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笙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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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笙箫-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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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李泉和范晓萱的歌里唱的那样,我就是一条爱情里的“流浪狗”。开学时的激情与志向不到一个月就磨成了这样,如今我甚至又成了那条逆来顺受的小狗,流浪着走过晨的身边,不再奢望她会突然抱起我,用怜悯的眼光看着我,抚摸我脏兮兮的毛发,说:好可怜的狗狗。我找不出进一步接近她的方法和理由。情况很糟糕,因为情况本就应该糟糕,因为事实是,就算有一天真的我和晨手牵着手出现在核桃林,人们也一定会笑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只是我怎么都觉得自己不是牛粪,我永远不会承认自己是牛粪。

至少在楠眼里我不是。开学的第一个周末,我去了一趟二外。其实二外还真用不上“去”这个词,说“走”了一趟会更贴切些,因为两个学校是这么的近。

这两个学校远离海淀,又都是文科类院校,都是女生比较多,因此各方面的风格都很相象。学风都不够踏实,漂亮女生都很多,给大款们包下的自然也不少。但是可能是因为广院的漂亮女生们往往学的是艺术专业,经过面试的千挑万选,而且她们家里的经济条件往往比二外的女生好,因此广院的名声要比二外好多了。就像孙睿《草样年华》说的那样,女不嫁x大男,男不娶二外女。大一的时候因为听说隔壁二外的美女和广院有的一拼,便和老Q在一个周末动身去亲身体会一番,结果从进校门的第一秒开始,一个比一个丑,丑的应接不暇火树银花,我们差点就没能坚持从北门活着走到南门,要不是不断地鼓励自己出了二外南门就能回到梆子井的话。回到宿舍我们俩就一直纳闷,不是说她们质量也很高吗?怎么会这样啊?这时老C说话了:这不明摆着吗?周末坐台去了啊!

但是我的楠与老C说的二外无关,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学女生,上学,恋爱,纯真。有一次楠教我用各种语言说我爱你,有日语、朝鲜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甚至还有越南语,她每教我一个我就对她说一句,然后她就脸红一次,当时我觉得她好可爱,红红的脸蛋像香山的红叶。

然而仅仅因为娟,这个潜伏的心魔,让我作出对不起可爱的楠的事情。很多东西是我渴望挽回的,偏偏我还不愿作出努力去挽回,也许是我知道已经挽回不了了,也许是我更喜欢自己现在的状态。我觉得自己是个很普通的男人,男人的劣根性我都有,比如好色——否则我就不会老念叨楠的并不漂亮;比如不懂珍惜自己拥有的,总想着够不着的东西——否则我就不会为了晨浪费这么多精力;比如总是希望给自己留一条后路,留一条底线,有一个怀抱累了就能躺在里面,休息好了又丢开她去追寻——事实上我就想把楠当成这样的一条底线。虽然寒假里我反复反省自己,不能变得这么坏,然而我阻止不了自己。甚至可以说开学第一周我就去找她,正说明了我这个迫不及待的目的。
第十三章 就这样背叛(3)
寒假的时候楠主动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我们也没说什么,就互相道了句新年快乐,然后聊了会儿北京和江西过年的方式有什么不同。有时我想,也许楠真的仅仅是一个谈得来的异性朋友,就像维和萍一样?可是因为与她之间的一段过去,注定我们很难做那种纯粹的朋友。我越来越觉得那句话的正确,做不成情人往往也无法做朋友——我和娟也是。

周五我给楠发了个短信,问她这个周末要不要回家去,她本来是打算要回的问我有什么事吗?我说没事,那我下周周末再过来你那儿玩吧!然后楠就说她不回家了。于是我第二天便去了二外。

她在南门口等我。我们差不多有半年没见了。她的长发,依然在风儿的牵引下拂过她的脸庞,她的微笑还像九个月前在中山公园那样的甜美。不同的是上次是她慢慢地向我走来,而这次,却是她在等我慢慢地走向她。北京的春天来得很迟,因此并没有白杨树沙沙的叶子响声,所以这回,我没有爱上她。

但是我并没有停下自己走近的脚步,因为我知道自己的目的,我那自私的卑劣的连我自己都瞧不起的目的。

那天我们去了石景山游乐园,坐在海盗船上楠双手紧紧抓住我的手臂,大声地尖叫。多么简单的一个女孩子。

回来的地铁上我突然想,如果我这样做能让身边的这位女孩这么快乐,我又何必那么自责呢?难道我不是在做一件好事吗?我差点就要说服自己了。

送她回到二外,分手前我终于鼓起勇气决定说那句这一天在心里盘旋了几百次的话,我说:“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我那样做……其实我也不想的……但是……我想我会……努力纠正自己的错误。”话说的和我想的说的并不完全一样,我本来想说的是:“我曾经做出让你伤心的事,我想现在我愿意做任何事情来纠正以前的过错。”说完我就转身离开,同时开始后悔那句话本应该在短信里给她说的,那样就不会这么辞不达意了。

