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53',3,第18—19页。
① 《国榷》'498',5,第460页;宋濂:《宋文宪公全集》'488',7,第2—3页。关于宗泐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319—1321页。
① 他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83—1085页。
① 他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79—1083页;《明史》'41',126,第3756—3759页。
② 《明纪》'53',3,第22页。
③ 《明纪》'53',3,第22页。《六部职掌》现已不存。关于它的最初文本,见翟善编:《诸司职掌》'17'(1380年;重印本载《玄览堂丛书》,第43—50卷,1940—1941年;台北重印本,1981年);傅吾康:《明史资料介绍》'172'(吉隆坡与新加坡,1968年),第178页。
① 《明纪》'53',3,第23页;《明通鉴》'210',1,第296页。
② 《明通鉴》'210',1,第303页。
③ 关于他们的传记,见《明史》'41',118,第3612—3613页。
① 宋濂:《宋文宪公全集》'488',8,第1—2页;《明通鉴》'210',1,第305页;《国榷》'498',5,第482页。
② 正如下面所示,现存的最早文本是1381年颁行的修订本。
③ 《明通鉴》'210',1,第306页;《国榷》'498',5,第485页;黄彰健:《论颁行年代并论明初封建诸王制度》'240',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32(1961年),第119—137页;重印于他的《明清史研究丛稿》'242'(台北,1977年),第31—56页。
① 吴晗:《朱元璋传》'58',第246—247页;《明实录·太祖实录》'480',74,第1379—1380页;泰勒:《明太祖与勋贵》'505',第62—63页。
② 内藤乾吉:《大明令解说》'403',重印于他的《中国法制史考证》(东京,1963年),第91页;《明史》'41',93,第2280—2281页。
① 《明实录·太祖实录》'380',第1534—1535页。
② 内藤乾吉:《大明令解说》'403',第98页;《明实录·太祖实录》'380',第431—432页。
③ 1389年版本据说保存在朝鲜的1395年版《大明律直解》'286'中,高土褧和金祇编(1395年;重印本,汉城,1936年和1964年)。实际上这个文本包含442条,而1389年版应为460条。1397年版也与此数相同。《直解》在朝鲜文本中是用中朝官体书法——吏读——写的。此种文本于1936年由朝鲜总督府中枢院在汉城重印。它的现代版本是1964年在汉城由法制处出版。在这一版中,吏读字体的《直解》也被翻译成了现代朝鲜文。
④ 《国榷》'498',5,第513页;明太祖:《高皇帝御制文集》'387',徐九皋编(1535年;重印本,台北,1965年;重印本,京都,1973年),15,第1—2页。关于对皇帝御注的详细研究,见柳存仁:《道藏本三圣注道德经会笺》'352',载《和风堂读书记》(香港,1977年),1,第59—224页。又见小郎洛瓦:《三教合一论与明太祖的思想》'307',载《哈佛亚洲研究学报》,43,1(1983年6月),第97—139页。
① 陈荣捷译:《道德经(据说是老子所作),第74章》,载陈荣捷译编:《中国哲学资料》(普林斯顿,1963年),第173页。
② 明太祖:《高皇帝御制文集》'387',15,第1页。
③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75页;檀上宽:《明王朝成立期之轨迹——围绕洪武朝之疑狱事件与京师问题》'132',载《东洋史研究》,37,3(1978年12月),第12—13页;《国榷》'498',6,第542页。吴晗在他的《朱元璋传》'587'中(第256—257页)把“空印案”的日期错误地定在1332年。
① 他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72—1576页;《明史》'41',139,第3990—3996页。
② 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75—1576页,以及《明史》'41'中的本传,139,第3996—3997页。
