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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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双燕-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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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咩来回奔跑,猴子四下乱蹿,干脆坐在山羊背上啃着从席上偷来的桃子,仍然以为自己还在表演,一边吃,一边做出蜻蜓倒立,翻筋斗,单臂倒立等不同花样,或者是因为桃子特别甜,它越做越起劲,俨然以为做多得多,自己可以吃到更多甜美的大桃子一般。先前跳火圈俨然没有王者之气的老虎,一看这混乱的场面,也顿时激动起来,头一甩,胡人手中的铁链一飞,老虎竟然走到正中,抬起一只脚,对着太后就撒起尿来,太后气得浑身发抖,无数御前侍卫已经手执弯弓,挡在炎薄与太后面前,紧盯着老虎的一举一动。宋明轩带同大队侍卫赶到,最开始那只受惊的黑熊仍然不住乱跳,那个红色的身影从它腰间蹿出,黑暗中红影闪了几闪,径直朝太后掠去,本来还在看好戏的太后顿时一惊,红色的流光身影一动,已经快近御前,那只松鼠体型甚小,动作又极为迅速,侍卫连放几箭,都没有伤及分毫。“快。”太后见松鼠就要掠到自己面前,慌乱叫道,不知她是要松鼠生还是死:“捉住它。”宋明轩一听吩咐,朝后急急忙忙一挥手,几名侍卫按倒上前,跟在松鼠后面连蹦带跳,个个跟随松鼠的身影,眼睛望天,一跑就撞在一起,跌倒在地,松鼠在金碗银盆中一阵乱串,溅起美酒佳肴,太后身边的淑妃脸似乎被松鼠掠过,发出一阵惊天动地泣鬼神的尖叫。“等等。”宋明轩忽然大喝一声,止住众人:“谁都别动。”其余侍卫听到他这样大声的呼喊,纷纷停下来,那只松鼠不知道从哪里的桌下冒出来,伸出一个脑袋,看见黑压压一片人,顿时又将脑袋缩回去,连蹦带跳,笃定没人能捉得住它一般,宋明轩扭头朝一个侍卫吩咐两句,那名侍卫急忙离开,很快就取回几大袋东西。宋明轩将袋中的东西往地上一抖,竟然是白色的面粉,宫里御厨房拿出的东西,极为精细洁白,宋明轩将几袋东西混在一起,浇灌清水,脚踩几下,抓起案上的水果,瓜子,糕点,一古脑地倒在那团面糊上,做了一个手势,那些御前侍卫纷纷散开一些。我看向炎薄,他一直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并未出声,脸上仍然是那种淡淡的表情,似笑非笑,似乎这一切都比方才的表演来得更为有趣一般。那只松鼠闻到香气,在红地毯上面连蹦带跳,一下跳入宋明轩调制好的面糊中,两个前爪极为识货地抓起一块桂花糕,这时我听见炎薄忽然开口,声音冷冽:“率先捉到松鼠者,本王重重有赏。”
方才退开的侍卫,一听此言,不管不顾,一窝蜂围涌上前,有些人唯恐自己动作慢,向前一扑,手伸在半空,重重摔落在地,一时间只看见无数个活人跃上半空,砸在地面,层层叠叠,落在面糊周围,宋明轩一个劲儿地在那人堆面前不住跳脚,眼前皮薄地大喊:“让开,谁也不许同我争。”放眼望去,最少十几二十个侍卫像是叠罗汉一般叠在地面,互相押压着胳膊手脚,动惮不得,极为滑稽,那只万年不死的松鼠从人堆正中冒出,无视那些人渴求的眼神,径直沿着铺好的人形坡度而下,而宋明轩手下的侍卫不知怎样的空中翻身,才能扭转到如此高难度的绞缠,竟然无一可以腾开手,抽身而出。“哈哈。”太后见此情形,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我只觉得宋明轩是个十足的白痴,迈步走上台阶,宋明轩正要去追,我在他身后将他一拉,自己争着走上前,抓起一根筷子,一个银盘,银盘倒扣在地,筷子支撑起银盘半面,另外盘下放置一把葵瓜子,来不及找顺手的麻绳,干脆解下自己头上的丝带,拴在筷子一侧,倒退几步,斜睨宋明轩一眼:“你让开点。”
