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竹马青梅是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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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竹马青梅是绝配-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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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突然抬起头来,泪珠还悬在眼睫上,然后无声地落下来。

我指指窗外,冲她笑道,“呶,看到了吗?那就是林溪。”

然后我就看到她微微地笑了笑,如雨后的樱花初绽,她说,“程一一,谢谢你。”

也许是因为她的笑容带着一种不属于我们那个年龄的凄美,所以让我看得心疼。又也许,是我从小到大终于得以有机会堂堂正正地做一次“女侠”,所以想一直将自己这个形象竖立下去。那日我看着苏晴那恍惚的笑容,突然便下定决心来,这个女孩子,从今以后,我要好好照顾她,再不能让她受任何人的欺负!

☆、第8章 冲冠一怒为红颜

在我跟苏晴结为好友之后,我才知道,在我之前,苏晴在我们学校也是有一个朋友的。那个女生叫陈晓曦,与我们同级,但不在一个班。

听苏晴说,她和陈晓曦是在幼稚园时就认识的,那时候陈晓曦住在外婆家,直到上了小学二年级才被爸爸妈妈接到a市。苏晴说,虽然那个时候年级很小,甚至都不懂得什么是友谊,她俩的关系可一直好得不得了。

苏晴说,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没想到两个人相继辗转,最后竟然转到了同一所学校。

于是,我认识了陈晓曦。

人们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想来实在不假。苏晴的这个朋友,虽然长得不如苏晴那么好看,却是心思细密、善解人意,很是让人喜欢。

于是,我与陈晓曦也渐渐成了好朋友。

我的世界突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像是突然找到自己的磁石了一样,拼命地往苏晴身边吸。与林溪一起吃饭的习惯不知不觉便消失了,我开始带着苏晴一起去吃饭,开始等苏晴一起回家,开始与苏晴一起分享我的小秘密,开始把我最得意的作品从林溪那儿转移向苏晴。

我的转变是如此之突然,以致于林溪对我说话都有一些阴阳怪气。我甚是不解,林溪却笑着跟我说,他乐得丢下我这块牛皮糖。

于是我笑着跑去找苏晴了。

自从跟苏晴皆为好友之后,我整个的生活,都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了起来。

其他方面姑且不提,就我每天收到的雪花般的纸片,就能让我折出一片花海来。因为这,我的折纸技术有了质的提高,此乃后话。想来美之所向,是人人都有的。也无怪乎我一直市场惨淡,而苏晴和林溪却蜂花浪蝶不断。只是,苏晴与林溪最大的区别便是,苏晴从来不屑于搭理那些各色各样的情书与告白,而林溪,则会拿着那些他所谓的文采斐然的情书与我“分享”。

可能就是因为这样的区别,我一向对苏晴的□□方面上心得紧,甘于做她的丫鬟红娘并乐此不疲。而对于林溪,却每每嗤之以鼻。

直到有一天,苏晴突然正色对我说,“一一,以后不要再帮我收情书了,我绝对不会早恋的。”

以我顽劣的性子,自然不会因为她的一句话就真的从此罢手。只是,多年的朝夕相处、推心置腹,让我无论如何都无法对她顽劣起来。

我们一起把自己的心事写在沙子上,然后看着浪头打过,一切都平坦齐整如初;我们一起爬到城郊最高的那座山顶上,大喊着要幸幸福福地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我们把自己的心愿写在孔明灯上,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悄悄地送往天上去;我们一起在校园里某个隐秘的角落里种了一株鸢尾和一株太阳花,隔三差五地去施肥浇水;我们……别人只说上天眷顾她,给了她倾城绝美的容貌又给了她惊才绝艳的才情,只有我知道,在这些光环的背后,她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辛酸与苦涩。

在我每天只知道看看电视、聊聊八卦、做完作业就扎在屋子里折纸剪花的时候,她却已然练就了一手好厨艺。之前的传言半真半假,她的确幼年丧父,现在也的确是随着母亲一起住在继父家里,可是,却不是因为母亲改嫁才转入我们学校的。她的继父原来也做了一笔好生意,只是云谲波诡的商场总是太容易生变,在她上四年级那年,她的继父因为决策失误又太过轻狂,一夕之间便是一败涂地。后来他带着她们母女俩一起辗转到了a市,决心重振旗鼓,却又屡屡碰壁。于是那个意气风发的男人终于性情大变,平时在家里挑三拣四不说,竟还有了暴力倾向。

苏晴有一天哭着跟我说,一一,我一定要出人头地,一定要让我妈妈过上更好的生活!她说这话的时候,就好像是在用血呐喊,毅然决然,不容置疑。

我知道这棵根在她的心里扎得有多深,那种咬牙切齿、血肉模糊的拼搏与努力,如荆棘鸟般孤注一掷的决绝与执着,让人看了不由心疼,却也无可奈何。

就是这样一个苏晴,让我怎么对她顽劣的起来?

