务是为这个乐队做暖场。我听说在小乐队还没有出名之前通常都给有名气的乐队做暖场,这样可以提高乐队的知名度。

不过我到没把太多的希望寄托在今天的主角,叫做“Dessert”的这一乐队上。我之前也听过他们的歌,当然也是被林茗清拽着来的。他们的歌词内容极为单调,除了爱情还是爱情,好像这世界没了爱情人就不能活了似的。我就特讨厌这一观点。所以我就曾经立誓长大了之后要做一个很独立的女性,绝对不要被爱情控制。当然我只是在心里想想没敢跟林茗清说,我猜想要是把这些都告诉给她了我的脑袋也差不多开花了。 

15分钟之后演出正式开始。“行板之歌”全部人马首先走上舞台。我觉着那个带着帽子的鼓手特眼熟,似乎在哪儿见过,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台下不少和我一般大的歌迷们疯狂的喊起来:“Andante! Andante!”

主唱扛着麦克风走到舞台中央,原来表情有些严肃的她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她说道:“大家好!我们是行板之歌!”台下顿时一阵喝彩。她冲着鼓手和贝斯、吉他、键盘手各做了一个眼色,于是便有很悠扬的乐声在整个会场里回响起来:

“你的歌在飘荡,在飘荡,

“我的心在飞扬,在飞扬。

“你的歌随风在飘荡,

“我的心随歌在飞扬。”

唱到这里的时候节奏突然加快,完全与一改之前的风格:

“没有城市的喧嚣和沧桑,

“没有人世的无奈与悲凉;

“走过心灵的困惑与彷徨,

“心与歌轻舞飞扬。”

接下来是一段节奏感较强的纯音乐。这首歌以一句“荆棘的路上终点渺茫,梦想的电影已散场”作为结尾。主唱唱完了,台下掌声如雷。她很美丽的鞠了一躬,然后和伙伴们退场。我站在一边人都快听傻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的声音。她的声音很有魅力,令人有优雅的感动。我想,所谓的天籁之声也就如此吧。

等所有成员快退完场的时候,林茗清突然拉了拉我的袖子说:“你看那鼓手是不是安家名?”

我觉得这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事,因为安家名和那个鼓手完全是不同感觉的人。反正现在安家名给我的感觉就跟一无赖没什么两样,那鼓手可就不同了,我刚才还暗暗夸他不仅人长得好鼓也打得好呢。于是我就对林茗清说:“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等一下!

这时那鼓手脱下了帽子,我睁大眼睛一看妈妈呀还真是安家名。我这两天真是见了鬼了,怎么到哪儿都会遇到安家名。林茗清一看是安家名,整个人都兴奋得不知道姓什么了,一直在旁边嘟囔这是上天安排的机会,原来我和安家名有缘分啊。

有个屁缘分。我在心里想。就算是缘分那也是孽缘。不行我得赶紧走,要是被安家名那厮看见我到这儿来了百分之百又会自恋的说很长一大堆废话。走得趁早。于是我很快的就转身。林茗清这小丫头当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看我要走就一脸茫然的说:“还有那个叫Dessert的乐队呢,你不看啦。”

我说:“不看了不看了,这里吵得跟菜市场似的,就算再好听也听不清楚,不如走了。”

还好林茗清思想比较单纯,想想我说的话也对,于是拉着我在拥挤的人群里左窜右窜很快就找到了出口。我在心里不由得暗暗佩服她这一功夫,听说这种功夫一般人还是练不出来的,因为掌握这功夫的基本原理的人一般都是经常在减价期中在超级市场穿梭的大妈。至于林茗清哪儿学来的,我也弄不清楚。

本以为三十六计走为上,谁知道刚到门口我们两个就遇到了已经收拾好器具的准备离去的“行板之歌”。安家名一眼就看见我了,一个劲儿在那儿挥着他那顶帽子,叫:“丁可可,丁可可!”

我冲他嘿嘿僵笑两声:“真巧啊。”

他跑过来,问:“你该不会是特意来看我的吧。”

我之前说什么来着。为了打击他的积极性,于是我说:“滚一边去,谁来看你了,再说你有什么可看性?我来看你们主唱来了。”然后就转头向那主唱,“你表演得真不错,都赶上专业的了,什么时候也给我签一名儿,等你出名了我也好去臭美臭美。”

主唱笑。她这时候已经卸了妆了,穿着一套水手服,和在台上感觉完全不一样,现在可爱得就跟一小猫似的。

她说:“谢谢了啊。我叫杨沫沫,东林一高的,你呢。”

我说:“都在一学校呢我怎么没见过你。”

林茗清在一旁说:“你就是那杨沫沫?我靠,我怎么不早点认识你呢。认识你我也好沾点光。”

我就在一旁小声说:“她很厉害?”

“丁可可你不是吧,眼睛长哪去了。”林茗清点着我的脑袋说,“前段时间她才上的公告栏,被保送到一外国音乐学院了。人家高中一毕业就远渡印度洋。只要会考过关就成。她时间都放表演上了,就算到学校来待的时间也不长。”

林茗清这么一说我倒想来了。前些日子是有这么一条公告来着。说高二三的杨沫沫同学被保送到什么国的音乐学院。我对音乐学院没什么研究,所以具体是哪个国家的也记不清楚,反正名字很长一串就是了。

安家名说:“既然大家认识了,不如一起去喝个东西吧。”

我躲你还来不及呢,再跟你去喝东西,我不是自找罪受吗。林茗清听他这么一说,激动得屁颠屁颠的,立马说:“好好好好好。”

我靠,原来这家伙是卖友求荣的一典型,我怎么早没看出来呢。

于是一群人又到了安家名家里开的那家全市最贵的咖啡厅。

其实原来我对这家咖啡厅印象还挺不错的,虽然贵点儿但是觉得钱花得值。不过从知道这是安家名家里开的之后我的印象就有了三百六十度的转变。这里的东西也忒贵了,简直就是在剥削劳动人民。

因为这次人多,安家名跟服务员开了一间包间。点了东西之后大家就各自聊起来。聊的自然还是今天表演的事。安家名对我说:“怎么样,我表演的还不错吧?”