“你这样就能行?”宋明轩站在后方死活不挪窝,怕我抢了他的厚赏一般。他一问,那只松鼠已经跑了过来,却看都没看那银盘一眼,径直掠到我身边,抓住我的丝裙,一窜而上,转而就站在我的肩膀上,毛茸茸的尾巴在我脸上扫来扫去,极为亲密一般,我转过头,它一双小眼炯炯有神,径直看着我,倘若御花园里面只有一只松鼠,它应该就是之前我倒霉遇到的那只,精灵得像是成了精一般。“别动。”宋明轩的眼一下就发亮起来,宛如看到千两黄金。“看来这只松鼠倒是与你很亲近。”炎薄在后幽幽说道,不知他是什么意思。“哀家看也是。”太后脸上满是笑意,朝我招招手:“你过来。”我慢慢挪动着脚步,提防着肩膀上的动静,慢慢蹲到太后身边,太后伸出一只手指,后方淑妃已经脱口而出:“太后不要。”
太后伸手轻轻抚摸着那只松鼠的脑袋,那只松鼠竟然没有动弹,太后手一伸,那只松鼠竟然沿着她的掌心,一屁股毫不见外坐在整个手掌上,那蓬松的尾巴仍然扫来扫去,太后笑意更深:“你看你们全都将它吓住了。”“母后?”炎薄试探性地问道,转动着手上的宝石戒指:“不知你可喜欢?”
“喜欢,喜欢,哀家今年寿宴,最大的收获便是这机灵的小东西。”太后拿起一块糕点,递给松鼠,松鼠两只前爪一伸,抓起就往嘴里送,模样极为憨态可掬,太后满眼均是爱惜之情,连连点头,最后抬眼看着我,意味深长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秦芙。”我不知太后什么意思,看了后方炎薄一眼。太后没有再问,又看向那只松鼠,一脸极为喜爱的表情。这样的场景,让我忍不住想,做畜生就是好啊,换成常人,这样一闹,早就诛九族去了。太后的寿宴就这样草草结束,太后得了那只妖精般的松鼠,视为最珍贵的玩物,每日待在宫中除了喂就是喂,我听人说那只松鼠已经肥得站不起身,再也跳不起来,每次滚圆着肚皮,除了吃还是吃。


第七十一章
更新时间2014513 12:43:54  字数:2253

 东方出现瑰丽的朝霞,一起床打开窗户,一股清新的空气迎面而来,伴随一缕缕金色的光芒,太阳在云层中喷薄欲出。我伸了一个懒腰,今日不知为何,比往日更加早起,御厨房的早膳还没送来,我却饿得肚子咕咕直响,简直有要将自己吞掉的冲动,我害怕自己再待一会儿,也许真会把自己吃了,干脆拔脚去御厨房内找食物。早上御厨房内忙成一团,蒸笼里面冒出丝丝热气,各类调料密密麻麻堆满整个案台,上百种刀具悬挂在案台上,随风轻轻晃动,有各宫的宫女与太监在排队等候,噼里啪啦锅铲交织的声音碰撞相机击,大有战场上真刀真枪真剑的激烈,我绕了几圈,见新出炉的馒头又胖又大,顺手拿起一个,抄入口中。“哗啦”一声,油锅内发出爆裂的声响,御厨手中的白蛋在锅边一敲,滑落而下,黄色的蛋黄一颤一颤,白白的蛋花迅速翻出涟漪,扩大成团,像是展开的裙摆,层层叠叠,那种不知道是什么蛋,御厨只翻炒了几下,便起锅落盘,香气四溢,我趁他不注意,抄起筷子,夹起一块煎蛋,就放在馒头之中,咬了一口,味道还真不是一般地好,有盐有味,一股清新的泥土气息。“让让。”我看见御厨房的小喜子端着一大盅东西,左右避开众人,稳步向前。“是什么东西?”我见那坛子密封得严严实实,不禁问道。“秦姑娘。”小喜子一见是我,脸上绽放出笑容,见我伸手指着那个坛子,转而脸又哭丧起来:“这是贡品,不能轻易动。”
“什么东西这么了不得?”我一听他这样说,更想知道那不起眼的坛子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这是蒙古国进贡而来的牛肉酱。”小喜子将我拉到一边,压低了声音:“可要上千头雪山牦牛,才可以制成这小小的一坛,你说珍贵不珍贵?”
