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晨眼神恍惚,耳边一直徘徊着苏亦风最后那句话。“我会等到你心甘情愿接受我的那天。”曾经冷祈寒也对她这样说过,但口气却没有苏亦风来得温柔,反而多了一丝霸道和强硬,表面上听着好像能等,但话中之意却是像在宣告总有一天她是他所有物,总有一天会被他收入囊中一般。
这就是冷祈寒和苏亦风的区别。苏亦风给她的感觉,永远都似如沐春风一般,温暖干净,就犹如他对她一向温柔,从不强迫她做任何事情一般。
这样想着,思晨的心里有些凌乱,她为什么,要那他们二人作比较?
那一日,思晨没有表态,一如既往地,苏亦风也不强迫她表什么态。
日子依旧一天一天地过着,那天以后,思晨还是一如既往地跟苏亦风相处,而苏亦风,对思晨还是百般照顾万般体贴,那日之事,就好似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但只有苏亦风自己心里清楚,思晨对他,好像有些什么不一样了。
虽然表面上看不出什么,但思晨举止中对他刻意的保持距离逃不过他的眼。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鬼医婆子给她留下的解药已经吃完,脸上的烂疮虽然消了大半,但脸颊处留下的疤痕还是格外难看。
都五年了,皮肤一直都是长满烂疮,现在纵使毒解了,要恢复到和以前一般无暇光滑,怕是不可能的了。
后来,她也绝望了,那张脸,也就任其自由发展,反正最多在人前她蒙上面纱便可。于是收拾妥当后,她和苏亦风一同离开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
思晨虽然放弃了,但苏亦风从来都未曾想过放弃,鬼医婆子的毒,他虽然束手无策,但这皮肤上的疤,他倒姑且可以试试。
所以自从知道思晨吃了解药烂疮虽退,但留有疤痕之后,他便日夜查询古方,没日没夜地研究着,就是想配置出一些可以去疤痕的药物,让思晨的脸恢复如初。
二人骑马走了几日,总算赶到了漠城城郊。马蹄踏入城门口的那刻,回忆便排山倒海地袭来。
不知不觉,她竟让离开漠城这么久,如今再次回来,却犹如隔了好几个世纪一样,有一种莫名的悲凉感。
环顾四周,漠城的一切,似乎都没什么变化,随处可见的集市,依旧是人来人往热闹异常。客栈酒馆依旧盛行,大街上的女人,还是喜欢把自己过的严严实实。风沙依旧夹杂着尘埃在四处猖狂地肆虐着。。。
二人随处找了一家旅馆住了下来,在热热闹闹的大堂用膳。
好不容易又可以吃到丰盛的饭菜,苏亦风毫不手软地奢侈了一把,把那些旅馆里最好吃的菜,都通通点了个遍。
菜上齐后,面对满桌子的美味佳肴,思晨却没了胃口。
看得出思晨心不在焉,苏亦风好心的催促一把。
在苏亦风地监督下,她才有一口每一口地吃着饭,但苏亦风知道,此刻她的思绪,早已随着邻座几个客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中飘到十万八千里远。
第七十一章 见到儿子
思晨吃着饭,但耳朵却听着邻桌客人的谈话内容。
“我听说这几年,漠城易主了,由一个小姑娘当了家,你可有听说过?”
“当然当然,话说这姑娘年纪轻轻,可是打理起整个漠城来,可丝毫不逊色她的两个哥哥。”
“是啊。。。我还真想目睹一下这姑娘的庐山真面目呢。。。不过话说回来,前任的城主,到哪去了。”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有人说他死了,有人说他失踪了,总之这几年,漠城就再也没听说过这号人物。”
“你们两个都说错啦,他没死,也没失踪,是为情所困。”那桌客人中第三个人开了口。
“为情所困?怎么回事?”
“是啊,快说快说。。。”
“我有一个朋友,为聚义堂办事,跟聚义堂的堂主很熟,据他所说,这前任城主冷祈寒,自从死了夫人之后,便情绪消极,对漠城的事物不管不顾,终日躲在他夫人的房间里喝酒,听说,连孩子都不管了。”
“唉,真是闻着伤心听者流泪啊,你说这。。。”
“我也觉得可惜啊,你不知道,冷祈寒那个夫人啊,不但天姿国色,还是他们冷家的救命恩人,这聚义堂上下对她,可是敬重得很,没想到,红颜薄命啊。。。”
邻桌客人依旧有一句每一句地听着,后面的话,思晨已经听不清了,此时此刻,她的脑中一片轰隆作响,脸色也惨白得很。
一旁的苏亦风也留意到邻桌客人的对话,他有些担忧地看着那个面无血色的女人,关切道:“要不,我们换个地方吃饭。”
他的话,思晨早已听不下去,只是抓住苏亦风的手臂,神色焦急地道:“他怎么可以这样。。。连孩子都不管。那。。。可是我唯一留给他的。。。”
看着思晨就要哭了的样子,苏亦风连忙安慰:“你别急,他们只是道听途说,你千万别当真。”
“不。。。我要见我儿子,我要见我儿子。”思晨此刻早已焦虑地不成样子,眼泪就要夺眶而出,一番话,也说得略带哭腔。
“好好好。。。我们吃完饭,我就去帮你打听你孩子的下落。”苏亦风连连安抚着,但思晨却不肯妥协:“我现在就想去。”
知道她念儿心切,苏亦风无奈,叹了口气道:“好,你留在客栈等我,我打探到消息,就回来告诉你,可好?”