于是,苏晴的生活渐渐地又一次平静了下来,而我,因为常常要为了拒绝那些狂蜂浪蝶费上许多口舌,舌口都变得伶俐了许多。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概一个月之久,我终于也不胜其烦。于是有一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拿出了我用得最为顺手的那把剪刀,在众人的注目下,哗哗哗几下就把那纸不知写得如何惊才绝艳的情书剪成了一朵窗花,然后一巴掌拍在他的胳膊上,很帅气地说了句,“记得回去贴在显眼的地方,以便于日日祭奠你这份还没来得及萌芽就已然猝死的单相思。”然后扬长而去。

这件事的后果就是,我一时在初中部名声大噪,让我帮忙给苏晴递情书的人渐渐少了,让我帮忙剪花的人却越来越多了。

当然,还有一件让我难以启齿的后果便是,那日我的姿态实在太过潇洒,没有惊艳到周围的同学却直接惊动了教务处的老师,老师看着那地上七零八落的纸屑,直接罚我打扫了一个周的卫生。

此事传到林溪耳中,让他笑了很久。

为了不让他向我爸妈报告,我很狗腿地用四种不同花色的纸,给他剪了“梅”、“兰”、“竹”、“菊”,并小心翼翼做成书签的样子,打算亲自给他夹在书里。

可是当我做好了这一切,正站在林溪的教室外面等他回来的时候,有一个学长却不怀好意地冲我眨了眨眼,阴阳怪气道,“小公主啊,你别等了,你的林溪哥哥今天办了一件大事,不会回来了。”

我还没来得及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流言已经如潮水一般涌了过来。我这才知道,林溪打架了。

他们都说他是冲冠一怒为红颜,我虽不如他们读书多,却也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当下便恼了,恨恨地冲他们吼叫,“你们别胡说!”

他们却对我嗤笑,“以前还以为你是林溪的心头肉,现在看来,原来他心里还另有所属啊……”

那日我气得浑身发抖,但看着他们一个个不怀好意又带着些盛气凌人的样子,终究是什么都做不了。我把手中精心制作的书签奋力扔在说话的人身上,气势汹汹地便跑开了。林溪打架了,我得去看看他有没有受伤,我得先去看他。

我在教务处窗外拼命地透过窗子往里看,可是灰色的窗帘严严实实,阻隔了屋里屋外的两个世界。外面几个跟林溪玩得好的学长过来拍了拍我的肩,冲我宽慰地笑笑,“你不用担心,林溪没事。”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问他。

他却只是看了看窗子,拉着我走开,“一会儿他就出来了,等他出来,让他跟你说。”

林溪打开门出来的时候,他的校服又皱又脏,像是受尽了凌虐。眼角有一块很大的淤青,在原本俊美无比的脸上飞扬跋扈,看起来格外难看。嘴角也破了,鲜红的血已经凝固,我却总觉得它还在源源不断地流着。他显然一出门就看见了我,径直走在我面前,抬手摸了摸我的头,扯着破了的嘴角冲我笑笑,于是我“哇——”地一下便哭了。

很久之后,我才哽咽着跟他说,我答应给他做的书签被我扔了。他抬手将我哭乱了的头发整理好,突然笑道,“没关系,一一,现在,你手里也有一个我的把柄了。”

可是我并不喜欢这样的把柄。

我问他为什么跟人打架,他却只是笑笑,什么也没有跟我说,任我怎么死缠烂打都无济于事。直到我抹了抹眼泪,抽泣着改口,说“你以后不要打架了”,他才终于定定地看着我,开口说了一个字,“好”。

没过多久,整个校园便传遍了一个消息——林溪和小曼姐在一起了。

我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冲冠一怒,为的便是小曼姐。

我这才明白,原来我手中的把柄,并不是林溪打架的事情,而是他与小曼姐的早恋。

一切,终于风平浪静。

林溪和小曼姐的恋情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苏晴依然保持着她年级第一的宝座,我依然在一个不高不低的水平徘徊来徘徊去。同班同学小c与隔壁班的小d的地下情都快打到地上来了,我还没搞明白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雁过留声,流水无痕,我们的初中生活就那样一晃而过。

然后,时光踢皮球似的把我们踢到了高中部,林溪却已经置身于远方的某知名大学。虽然他也会时不时地给我写信,偶尔也寄一些好吃的给我,却终究不能像以前那样一起玩笑打闹了。

为此,我惆怅了许久。也许是因为我向来藏不住自己的表情,也许是放假前后我的反差实在太大,苏晴常常取笑我说,我是一日不见林哥哥,就如三秋已过。

“他不在我开心着呢!”我给了她一记白眼,哼哼着,“从此以后这就是我的天下了,就算我再怎么惹是生非、为非作歹,都不用担心他会回家向我爸妈告状了呢!”