走出二外红色的校门的时候,我突然想回头看看楠。她并没有离开,还站在原地,夕阳下她的长发甚至发出金色的光芒。我停下来,不由自主地慢慢举起右手,挥动手掌。

然后我看见她笑了,于是我也笑了。

新的学期我就做了这两件事情,两件让我不是太得意还好更不让自己伤心的事情。这两件事情说明,我在彻底地变坏,彻底地背叛自己,挑战自己的羞涩与纯真。

但事实上我每天的琐细生活,还是和老Q老C一起瞎逛,就像非典时一样。只是没有去年这个时候的上进,我们没有早起去操场背单词,因为羊羊矫健的身影不再出现在白色的跑道线,而我连晨是否会像去年一样去操场跑步都懒得去知道,无牵无挂的老C更是没有动力抛弃暖暖的被窝出去受冻,于是自从3月1号以来,我们还没有吃第二顿早餐,有时不小心睡过了,三个人就整个上午不去上课——睡一上午或者就在核桃林坐着。一个月的时间不到,我们就颓废了起来。

三人的读书生活在继续,新的一年我开始读金庸,老Q读李敖,老C读《林海雪原》。很不幸我中学时是个乖孩子(我能克制自己从不进网吧,从不看武侠。中学时曾立誓,一上大学要立刻买一套金庸全集,但直到大二下学期才实现),所以我第一次看到郭靖对华筝说:“是的,找十年,找二十年,我总是要去找她。找十年,找二十年,我总时时刻刻记得你在这草原上等我”时我眼角湿润了,“找”与“等”已经不是我能享受的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我没有记一个字的课堂笔记,甚至没有记住讲台上老师长什么模样。我整日游荡在在小龙女与杨过的爱情中,为自己依然的流浪而感伤。

唯一的亮点是,每天傍晚我们吃完晚饭后,我们都会来到南院体育场,围着跑道围着球场里奋力奔跑的人们,在夕阳的映衬下,慢慢地走两圈。(我很喜欢这种以动衬静的感觉,曾经有一段时间,每周六我都会在120路工体站下车,然后坐在路边的椅子上,拿一本书看,累了就抬起头看公交车站上下车的人群,看他们的或焦急或悠闲的表情,看一对老人相互搀扶着走下车厢,看亲昵的情侣突然间闹起了别扭,看人群换了一拨又一拨,然后想象自己如果不是自己而是这群和自己擦肩而过的人们中的某一个,那么现在的我又在怎样地生活着呢?这样静坐着看着、想着变动的人群和他们的生活,一直到看累了想累了,才收起书走路到不远处的老哥家吃晚饭。)有时我们还逃课上体育场转转,门口往往立起一块牌子说:正在上课,非请莫入。于是我哈腰伸手对老C说:请!老C对老Q说:请!老Q又对我说:请!三个人便获得合法入境权利。有时我们也打打篮球,由于我总投出“三不沾”,他们俩老取笑我“阳萎”,我只好找个理由说:这球弹性不够。——仿佛自己手上的肌肤做过护肤广告似的弹性十足。更多时候我们还是借别人一个足球,我教他们俩踢。三人踢得总是很投入,有时踢着踢着,天就很黑了,人也走光了,找不到球的主人,我们就把那个球占为己有,这就是我们宿舍现在有三个足球而且墙上到处是球印的原因。我的足球水平在他俩的衬托下显得空前地高了起来,对着看台墙上的那块警示牌——上面写着“勿向墙上踢球”,一踢一个准,看得他们俩像狗一样把舌头都伸了出来。老C比较滑稽,往往球没踢着,鞋倒动不动就离脚而去在空中与皮球相撞,还美其名曰“火星撞地球”,只是“火星”落地后往往被我和老Q当作“地球”相互传递,引得老C一边大骂一边像只不会走路的麻雀跳着来抢鞋子,却总是不小心被他的破鞋穿裆而过,我们把踢老C鞋这种新兴运动称为 “搞破鞋”。老Q则充分将他小时候学的武术运用在足球上,完美继承了星爷的少林足球,学凌空抽射时每次他都要跳起来在空中转体180度然后出腿踢球,这个动作号称霹雳旋风腿。一般来说霹雳旋风腿是踢不着球的,但一旦踢上了,球往往会像子弹一样冲向目标,当然目标是随机的,打哪指哪。最关键的是,每天这个时候我们都会笑得很开心。

