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舞飞扬·锦瑟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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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舞飞扬·锦瑟无端-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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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懒得与他辩论。只说:“你一个封建社会的人,怎么能和新世纪少年比审美观?”大概他掐头去尾算出了封建社会距今有多少年,自己又郁闷又有点憋屈。
所以当我在春天最干燥,一笑嘴唇就裂开口的时候,找他要钱买唇膏,他竟不买我的帐,要我自己想办法弄钱。
那阵子我刚挣了几百块的稿费,买唇膏绰绰有余,但我不舍得花,这都是我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的。我饿了几早晨,用攒下的饭钱买了最贵的男士唇膏。
自己觉得挺不好意思的事,没对男人说。有次他心血来潮问我买唇膏了吗,我也支支吾吾。
没过几天,他竟给我买了一只。
他说:“你妈告诉我,你嘴唇老裂口,托我给你买的。”
真实的情况是——我嘴唇裂口流血的时候,我妈从不在场。而我喋喋不休找男人要钱的事,我也从没向她透露。
所以——所以,真正买唇膏的,只能是男人啊。
在我小的时候,男人总能把我扔得很高,我快被吓哭时,他又把我稳稳接住。因此一直觉得,男人的臂膀是最有力的,男人是最有力的。即使现在我比他高了,能做许多我妈做不了的事了,而他所能做的,恰恰都是我做不了的。所以,长大也好,长高也好,他一直努力承载着我的生活。他说的一些话,对我的建议,如果我不按照他说的做,事实和结果总会给我打击。
我有些羞涩地在父亲节那天拿着自己偷买的,还未拆封的唇膏走进男人的卧室,撒谎说这是给他的礼物,是我用自己的稿费买的,很奇怪而又自然而然地看到他欢喜的眼泪。他举着那唇膏一直向妈妈炫耀啊:“看!儿子给我买的!”
我倚着门框,觉得自己还算办了件男人一直教导我要办的“人事”。
我站在男人瞧不见的地方,低下头默念:“我已经不是小孩了。所以我要努力,要让他们都过上好日子!”
你说是吗,男人——我的爸爸。
阳光清亮。
我努力吃完最后一根炒面,因为他俩告诉我“不可以浪费”。
阳光清亮。
所有化学方程式都变成一尾尾听话的鱼,不可抑制地往脑子里钻——氢氧化镁加稀盐酸生成氯化镁加水,铁加稀硫酸生成氢气和硫酸亚铁。嗯,没错,是这样的。就是这样。
阳光清亮。
几个小学的小男生在楼下逗一只小京巴。那小狗也听话,给它吃的它就尾随着走。一个小男孩蹲下来拍拍它的头:“你别跟我们走哦,小心我们把你卖了。”
小狗搭着男孩的手站起来,舔他手上的食物渣。
我趴在阳光灿烂的窗台上,将一切尽收眼底。我的生日。我在这天见识了如此繁盛的阳光,它像温柔的音符,映得我眼眶发烫。
我去客厅找蜡烛,为自己庆生。
客厅的茶几上,竟摆着超大的蛋糕,霸道地占据了桌子的大部分面积。绑蛋糕的彩带上缚着信。我抽下来读。
儿啊:
今天是你生日啊。你怎么没吵着找我们要生日礼物?给你的蛋糕,凑和吃一点,晚上回家给你做好吃的。
以后就是大人了。要听话!
爸爸 妈妈
我15岁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
幼时和爸妈一起去家乡的人工湖玩,采盛放的野花,编成花环,戴在彼此头上。
以后仿佛过去了很多年,我们一起游历了好多大江大川,在攒动的人海里,挤挤挨挨的人头上,对波澜壮阔的美景叫嚷着称赞:“啊,好美啊!”
但我想起那片未名的人工湖,还是觉得那里更好。因为只有我们三个人。什么时候,我们能再回去看看?
