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读书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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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读书选集-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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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斯科特案”中宣布“密苏里妥协”无效,半个多世纪里,最高法院一直尘封着这把自铸的“尚方宝剑”——剑虽锋利,还需善舞,不能伤及自身。两百余年来,最高法院断案无数,但真正宣布联邦法律违宪的司法审查,不超过两百起。正是由于最高法院的自我克制,才有后来如日中天的声望。这又怎能说司法审查无限制呢?况且,“一旦最高法院作出有效的裁决,除了它自己可以改变这一裁决之外”,也还有其他的“抢救”措施,至少国会可以通过宪法修正案推翻之——第十三、十四修正案推翻“斯科特案”判决就是明证。 

  一八○三年之后,人们也没有“因为法院拥有解释宪法的权力而忧心忡忡”,顶多是担心再冒出个沃伦法院,满世界叫嚷司法审查。但目前保守派执勤,万夫莫开,半个沃伦式的自由分子也甭想混进最高法院。
                                                                                 返回目录美国劳工运动中的病症
                                                   □严海蓉《读书》2006年第11期
 
   二○○五年,一个朋友告诉我,罗伯特·费奇(Robert Fitch)在写一本批评美国工会组织的书。我立即就跟费奇联系。我是带着问题向他求书的:既然美国可以自由组织工会,为什么长期以来工会会员占美国劳工人数的比例一直低迷,近年来还在下降,在美国工人中影响低微?美国劳动部(Labor Department)二○○五年网上公布的报告显示全国12。5%的职工,即一千五百七十万人,是工会会员(一九八六年为20。1%),而私营企业中工会成员的比例只有8%。半个世纪前,美国最大的工会联盟劳联—产联(AFL…CIO,劳联和产联两个主要工会一九五五年合并,二○○五年分家)合并的时候有一千六百万会员,其中私营企业工人会员占40%。目前,美国工会无力反抗工时的加长、劳动条件的恶化、工资的低落、资本的海外投机。在某些行业,比如餐饮业、成衣业、杂货店、旅馆业、肉类加工业等,工会工人的工资只在法定的最低工资上下。克林顿时代的泡沫过后,二○○三年美国男性工人的实际平均工资不及一九七三年的水平。美国工会的问题能主要归结于所谓的全球化吗?面对困境,听说美国工会领导层不止一次地提“民主改革”作为出路,“民主改革”能解决美国工会的困境吗? 

  美国工运史上工会长期排斥移民工(比如爱尔兰人、意大利人、华人等),而黑人和妇女直到一九八○年还一直受各级工会的排挤,难以成为会员。这种排挤固然有本土白人男性工人出于保护自身群体利益的考虑,但是工会作为工人组织为什么没有能力克服这种利益群体的狭隘性? 

  问题恐怕还不只在于本位主义和保护主义的问题:劳联—产联的领导层在国际上反共的政治倾向和动作超出了狭隘的保护主义的范畴,成为美国帝国主义的帮手。这些问题还连带着其他几个相关问题:即我们如何理解美国工会的组织结构、功能和性质?美国工会和美国的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有什么关系? 

  今年他的书出版了。书的题目是《出卖团结:腐败如何毁害了劳工运动,削弱了美国的前程》。书的主体分为四个部分。前两部分阐述了对美国工会体制的看法和分析,后两部分展开和加强了论证。第一部是“腐败怎么了?”包括两章;第二部是“起源”,包括四章;第三部题为“腐败的工会——当前的普查”,分为四章,普查了纽约、芝加哥、洛杉矶等几大城市的工会腐败状况;第四部题为“改革的失败”,分为三章;最后一章是结论。 

  那么,这本四百来页的书只是对美国工会腐败的大曝光吗?费奇认为不是。腐败是公开的秘密,对“任何留心报端新闻的人都显而易见”。他的用意在于通过分析讨论“工会为什么变得腐败,腐不腐败有什么两样,为什么美国不能听之任之”(xiv)。费奇指出美国的工会没有能力组织大规模的抗争; 不能在组织工人阶级中起作用,主要是因为工会体制本身有三大症状:腐败、分裂、孱弱,即劳工活动分子所谓的“美国病”。费奇开门见山地道出美国工会的体制特征:“美国的两万多相对独立的地方工会,如同封建领主一样。工会大多有自己的垄断地盘,在自己的地盘里有与资方的独家谈判权,向在地盘里的工人们征收会费。工会领导(费奇称他们为‘工会老板’)掌控了‘工会就业’机会的分配,得到就业机会的工人与工会领导形成庇护关系,工人视领导为恩人,忠诚于这些领导。这些工会更像半独立的封建领地,而不像是为劳动人民的共同利益而斗争的劳工组织。” 