眼看思晨有些不依,要跟他一同前往,苏亦风又道:“等我打探到切确的消息,我再带你去好不好?你这样贸贸然出现,很容易让别人认出来。”
在苏亦风的安抚下,思晨才点点头,回客房等待。
傍晚时分,苏亦风总算回来了。也带回了一些让思晨心安的消息。
据苏亦风所说,他在聚义堂的门口守了许久,便见到一个男子带着一个几岁大的小孩出入,小孩的眉宇间和冷祈寒有些相似,想来,便是思晨心里一直念念不忘的孩子。
孩子长得浓眉大眼,甚是可爱,小小年纪,就有几分威严之气,想来长大以后,定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苏亦风说着,便看到思晨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为人母亲的,哪个不想自己的孩子过得好?如今听到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过得好好的,这心里头,自然是开心不过的。
“我还打探到,那孩子如今在一见小小的私塾里念书,你若想见孩子,又想避开熟人,可以在那看着他。”
“恩。。。我知道了。”思晨对这苏亦风点头一笑,这是这还是苏亦风这五年来,第一次看到思晨如此开心。
二人面面相视了一会,苏亦风似乎想到什么,话锋一转,从兜里掏出一瓶他研制了许久的敷面膏,道:“对了,这是我为你特制的敷面膏,有祛疤养颜的功效,你拿去敷一敷脸,看看有没有什么效果。”说罢,便把药膏递给思晨。
提到那张脸,思晨的脸色变得有些僵硬起来,略带难堪地接过去,眼神也变得有些暗淡。
自知戳中她的痛楚,苏亦风脸色略带尴尬:“思晨。。。我。。。我没有想揭你伤疤的意思。。。我只是想,你变得更好。。。你别难过。”苏亦风解释着,语气因小心翼翼而显得有些语无伦次,他有些讨厌自己那张不会说话的嘴。
“没事,我没有怪你。”思晨苦涩一笑,她又怎么会不明白苏亦风是为她好,她只是觉得,她这张脸是治不了了,苏亦风为她做的,都是无用功罢了。
见苏亦风还不释怀,她又道:“苏亦风,我没有怪你的意思,我只是觉得,这脸,我是治不好了,用不用都一样,以为,你就别在为我这张脸费心了。”
从思晨的话语中,苏亦风不难听出,这思晨是在自嘲,也有些自暴自弃,于是开解她道:“无论如何,只要有一线生机,我们都不应该放弃的,不是吗?”
是啊,曾几何时,这句话,也是她的座右铭,她不止一次,鼓励别人,不要轻言放弃,只是为何,如今她却不懂用这句话鼓励自己了呢?
似乎是想通了,思晨打起精神,对这苏亦风道:“我知道了,让你费心了,我会坚持用的,直到我的脸恢复如初。”
苏亦风这才笑笑退出房门外。
隔天上午,二人便出发前往苏亦风说的那间私塾,在那守了一个上午。
一想到能见到自己的儿子,她就万分期待,但一想到她抛下儿子五年不闻不问,她又觉得有些愧对儿子,所以在整个过程中,思晨的心就犹如成千上万只鼓锤在她心中敲打一般,砰砰直跳,那种矛盾的心情,让她一直怀揣不安。
晌午时分,思晨才在苏亦风的指引下,见到那个她日思夜想的那个小小身影。
如愿以偿地见到儿子,这一千多个日夜的思念,都在一瞬间,化成了泪水,从眼眶中奔涌而出。
但遗憾的是,她不敢贸贸然地与他相认,只是眼巴巴地看着,直到看着那个小小的身影被一个女人接走。
对于那女人,思晨再熟悉不过了,当年,她可是一直围在思晨身旁,那如银铃般好听的声音总是叫着思晨姐姐思晨姐姐。
虽然隔了五年,但那声音,始终在思晨耳朵里萦绕。
没想到五年不见,祈兮倒是变了许多,从前那个活泼可爱大大咧咧的小姑娘如今却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落落大方的美人,言行举止间尽是优雅,和曾经的祈兮大相径庭,若不是面貌没有多大改变,她怕是早已认不出祈兮来。
远远地看着祈兮温柔地替她儿子擦脸,又抱起他转身到了旁边买糖葫芦的地方买糖葫芦,思晨那好不容易扼制住的眼泪又夺眶而出。还好,还有人,关心疼爱她的儿子。。。
一旁的苏亦风看着那两个买完冰糖葫芦后走远了的身影,这才劝思晨道:“他们回去了,我们也走吧。”
而后,思晨才木讷地由着他带走离开。
就这样,一连好多天,思晨除了吃饭,天天都在那守着,为的就只是能远远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几眼。
苏亦风看在眼里,有些怜惜,又有些感叹,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苏亦风赔了她几日,便开始着手忙碌在漠城开办医馆的事了。毕竟人还是要吃饭,这样坐吃山空下去也不是办法。再加上,如今的思晨眼里只容得下她儿子,想必也做不了任何事情了,所以这种赚钱吃饭的事,就由他去办吧。