“生日——”对着巨大的蛋糕,我瓮声瓮气地想说出对自己的祝福。但最终还是把“快乐”温柔地塞回喉咙。
只要你们在,我就会一直快乐。
尔后,我用被你们宠溺时撒娇,向你们炫耀高分时骄傲的有些蛮横的温柔语气,对这镶满金色阳光的天空说:“我爱你们。”
它在空中被万朵云传递着,终将抵达你们心底。
你们都能听见。是吗? 
  
 情黥(1) 。。  。。 
 文/王锐
李依依说,会写东西的人最可爱。他们懂得将忧伤吞咽,用血管过滤,再从指尖流出。说着她伸出白皙得要透明的五指遮住我眼睛,让我陷入一片幸福的黑暗。
追李依依时我费了不少劲。这丫头贼精,听说中文系的一才子写了半年情书也没落个结果。据传言,李先下手为强搞到那才子资料,发现其面如大灰狼花心似萝卜。因而才子的情书在某次野炊时被李的室友在篝火晚会上作为燃料。李还美其名曰,物尽其用,才能也是一种能源。据传言,才子蓄起了长发,并且封笔下海,在学校外摆起了地摊。
对此才子遭遇我抱深切同情。想不到爱情可以将一才子摧毁成商人。在诧异之余我也隐隐感到压力。看着自己发育不良的文字,想想中文系专业人士的下场,嘴上的烟就一根接一根。
大学的日子太容易寂寞了。除了室友之外几乎没什么朋友。平时大家在一起热闹,一旦一个人呆着,心就空得能活生生地塞进一片海。学校离长江不远,实在受不了了我就跑到长江大桥吼两声。有时我闭上眼听风在耳边呼啸,感觉自己的青春一点一点被吹干。我想再听风就真的要听疯了。于是快步赶回。昏暗无尽的柏油马路上很突兀地驶过一辆巨大的卡车,我忽然有些理解梵高《呐喊》的孤单绝望。这时脚下抖动起来,是一列载满幸福和希望,失望和痛苦的火车。我开始奔跑,却甩不掉紧紧跟随的伤悲。我可以听见它们结晶的狰狞和破碎的无奈。很长一段时间我把它们当成我身体的一个器官,功能如储血的脾脏。没有悲伤浸渍,血液无法返流心房。在宿舍的窗户上无意发现了自己脸上的泪。轻轻拭去,却是重重的冰凉。
李依依说,世界上本没有爱情,你喜欢的人多了也就有了爱情。我揽着她的腰问她喜欢过多少人。她拎起我的耳朵,说,喜欢过无数个,可只爱过你一个。
宿舍又空了。连二十二了初吻还在的许志愿都去约会了。许的对象是我认的一小妹,名叫小麦。当初我许诺他,只要你大胆表白,穿得干干净净,把骇人的鼻毛剪剪,我保证你抱得美人归。结果两人一拍即合,那黏糊劲强烈证明我这月老是多么成功。一晚我们逼问他初吻还在否,他一脸狡黠,早就不在了!我急了,骂他欺人太甚。他于是说出了小时候掉进猪圈被母猪啃了上唇的事。笑着笑着我感到恶心,这个被猪夺走初吻的人,昨天我还用他的杯子喝水!
小麦告诉我初吻还在的许志愿对她很好。我想起了李依依,想起了初吻还在的自己。我想在一个暴雨倾盆的晚上站在李的楼下挥起一面印有大红心的旗大声吼她,姓李的,有个初吻还在的傻子暗恋你很久了!你觉得怎么样,给个信吧!
