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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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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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就叫《父亲》。我正在一旁喝黑加仑,天气凉了,我喝得慢了许多,有时候都喝不完一瓶了。我一边喝一边跟老板聊天。我言语轻蔑,态度佻浮,大意就是,这小子真会修车?老板掐了一颗烟,又点上一颗,慢慢地给我讲。冯如庸的形象缓缓地在我心里翻了个身。
那年才十八岁、还没摸过汽车的我,完全把修车这事儿想错了。我凭年龄判断,跟我差不多大、平时没活儿干,还兼管卖饮料的冯如庸,肯定是个学徒。实际上,冯如庸从一开始就是这家店的王牌。他连技校都没念完就出来了,因为他有一双神耳,能判断出车里最细微的声响是从哪个部位发出来的。开过车的人肯定知道,车里的异响最常见、最烦人、最难找。你听着觉得在右边,到右边一听又觉得在后边。最后你像蜘蛛一样把车厢爬了个遍也找不到。而一个具备冯如庸这样神奇听力的人,再加上对汽车结构的基本知识,就成了解决车内异响的利器。整条街上,这家店最出名的就是解决异响,所以这家店里经常来一些好车来修。这些高级车自己的修理厂都解决不了一些讨厌的声响,冯如庸坐进去一听就能把问题抓个现行。在同龄人还拿豪车的车标当小花园里换烟换啤酒换地盘的硬通货的时候,他已经坐过劳斯莱斯和奔驰了。
但是冯如庸在真正动起真格的来学汽车修理的时候,选择的却是捷达。那时候捷达还是不错的车,比天津大发什么的高级多了。家里有捷达的过去肯定都是万元户。彼时的捷达以皮实著称,细节其实并不太像德国造的东西,不是这儿松就是那儿垮,总发出奇声怪响。这给了冯如庸一个很好的过渡。他获得了大量的实践机会来修理捷达,解决了千奇百怪的问题,只为了备战小童和新男朋友的到访。
老板喊他上场时,他那个劲头就像腰上已经有幅金腰带,十根手指套满了总冠军戒指,两脚还穿着金靴一样,走过小童身边时竟然还甩了一下头发,我跟老板同时以手掩面。他来到车前,更不打话,两手并举两把螺丝刀,起下一个塑料盖子,拎出一面看不出什么材质的恶心的网子。对着阳光一看,上面有虫子、柳絮、泥和不知名的黏液。小童跟圆寸同时往后一缩。冯如庸踏着轻快的步伐,走进北间,拿起一个手枪状物体,对着那个网子猛扣扳机。手枪吹出一股劲风,网子上的恶心物体飞得满天都是。他一边操作一边吹口哨。我说我愿意用十年阳寿换他不吹口哨,老板说我出二十年。吹完网子,泡在一盆清水里,他又拿铁丝在发动机舱两侧使劲捅,一下一个洞,十分骇人。我大惊,呼声“我操”,站了起来。老板淡然地说,没事,没坏。原来那是本来就有的排水孔,被泥和树叶堵住了。捅完之后,端来水盆往上一倒,畅通无阻。顺便拿出网子插回原处,上紧盖子,“砰”地落下舱盖,完工。
整个过程没有事先的演练和思考,没有丝毫的失误和停顿。他用看起来最简单但实际上是最标准的工艺(除了吹口哨的部分)解决了问题,并且把这些最简单的工艺表演得神乎其神。外行看起来,就像是一位遁世高手在演练一门绝世武功。他拍了拍手,走到小童面前,一甩头发,用大拇指往后一指:“修好了!”小童的男朋友愣了一下,皱着眉头走过去坐进车里试车。小童又笑了,她轻轻说:
“你真厉害!”
