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的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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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的杀戮-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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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得到。死亡、疲惫和压力,彻底消解了“文明的虚饰”。尤金·斯莱吉的访谈,收斯塔兹·特克尔,《“正义之战”:二战口述实录》(伦敦,1985),页61—62。另见尤金·斯莱吉,《与老友在珀莱琉和冲绳的日子》(纽约,1990),页64,118及120。拿人作战利品的做法在朝战和越战中一发而不可收,耳、齿、指是胜利者的最爱,可当时也不乏连头颅、荫。经、手、趾也一并掳走的报道。几乎所有关于越战的日记、书信或自传都有这方面的例子。    
    战士们为什么要集取骇人的纪念品?有的虽值些钱(比如金牙),乔治·科帕德,《扛着机枪去康布雷》(伦敦,1980),页88;詹姆斯·法伊,《太平洋战争日记1942—1945》(波士顿,1963),页192,1944年7月18日条;休·芒罗中尉,“日记”,1915年5月23日条,页14,帝国战争博物馆藏。可也不值得如此费力,甚至要担风险。原来,这些东西可表明他们确曾上过火线,并在战场上证明了自己的价值。一战时,乔治·科帕德就承认因一种“食尸鬼式的好奇”而起而搜夺战利品。他回忆说德国兵的尖顶头盔,就是带短刺的那种,尤为抢手。“休假时,只稍稍展示就好像它原来主人就是你亲手所杀”。乔治·科帕德,《扛着机枪去康布雷》(伦敦,1980),页73及90。或见詹姆斯·法伊,《太平洋战争日记1942—1945》(波士顿,1963),页192,1944年7月18日条。在越南,“灯泡”哈罗德·布赖恩特证实说会有人割下敌人的耳朵,“以表明自己确实杀过敌。还会给自己的枪加几个槽口”。哈罗德·布赖恩特,其访谈收华莱士·泰里,《血、血、血:黑人老兵越战口述实录》(纽约,1984),页26。这样,没参战却赶在疲惫不堪的战士前把战场洗劫一空的人,引来后者的忿恨也就不足为奇了。中士贾维,引自乔治·亨特,《珊瑚正高》(纽约,1946),页62。    
    战利品可以给士兵带来很大的威权。伞兵小阿瑟·E。“吉恩”·伍德利就集了约14只耳朵和手指,并用绳串在脖子上。在营地,凭着这副打扮    
    


