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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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日战争-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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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

1889年,陆军发布《野战教范条例》,提出炮兵是战场“主兵”的概念。炮兵作为未来战争的“战斗骨干”开始在军事思想中定位,推动了炮兵兵种空前发展的势头。陆军野战教范采用欧洲炮兵炮术战法,炮兵学校讲义导入“弹道学”课程,聘请意大利武官布拉加尼讲习弹道学,开创了日本弹道学理论基础。弹道学科理论不但在陆军广泛采用,也是当时海军舰炮唯一的弹道理论教程。此后,日本武田大佐又提出了本国的弹道学理论,在陆海军炮兵中推广。炮兵弹道学的应用,使日军炮兵发展迅速,一举跨入炮兵先进国家行列。

日本陆军的炮兵制式,采用野炮还是山炮,在军中出现过严重意见分歧。野炮论者小川又次中将强调“炮火威力优先论”,山炮论者德国教官梅克鲁主张“炮械机动性优先论”。两人在东京炮兵将校研究会上力陈己见、互不相让,最终陆军大臣大山严折中了双方的观点,采用了野炮和山炮混用方案。日清战争中,师团炮兵联队混用野炮、山炮,获得良好的战果,证明野炮和山炮混合使用具有火力和机动性兼备的战术功能。虽然9厘米臼炮、15厘米臼炮、8厘米加农炮、9厘米加农炮、12厘米加农炮等中大口径炮械,也有少数参加日清战争的记录,但这些炮类没有留下值得赞誉的功绩。反倒是小口径7。5厘米马驮可分解山炮、7。5厘米马拉野炮在战争中战果显著。

近代早期炮械受火药技术的限制,炮弹射出后硝烟弥漫,极易暴露炮队位置,为此炮兵不惜采用暴露自身,先发制人的手段,先于对手进行炮击,颇有成效。日军炮弹多采用榴霰弹,以杀伤敌军地表目标为目的,弹内携带新式起爆引信,弹头在到达敌阵地上空时爆炸,能有效杀伤地表敌军,成为炮兵制敌的一大优势。榴霰弹的威力震撼,被清军谓之“天弹”,日军大炮一响,清军阵地的士兵就会立即出现恐慌和动摇。

战前,日本陆军已经发展到六个师团和一个近卫师团的规模,总人数123;047名,马38;009匹。上等兵以下战斗人员总数63;360人、骑兵2;121人,野炮168门、山炮72门。配置有多兵种编制,多方位后方支援建制,全天候军夫机动队,组成集兵站、通信、卫生、情报为一体的近代作战体系。

海军

日本系岛国,四面环海的地理条件决定了建设强大的海防要塞成为明治政府政治、军事发展的既定方针。面对清国强大的北洋舰队,日本感到窒息和压抑,决心发展近代海军,加快海防建设的步伐。可是日本同时并举海防建设和扩张海军舰队,庞大军费预算远远超出日本政府的财政能力。面临这一大难题,明治天皇率先从宫内经费中下赐御内帑金,支援国家海防建设。全国有志者在天皇恩惠感召下纷纷响应追随,总计捐献海防金230万日圆。明治二十年(1887)至明治二十五年(1892),全国各要塞装备的海防火炮总数达212门,除两门大炮从外国购入外,其余全部是大阪炮兵工厂用献纳金制造的。国家用献金款制造的大炮,尾部刻有“献纳”文字标识,以向捐纳者表示敬意,并向献金者授予“黄绶褒奖章”,表彰他们为国家作出的贡献。

联合舰队主力战舰“吉野”号,是英国阿姆斯特朗兵工厂制造,使用新型蒸汽机驱动,航速23节,是当时世界上航速最快的装甲巡洋舰。舰上火力配备15。2厘米阿姆斯特朗速射炮4门、12厘米速射炮8门、4。7厘米哈乞开斯机关炮22门、36厘米鱼雷发射管5具。“吉野”舰原是清国北洋水师预购,后因海军经费不足被迫放弃。日本一直关注清国订购该款新型军舰的动向,政府动员全国官民的一切力量募捐,明治天皇也省吃俭用捐赠皇室用度。日本终于购得这艘命名为“吉野”号的新锐战舰,大幅提升了舰队的作战实力。


第17节:近代军备(4) 

日本为对抗清国战舰“定远”、“镇远”的巨炮威胁,采用法国造船技术建造了三艘松岛级巡洋舰,并用日本国内绝色佳景“陆奥松岛”、“安芸严岛”、“丹后天桥立”,命名为“松岛”“严岛”“桥立”,海军美其名曰“三景舰”。“三景舰”上装备巨炮,超过“定远”、“镇远”30。5厘米巨炮的口径。但是三景舰的32厘米巨炮在海战中没有发挥预想的作战性能,打败清国舰队实际上是倚仗速射炮强大的速射火力和舰队机敏的运动战法。战后,日本海军通过分析得出清国“定远”、“镇远”舰的30。5厘米主炮优于日舰32厘米主炮的结论,在以后的新造舰上,均采用30。5厘米炮作为主炮标准。