小麦问我刚才睡着拿着笔晃什么。我说我梦见自己打仗打赢了在晃旗。她撇嘴说,李依依想见你。我说,周杰伦想娶你。她笑了,你暗恋人家比追人家弄得还明显,你说咱系有几个人不知道?连看楼的老李头都知道你故意绕个大圈去上课是为了经过她们班。李依依听说你在《嫩芽》上发表过文章,很是崇拜你。所以他想见见你。
那天晚上我战战兢兢尾随李依依到“情人林”。顾名思义,这是情人神出鬼没的树林。我正寻思着这丫头怎么穿什么都好看而有的人穿什么都难看时她忽然转身倚住一棵树眼睛凶狠地剜着我,喊,你干什么跟着我!大半夜的多吓人!二十米外的我吓得几乎听不到,只好站着不知所措。这时我感觉很对不起“尾随”这个词。我举着两块蒙牛简砖示意自己无害拖着步子走到她跟前,感觉像是举白旗的俘虏。我说,我有话想跟你说来着可惜一直没追上你。她哎呀了一声,说你不是王亦凡王大才子么?有什么话呀说呗。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想起了中文系才子的情书,说,什么才不才的,我今天只想请你吃冰棒。说着递过去化成水的简砖。她说,我觉得有个吸管会好一点。我指了指石凳说,你等着,我去找吸管。我拔腿就跑,找了棵松树大口喘气。据说松树可以分泌缓解紧张的物质。我寻思着回去刷个牙,整理整理头发,可又怕她等太久了就带着吸管回去了。  
  
 情黥(2) 。。  。。 
 我们坐得很远,我感觉自己坐在了石凳的边缘上。她说,我今天本来想偷窥一下别人约会的。我小说的一个情节怎么也写不真实。我心想装什么纯呀,你这样的难道没谈过恋爱啊。嘴上却说,是啊是啊,旁观者清嘛。她吸着“饮料”笑着说,你帮我写一场初恋的约会吧,才子。听到初恋我脑子一热,低下头嘟囔了一句,这事我也没经验,要不咱俩试试看。她说,什么?我改口问,你对男朋友有什么要求?她嗯了两声,说,我希望他有才而颓废。不幸时诗稿论斤卖,幸运时,一字值千金。我喜欢看见他叼着烟嘲讽一切的孤傲。那孤傲的本质是无能为力的绝望。我一眼就能看穿。我听愣了,心里嘀咕,你不是在说我吧。
很多时候我故作忧伤,不停地为自己的心打结设绊。长久地沉浸在寂寞中似一粒种子,固执的外壳不肯腐烂。不是不懂繁华,只是怕更茂盛的悲伤萌芽,参天。
那晚我失了眠。不是在谋划怎么追上李依依,而是在臆想怎么失去她——我总是这样,尚未体味到得到的甜蜜就已在品咂失去的苦楚。天破晓时我做了个梦,疯长的茅草丛中,李依依笑靥如花地在捉蚂蚱,我在一旁烤。我问许志愿这算不算白日梦。他皱了皱眉说,想吃肉了吧你。
不幸时诗稿论斤卖,幸运时一字值千金。基于这句话,我做了一辈子最虚幻的事。我整理出了还拿得出手的疑似是诗的东西,约一百多首,还有二十几篇小说印了两千多张拿了个弹簧秤在校门口卖。
许志愿和赵明弹老远看见我指着我捧腹大笑,把手里嘴里的肉串都笑掉了。我很冷静地扯了扯广告条幅,让“依心依意,为你写诗”更加舒展和骄傲。一个小姑娘徘徊了好久终于鼓起很大的勇气站到我跟前。她眨了眨略微灰色的眼睫,问,这个,怎么卖?我说,十块钱一斤。她说,为什么?我说,因为复印和打印的价格涨了,本来可以五块的。她说,来二斤。我像大饼摊老板那样吆喝,好嘞,二斤,您候着。
许和赵出于无聊和好事跑到我身边,发现四周以鄙夷为主同情为辅的目光以后,丢下我跑去了网吧。我开始害怕起来。我不是害怕滞销,我怀疑那女孩是李依依派的间谍——她搞到样品,然后李依依找一批人研究、批判我的作品。然后她大声宣布,哎,姓王的,你这个不对哦你!我要的男朋友写的东西不是你这个类型的!再说你这人也太不仗义了,我昨天刚说要找个诗稿论斤卖的男朋友,你今天就卖了起来,我最恨你这种人了!