① 见杨联陞:《明代的地方行政》'608',载《明代政府研究的七篇论文》,'263',贺凯编(纽约和伦敦,1969年),第1—21页;贺凯:《明王朝的起源及其制度的演变》'267',载《密歇根中国研究论文集》,34(安阿伯,1978年),第38—39页。
② 《明会要》'364',1,第87页;《明通鉴》'210',1,第180页。
③ 《明会要》'364',1,第87—89页以下;《明通鉴》'210',1,第179页。
① 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38—641页;《明史》'41',308,第7906—7908页。
② 《明纪》'53',4,第9页;《国榷》'498',6,第552页;《明通鉴》'210',1,第354页。
③ 《明通鉴》'210',1,第354页。
① 《明通鉴》'210',1,第354页。韩宜可的传记见《明史》'41',139,第3982—3983页。
② 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293—1294页。
1380年:过渡和改组之年
1380年,即洪武十三年,丞相胡惟庸和他的党羽陈宁和涂节以及几千名忠实的追随者都一起被处死。①中书省被废除,同时被废除的还有御史台和大都督府。权力和责任都集中到了皇帝手里:他现在既是首辅,又是主要的军官了。胡惟庸的所谓的政变企图的细节仍然是不清楚的,因为围绕着这事件的故事和神秘传说是不可信的和矛盾百出的。皇帝本人承认,在处死胡惟庸以后所发生的可怕的清洗中总共处死了约15000人。
除了说胡惟庸想搞政变之外,有人举出了各种不同的理由来解释这次大清洗。一个理由是经济方面的。在1380年后的14年中,有40000多人可能丧失了生命。大多数人是有产者,他们的田地可被国家轻易地没收。大清洗还使皇帝削弱了南方人在政府中所施加的影响。②但是,搞这种大清洗的主要原因似乎是皇帝的脾性所致。从空印案可知,他深深地厌恶哪怕是不忠和贪污的表现;胡惟庸一案在这方面显示得更清楚不过了。
在17世纪所编的“官方”版明王朝的历史中概括了明初的这样一种观点,即胡惟庸等人意在弑君。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派遣明州(今宁波)卫指挥与日本人勾结。与此同时,有个名叫封绩的人——学者们对于到底有无此人甚表怀疑——据说曾被派到元朝统治者脱忽思帖木儿处传递消息,要求元君出兵支持政变。可是,正是由于胡惟庸本人傲慢自大,阴谋败露。有一天,胡惟庸的儿子在南京坠马,死于路过的马车轮下。胡惟庸杀了马车夫以泄愤。当此事上闻于皇帝时,他大怒,命胡惟庸赔偿马车夫的家属。可是,当胡惟庸请求向马车夫的家属赔偿黄金和绸缎时,皇帝又不许他这样做。这使得胡惟庸害怕起来,因此他和御史大夫陈宁以及中丞涂节阴谋发动兵变。
1379年末,占城国派使来南京进贡。但是胡惟庸没有将使节的到来奏闻,作为丞相这是失职行为。当皇帝最后终于得知占城国使团抵达南京时,他被激怒了,训斥了胡惟庸及其同僚左都御史汪广洋。胡惟庸和汪广洋诿过于中书省。皇帝此时大为震怒,命令处死汪广洋,并囚系了其他有责任的官员。1380年初,涂节把胡惟庸的阴谋上报给皇帝。经过了一番调查,皇帝命令处死胡惟庸、陈宁和涂节,哪怕涂节曾禀奏了这个阴谋案件也未被免于一死。这一调查断断续续地进行了十来年;最后,甚至连皇帝最信任的安徽籍顾问李善长也被牵连了进去。
还有一些材料说,胡惟庸以观赏他家中的醴泉为借口,曾约请皇帝驾临他家。胡惟庸准备刺杀君主,但是他的计划受挫,因为宦者云奇跳出来挡阻皇帝临幸与皇宫相距不远的胡惟庸的第宅。这名宦官风闻这个阴谋,以致他激动得讲不出话来。皇帝发了脾气,命人当场痛加责打,但是纵然他被打得几乎臂折,他也拼死地指着胡家住处。这使得洪武帝警觉起来,他登上宫墙看望胡家的地面。他隐隐地看见了胡惟庸暗藏的准备行刺的军队,于是他认识到几乎踏进了陷阱。在这以后不久,胡惟庸便被公开处死了。
尽管这些故事矛盾百出,但似乎可能的是,胡惟庸曾经利用权力把自己的党羽安插进官僚体制中,而且实际上已从内部接管了行政大权。①胡惟庸究竟是否超越了他的合法权力而要纠集一个听命于他的文官死党集团并实际上想谋逆,像日益猜疑的皇帝所指称的那样,这一点至今还是不清楚的。皇帝对这一觉察到的威胁的反应是撤消了曾经是胡惟庸权力基地的中书省,同时岂撤消了其他一些最高行政机构。这些机构包括大都督府和御史台。所剩下的就是它们下面的一些支离破碎的行政统治机构。军事方面现在改归较低级的五军都督府领导,它们均直接向皇帝负责。御史制度在1382年设立都察院以前一直缺乏统一领导。另外,皇帝在1380年一度撤消过按察司。经过这些改动之后,监察工作中有些未动部分便由新设立的谏院担当起来,但是我们对这个机构知之甚少;它在1382年又被取消了。