“就你?”苏晴对我的话嗤之以鼻,“你能掀起什么风浪啊,最多也就让老师罚你值日一周呗。”

于是我不说话了。

好像,我只是习惯了林溪在的日子,习惯了听他在我耳边冷嘲热讽,习惯了把自己的残次品都往他那里堆,习惯了放学后,和苏晴一起跟在他和小曼姐的身后,慢悠悠地走。

没有他在,我也扑腾不出什么来。

没有他在,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同。

又好像有什么不同了。

☆、第9章 红娘变身电灯泡

我本来以为,没有林溪的高中,应该就算是不完整的高中了。却不料,人生也跟做手工一样,一不小心割掉了一块儿,就会马上有一些别的材料来填补。虽然,未必真的填补得恰到好处。

高一那年,在我被数学折磨得晕头转向、不知东南西北的时候,一头撞向了霍明远。这一撞不要紧,竟然撞出了苏晴的爱情。

想来“不由自主”这个词实在是最霸气无理的了,一切的一切,不管合理不合理、合情不合情,只要用上这个词,就都能合情合理、顺理成章了。

苏晴说,她最喜欢《牡丹亭》里的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她说,在她看到霍明远的那一刻,她的脑海里全是这句话在回响。

然后她就知道,她已经不可救药了。

我不知道霍明远当时看到苏晴时是什么感觉,像苏晴这样的名人,他自然早就有所耳闻。不管倾慕也好,不倾慕也罢,总该是知道她的。我甚至在想,也许在苏晴刚入学的那一天,他也曾堵在我们教室门口试图一睹芳容过,也许那些被我折成纸花的情书中,有一封是他亲笔所写,可惜,苏晴连看都不曾看到过。

我不禁为他俩扼腕叹息。一时间竟忘了,原来我也曾有那么一刻,以为会撞上自己的爱情。

总之苏晴和霍明远就那么顺理成章、明目张胆地在一起了。在我们学校,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谈恋爱是不允许,但只要能够不影响学习,学校也不介意让大家共同进步。这无疑为他俩的爱情诗篇奏响了喜气洋洋的序曲。

从此我们的队伍再次壮大了起来,我、苏晴、霍明远还有陈晓曦,渐渐地成了四人组合,虽不能说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却实实在在是有你的地方就会有我的存在。

还记得当初苏晴曾说,她与陈晓曦有缘分,连转校都能转到一起。其实这话说得实在是有些欠妥,毕竟从小学到高中毕业,她俩都没有分到一个班过,也因此,事实上,陈晓曦并不常常与我们在一起。

只是不知为何,进入了高中部以后,陈晓曦却主动加入了我们的队伍。

犹记得那是个很是明媚的午后,陈晓曦在课间跑到我们教室门口,笑着说要我们放学后等着她。那时颇为灿烂的阳光闪在她的脸上,一半张扬,一半静谧。我也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默契,她只说过那一次,却成了永远的协定。

那时毕竟年少,喜欢热闹。

我渐渐地习惯了没有林溪在的日子,每日与他们一起读书算数、嬉笑打闹,日子过得甚是惬意。

只是我不明白,陈晓曦的脸上为什么常常流露出落寞的表情。我曾问过苏晴,可苏晴说,也许,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不足与外人道、不愿让外人知晓。

于是我再不言语。

我每日都在苏晴与霍明远之间充当着红娘的角色,虽乐在其中,却也觉得有些莫名。也许身陷爱情的人都有这样的通病,明明可以光明正大地做的事,却偏要偷偷摸摸的进行。

霍明远说,做得太堂而皇之,就没有惊喜。

我在心里暗自咋舌,就怕明明是想制造惊喜,却一不小心弄错了个字,便成了是惊吓。

然后霍明远就笑了,一一,我之所以来问你,就是想让你帮我看看,这样,她会不会觉得惊喜。

于是我恍然大悟。

于是我就更屁颠屁颠地给他出谋划策、为他俩忙活了。从苏晴的饮食偏好到生活习惯,从她喜欢的杂志到讨厌的明星,从她最爱的泰迪狗到最害怕的毛毛虫,我把所知道的点点滴滴,倒豆子般全倒了出来,真的是事无巨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当然,我不晓得霍明远究竟记住了多少。我只知道,那日的霍明远听完我的话后,立马请我周末跟他们一起去游乐场玩耍,以作为答谢。

我自然点头如捣蒜,没有拒绝的道理。

我想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霍明远一定宁愿被打死也不会那样做。因为那一天,我愣是把他俩的浪漫约会变成了灾难现场。

其实事情也着实怨不得我,胆子都是天生的,只听过吓破胆的,还没听过练大胆的。好吧,我的确听过胆子越练越大的,但是对于我这种天性驽钝的人来说再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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