第一部分:战争欢愉战争欢愉 13

    可以白拿毒品、酒,玩女人,你杀过那么多人,没人敢向你要钱。人都以为你嗜杀成性。这些东西好像在说你特能打,特男人。小阿瑟·伍德利,其访谈收华莱士·泰里,《血、血、血:黑人老兵越战口述实录》(纽约,1984),页251。另见艾伦·坎登,其访谈收马克·莱恩,《美国人访谈录》(纽约,1970)。    
    拉里·海纳门的《帕科的故事》(1987)表达的也是同一个意思。书中,美国陆军一等兵伊莱贾·瑞恩特里·乔治·华盛顿·卡弗·琼斯(昵称“琼奇”)便集了39副人耳,拿了截黑金属丝串起来,像花冠似的围在钢盔上。戴着这令人生惧的饰物,他进了在越南富克卢克的营地。作者接着写到:    
    可惜啊,你没看见后方那帮混账“家猫”贴墙站着、两眼暴突、肌肉蜷缩、抽吸冷气的样子……琼奇一路劲舞,左冲右撞地就进去了——边脱衣服边扭着摇摆舞,和着音乐,昂首阔步,左瞅右视,打着响指——他熟稔地拨弄着项链,摇来晃去,叮当作响(要是耳环也能响的话……),这么摆弄着,好像啦啦队长手中的丝球。    
    战斗连的所有人(当然是幸存下来的)见此一阵爆笑。拉里·海纳门,《帕科的故事》(伦敦,1987),页8。这倒符合夏尔·波德莱尔在《笑的元素》(1855)中提出的“笑的原初律”,即“愤怒……和磨难……的恒久迸发”——对“家猫”的仇恨,没有他们一声令下,自己也不会身心遭此痛苦。“发笑者的唇有被撕裂、炙烤的感觉,所笑的实在是自己的罪孽,连上帝也不会宽宥。”夏尔·波德莱尔,“笑的元素,或纵论造型艺术的喜剧性”,1855年发表,收波德莱尔,《当代生活的画家诸篇》,乔纳森·梅恩译(伦敦,1964),页153。    
    我们不妨这样看,在搜寻战利品的过程中,当事者可在“他者”之死与善待己身间建立起联系。果真如此,这人耳串成的项链甚至可看作“爱的念珠”。迈克尔·黑尔,《战地直击》(伦敦,1978),页161。有的士兵还会留下东西,比如把自己的照片放在尸体上面,或是把写有自己部队番号的卡片塞在失去了生命的手里:这种做法也很重要。阿伦·赖特,其访谈收马克·莱恩,《美国人访谈录》(纽约,1970),页227及华莱士·泰里,《血、血、血:黑人老兵越战口述实录》(纽约,1984),页26及46。每具尸体都有了普世意义,对死亡的恐惧也因之减弱。留放物品的方式,使被杀的敌兵“与生者同一”了。这在詹姆士·J。法伊1944年11月27日的日记中可得到证明,其时日军的自杀飞机刚刚光临过:    
    舰上到处是日本飞机的残骸。一波袭击暂息,我们的人赶紧搜寻可资纪念的物件,这些东西别的地方可没处找。我捡了块飞机残片。甲板上离炮座不远的地方满是日军飞机员的血、内脏、脑浆、舌头、头皮、心脏、手臂。有个海军陆战队员斩断摔死了的日本飞行员的手指,取下了上面的戒指……另一家伙拿了块日本人的头皮,就好像刚从动物身上剥下来似的。头发是黑的,剪得很短,皮肤是黄的,是日本人的没错。在我看来年纪应不大。我拾起一个装馅饼的罐头,其上有截舌头。那上面飞行员的牙印很深。舌头看上去很长、很大,部分扁桃体和咽喉好像也连在上面。它看来跟肉铺里卖的东西并没有什么两样。詹姆斯·法伊,《太平洋战争日记1942—1945》(波士顿,1963),页231,1944年11月27日条。    
    在法伊看来,这些日本人的尸首既陌生(指肤色,舌头竟像动物的),又不可谓不熟悉(人很年轻,还戴着戒指)。    
    从政治层面看,这些搜罗、庆祝的程式很重要,因为这样士兵才好解决“给错剧本”的问题。杀人后的狂欢不必排斥法制;相反,它应是士兵坚拒极端暴力的重申。如果能从违法行为中得到乐趣,那正是因为法律尚有人尊重。套用米海尔·巴赫京的话,从取身体上战利品是“业经许可的违法行为”米海尔·巴赫京,《拉伯雷和他的世界》,H。伊斯沃尔斯基译(印第安纳,1985)。:严格说来,军方(比如像威廉·布洛伊勒斯一样的军官)是反对碎尸取乐的,但实际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认为要想“维持战斗力”,这种胡闹是必须的。尽管当局威胁,裹带敌人尸块一经发现,严惩不贷,相关谈论,见保罗·法瑟尔,《理智与战时行为》(牛津,1989),页117。另见“进攻拟议方案”,皇家沃里克军团一营指挥官起草,1918年6月24日,收P。史密斯中士,《文书集》,帝国战争博物馆藏。违规者很少遭受训斥。甚至,还有军官鼓励下属拿战利品。军官候补生伊恩·拉申曾在1917年记到,其刺刀教练曾嘲笑收集德军纽扣的做法,并叫嚣:“像耳朵这样的东西才是你们该要的!”军官候补生伊恩·拉申,“刺刀魂”,收《胖子》(剑桥,1917),页43。下面这名黑人穆斯林海军陆战队员在越南服役时戴过人耳串成的饰物,用他的话说就是:    
    


第一部分:战争欢愉战争欢愉 14

    我们把他们耳朵割下来,作为我们的战利品。谁割下的耳朵成串了,杀人一定就多,他就是标兵。那会儿,上面鼓励我们割耳朵,割鼻子,割敌人的荫。经。要是女的,就割乳防。我们这么做有人在背后鼓励。上峰要我们这么做,不然就说我们有毛病。 无名黑人穆斯林海军陆战队员的访谈,收马可·贝克,《那片土地:亲历者眼中的越战》(伦敦,1982),页50。另见彼德·福瑟尔,其访谈见菲利普·巴尔伯尼,“美莱并非孤立事件:每个越战老兵都知道的事实”,《新共和》,1970年12月19日,页13。    
    当时,这被普遍视为有战斗力的表现。一笑了之不仅使暴行成为可能,还助长了这种行为。    
    幻想与经验虽交织缠绕,却并非不可分。对死去了的士兵来说,心灵的想象与肉体的存在根本脱节,自不必说。但就杀人这一行为而言,两者就不好分了,而且道德上的生存正要求其不可分。理想可能幻灭,但那是因为你走错了摄影棚,不熟悉剧本,而不是因为你拒绝出演,不愿说过火的台词。战场上的士兵(像有名越战老兵那样)叫出“好家伙,这可不是拍戏”,实际上是想说“这出戏我可没见过”。T。凯利,其访谈收奥托·雷拉克,《非是金戈铁马——海军陆战队在越南:口述实录》(堪萨斯,1992),页267。就着战场上极端暴力的嘲,士兵们就可以编织出一个个故事来,这样他们自己的戏份也会更有趣些,这都很寻常。着力强调战争之美——凝固汽油弹爆炸时的颜色、钢制品金属的光泽、坦克给人的孕妇的联想等等——注意力就不会只限于焚尸的恶臭、难愈的伤口、碎尸的凶残。从大量战争文学和影视作品中汲取的欢仪和想象,使士兵们得以把自己重塑成英雄的模样。恐惧、焦虑、疼痛:这些在他们再熟悉不过了。但激动、欢欣和满足也同等重要,而且先就要想象自己已然手起刀落,杀人无数了。第二章武士迷思    
    