日清开战时,日本海军联合舰队的军舰已经达到可以与清国舰队匹敌的数量:炮舰数28艘,吨位57;631吨;水雷艇24艘,吨位1;475吨,合计舰艇52艘,总吨位59;106吨。联合舰队人才济济,大多数舰长是毕业于西洋军事院校的优秀人才,他们成为日本海军的最重要力量。

军夫体制

明治军队编制中的“军夫”是一支与正规军人不同的集团,在日清战争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军夫起源于江户时代,是藩阀军后勤补给部门的编制,通称“阵夫”。当时江户百姓每年负担国家规定的年贡和国役,而阵夫役本身就相当一种国役,属于既有收入又履行国役的人气职业,但也伴有战争伤亡的风险。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军队引入西方近代军制,模仿德法两国兵站编制,使用更多的近代化手段运送载荷,突出了军夫的应用价值。

日军远赴国外作战时,受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物资运输面临许多新的考验和问题,迫使日军重新起用“军夫”,担任向前线部队输送辎重、弹药、粮草、救护等后勤保障任务。军夫的雇用采取军方和民间契约的承包制,承包业者协助军兵站包揽军队战时需求的马匹征集、物资调集、被服供给、武器搬运、军夫管理等复杂的业务。在马匹车辆不能到达的地方,军夫用“驮马队”或“背负子队”(人力肩担背扛),完成艰难地段的运输业务。虽然军夫的职能主要是单纯体力劳动,但是薪水收入远高于正规军士兵的津贴。而且军夫在受雇用前没有受到专门军政教育训练,从军者中不乏地痞、流氓、赌徒等不务正业者,成为战争中违反军纪的突出代表,给部队管理带来诸多困难。

战场上军夫存在的纪律问题,很快引起陆军省法官部的注意。1894年8月27日,儿玉源太郎陆军次官强调指出:“军夫没有军人的素质,没有军纪习惯,任务执行中无法按照军人的标准来约束。”“军夫缺少文明的人格,在敌国作战容易作出有伤我军名誉的行为。对发生劣迹的军夫必须施以严罚、解雇、减薪的纪律。”10月22日,日军越过鸭绿江进入清国,第一军司令官山县有朋发出训示:“日军侵入清国领地时的重要一点,是要管好自己的士兵和军夫,对他们必须严格训诫。作为文明国家的军队,厉行军纪乃我军天职所在,绝不能让害群之马乱暴胡来。那些缺少军队教养的军夫,只是以赚钱为目的从军,如今数万后勤支援的军夫与野战军共同作战,军纪上会成为我军的累赘,甚至妨碍正常的作战秩序。因此,对在战场上烧民屋者、掠民财物者、羞辱妇女者,必须军法从事,赶出神圣的战场。”战争中,军夫的表现如上官预料一样,尤其在违反风俗军纪的数量上远超过正规士兵,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偷骗财物、侵扰妇女、战场逃兵,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明治军队的文明形象。

在战争中组织军夫担负作战部队物质输送的重要任务,这种方式在各国军队中都曾经使用过。日本采用的是高薪雇用制,国内的军夫每日薪水40钱,出征海外的军夫每日薪水50—70钱,饭食、衣类和住宿自理。战场上的军夫,穿戴江户时代式样的防寒服和裤子,佩戴护手护脚,头戴日式斗笠,脚穿草鞋,粗衣粗食,时常以盐为菜,在恶劣环境中肩负繁重的劳动。军人所到之处有帐篷栖息,军夫则没有这样的设备,只能自己寻找遮寒场所。1894年12月12日《东京日日新闻》报道,仅一两日就有二十余军夫在严寒中冻死。而且,军夫每日的收入都明文规定上交5钱,是军夫承包商的中介费。
日清战争中,担任朝鲜半岛、辽东半岛、山东半岛作战任务的日军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师团,均配置了军夫编制。战时一个师团的编制人员约18;500人,马5;600匹,其中军夫人数占编制总数的26。7%。战争中,军夫的伤亡在日军伤亡总数中占较大比例,然而日本在日清战争统计中,人为地忽略了军夫的伤亡数。根据获得战争抚恤金“恩给”的记载,军夫阵亡7;000—8;000人,其中绝大部分死于疾病,这一事实使得日军在日清战争中阵亡的总人数超过两万。