①取消了中书省之后,皇帝变成了他自己的宰相。这就使他自己肩上的工作量大大增加,这种情况对充满干劲的洪武帝来说也许是合意的,但对以后那些更冷漠的诸帝来说则并非如此。皇帝被这种所谓的阴谋所震动,于是命令他的儿子燕王朱棣住在从前元朝的京师(今北京)。朱棣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因此皇帝希望这样安排可以保证帝国北部边疆的安全。为了减少官员和地主之间可能的互相勾结,他采用了一项政策,即让南方人在北方做官,又让北方人去当南方的官。②后来他显然是对以前的历次清洗感到内咎,就发布大赦诏令,同时为以前使用过坏人、最后别无选择而不得不处死他们的事承担责任。③可是不久以后,他又编撰了一系列皇谕钦训,以使官员对他的愤怒知所畏惧。它们包括:《臣戒录》,它记录了212名违背君命的亲王、高官、皇族和宦者的名氏;①《相鉴》,上面有82名历史上的“贤”相和26名“奸”相。②这两部书在1380年印出并颁行全国。在后来的年代中,皇帝又费了很大的劲出版他关于1380年事件的看法的著作。1388年出的《昭示奸党录》公布了皇帝对付据说与胡惟庸有牵连的官员的真情。《清教录》则公布了他对付64名与这一阴谋有牵扯的和尚的真情。③为了取代被清洗的官员,皇帝在1380年下令要地方官员推荐硕德重望之人来供职。到了这一年的年底,860名人员被推举和委以官职。与此同时,在官僚的最上层皇帝任命了几名官员特别组成他所谓的“四辅官”。④这个“四”字指四季,这是古代《周礼》上的组织成规,即每一季得任用三名官员。但是,他只为春官和夏官任命了六名官员;这六个人同时兼管余下的秋官和冬官之责。按照皇帝的说法,他们的职责是“协调四时'的工作'”。但是,他们也帮助处理他作为国家首脑的司法工作,并处理一般行政上的文牍事务。当设立这些职位的两年所任命的9名官员中,除一人外都是些年长而无任何重要政治和行政经验的学者;有几个人出身于卑微的农家。这使日益感到不安全的皇帝无受威胁之感。此外,关于司法的奏章都直接上达宸听而不必经过此六名官员之手。因此在这个重要方面,这个特别的“内阁”并无多大实权;它决不能等同于中书省。
总而言之,这六名官员权力只限于给刑事判决翻案,在儒家所讲究的治国平天下方面向皇帝提出建议,对政府各机关所荐举的人的前程作出评价。在一件案子中,当官员们真的推翻了司法判决时,其中四个人迅速被迫辞职,这四个人的某一个人还最终被处了死刑。①1380年取消中书省之后的大改组完全是急不暇择之举,它是通过颁发未考虑行政细节的诏令逐步实行的。满足平时行政需要的取代办法只能逐步地找到,而且这些办法从来没有完全而合理地形成过。
虽然明朝中央政府有这些实际的问题,但在14世纪80年代之初皇帝还是能够胜利地结束西南的多次战役。1372年,皇帝派学者王祎(1323—1374年)②出使云南招降统治云南的蒙古的梁王把匝剌瓦尔密(死于1382年)。这个地区主要住的是非汉人的土著——说藏缅语系的诸民族,现在仍是忠于元朝的一个行省。王祎1374年在这里被杀,这种想用和平手段兼并此地区的外交努力后来被用另一种方式来取代,但它在1375年也同样没有取得成功。因此在1381年皇帝改组了政府之后,他想诉诸兵力来降服云南诸民族,消灭蒙古人在他们西南根据地区的控制。那时,云南的主要城市一为昆明,即梁王宫廷所在地,一为大理,即古代大理王国遗址。虽然它名义上是一个行省并且有血族梁王坐镇于此,但云南地区不是像元朝其他行省那样由元朝统一的文武官署统治,而是由梁王松散地统一起来的一些部落组织治理。除了梁王自己的一套统治机构外,还有一个以大理段氏为首的土著的统治机构。这两套组织都必得战而胜之,才能使云南归并于明帝国。
1381年9月,傅友德被任命为征南将军,蓝玉和沐英两人为副将军。和北伐之战一样,这一次也是皇帝指授征讨的大政方略,而把细节留给将军们自己处理。讨伐军人数达30万。皇帝命令主力军应通过湖广省之辰州和沅州(分别为今湖南之沅陵和芷江)接近云南,并指向普定(在贵州省安顺附近)。他们从普定准备直下“云南咽喉”而趋曲靖,此地在云南省昆明之东北约125公里。另一支小部队则要从永宁(今四川叙永县附近)前往乌撒(今贵州西部之威宁)。据皇帝计算,当北面的小部队在吸引防军的注意力时,主力军会轻易地攻克昆明。昆明拿下以后,主力军应派兵立即驰援乌撒方面的小部队,但主力军的主体仍应直趋西北150英里处的大理。①计划实现了。他亲自给将军们在京师城外的龙江送行。傅友德的军队在10月份开抵湖广。12月,他派遣一支小部队前往永宁和乌撒,他本人则亲统大军按计划开进云南。把匝剌瓦尔密以10万人守曲靖,但傅友德和沐英生擒敌将,俘获其众2万人。傅友德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