“尝尝。”他不说还好,一说我的馋虫全都被勾起来了,以往总是恨自己眼睛大,肚皮小,现下蒙古国的精英厨师,一浓缩便将所有问题全都解决了。“不行啊。”小喜子似乎早知道我有此一举,八字眉撇成一块,紧紧护住坛口。“不过就是一小勺。”我哄他,心中势必要将那东西骗到手中:“你将坛子内松动松动,有谁能看得出来?”
“真的只有一小勺?”小喜子似乎有些信了,我知道下面人偷吃糕点时都是这样做的。“快打开来看看。”我迫不及待地催促道,很想看看这浓缩的牛肉到底是何等模样。小喜子转身将坛子放在案上,小心翼翼打开坛口,里面黑乎乎的一团,肉香扑鼻,却看不到牛肉鲜红的半点影子,我疑惑皱起眉头,甚至嗅不到牛肉的半点气息:“你确定这是牛肉酱吗?”
“若非浓缩提炼,哪这么小一罐呢?”小喜子极为赞赏地说道。我接过他递过来的银勺,舀了一大勺夹在馒头里面,小喜子在旁急得直跺脚:“多了,秦姑娘,多了。”走出御厨房,手中的馒头已经被吃得七七八八,没想到馒头配合鸡蛋与牛肉酱,味道竟然出奇地好,我很久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远处隐隐有歌声传来,:“我们是苍狼的子孙,长生天赋予我们强劲的筋骨,弯刀是我们的牙齿,战马是我们的翅膀,阳光下所有土地都是我们的牧场,苍狼的子孙,伸出手去拿,将男人的头砍下来,将女人拖进你的帐篷,别理睬他们的哭泣与哀告,这都是长生天赐予我们的。”声音雄壮嘹亮,骤然回荡在天地间,入耳只觉得有说不出的豪情,五脏六腑像是被熨过一般,无一处不服帖,三万六千个毛孔像是吃了长生果,无一不畅快,我总觉得这声音似曾相识。“喂?”有人在我肩膀上一拍,我一回头,手中一松,剩下的小半个馒头已经被人夺去。“宋明轩。”我一看又是他这个阴魂不散的瘟神,随时都好像从地底下冒出来一般。“什么东西吃得这么津津有味?”宋明轩一边说,一边将剩下的馒头往嘴里面一扔,双眸陡然睁大:“不错啊。”
“你就这样吃下去了?”我忽然间觉得有些怪异,心中一怔。“有何问题?”宋明轩一边嚼,一边抹了一把嘴角。“我吃剩下的东西,你吃我的口水,你吃得下?”我自己有些语无伦次,不知道宋明轩听不听得明白。“大家这么熟了。”宋明轩一笑,双手一摊:“我不介意。”“东西这么好吃?”宋明轩一脸意犹未尽,朝我问道:“什么做的?”“不告诉给你听。”我转身就往御厨房外面走,不想再理他。“说啦。”宋明轩跟上前来,嗲声嗲气,我顿时起了一声的鸡皮疙瘩。宋明轩一手轻轻打在我手臂上,一脸的风情万种:“讨厌啦,故意掉人家胃口。”
顿时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全身一阵战栗,我头皮一阵发麻,急忙扭转身朝前跑,回头一看,宋明轩竟然跟了上来:“等等人家嘛。”“你别过来。”我害怕宋明轩吃错药发起了花痴,向前跑得更快。齐王领兵出战,他始终是经验尚浅,不足以应付鹰月王朝几名大将,幸而下定决心必胜无疑,勇者无惧,倒也牵制住鹰月王朝让他们不敢动弹,双方两两僵持,战事拖延不前,每日每个时辰,都有新的战报,从宫门一路快马加鞭,送呈给炎薄,太监与侍卫脚步踏在青石砖上,悉悉索索的声响,无端让人心跳加紧,觉得前途莫测。“听说了吗,齐王如今粮草缺乏,万一开战,士兵无力,还怎么打?”