那天老Q的霹雳旋风腿不但很难得地把球给踢着了,而且踢出的球特别有力量,球划空呼呼地冲向目标,一个路过同学的眼镜。

结果是老Q费了200大洋给该同学换镜片。当时我们得知那同学是工学院的,还以为老Q终于要遭到“亲播”的报应正幸灾乐祸呢,没想到那只是个03的弟弟,再加上老Q态度也好,正好也没穿那件“播音与主持艺术学院”的Tshirt,所以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个事件是紧接着的一系列不愉快的起点。
第十四章 就这样沉沦(1)
宿舍失盗了,同宿舍的Z干的。我本来不打算在我的文字里提到这个人的,可是现在不得不提到他。

他是班长,是党员,是学生会成员,他的特长是在老师领导面前表现,从小学时就开始。另一个特长是表演,有能力在人前装得天衣无缝,比如当我发现我的我的钱包丢失后——里面有我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他竟然用非常关心的口吻问我:你的银行卡密码不是身份证最后几位吧?我当时感激的对他说:还好不是。他说不是就好的时候一副为我庆幸的样子,我无法想到与此同时他心里真正的感觉事实上却截然相反,他很失望因为我的钱包当时正在他手里。一个人能完全把脸皮与心里隔离开来,绝对不简单。

但他的最大的特长,还是有钱,因为有钱可以放纵,有钱可以和各种女人在各种地方做各种的爱。他几乎很少在宿舍住,每次回来都要用他的小灵通给不同的女人打电话直到深夜,几乎在每个女人面前他都相应地扮演一个不同的角色,有时粗野,有时潇洒,有时纯真,有时深情,相同的只有一点,就是他对每个女人都要说我爱你。当他给电话那头的小女生说她是他的初恋,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老想着她,并用一种疑问的语气说难道这就是爱吗,这个时候他竟然也有几分羞涩,否则就不会拿着电话深深地钻进被窝里生怕被我们三人听见了,而事实上我们也特别不愿意在特困的时候听到这种恶心的噪音以致无法入睡,然而不幸的是,薄薄的被子无法将他那恶心的谎言遮盖。

我们从来就没和他好过,只是我们不曾知道,他是如此的卑劣。一年半以来我们只保持着表面的关系,偶尔会听听他泡女人的经历,然后顺着他的意思夸他牛B,当然我和老Q的性知识,除了老C和网络的帮助外,更多的是来自Z滔滔不绝的专业性质的讲授。

大一的时候,第一堂班会,Z就体现了他的特长,他主动地为班主任服务,为大家服务,于是理所当然他选上了班长。然后他就开始不断地挑拨同学们间的关系,很不幸很多人都听信了他在背后对人的评价,比如他说我们三人——我、老Q、老C,我们偷他的东西(事后证明是他偷我们的东西),说三个农村的乡巴佬三个星期不洗澡(他可能不知道江南水乡最不缺的就是他们东北不多的水)。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仨并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被班上的男生们排斥在外——事实上这在客观上促进了三剑客的形成。很不幸,汉语言的人哪,总是那么不愿意互相交流,以致差不多两年后人们才知道偷东西的另有其人,才知道一个人里面脏比身体脏要丑陋得多。

在他东窗事发的时候,汉语言的另外13个男生,才真正第一次坐在一起交流,才明白一个支离破碎的集体完全是因为这个以高票连任的班长。很可悲。

事实上早在大一的时候我们仨就觉得自己被排斥在主流之外,刚开始我们都很郁闷都很苦恼,但是非典让我们明白了自己过得快乐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在我们决定不在乎班上的男生对我们的态度之后,我们在三人的小圈子里自得其乐,过得十分潇洒,十分快乐。然而当我们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两年来睡在我们旁边的这个人恶意中伤,我们的洒脱似乎一下子没有了意义。

Z不断地夜不归宿,夜不归宿代表每夜至少要花100大洋,再加上那些女人们不断地用他的金穗卡在西单的商场刷动,于是,他不得不不动用我的金穗卡。

经过是这样的,前一晚家里打来电话说给我买电脑的四千大洋已经汇好。我一兴奋,便在宿舍宣布:这周电脑就可以进屋了。也许是Z正缺钱用,也许他以为钱在我的身上而不是在卡上,也许他以为我的卡密码就是我生日,也许他以为我会把密码记在我那个随身携带的本子上,也许他觉得他的行动不会露出任何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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