我说:“嗯,不错。不过跟人家杨沫沫比起来就跟鲜花和臭虫似的。不过还好鲜花把臭虫的臭味儿给遮住了。”

安家名气得在一旁直瞪眼睛。不过过了几秒钟他又说道:“没关系,什么叫做青出于蓝胜于蓝,沫沫就是最好一例子。我有这一妹妹也觉得挺光荣的。”

我本来得意的正在喝着咖啡的。我看着安家名生气的那样子我心里就特高兴,还想着仇总算报了点儿了。就因为心里得意也没尝着咖啡苦,听他这么一说我突然觉着咖啡的苦了,于是“噗”的一声把咖啡全喷到坐我对面的林茗清脸上了。我现在突然体会到原来有一挺出名漫画家在作品里说的一句话:“得意的代价就是忘形。”我觉着这是百分之百的真理。

我心里骂着什么破咖啡,抬头一看发现林茗清一脸愤怒的看着我。她就冲着我吼:“丁可可,你想死就直说!”

我赶紧给她递纸,说:“我不是故意的亲爱的。”说完我就转头向安家名说,“你瞧瞧你妹妹,你怎么跟她差那么远,肯定基因有问题。”

安家名听了就挥了拳头过来。小样儿那点水平,就连我的学生林茗清都比不上。我很灵巧的挡住了拳头,冲着在座的各位说:“你们看看,看看,我说什么来着。这家伙有暴力倾向,肯定多了一条Y染色体。”

所有的人都笑。杨沫沫笑得特别好看,让人看了觉着有很温和的阳光照在身上。安家名看大伙都笑了自己也不好发作,于是低低的说:“丁可可你给我记着。”我心里说,来啊,有什么招儿尽管使,姐姐我恶作剧玩得多了,谁怕谁。
 第二章   所谓的爱情与友情之间 
(一)

林茗清星期一上学的时候就把我的照片给寄了出去,十天之后收到了回信。她收到信,刚看了两眼就哭丧着脸来找我。我接过信看了大致内容就恨不得一头撞死。那小妹妹在信上说崇拜死林茗清了(其实应该是崇拜我),想要跟她保持书信联系,还想在暑假的时候过来看看她。我当时真觉得天悬地转的,半天就蹭了一句话:“林茗清你说怎么办。”

林茗清的脸色比我难看10倍,她说:“我要知道我也不来问你了。”

我说:“当初叫你问何飞要照片吧,人家最多也就认为你严重自恋,撑死了当你是神经病,小妹妹看了绝对不会给你回信,哪会扯出这么一长串的事儿。”

她想了想说:“那你说现在再问何飞还来不来得及。”

“试试看吧。”我说。

林茗清就真的去问何飞要照片。那小子一看是女孩子问他要照片,乐得早不知姓什么了,还管她是拿来干什么用的,二话不说下午就给她拿来了一张照片。林茗清得到照片之后战战兢兢的寄了出去。我给胡诌了一个借口,就说怕那小妹妹担心看了自己的真实的照片会吓得做噩梦,于是就没敢寄自己的,把自己表哥的照片寄出去了。

谁知道十天之后林茗清又收到了那小妹妹的信。我不禁赞叹这小妹妹的胆量,她的胆肯定大得不能估计。林茗清看了信之后更说不出话了,用颤抖的双手把信递给了我。我看完了信,想的不是一头撞死的问题了,而是这墙怎么撞不死我。那小妹妹在信上居然说照片上的人长得很有男子汉气概,正是她喜欢的那一类型。我和林茗清研究了半天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这小妹妹不是有近一千度的近视就是有特别嗜好,比如常人觉得越恶心的东西她就觉得越可爱之类的。

 

最近我同桌萧婳迷上了日语,硬拉着我一起学,说两个人学要一个人学有兴趣。我说:“小样儿你母语还没学好呢,学鬼子的语言干什么?你忘了从小你爷爷就教你要爱祖国爱人民反侵略。这是文化侵略你懂不懂。”

萧婳冲我一撇嘴,说:“知道姐姐我为什么学日语吗?我的目标就是长大了要到日本去留学,然后专学小日本的先进技术,他们有什么专利最好别让我先知道,要不然我抢先一步在大陆把这项专利做出来,到时候就让他们傻眼儿吧。”

听萧婳这么一说我突然觉得她特像一女特务。其实她的形象也挺适合在电影里演个女特务女间谍之类的角色的。首先她具有女特务和间谍的共性,那就是长得好看。这就是使得那些敌方男指挥官放松警惕的一重大资本;其次就冲着她的这份爱祖国爱人民的决心,当特务也挺合适,就是名字不怎么好听。

于是我就跟着她每天“啊衣呜欸哦”的念,知道大妈念“欧巴桑”,还知道大伯念“欧吉桑”。萧婳学得特别快,才半个月的时间就把初级上册的课本给学完了。到她学完为止,我唯一记得清楚的一个句子就是:“阿里牙多。” 萧婳说这是谢谢的意思。我当时就想了人不就30多颗牙嘛,这个叫阿里的是怪胎还是怎么着,被人下了一牙多的结论。还有一句好像是“我要杀你妈死。”我当时一听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听了萧婳解释我差点儿没吐血。我说这小日本也忒毒了,连“我要杀你妈死”都是礼貌用语,难怪当年会制造出惨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