两名小宫女走在前方,低声议论道,我走在后面,忍不住想,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若说敢轻装上阵,又稳赢的人,应当是非炎薄莫属。“还好宋总管已经想到办法,已然无后顾之忧,大王赏了宋总管不少东西呢。”另一个小宫女说道,听得我顿时竖起了耳朵,宋明轩又有什么馊主意?“宋总管真是聪明绝顶,竟然能想出馒头加肉酱加鸡蛋的做法,朝中的将军吃了都赞不绝口,加上物资方便,可比运送大米柴火轻松多了。”“真的?”另一个小宫女拉住她的手臂:“不如我们也去试试,看看馒头加鸡蛋和肉酱,究竟是什么味道?”她们两个像是两只小彩蝶一般,一路跑上前,我愣在原地,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半响才终于确定,宋明轩抄袭了我的创意,领了丰厚的赏赐,却谢都没有来谢我一声。


第七十二章
更新时间2014513 12:44:44  字数:2916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云端此人看着没什么本事,却在幽冥王朝人心所向,男男女女众志成城,涌上城楼摇旗呐喊,决不投降,花语王朝士兵看在眼中,士气大振,齐王趁机忽袭,先是烧毁了鹰月王朝的粮仓,而后杀死其中一名大将,割下他的左耳,一时间士兵纷纷效仿,沙场杀敌,割下左耳,以计人数,留待日后封赏,鹰月王朝没有耳朵的人越来越多,最终仓皇逃离,撤军出幽冥王朝领地。消息从幽冥王朝传来,群臣皆是一片歌功颂德,纷纷上书齐王军功显赫,理应列土封侯,加封为亲王,就连齐王那死去多时,身份卑微,无人问津的生母,都被人从坟墓里面捉出来,粉饰一番,无数饱读诗书的文臣自告奋勇要为她修建祠堂,著书列传。毛毛细雨,悄无声息从天上飘落,像是无数蚕娘吐出的银丝,千万条细丝,荡漾在半空,迷迷漫漫的轻纱,披上整个花语王朝的京城。我本与叶云相约,在望江楼喝个痛快,没料到叶云临时有事,不能前来,我好生扫兴,只能走出望江楼,却一个酒瓶从上面落下来,正巧在我脚下碎裂开来,差一步就将我砸得脑袋开花,我刚想抬头骂人,却一时间怔住,觉得眼前看到的东西无比怪异。二楼的花栏之内,一个黑衣男子正朝我看来,那种柔缎的黑亮,在这浑浊的雨中,显得分外夺目鲜润,直如雨打黑潭,薄雾孤山,说不出的空灵轻逸,那阴森森的眼神,更叫人添加一种说不出的不祥之感。我站在薄雨之中,看了他半天,差点就没认出来,最后终于想起,他不是之前被炎薄放逐在城中的那个刺客吗?与之前见到那种姿态不同,他的黑发高高束起,一缕发丝淡淡垂下,面庞似乎瘦削了不少,一双眼眸充满阴冷的光芒,他的左手缠绕着黑色的缚带,左手边放了一把看上去很重的剑,他整个人不阴不阳,杀气凛然,尽管酒楼里面人来人往,却没人胆敢靠近他半分。一看到他我就止不住地疑惑,到底这人与宋明轩是何关系,他之前明明这样落魄,怎么转身又这样地一身戾气?还有那个人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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