  那么,美国工会到底为什么会有这些症状,为什么得了“美国病”?照费奇入木三分的分析,美国工会体制的设计就是把大多数的工人排除在工会之外,而且这个毛病是美国劳联在娘胎里就有的,并随着劳联模式的扩张而蔓延到美国工会的全局。 

  书中描述美国“劳联”(AFL; American Federation of Labor)家史的部分,使我们可以从中洞见美国工会症结的形成。十九世纪美国的工会是一些地方行业工会。这些工会把工人按照行业和地域划分,在成立之初就染上了敲诈勒索的恶习。到一八九○年,劳工沙皇们已经建立了各自的领地。地方行业工会的目标狭隘,只求以小团体的力量和老板达成协议,手段和组织方式也很原始。如同街道的少年帮派一样,早期的工会势力小、地盘概念强,互相之间为争地盘械斗不止。同属于一个行业工会的成员,往往有地缘或血缘的关系,排他性很强,由某个家长式人物领导。他为成员提供就业和保护,成员们回报以忠诚。工会里的成员和领导之间的纵向纽带超过成员与成员之间的横向纽带。而欧洲虽然也是以行业工会起步,但是二十世纪初期欧洲的工人们已经开始发展起更强大、更具有包容性和远大目标的工会。他们超越了原先狭隘的地方性和松散的联盟结构,组织起了全国性的工会,与资方在全国范围内谈判。 

  十九世纪末期,美国似乎也有可能从原有的狭隘的地方行业工会基础上发展出更先进的工人联盟。“劳工骑士”(Knights of Labor)就代表了这样的希望:它是一个全国性的工会组织,吸收黑人和妇女、技术工和非技术工,它最有意义的口号是“对一个的伤害就是对全体的伤害”。“劳工骑士”的出现挑战了以“劳工沙皇”高姆坡斯(Samuel Gompers; 
1850…1924)为代表的行业工会的利益。英国出生的高姆坡斯认为租纽约廉价公寓、用模子制作雪茄的东欧移民工人不配与他所代表的有技术的、靠手艺做雪茄的本地工人竞争。高姆坡斯居然使纽约州立法,要把“廉价公寓的垃圾”赶出这个行业。但是纽约州法院后来裁决这个立法不符合宪法。结果,移民工人们最终控制了高姆坡斯的工会,把他的对手选了上去。当“劳工骑士”站在移民工这边,支持他们反抗的时候,高姆坡斯就开始着手组织“劳联”。“劳联”成立于一八八六年,是一些地方行业工会的松散联盟。就这样,纷争械斗的行业工会决定绑在一起,应对“劳工骑士”。“劳联”从一开始就代表了劳工的分裂,而不是团结,代表了小团体性,而不是整体性。费奇引用一位劳工史学家塞里格·坡门(Selig 
Perlman)的话:“这场斗争是工人阶级内部的斗争。技术工人想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和组织能力迫使老板最大程度地向他们妥协。‘劳工骑士’则想把技术工人争取过来,用他们的组织优势来加强帮助没有技术的工人和略有技术的工人。这场冲突是两种原则之间的斗争,一个要团结,另一个要分割。”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多数劳联的罢工是不同行业的工人为了争地盘、争就业的械斗,而不是和资方的斗争。在行业工会的模式里,暴力的对象往往是工人,而不是老板。但是在“劳工骑士”和“劳联”的斗争中,用费奇的话说,不幸的是类人猿替代了人。“劳联”格局在美国的劳工组织中取得了垄断地位。 

  “劳联”在二十世纪又面临过两次挑战,一次来自“国际工人组织”(International Workers of the World;简称IWW或Wobbly),另一次来自“产联”(CIO)。但是“劳联”在这两次挑战中都战胜对手,得以维持垄断的地位。分裂原则战胜了团结原则,小团体利益高出了阶级利益。“劳联”何以屡战屡胜?因为有来自几方面的援助。以劳联—产联之争为例:首先,他们有老板的帮忙。按照美国的劳动法,资方一旦与一个工会达成协议,别的工会就不能插足。如果必须和工会打交道,资方当然愿意和松散的、腐败的“劳联”打交道。第二个援助来自黑帮。一个本部在芝加哥的黑帮掌控了“劳联”中的好些工会。在和产联的斗争中,黑帮分子绑架和谋杀了产联的进步分子,指责产联有共产党人的渗入。劳联的第三个资源来自于美国政府的联邦调查局。联邦调查局执意认为黑帮不是问题,而主要监视产联进步分子的活动,捆绑他们的手脚。二十年的斗争以劳联—产联一九五五年的合并告终。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工会结构环环相扣的几个特色。我根据费奇的分析做了以下的总结。其一,各工会享有“独家谈判权”的领地特色。美国的法律在劳资关系上规定,不允许不同的工会在同一个行业或企业同时组织工人,工人们只能由某一个特定的工会独家代表,与资方谈判,签劳动合同,每一劳动协议里都包含有这一条。这为某行业或公司成为某个工会的“领地”提供了可能性。因此,著名的工运史学家约翰·康门斯(John 
Commons)一个世纪前曾警告:“工会有可能成为资方的爪子,工会干部可能腐朽变质。”不幸言中。 

