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蛰存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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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蛰存作品选- 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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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明朝,士获得大翻身,又成为四民之首。不少士人撅起尾巴,目空一切,造成士气嚣张的时代。《儒林外史》记录了两个商人穿了士人的衣服和头巾去上馆子,被秀才老爷痛打一顿。
  到了清朝,士又活该倒霉,有的被杀,有的充军宁古塔。不过,后来情况稍稍好转,“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解放以后,好像把人民分为两档:民和人。民有三类:工、农、兵。商人失踪了。因为社会主义体制中没有商人。人分五类:地、富、反、坏、右。称为“分子”,不是民。
  拨乱反正以后,五类分子绝大多数归属于民,似乎已无大差别。现在的人民分类法是:一部分人民上升而为官。官是民的代表或曰“公仆”,不是民。民分五类:商、农、工、兵、士。不知可否说是新的“五类”。不过士的等级比元朝还低了。因为社会主义体制中,似乎没有乞丐。
  “文化”与“文学”
  读书七八十年,除了甲骨文还未能读通之外,从商周金文至先秦诸子,我都能读通了。偶尔有些语文障碍,还不妨事,全文主旨大意,还是能够理解的。倒是近年来一些青年理论家的文章,我常常读了四遍、五遍,还是不懂。看看每一个字我都认得;每一句的意义,我也能理解。就是读过一整段,却不知道作者在说些什么。只好自认老耄,在飞跃的新时代文风前面,显然落伍了。
  近来又发现,落伍的不单是我一个八十老汉。偶然读了一段文章,我虚心请教一位六十岁的高级知识分子。他读后,沉吟不语。我追问:“懂不懂?”他笑而不答。不敢说“不懂”,怕落伍。我又请教一位四十多岁的副教授。他读了两遍,也不做声。我再追问:“这一段文章讲些什么?”他迟疑了一下,回说:“吃不准。”
  我才得到一点安慰。看来,他们二位,至少也已经开始落伍了,不过比我好些。
  现在,把这段文章抄在这里(仅仅作为一个例子),请读者解释解释,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是一篇文论杂文的第一段:文学的危害的确在于她作为一种精神充斥着整个中国的文化空间。我们缺乏一种能力(这或许是先天的),把文化与文学有效地区别开来。因此,文以载道的罪过首先不在文学的自身。文学常常蒙冤,但文化因为已经无法在自身的内部为文学让步,所以我们便只能端出文学作为文化祭坛的作品。
  如果凭我的文化水平来译解这段文章,它们内涵的概念有以下几个:(一)文学的危害性是一种精神。
  (二)这种精神充斥于整个中国文化的空间。
  (三)我们(不知是谁?)是先天性的低能儿,不会区别文化与文学。
  (四)“文以载道”是一种罪过。但不是文学本身的罪过。
  (五)有人说“文以载道”是文学本身的罪过,这是冤枉了文学。
  (六)文化有一个自身。这自身有内部与外部。
  (七)文化自身的内部已经无法向文学让步。(外部呢?)(八)所以我们只能把文学用作祭祀文化的供品。清楚了。一句一句都弄清楚了。
  但是总的意念呢?
  为人民服务
  大学生问古汉语教授:“为人民服务”这个“为”字怎么讲?
  教授答:有几种解释。要看这句话是谁说的,因人而异。
  大学生说:请老师举个例解释一下。
  教授说:一种讲法,为就是“给”,为人民服务,就是给人民做事。这个人做的事都是有利于人民的。
  大学生:这是谁说的?
  教授:革命家。
  大学生:还有什么讲法?
  教授:这个为字可以讲作“代替”。
  大学生:代替人民服务?是谁?
  教授:冒名顶替的壮丁,代吃官司的流氓、穷汉,考场里的枪手,多着呢!
  大学生:还有什么讲法?
  教授:为字也可以讲作“做”,就是白话文的“作为”。
  大学生:作为人民服务?什么意思?
  教授:你读错了,要加逗点。“为人民,服务!”这是说,你作为人民,就应该服务。
  大学生:这话是谁说的?
  教授:官。
  子贡问政
  子贡问政——
  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
  曰:“去兵。”
  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
  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以上是《论语·颜渊》的一章,我从二十岁读到今天,还是不懂。
  子贡问如何行政。孔老师说:人民有足够的粮食,国防线上有足够的武力,人民就信任你这个官儿了。博得人民信任,当然国泰民安。
  文句很明白,不容曲解。足食、足兵,是取得民信的两个条件。
  可是,子贡却问:如果有必要减去一个条件,那么,在这三件中,应该首先减去哪一件?