想着想着,我后背冷汗凉凉的。夕阳很傻地打在我身上,我看见一只臭虫爬上光滑的树干掉下来又爬,腿都摔掉好几个了。天上一只鸟扑打翅膀却不前进,像风筝一样猥琐。一只狗沿着墙根边叫边跑,假装很有目标很自信。我真想过去踢它,告诉它你他娘的别装了,真有本事就不会窝在这墙角了。我双臂埋住头靠墙角坐了一会儿,用逃避埋葬了自己的难过。我抓起余下的稿子,大步往前跑。耳畔是嘲笑的风声,脑海是李依依灼人的笑脸。一遍一遍的还有左胸膛的抽痛。
你不会相信这是我第一次很认真地喜欢一个人。这世界究竟是太浮躁还是太乏味,连静下心喜欢一个人都要一再踌躇。我想和你在一起安静地听很不安静的歌,温暖地写很悲伤的文字。我对爱情全部的憧憬就是牵着你在河边走,遇见一棵树就拥抱你一下,遇见一朵花就亲一下你的酒窝。我知道全天下都认为这很幼稚。但你信了,我的全天下也就信了。  
  
 情黥(3)
 小麦打电话很关切地问,哥,听说你下午出去卖了?我压低声音,注意措辞啊你。她嘻嘻笑起来,哥你出名了这下!不信你听听其实我已经听见了女生宿舍的噪杂。就算全外语系的女生都喜欢上我又怎样呢?我的声音很坚决很做作,我的指尖只能为李依依涂抹出诗篇,我的眼角只能为李依依保存住眼泪,我的——你的酸话情话废话只想让李依依听见!小麦打断我,确实,李依依听见了——我在她宿舍打的电话,按的免提。说罢是几秒的沉默,然后迸发一阵哄笑。我傻眼了,没想到让这丫头片子耍了,心里泛起一阵甜蜜的不安。我喂了两声颤抖着说,让李依依同志接个电话好么。
十分钟后,李依依在我怀里抽泣起来。当时的温度是二十五度,湿度不明。有棵长得很丑的香樟树被风刮得死去活来。有颗星晃在树梢,亮得吓人。
让李哭的故事是这样的:小亦和小凡是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他们高一时都很穷,两人总共有三条裤子,所以他们真的穿过同一条裤子。高二时一富少爷用钢笔水瓶在小凡左眉上砸了个洞,原因是富少爷听说小凡给富少爷追求的小王写了情书。很华丽很诱人的情书。那晚,小亦用板砖在富少爷头上留了好几个洞,然后欣然接受留校察看。小亦换下小凡的纱布,瞪着那泛蓝的伤口说,我不会让谁再在你脸上黥上耻辱。高三时才子小亦熬了几个通宵,终于炮制出一封情书。很华丽很诱人的情书。可惜他没勇气,只好交由小凡转交小王。小王欣然接受了。接受了那没有署名的情书,接受了那没有署名的爱情。小凡知道,告诉小王真相会让她受伤,告诉小亦真相会让他受伤。反正这是个受伤的年纪,小凡心想,痛苦没有比较级。于是面对小亦的斥责,他只是沉默。后来,小亦不能接受“背叛”,辍学去打工了。小王不能接受“欺骗”,和小亦形同陌路。小凡撑了下来,高考后来到这个学校。再后来,他坐在这和李依依讲这个故事。
知道么?我盯着李依依噙满泪的眼睛,其实,小凡也喜欢着小王。只是,他喜欢的更久一些,更小心一些……
听着怀里李的哭声,我长吁一口气。首战告捷。
第二天一大早李就打电话说,哎,那个谁,昨天我是在你那哭了,可不代表你是我男朋友了啊!我心想,废话。嘴上却很甜,那当然了,我万里长征才走了一小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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