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主的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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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主的报恩-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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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不正是自己一番话,才逼得她不敢现身,现在居然还找上门去,哪里有说得通的道理。
是谢她不曾假手于人的照拂自己,是谢她将自己的生活处处打点得精细,还是谢她赠的那些套衣裳?
若不是那衣裳,自己也不会那么快想到找上“彩云轩”的想法。
可是,可是…不是说记忆全无,又怎会…突然在镇中安了家……
“这个李遥遥,姿色还真是不错啊!看得老娘痒到心窝里了,搞得现在还一身骚火!什么时候我也能搞这么个小蹄子来玩玩,一想起来,就浑身带劲儿的爽啊!”
“赶紧闭嘴吧你!今时不同往日了,你这粗鲁婆娘,怎么还敢乱说话。李遥遥是丁家正夫,也是你肖想的?”
在同伴身上吃了瘪,嘴里不干净的女人,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她们继而从巷子阴影里走出来,其中一个还算得上斯文,另一个,却是满口污言秽语,一脸淫相不自掩。
看到史朗时,那个粗鲁女人眼里陡然射出□的光,眼神直愣愣的,眼珠子滴溜溜转动,似乎在琢磨什么对策。
肥手一边在胸口抓挠,嘴里一边喃喃,“格老子的老娘走运了,平白大街上也能碰上这么好的货,看我不……”
不等她有时间把话说完,就被同行的人一把迅猛揪过,强迫拉扯着走远了。
这段差点给他带来危险的小插曲,史朗未曾注意到。
他当下心如鼓捣,又酸又涩,竟是闷得透不过气来。
李遥遥…正夫…李遥遥……正、正夫…………
那些词语跟小飞虫一样,快速地钻入他的耳朵,自那后,胸口便再也平静不下来,就连刚才那女人看他时,明显带有情|色的目光,都没能落到史朗眼中。
他心口似乎被踉跄着狠狠撞了一下,险些站不住步子。
她恢复记忆了。
她…姓丁,有正夫。
她…恢复了记忆…她姓丁,东江镇人,原来…已娶了人。
“东家可是倦了?”慢半拍的小荻,直到现在才注意到史朗的不正常,一手抚上他的后背,关心地开口询问道。
“……不,没关系……”
不管那女子是不是曾记忆全失,现在又都记了起来。
不管她是不是姓丁,是不是娶了人,这么长时间的照料和关心,自己,总归欠那个只有两面之缘的女子,一句道谢的话。
“我们进去吧。”史朗抬手,没有温度的指尖,理了理耳鬓的碎发,如是说着。
明明是六月天,却让他觉得从脚板心凉到头顶,全身有止不住的寒意。
他究竟在犹豫什么,又在为什么痛惜,他不知道。
19
19、018 。。。
018
丁晋家?后堂
常笙和丁晋猫在桌前,圆凳和桌子隔得极近,两人大半个身子都瘫在桌上,坐没坐相,活像是被人抽走了脊梁骨。
除去都还算穿得人模狗样这点,那付懒散劲儿,比大街上成群结队蹲踞在墙角的地痞混混儿,强不了多少,要不怎么说物以类聚…
桌上摆着一壶茶,两碟细点,分块未动。
“你托我问的事儿,都有点眉目了。”丁晋砸砸嘴,有气无力的说道。
常笙不答话,视线停留在沾了茶水,在木桌上胡乱写字的指尖上,好像在思考,却又似是发呆,其间瞄了一眼丁晋,示意她接着往下说。
“史家那老宅子,这几年,前前后后转手了好几趟,从前年开始,成了个私塾,专供小男儿学书。从夫子到学生,清一色都是男的。”
“噢?”常笙听出了些兴趣,停了手,下巴尖搁在桌子上,磕了两下,转头问,“颇有点意思,怎么想出来这么个主意。地契究竟在谁手上,可有信儿?”