那时候我想,操,完了,冯如庸的一辈子交代了。有时候我就是这么睿智,我自己也没有办法。小童笑着说话的时候,既不升高音调,也不加快语速。她的声音既甜又脆,还有一点儿沙哑;她的语气里同时有少女的娇柔和大姐姐的慈爱。那是一种充满矛盾的声音,美得让人想闭上眼睛。她一说话,你不会注意到别的什么事了。对我尚且如此,何况是冯如庸呢。
走的时候,老板隔着窗户客气道:“嫩最好别出毛病,但是万里有个一呢?就来我这儿,我们修捷达一绝,嫩早听说了吧。”我模模糊糊地听见那个小伙子说:“没听说,是我女朋友告诉我的。”然后他们就“冯冯冯冯冯”地开走了。冯如庸站在尘埃里,哭了。
回家以后我问我爸,捷达毛病多吗?我爸摇摇头说,那车棒极了,很少出毛病。我说那为什么满大街都是专修捷达?我爸说是开的人有毛病。我当时理解错了。后来我知道捷达这车的性格像个山东汉子,直爽豪快,能打能扛,但不太细致。开车的人不大在意,车很容易受伤。且吃的必须好,吃不对付就闹病。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接下来的一年多里,剧情走上了平稳的路线。冯如庸跟小童之间,一点儿进展也没有,反过来也没有退步,一切都像是封闭在一个时间循环里演着相同的剧本,直到第二年暑假,冯如庸得到了他的第一辆车。
那一年,街北头开了几家酒吧。开酒吧的人自成一体,跟开修理厂的人不是一个圈子,很谈不来,酒吧和修理厂势力接壤的地方经常打架。修车一条街有个名声在外:这帮青岛人平时自己跟自己老掐,但是如果有外敌入侵,他们会变得空前团结。那时节,每个店的老板都手持巨大凶猛的冷兵器,跟酒吧行业背后那些货真价实的犯罪势力做斗争。在一次械斗中,冯如庸的老板受了伤,需要休养很久。冯如庸见着我,一甩头发,自豪地说:咱老板打架,那俏欻(注10)!手里那扳手,一下一个,一下一个——我没见过这种大规模械斗,一直到后来大学的时候看了部电影叫《纽约黑帮》,里面有个扛巨大十字架的汉子,看起来威武雄壮,没两下就让人干倒了,我对冯如庸说的那个情景一下子有了画面感。其实那时候冯如庸还在三里屯,但是我没找他聊这部电影,后来没机会了。
老板养伤不在店里时,冯如庸成了一把手。他才二十岁不到,就撑起买卖来了,我还在带锁的日记本上模仿卡夫卡呢。冯如庸当家时,遇到需要开出去试车的异响故障,一般不接,以防小童他们来的时候他不在店里。他这套奇怪的逻辑贯彻了这么久,连我都快被他洗脑了,我几乎觉得这样下去他能成功。给喜欢的女孩的男朋友修车到底能成什么功,我当时可能没想这事儿。果不其然,有一天,冯如庸刚送走一辆来查异响的车,那辆满身是伤的捷达就开来了。那小子开车一定特别鲁莽。门一开,那个圆寸小伙子下来了,小童没露面儿。这倒也不是头一回了,冯如庸也没觉得奇怪,但那圆寸着急忙慌地催道:“机油灯亮了,走两步就熄火,一熄火连刹车都没了!你快看看!”说话带着哭腔。冯如庸如临大敌,举起舱盖,拉出机油尺,也顾不上戴手套,徒手一抹,眉头皱了起来。“不缺啊!”他叹道,拉开车门坐进去,点火,摘空挡,踩油门,没两下果然熄火了。他从屁股兜掏出手电,叼在嘴里,其动作迅如闪电,像特工掏枪一般。在他检修的过程里,圆寸一直咬着指甲在一旁走来走去,不时探头看一眼,或是用手掌用力摩擦寸头,发出沙沙沙的声音。冯如庸依次检查了各个机构,在发动机舱里这儿捏一把,那儿拧一下,发动机时而发出轰鸣,时而呻吟着熄火。他的头发太久没染,这时候已经全黑了,湿漉漉地垂下来,他用手一抹,脸上就是一道黑,抹了几次,他就变成铁血战士了。这时,圆寸用力一拍头顶,一咬牙,说道:算了!别修了!
后来冯如庸讲到这段时,我脑子里非常乱,因为我也经历过喜欢的女孩子有了男朋友这种事,但是我没跟暗恋对象的男朋友见过面,更别提给他修车了。在他说“算了”的时候,冯如庸也跟我一样乱,他不知道是该失望,还是该羞愧,或是该恼羞成怒。
不过跟接下来的事情相比,这只不过是专业领域上的一次小小挫折而已,跟感情无关。而下面这些剧情才是感情戏。圆寸说:别修了,来不及了,我要去机场。冯如庸不知道说什么,没搭茬儿。圆寸走了两步,又回来说:
“我去新西兰,”他说,“不回来了。如果施小童来了,就让她开走吧。”
施小童。这三个字给冯如庸带来了多大的冲击已无据可考,因为他自己坚称当时非常平静,而这是不可能的。
圆寸走之前又补充说,如果施小童不来,这车就给你们吧,反正我也不回这鬼地方了。
“鬼地方”三个字让我听了心痒难耐,觉得这里面一定有个巨大丰满的故事可以挖掘,可惜已经挖不到了。
“祝你好运吧,哥们儿,”他最后说,“你喜欢施小童吧?你可长个心眼儿啊。”