这样想着,苏亦风便留着思晨在私塾附近,自己去忙碌其他事去了。
而思晨,依旧天天守在私塾旁,远远观望,也发现了,这些日子,每天,都有不同的面孔来接她儿子。
除了她甚为熟络的祈兮,篱落,和冷祈墨外,还有曾经和她一同吃过饭的聚义堂管家忠伯,聚义堂分堂主秦少霜的妻子,还有两个是她从未见过的生面孔。
这些人似很有规律的,一天一个来接她儿子回家,但这些人中,唯独少了冷祈寒。
没看到冷祈寒的身影,思晨多多少少有些郁郁寡欢,没想到他真的像那天她听说的的那样,连儿子都不管。
一想到此,思晨有些生气,怎么说都是自己的亲骨肉,怎么可以不管呢?但转念一想,她也觉得,如今的她,又有什么资格怪罪冷祈寒?她还不是,在这五年来,对儿子不闻不问?没有尽到一点做母亲的责任?
就这样又一日,思晨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客栈时,天色已暗,苏亦风却不知道忙碌什么去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思晨坐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看着摇摇曳曳的烛光,不知想什么想得入神,直到,房门被推开。
抬头一看,苏亦风从门外朝他走来,略带疲惫的俊脸上带着一丝喜悦。见思晨朝他看来,难掩欣喜道:“思晨,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恩?”思晨看着他,有些不明所以。
“我在你儿子念书的私塾旁,找到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等我这两天打点完,我们就住进去,这样你看儿子,就不必跑来跑去,会方便很多。”没有注意到思晨脸色感激的神色,他又自顾自说道:“还有,那地方很空旷,开一个小医馆绰绰有余,这样,我们就不必为生计发愁了。”
第七十二章 骨肉情深
苏亦风孜孜不倦地说着,直到察觉一旁的思晨似乎很安静,他才闭上了嘴,看到思晨眼中里泛出的湿意,苏亦风才有些慌张地道:“怎么了?你是不是不喜欢?”
思晨没有答话,只是默默看着他,眼神中,有他读不懂的意思。他被看得有些莫名其妙了“你可是觉得我擅作主张了?我。。。我只是想你方便看儿子,没想造成你的困扰。。。你不要这样看着我,要真有什么不满意,我们换个地方就是。。。”
回过神来,思晨吸了吸鼻子:“不。。。我太满意了,满意到不知所言。”慌乱地擦拭着那控制不住的泪水,思晨满是感动地说道。
“别哭了,你满意就行。”苏亦风很是温柔地帮她擦了擦眼泪,心里的宠溺更深了,实在没有什么比让思晨开心满意更重要的了,所以,只要能帮到思晨的,他都会不予余力地去做。
于是在苏亦风打点完一切后,二人便住进了苏亦风找到的私塾附近的屋子。
而后又花了半个月,在苏亦风的操办下,医馆也顺利开了起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思晨的生活变得相当规律。
早已摸清了私塾上下堂的时间的她会从早上儿子上学的时候,就偷偷守着,知道目送孩子进了学堂,她才回了医馆帮苏亦风打点医馆的一切。
中午放学之际,她又会提前在那守着儿子,直到孩子被人接走,她才回去。
下午亦是如此,远远地看着儿子,便成了她每天的必修课。
医馆那边,因为有苏亦风了这样的神医坐镇,又有思晨这样精通医术的大夫加盟,这两大神医强强联手,随着时间的推移,慕名而来的病人越来越多。
甚至有的时候,看病的人挤破了头,二人忙都忙不过来。
但日子即使再忙,每到了看儿子的时间,思晨便会放下手头上的工作跑了出去。。。。。。
原以为她这辈子,都注定只能与儿子形同路人,除了远远的看着,她不可能有接近孩子的机会,但没想到,命运,却把垂怜之手伸向她。
一日,思晨同往常一样,在儿子的私塾外守着,看着她那有个小大人模样的孩子在私塾旁安静的站立,等着聚义堂的人来接他。
但意料之外的,聚义堂来接她的人今天很是不准时,让他儿子等了好久。刚开始思晨并不在意,但看着私塾的小朋友越走越少,天色一点一点的暗了下来,思晨渐渐有些担心。
但那孩子,却比她想象来的要坚强许多,不哭不闹,甚至连位置都不移一下,只是在那乖巧的等候。
正当思晨要走过去询问情况时,却看到三个比他大一两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