第二部分:武士迷思武士迷思 1

    叫我如何能生活在这帮温良和婉    
    或将过气的英雄中,而不哭泣?    
    说是独角兽倒也合适。他们正淡入两大传奇    
    只有在那里,愚笨和骑士的一套才有人捧场;    
    傻子和所谓的英雄反倒能获得永生。    
    基思·道格拉斯,“运动者”,1943基思·道格拉斯,“运动者”,写于1943年,收道格拉斯,《诗全集》,泰德·休斯辑(牛津,1987),页110。    
    艾恩·卢埃林·艾德里斯(一战澳大利亚武装部队骑兵)、理查德·希拉里(二战英国皇家空军飞行员)和戴夫·纳尔逊(越战美军狙击手)都以“武士”自居。尽管少有共同点,他们对往事的梳理和解读却凸显了三种不同的战争迷思。    
    1914年加入澳大利亚武装部队,从列兵做起的艾恩·卢埃林·艾德里斯(朋友都叫他“杰克”)个子不高,皮肤粗糙。他从没获得提升,也没得过任何奖章。在加利波利[土耳其加利波利半岛东北部港市,地理位置重要,是首都伊斯坦布尔的门户,1915年英法澳新联军通过这里进攻奥斯曼帝国,双方均死伤惨重——译注]时,他曾负过伤,目睹了盟军对比尔谢巴[以色列中部城市,位于耶路撒冷西南——译注]的围攻,也曾参加了在加沙的战斗。他于1918年退役,此前已三负重伤。战后经年,他包装了自己的步兵和狙击手经历,使之成为澳大利亚家喻户晓的武士神话。    
    从艾德里斯的早年家教看不出他日后会成为作家。1889年他生在悉尼,由父亲带大(他幼时母亲就去世了),童年在维多利亚州的断山地区度过。祖辈是威尔士人,早年父亲就常跟他讲亚瑟王和欧文·都铎的传奇故事。他14岁离家,入伍前做过一系列营生,给矿石化验师当过助手,出过海,在牧场当过帮工,又贩过牛,做过伐木工,挖过猫眼石,也曾靠猎杀野牛过活,此外还勘过矿,潜水采过珍珠等。随后爆发的一战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负伤返回澳大利亚时,他便立志要当一名作家。他的第一本书于1927年面世,到1979年去世时共出版了48本著作。他有很多书探讨“勇士”的问题。其中第一本名为《沙漠纵队》(1932),是由他一战期间翔实的日记铺衍而成的。1942年2月,日军轰炸了达尔文,艾德里斯即呼吁读者拿起武器,准备日本的入侵。1942年到1943年间,他又写作了《射杀》、《冷枪》、《伏击日本佬》、《游击战术》、《临死》和《侦察》等书。其中《冷枪》一书直到现在还被在新南威尔士的辛格尔坦陆军营用作新兵的训练教程。    
    在书中,艾德里斯着力称颂两件事:拼刺刀和打冷枪。有时他也把两者联系起来谈,比如他在《每日电讯画报》(1929)的一篇文章中便写到自己一次先瞄准了一个留着八字须的土耳其人,开枪后立刻冲过去,“大吼着,要去刺他,揍他,扑在他身上,甚至把喉管都扯出来”。当然,更多的还是一大群人端着刺刀一齐拼杀,那场面要壮观得多。在1917年3月14日的日记中,他用骇人的文字记下了这样的情形:“这是最让人兴奋的时刻”,    
    ——我们一个接一个,跃过仙人掌,迎面等着的是土耳其人的刀尖,六对一。这是近乎疯狂的杀戮。我们的一个人跳向最近的土耳其兵,拿刀猛刺下去,又跳开,接着又是好几刀——有的边跑边发出厉声的长叫,有的惊颤于刀锋相交又是一阵骂——土耳其兵一个踉跄,喘着粗气,紧咬牙关,圆睁了双眼,随着刺刀见底,只闻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还带着哭腔。    
    这种方式颇合艾德里斯的意,打斗双方是平等的,又都敬重对方是条好汉。在《临死》(1942)中,他记述了两场极为血腥的刺刀战。其时土耳其士兵一投降,澳新士兵就笑出声来。土耳其人先是“狂吠”,继而竟“放声大笑,而胸口仍气息未定”,原来澳洲兵也都“气喘吁吁,把枪往肩上一搭,(向土耳其人)示意大家都是朋友”。“愕然的”土耳其兵任由澳大利亚人握住自己的手。“还有什么人会这样做?”艾德里斯问道,“死战了一整天……刀锋就要触着人了,紧接着却笑了起来,而那边心跳到嗓子眼的关口,却发现命居然保住了。”士兵是嗜杀,甚至残忍,但双方武器相当,也彼此敬重。    
    艾德里斯钦佩的第二种人是狙击手。他自己就曾是名枪法精准的狙击手,毫不费劲地把在澳洲内地悄声潜近野物的本事用于搜捕活人。在他眼中狙击手才是独行侠,“随时准备出手,取敌人首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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