这当然是我们所有人最后一次见到圆寸,不然冯如庸也不会得到那辆破捷达,并在上面写满了字停在路边当招牌。老板伤愈复出之后,两人一起嘀咕(注11)了半个月,最后判断这辆车要修好成本太高,在没有确定归属的情况下不值得冒险,就凑合开到路边堆在那儿了。过了几年,酒吧和夜店往南蔓延,逐渐侵蚀了修车一条街的大好河山。老板把门脸儿一盘,在附近一个什么电机厂大院儿里重新开了个店。那时候,冯如庸已经成了这条街的“捷达王”,一手听声辨位走遍江湖没有对手,手下修过的捷达成百上千,到了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境界。这是老板的想法,冯如庸不敢说不赞同,但他始终觉得施小童会来的。于是他把那辆捷达留在街上。客观地说,这是个双赢的战术:施小童认得那车,车上有地址电话,又可以当广告。经历了市容、城建,以及脱胎于环卫、吸收了部分城建职能的城管,哪股力量都没能撼动这辆合法停在车位上的私家车。
但是,傻×,施小童是大学生,她得毕业啊。我也是偶然想起这个傻×。我并没有打算去看望冯如庸,我有很多更好的铁哥们儿一毕业都没了踪影,我的交际维护能力大抵止步于此。后来我买了车,又换了车,修了那么多次车都没想起他来。直到有个开捷达的同事偶然跟我说起他的车出了奇怪的毛病,一开起来,后备厢的位置就发出女人哧哧哧的笑的声音。此时,冯如庸凭其走遍江湖的听声辨位手艺和他那头长发从记忆深处跳了出来。我跟同事介绍道,我认识一个专修捷达且解除异响一绝的师傅,不知道还活着没有。
找到他的店很容易,到了原来店址的地方,没费多大劲儿就看到了那辆破车;顺着车上的线索来到大院深处,开阔的停车场上停满了捷达,得排队。我拍了拍同事的肩膀说,排个屁,我走走后门儿去。一进店门我就打听,冯如庸在吗?我打听的对象其实就是冯如庸,他抬头跟我照了半天眼儿,谁也没认出谁来,最后只好互相自我介绍,大好的江湖重逢剧情就这么被破坏了。我们居然还握了握手,只能说时间这东西太厉害了。修完车送走了同事,我去三里屯溜达到傍晚,吃完饭又喝了一杯,才回店里找冯如庸叙旧。他正在吃盒饭,拉了两句家常之后,听说我在搞IT,突然问我:你会上网吗?我说,嫩咋不说嫩了?他说,你要是会上网,帮我找个人呗?说完露出一口白牙,嘿嘿嘿地乐起来。
不用问,他要找的人当然是施小童。据说他在三里屯南街上前后看见过她三次,都没敢打招呼,但可以确定她还在这一带活动。我惊了个后滚翻,问道:这么多年了,你还没换对象哪?就你这点儿胆量,就找着了还能怎么的啊?弄不好人家都结婚了。冯如庸拿筷子扫着饭盒底,低着头说:也不怎么的,就是把车还她。我还想说:你还她就要啊,那都第几任前男友的事儿了?但转念一想太过伤人,就没说。此时我已经有过几个女朋友了,他还守着最初的信念,我已经不再只有智力上的优势了。我帮他找人这件事,本来打算糊弄糊弄就得,没想到真让我糊弄着了,那是一个互联网安全十分堪忧的年月。总的来说,这才叫真的伤人。
关于怎样在网上找到一个人,其实只要知道其履历中的一两个关键环节,再编造一些身份,打几个电话,就能弄清其他环节。这里面的具体方法,还是不说的好。然后借助当时还刚刚起步的社交网络,结果就那么自然而然地浮出水面了。那时候人们常说“网络无美女”,其逻辑是,美女都忙着谈恋爱,没时间上网。事实正反抽了他们几次脸,因为网上不但有美女,而且是最活跃的一个人群,若找不到,只能说是智力差距。在这种智力差距下,就算他们撞大运找到了也没用。
真正的难题是,怎样跟已经找到的施小童建立联系。这个难关我也渡过了,凭的是脸皮厚和我们张家的家训:张弛有度。个中辛苦,我已经不想再回味了,我自己追姑娘都没这么惨过。实在是太丢脸了。作为回报,施小童同意“去看看”,但会“带几个朋友”。这真吓人。我们约在破捷达处见面,双方都好找。见面那天是个阴天,这一般预示着惨剧的发生。不过惨剧不是当天发生的。当天最惨的是冯如庸的穿着:他穿了一件西服,袖子极长,扣上了所有扣子,胸口露出一截红白条的领带,我看了差点儿转身奔逃。但是如果逃的话,到此为止吃的所有苦、丢的所有人就都白费了。总得看场热闹吧!我对自己说。
施小童变了多少,我已经记不清了,这么多年一直喜欢着她的人又不是我。但冯如庸见到她的时候完全傻了,一句人话都说不出来,眼圈儿红润,眼泪愣往回憋,那场面真让人于心不忍。最后只好由我将他的中文翻译成中文,我对施小童说了车的事,那个失踪多年的圆寸青年的事,以及冯如庸并没有说的一些事。因为她带的朋友是两个女孩,两个姑娘一直在一旁指指点点,哧哧偷笑,十分讨厌。后来的事情证明这两个姑娘是帮凶,而元凶正犯就是我,而不是施小童。但当时我哪里知道,兀自滔滔不绝,挥霍着我积累多年的说书天赋。我觉得我把冯如庸和施小童都打动了,因为施小童一开始还说笑答对,到后来也只是愣愣地听着,不再说话。
那天的书是这样收场的:“我讲的这些事,你可能早就知道了,也可能现在才知道,但没关系,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隔了这么多年,你们俩总算是他妈的认识了。”这句话是发自肺腑的,我只有发自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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