丁晋对史朗一星半点的了解,基本建立在常笙含糊不清的描述当中。
傻乎乎,脾气拧得跟牛的小妹,不知道为了什么,说是报恩,还真的死磕上了,总是不遗余力,不惜想尽一切办法,在背后帮史朗打点、周旋和筹备。
小妹不说,她做姐姐的,自然无需多问。
可一旦扯上跟史朗有关的事,闲散惯了的常笙,哪怕是正在小憩打盹,也能在分秒钟内清醒过来。
不太乐意见她这副惟命是从的孬样儿,丁晋闭着眼答道:“再给我点时间。我也差人打听过,那人紧着花钱买了屋子,请了夫子,几乎不怎么收学费,只要是四岁到弱冠前的小儿郎,均可去习书。还没闹清到底是哪个大善人在背后张罗,不过据我看,多半该是个男子。”
“是啊…”常笙叹一口气,如果是私塾的话,恐怕不那么好办呐,“只好辛苦丁姐上点心了,要不是小妹脱不开身,这些事,我该去亲力亲为才是。”
丁晋和常笙之间,自然不像以前那般生分,掌柜、娘子的叫,常笙很是果断地唤她丁姐,可当丁晋问起常笙姓氏名谁时,常笙一下就默了。
是了,失忆的事情虽然是她编的,但是她也再明白不过,但凡谎言这种东西,都必须遵守从一而终的道理。
骗了一个,就再得骗上一百个,而首当其冲,得先骗过自己。
就算是她上来这世界后,唯一交了心的丁晋,也没有把真实姓名贸然说出去的理由,于是以自己失忆为由,让丁晋叫她小妹。
丁晋一直在内心感慨,自己这个小妹啊,真是命苦,一路坎坷的背后,指不定藏着何种血海深仇、家斗宫斗的复杂背景,要不是被人灭口又一路追杀,最后被高手打落山崖,怎么会突地失忆?
作为一个第六感灵验的唯心主义者,隐约感知到总是萦绕在常笙周围,那一身青色的贵气,丁晋思量,常笙终归会有真凤归巢的一天,想到这里,就忍不住为可怜的小妹垂泪。
这么想想,那个救了小妹命的史朗,似乎看起来也不那么招人厌了。
“再来,布行的情况确实如你所料。虽然现下很多布庄都仿效‘史铺’和‘彩云轩’的做法,定了契约,但由于‘彩云轩’在东江难以撼动的领头地位,现在行里,依然要数‘史铺’的布料,流转得最快。近些日子的出货量,也不光是多了一倍两倍,‘史铺’的掌柜该偷笑了。”
“嗯…极好……”某人还在桌上写字。
“你之前跟我说,订做那衣服能换来一笔大买卖,其实我在心里偷偷嘲笑你了。”
常笙翻了个白眼,撅着嘴冷哼,“小看你小妹了吧…”
虽说没有什么经商头脑,灵光一现的鬼点子,常笙偶尔还是能有的。
“啊。是啊,我家小妹确实有能耐啊,能给我往金窟里推的人,差不了~差不了!哈哈,哈哈。”
丁晋家中的摆设虽然依旧简单明了,但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明白,原先那些老旧物件,几乎全被置换成价值不菲的古董家具。
即便看着没有太大变化,实际上又岂是能同日而语的。
“托我办的事儿,我都跟你汇报完了。现在该说我的了…”
丁大货娘假装正经的直起身来,清了清嗓子,定定凝视半张脸趴在桌上,用后脑勺对着自己的常笙,继续道,“那张吊睛白虎整皮的信儿一放出去,燕菱就来消息了。”
生意方面的周旋,丁晋似乎有着比常人都高的天赋,若不是以前没有本钱,根本没有让她翻身的机会,也不至于时至今日,才让她丁晋出名。
所以,放手让丁晋去处理问题,比起每天围着史朗,团团转得跟陀螺似的常笙,显然要可靠得多。
对于钱,常笙极是有兴趣,可对于赚钱的过程,就兴趣聊聊了。
后脑勺当即喃喃道,“谈过价格了?”