  其二; 联邦性质的宏观架构,旗下是条块分割,各自垄断,各自为营,各自为利的众多“利益群体”。两万多工会成了众多利益群体的代表,每一个都是和资方协商的小群体,从大局来看,从长远来看,这种状况分化和破坏了工人的整体团结和整体利益。除非美国的工会下决心突破体制,否则在现有体制下举行全国性总罢工,从技术操作的角度来讲几乎是不可能的:美国工运内部就有人指出,两万多工会就有两万多个合同和两万多个合同终止期。美国工会80%的资源由地方工会掌握,而以行业、地盘利益划分的各工会既没有雄心也没有力量挑战大公司集团,用费奇的话说,狐狸就是想猎取大象,也做不到。 

  工会的“利益群体”性质也体现在工会代表本地工人利益、强化与移民工人的矛盾上。美国华人社会学家彼得·邝指出:“历史的教训是明摆着的。工会排挤移民工人反而降低了工人组织的战斗力,使得移民工轻易成为资方的受害者,被老板们当作便宜的、顺从的替代工,瓦解工人组织的罢工。工会对移民工的排斥使得反移民的仇外情绪得以不断延续,加重了工人阶级内部的分化。结果是移民工人没能得益于已有的工人运动,而工人运动也遭到了削弱。到头来,资本则能利用移民工人敲诈整个工人阶级。”在美国这个发达的工业化国家里,最原始的工会运动垄断了局面。 

  其三; 工会具有多层的庇护结构,摆脱不了黑帮的渗透。费奇的书中有关于大工会领导与黑帮勾结的大量材料。比如,一九五七年美国顶级黑帮人物在纽约州碰头,在场的五十六个人中二十二个是工会领导。我的读书心得是,如果工会的职能仅在于向工人索取会费,同时给他们提供一些工作保障,那么,黑帮也能做到这些,只要把会费的名目换成保护费就可以了。因此,在地盘垄断的结构上和提供“保护”的功能上,黑帮和工会有相通之处,黑帮对工会的渗透也就不奇怪了。费奇认为黑帮掌权的工会代表了庇护体制的最高形式,工会沦落为一个多层的庇护结构。 

  其四,工会领导和资方共谋,工会成为就业信托。费奇指出,美国工运史的主旋律是劳资合作,而不是劳资冲突。为劳资合作付出代价最多的是广大普通工人。根据工会和资方的具体的劳动协议,有些老板必须通过工会招募一定比例或全部的雇工。工会领导层通过它掌握的“劳工雇佣厅”控制工人就业的渠道。这种情况在技术工种中尤其普遍。因为掌握工人的就业渠道,工会领导成了劳动力市场的领主。即使协议里没有要求资方通过工会招工这一条,只要工会不闹事,老板们也常常乐得让工会代其招募、管理工人。这样,工会就成了一个就业信托。这样的结构性关系表现出了工会领导放弃了劳工整体的立场和原则,参与维持——而不是反对——资本主义对工人的剥削。另外,不必奇怪的是,在具体的社会过程中,领导层路线原则的败坏和领导们个人道德行为的败坏相辅相成。美国工会领导们的腐败伎俩多姿多彩。比如,出售工会会员的就业机会。如果工会和资方有协议保证一定的工会会员就业比例,那么,资方就贿赂工会领导以求其出卖工会会员的就业机会,这样资方可以不理会劳动协议上规定的雇用条件和工资标准,从外面雇用更廉价的非工会会员工人,顶替工会会员。自然,领导层是会得到好处的。再比如,工会领导还可以迫使会员工人接受非会员的工资标准,等等。一个具体的例证:纽约市三分之二的成衣厂是血汗工厂,但是有工会的成衣厂中却有四分之三是血汗工厂,这些工厂中有的要求工人每星期工作七天,每日工作十二个小时,有的只付工人每小时工资一两美元(一九九七年来法定最低工资为五点一五美元)。那么,工会对保护工人利益有多少用处? 

  其五,工会作为“就业信托”不仅丧失了组织工人的动力,而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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