  这样,可见子贡是把足食、足兵、民信,作为三个治国条件的。那么,这个“之”字如何讲法?这个“矣”字又如何讲法。
  奇妙的是孔老师的回答:“可以先裁军。”
  子贡又追问,留下的两个中,有必要时,可以先减去哪一个?
  老师说:“可以让人民没有饭吃。”接下去解释道:“没有饭吃,大不了饿死。死有什么要紧?从古以来,人人都要死的。只有人民的信任最最要紧,没有人民的信任,就无法立国了。”
  老百姓都饿死了,国土都被敌人占领了,还有一个人民的信任可以维持政权,怪不怪?
  文学遗产
  “文学遗产”这个名词,我以为应当废除了。
  十月革命成功,苏联建国,把沙皇俄罗斯的一切,全部否定,文学也不在例外。包括普希金在内,全部俄罗斯文学,都是贵族文学、资产阶级文学、死文学、反动文学。
  托尔斯泰的文学,也只有一面镜子的作用。
  新经济政策实行以后,对传统文化采取怀柔政策,不作为敌我矛盾处理了。于是,把俄罗斯文学称为文学遗产。
  人死亡后,他的财产才成为遗产。当他生存的时候,是财产,不是遗产。
  既然说是遗产,必然有继承人。继承人确定以后,取得了这份遗产,遗产就消失了,成为继承人的财产的一起分。
  可知遗产只是一个过渡时期的名词。
  俄罗斯文学如果到今天,还是遗产,这份遗产似乎永远存在银行里,由律师或公证人保管着,没有继承人。
  为什么还要学习并纪念普希金?戈尔巴乔夫为什么郑重地到上海来给普希金铜像献花圈呢?
  既已接受,就不是遗产;没有继承人,也不成为遗产。
  所以我以为,文学遗产这个名词该废除了。中国文学史永远活着,永远在前进,没有死亡过。
  又一份遗产
  前几天,对“文学遗产”挑剔了一下。今天展开报纸,才知道孔夫子的儒学也是一份遗产——文化遗产。
  几百个新、老、中、外儒学家,开了一个大会,讨论这一份文化遗产。讨论的结果不得而知,也不知道讨论的问题是什么?孔门的子孙着实不少,如果讨论的是如何分配这份遗产,估计每人分到的不过一丝一毫,吃一碗阳春面都不够。
  中国“地大物博”,文化富翁不在少数,就儒、释、道三大公司而言,子公司何止百家?十多年前,法家的遗产被“四人帮”继承了去,浪费完了。现在,好像只有一份儒家的遗产。和尚道士,还在清理财产阶段。
  这一份儒家的遗产,经过十年批臭,已经没有人想要。在国产文化缺货的情况下,国际文化贸易商人引进了成批的外国文化,货源充足,市场繁荣,成为盛极一时的畅销商品。
  于是有些老冬烘看不顺眼,主张提倡国货,要用国产品白猫洗涤国民的精神。可是,资产阶级文化虽然不守四项原则,却实实在在是“拿过来”了。虽然没有过户,却也承认它是外商投资,而不是遗产。儒家思想,即孔夫子的意识形态,虽然是“珍贵的中国文化”,还只是一份没有继承人的遗产。
  现在有许多人忙着纪念孔仲尼先生二千四百五十年诞辰,为这份遗产大登广告,还吹嘘这份遗产可以用来向国外投资,帮助开发不发达国家。甚至还有人认为可以送到资本主义大国去生产文化杀虫剂。
  可是,还没有一个人敢继承过户。它还只是一份遗产。
  国粹
  收到一封信,是一位素昧平生的华裔外籍学者寄来的。他(或她)买到了我编的两本《词学》集刊,来信恭维一番,说我的工作是“有保存国粹之功”。
  这封信来得正好。它提醒我:天地之间还有“国粹派”。
  这回虽然在外国发现,安知大陆上已经没有?