“谈是谈过了,价格也是相当让人满意,只不过……”欲言又止是丁晋百试不爽的招数,果然见那后脑勺翻了个面,一双狭长微眯的凤目,懒懒地对上了自己。
“可有不妥?但说无妨。”
“小妹可曾听过燕菱的尹家?”
天字皇,地字尹,
玉石城,金砖地。
这是在街头巷口,时时可听见的,白口小儿跳石子儿时的歌谣,连孩童们都不吝挂在嘴上说,足以见尹氏家族的财力和影响力了。
在天高皇帝远的南方水乡,燕菱头号商贾尹家霸占着主要的经济命脉,而后又见缝插针的把分枝伸入到任何一道有油水的买卖里,大小不忌,无论是在哪个行业里摸爬滚打,似乎总能见到尹家的人,莫不失有一些死缠烂打的感觉。
是了,就是缠死了不松手。
尹家缠上的,是财神爷。
稀里糊涂才到这个世上的常笙,自然不具备这种常识,她微蹙着眉仔细回忆了一秒,眸内波光潋滟,“嗯……”的一声,果断地摇了摇头。
“这是竞价的是尹家二房的主子,尹秋雁。此人年近不惑,膝下并无子女,仅存一夫一郎,相传也是相敬如宾,原因无他,只是尹秋雁一心都放在梳理扩展尹家的生意上。据说早就内定,她是尹家下一辈家主的接班人。”
“所以?”
“她听说有人徒手打死了只吊睛白额大虫,说什么,也要见识见识这人。尹秋雁不喜子女,不浸淫男色,除了商场上的事能让她费点心思,平日里最爱的,便是结识能人志士,听些个怪力乱神的事,再前去一一求证。她内院里,可养了不少人……”
“什么!”常笙一个激灵,背都麻了,满眼鄙夷,厉声痛斥道,“你小妹我像是干得了女宠那行的么?长得俊点,是我的错?大姐,我才十七岁!十七岁啊!”
“你十几岁,与此事何干?”
常笙咽了咽口水,声音转弱:“退一万步说,就算要给我找个女金主,也范不着找个四十岁的吧。”
情啊爱的她不太懂,龌龊勾当倒是弄得比谁都明白。
丁晋斜睨了常笙一眼,“你想哪儿去了!真真,正经八百的事儿,就见一面,聊会天,吃顿饭的事,丁姐能坑你?尹秋雁这次来,也是私下安排的,并没带多少人,你去,就当是陪她高兴高兴了!反正已经安排好了,这个月十五号,你同我一起去百醉楼吃酒。”
“…非去不可?”有点耍小脾气的意思。
“不去这虎皮卖不出好价,你自己掂量吧,话我搁这儿了。”丁晋拿出大姐气势,好整以暇地自顾自倒了杯茶,偷瞄常笙的神情变换。
去赴约吧,自己不喜应酬。
再说,这个月十五号,史朗得去会那个王员外,虽然在“史铺”里谈事,出不了大问题,可是不守着,自己又觉得不踏实;
不去赴约吧,万一那个尹燕子不痛快了,不买了,那就太得不偿失啦!