军人的野心

日清战争为日本军人登上政治舞台带来了机遇,军人势力抬头,推动了日本国半个世纪的战争政治。依照明治国家宪法,国防计划、作战计划、用兵计划等军事大权独立于日常国务范围之外,内阁不能干涉军务,军部大臣可以直接上奏天皇,呈请敕裁。利用日清战争,军部第一次验证了宪法中规定的,军人拥有军事大权的实效性,这一验证助长了军方的野心。战争中,军方坚持我行我素的军事独立行动,当他们的行为超越政府预案时,文官也必须为维护国家利益而开脱武官的过失。联合舰队击沉英国商船“高升”号;未经宣战先行进攻驻朝清军;旅顺虐杀事件;执意发动直隶决战等军事行动,暴露出军方违背内阁初衷,野心勃勃的好战欲望。内阁文官曾尝试向军方做过若干挑战,企图削弱军队在国家政治上的决策权,结果没有取得明显效果。例如,战争中,军界长老、陆军大将山县有朋作为第一军司令官,在进攻海城的决策上抵制大本营作战意图,孤军深入,给作战部队造成重大伤亡,最终被天皇撤换职务,就是文官挑战武官的一场较量。

明治维新鼓吹全民拥戴天皇,宪法给予天皇统帅军队的最高荣誉。军部利用宪法中“天皇统帅权独立”的条款,混淆明治民主国家和明治军国的概念,力图从民主国家“文民统制”原则的束缚中摆脱出来。日清战争前夜,军部利用文官外交诱导战争气氛,战争中又意欲脱离文官政治的约束,推动战争政治。战争胜利的结果,进一步助长了军人的野心,军方主导国家政治的军国主义倾向日益公开化。军人在皇道军统政治框架下架空了天皇,支配了国家,愚弄了国民,日本民族终于被拖入五十年战争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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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兵站体系(1) 


2。2 兵站体系

清军后勤体系

后勤体制

鸦片战争后,清国朝廷开始关注军队改革的重要性。但是近代军事科学理念,难以撼动二百年的陈腐观念,军队后勤体制的思维仍然停留在“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初级阶段。太平天国战争中,清军主力湘、淮两军的后勤体制开始有些改革,专设有饷械粮台的部门。粮台内设有文案所、内银钱所、外银钱所、军械所、火器所、侦探所、发审所、采编所等八所。粮台总理事一人,都统全军粮草,下属各所督办,分管本辖内筹粮筹饷、输送粮草军械等事务。战役中,又增设前敌粮台、后敌粮台和转运局,明确各部职责提高作业效率。清军的粮台机制,在镇压太平天国的13年内战中,起到了重要的后勤保障作用。

1854年,曾国藩在湘军首创“长夫制”,在军营中设置担任杂务的后勤兵,规定营官及帮办配给长夫48人,军需搬运配备长夫30人,五百人一营的编制配备各种职能的长夫总数180人,相当每百人兵勇拥有长夫36人。长夫是临时雇用的随军人员,不属于军队的编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战斗力与后勤保障的效率。曾国藩创设的军内长夫制,合理运用了民间的人力、物力资源,成为近代战争的一项典范。

镇压太平天国的战争胜利后,清国陆军进行了大规模裁军。在李鸿章洋务运动风潮中,武器装备的近代化推动了军制的部分改革。陆军改革重点侧重于武器装备的增设配给,相对轻视了后勤支援在军队体制中的鼎足作用。清国的军制改革,没有统一规划,各地总督各行其是,没有引进外国近代军制中后勤学的理论,来改造自身落后的军事体系。直至清日战争爆发,清国的陆军实际上已经变成东西南北聚合的大杂烩,后勤体系各自为政,无法适应一场近代化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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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兵站体系(2) 

1885年,清法战争落幕,海战的失败加速了清国的海防建设。同年清国增设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确定优先发展北洋水师的国家战略。北洋水师号称是一支新型的近代化海军部队,舰船投资与物资消耗量惊人,舰队运行及保养需要注入大量专业技术人才及附属工厂才能维持。李鸿章主持北洋舰队的原则是:“凡筹饷、练将、修船、制器、铸造军火、置设天线,以及储备械具煤斤,无一而非急务……是以地方设清讼、发审、保甲、水利、筹款、车船、厘金、征信等局。海防则有设练饷、支应、军械、机器、制造、电报、船坞、工程等局,并分设营务,建立水师、武备学堂及医院、煤厂,均专职专责以免贻误。”李鸿章的近代军事后勤思想,有力地支持了当时称雄亚洲的北洋舰队。1888年《北洋海军章程》正式颁布,进一步明确了水师各部门的职责。船械局专管维修舰船的船坞和兵船一切器具的添置购买;天津海防支应局专管海军的军俸饷;天津军械局专管水陆各军军火的收发;威海卫水师养病院专管海军将兵战伤救治。清日战争开战前的近十年中,北洋水师实现了较为完整的后勤保障体系。

运输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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