  遗产派,国粹派,正好是一对敌我矛盾。
  不归于杨,必归于墨。不是遗产派,就是国粹派。
  要做“第三种人”,也不很容易。
  然而,“珍贵的中国文化遗产”,却是宣扬“中庸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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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年 
  西塞罗是古罗马政治家、演说家和散文家。他有不少著作留传下来,著名的政论文、演说稿、书信、杂文,不下几百篇。可惜中文译本只有梁实秋译的一本《西塞罗文录》,还是三十年代的事。最近听说又有了新译本,内容还是梁实秋译的那几篇,我还没有见到,不知译笔会不会比梁实秋好些。《西塞罗文录》中有一篇《论老年》,是一篇著名散文,我当年读了很感兴趣。不过,西塞罗只活到六十八岁,就被人暗杀。他论老年,恐怕只是一个五六十岁人的体会,在今天看来,这还不算老年。我国今天的法律上规定,男子六十岁退休,女子五十五岁退休,这样说来,六十岁才开始进入老年,他还没有老年人的思想、情绪、经验、体会呢。
  老年,老人,这个老字,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概念有过几次变动。有一个现象,大可注意。汉代以前,一个人,过了七十岁才算是老了。孔夫子叙述自己的一生,从“十有五而志于学”讲到“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下面就不说下去了。另外,他还说过:“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可见在孔子的时候,七十岁以后,才算进入了老年。
  所以汉代的字典《说文》注释这个“老”字,明确地说:“七十曰老。”可是,这个标准,到了后世,似乎只有做官的人可以保持不变。“七十而致仕”,从周朝到清朝,没有改变过,大大小小的官员,一律到七十岁退休。老百姓呢,老得早了。皇侃注《论语》说“五十以上为老”。《文献通考·户口考》说:“晋以六十六岁以上为老,隋以六十为老,唐以五十五岁为老,宋以六十为老。”这样看来,在人民中间,老的概念,曾经在五十岁到七十岁之间,游移不定过。汉朝以后,只有做官的人有特权比老百姓迟老十年。
  不管六十也好,七十也好,反正我已经毫无问题地老了。中年、青年、少年人的一切思想、感情、观念,都遗弃了我,我也遗弃了它们。我和中、青、少年之间,显然存在了不同广阔的代沟,我已主动又被动地进入了另一个意识形态王国。我的一切观念,如果不赶紧自己交代,现在和将来的中青少年是不会理解的。于是,我也来谈论老年。
  说起老年,就想到晚年。根据传统的修辞用法,晚年不一定是老年,老年也并不年年都是晚年。太阳即将落山,夜幕尚未降临,这时候叫做晚。一个人的生命即将终尽,还没有死,这年龄叫做晚年。晚年这个名词,并不表示固定年数或年期。一个在五十岁上逝世的人,他的四十八九岁就是晚年。四十四五岁,就不能说是他的晚年。我第一次退休,是在一九七五年,“工宣队”送我回家,祝颂我晚年愉快。我心里好笑,你以为我过两三年就死了吗?到今天,十五年过去了,我还活着,有这么长期的晚年吗?现在的青年人,经常以晚年安乐、健康祝颂老年人,却不知道老年人心里难受。这不是祝颂,简直是诅咒他快死埃在我辈老人的词汇里,“晚年”这个语词仅仅在讲到一个已故世的人的最后几年才用到,从来没有当面对生存的人用的。
  记远不记近,这是老人十拗之一。我在青少年时,和老辈讲话,他们对十年、二十年前的事,会说得清清楚楚,对十天八天以前的事,却想不起来。我当时也想不通,以为这是老年人的古怪。现在我自己明白了。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每个人都有许多印象最深刻的事物。年纪越小,这种深刻的印象也越多。我还很清楚地记得,在五六岁时,住在苏州,父亲带我到虎丘去看迎神赛会。一尊巨大的“老爷”(神像)由许多人抬着走过,那老爷的眼睛会闪动,十分威严。我非常害怕。这是第一次看见,印象最深,永远记得。以后还看过几十次迎神赛会,都不很记得了。到了老年,每天的生活,差不多平淡无奇。昨天和前天一样,前天和大前天一样,没有特异的情况,因而也没有深刻的印象。所谓记远不记近,也并不是说,凡年代久远的事或人都记得,凡最近的事或人都不记得。只是过去的生活中,印象深的事情多;老来的生活中,印象深的事情少。这就是老人记远不记近的理由。说穿了,也并不古怪。
  老人饶舌,说话滔滔不绝。他愈说愈高兴,听的人愈听愈厌烦。这情况也确是有的。
  不过,这并不是一切老人的通玻有些老人恰恰相反。他们沉默寡言,似乎很不愿意开口。这等老人,我们留着耽一会儿再谈。且说饶舌的老人,也有好几种。一种老人是长久孤独地耽在家里,没有人和他说话。他也没有机会说话。忽然来了一个客人,老朋友,老同事,多年不见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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