这只差点将自己咬伤的白大虫,岂不是白打了?不行不行…怎么能做赔本生意呢。
常笙气势汹汹的一拍桌子,应声而起,有点视死如归的意思。
“想好了?”看她那副模样,丁晋喜滋滋的凑脸过去,心道有戏。
这会再看常笙坐的位子,前方桌子上反复用茶水写了几个字,因正迎着窗口的微风,几乎是干了。
靠着水光的印迹,却几乎能依稀辨认出来——正中是一个“史”,周围另写有“陈”、“贾”和“王”,丁晋还在跟常笙打趣,自然没将注意力放到桌上。
再一阵风过境之时,连最后的印迹也都消匿无踪。
※※
地榆东街脚其实不难找。
走至集市街道的最南边,巷末右手边有处的豁口。
豁口的路面修葺得不算好,满地都是碎石子,尘土味道尤为严重,虽是南面,却阴宓得很,一丝阳光照不进来,满有败旧之感,豁口拐进去,百步之内就是地榆东街脚甲二十三号。
木雕门牌旁是处圆形石拱门,拱门墙角青砖上布满了苔藓,青青绿绿花成一片,拱门之内是个不大不小的院子 ,院子直接连着堂屋。
院子里,东南面一口活水井,周围石砖湿漉漉,井架上挂着正在滴着水的木桶,看起来,像刚用过不久的样子。
井旁有颗盘根古树,郁郁葱葱遮盖了一片天地,倒是有些年头,乌黑的树枝上系了些红绸带子,随风飘起来,很是好看。
西南角地上散着些柴火,有劈散开的,也有整根整根,整齐堆放在墙角的。
一把利斧,稳稳地钉在劈柴的木桩之上,偶有一两只麻雀,在利斧的木头手柄上长蹿下跳。
一眼看去,院子里竟然只有这些东西,空旷得很。
院子北面正对就是主屋,红木门大开,屋子坐北朝南,午时阳光正好洒在门前两节矮矮的台阶上,明晃晃的,微微刺痛人眼。
这里…就是她的……家。
不等史朗差小荻上前进屋询问,像是有感应般的,从堂屋里走出来一个妙龄男子。
那男子身形丰韵、优美,五官不算靓丽,但皮肤却细腻极白。
一双大大的水眸黑漆漆的,显得鼻尖和小嘴都楚楚可怜,说不上具体是哪处漂亮,但一眼看去,就是个喜气极了的妙人儿。
怕是平日里总叫人宠着,惯着,用爱滋润着,才能有这般的恣意和舒坦。
自从丁晋混出了点名堂,店中突然来些客人,李遥遥也是要帮忙打点得,更何况,现在丁晋正在后院,和常笙商谈事情。
见着立在院中,有点呆滞的主仆二人,李遥遥笑笑问道:“客人可是来店中看些什么?”他不动声色,暗自观察了下二人的衣着打扮,没有多想,便引着史朗和小荻入堂。
压根没有把面前的史朗,和常笙的那个所谓恩公,联系到一块,又怎么会能体会到史朗心中此刻的纠结。
史朗全然把面前水灵灵的李遥遥,当做是那个成天与他形影不离的女子的正夫,不知出于什么心情,居然毫不掩饰,一双浅眸紧紧凝视着他,饶是李遥遥平日里接待客人,练就的那几分皮面本事,也被史朗看了个破功,难以猜想这个小公子,究竟是何意。
“公子…是要看什么物件,可需要在下出出主意?”为了打破这颇让人尴尬的沉默,李遥遥任凭史朗打量,主动开了口。
本以为听自己问话,面前的小公子会多少收敛一点,哪知他根本置若罔闻,除了观察自己就再没有其他动作,眼睛里的情绪翻来覆去,一片浑浊,转换之快,根本叫人看不清。
史朗仿若是,极力想从面前的男子身上,找到些那女子留下的痕迹,那些曾经也属于自己的痕迹。
“敢问小哥儿,店、店中的…的女主人,可在?”过了半晌,史朗终是憋出了那句话,尔后又慌乱乱的低下头,再也不敢看向李遥遥。
而这句话,无疑直接解答了李遥遥心中的一切疑问。
李遥遥又从头到脚,从脚到头,将史朗仔细打量了一番,人娇,貌姣,声甜,生生一个白玉雕成人儿……
…好…好…极好……
好你个丁晋啊!
本以为你闷头闷脑,只是只闷葫芦,哪知道发财了,居然学会了在外面偷腥!?
偷吃过还不记得擦嘴,现在这腥气,都染到家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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