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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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之合-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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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洞的地方,都有黑衫军候着,防备有狼从破洞冲进来。
然而只凭一个孔有力恐怕射不死那么多狼,外面的火堆也需要加柴,不然用不了多久就会暗下来,陈薇正想着,身旁的一匹马忽然嘶鸣一声,踢开其他马,冲了出去。
马撞开薄薄的门板,发疯般的往外冲。
陈薇吃了一惊,被马尾扫了一下跌倒在地,其他马的马蹄眼看就要踩在她身上,一股力量将她往旁边拉,她险险躲过,回头看,却是谢怀青。
“嫂子,要小心啊。”谢怀青的声音有些发抖,却努力装出镇静的样子。
陈薇点点头,却听到方才那匹狂奔出去的马的惨叫声,划破漆黑的夜空着实可怕,再这样下去,纵使黑衫军的马匹是经过精挑细选的,也经不住这样的恐惧,受惊奔出去。
“娘子,你没事吧?”孔不二急急的奔过来,问道。
陈薇摇头,道:“是谢大人救我了。”
孔不二看了眼那几匹马,将他们牵进来,是要保住这些脚力,如果没有马,明天天亮,要出这片荒地就只有靠步行,但此时看来,这些随时会失了控制的马和外面的狼,着实是内忧外患。
旁边谢怀青有些沉不住气,道:“孔兄,这火堆明显暗下来,眼看要灭了,我们怎么办?”
孔不二瞪他一眼:“怎么办?你快点去洗洗干净等着被吃掉呗。”
谢怀青一怔,脸更苍白,甩了甩手道:“你现在还有心思开玩笑。”
孔不二却不以为然,笑道:“我不是开玩笑,等火灭了,我先把你扔出去。”
他话音刚落,门口的一堆火暗下,同时有几头狼窜进来,还没等反应,马上有黑衫军补上,手起刀落之间,几头狼即刻毙命,而其他有破洞的地方,也有狼看火光渐暗壮着胆子冲进来,却都一一被砍杀,一时之间那些凶残的狼竟然靠近不得。
孔不二命令将那些狼的尸体点上火扔出去,顿时一股毛皮烧焦的味道四处弥漫开,着实的难闻。
狼是有灵性的动作,孔不二的举动无非是挑衅,而那浓浓的焦味竟让那些狼只是“呜呜”的叫表示愤怒,竟然不敢上前来。
双方僵持着。
火堆渐渐的熄灭,外面的情景终于可以看得清,被云遮去大部分光亮的月下,仍有几十头狼围在周围。
“老哥,最大的那头应该就是狼王了,你可要射准点。”孔不二冲孔有力道,孔有力点点头,拉开弓,然后猛地射出一箭,几乎毫无悬念的,那头最大的狼,惨叫一声倒在地上,然后不用命令,其他黑衫军也同时开弓,数十头狼瞬间倒地。
起初狼群还在“呜呜”的怒吼,此时的叫声渐渐变细,而且没有方才那股气势。
谢怀青张大嘴巴,道:“它们是不是在害怕?”
孔不二却只是哼了哼,对孔有力道:“老哥,剩下几十头,尾巴都夹起来了,估计差不多了。”说完,从屋里的篝火中拿起火把,点燃旁边一只喷气不止的马尾及马鬃,对着它的屁股一拍,马本来就受了惊吓,此时身上着火,更加恐惧,惊恐的带着一团火便冲了出去。
狼群失了狼王本就六神无主,此时看到一团火冲出来,顿时乱了方寸,四处逃窜开。
终于,狼群散去。
似乎雨过天晴般,方才躲在云层里的月也亮起来,外面一片狼籍,狼群死伤大半还失了狼王,而孔不二一方才损失了两匹马。
“它们还会不全再来?”谢怀青还未缓过神来。
“难说啊,”孔不二答的云淡风清,倚在刚才马冲出去时被撞破的墙上,捡起地上的一样东西,看了一眼,拿在手中,冲黑衫军道,“火重新点起来,以防万一。”
陈薇远没有谢怀青那般吓到发抖,他看着被篝火照得脸通红的孔不二,缓缓地在铺了毯子的地上坐下。
这就是传说中身经百战的黑衫军吗?方才的情形可曾看到有哪一个面露惊慌,而孔不二,看似杂乱无章,而他就是这么一点点的挫了狼群的士气,逼狼王现身。
开始火堆还亮时,狼群士气正盛,他没有坐以待毙,而是让孔有力提箭射杀,是一挫狼群的士气;火堆渐灭,狼群士气虽盛却乱,他将点燃的狼尸抛出,那是二挫,最后狼王现身,射杀之,那是三挫,狼通人性,这么一个屠狼之夜,与进行了一次战事有什么区别?
她想着,却看到孔不二走向那边墙角一直在睡觉的乞丐。
“这位兄台,这么贵重的香料可别掉了。”是个瓷瓶,盖子是打开的,正躺在孔不二的手心。
乞丐睁开眼,没接那瓷瓶,只是看着孔不二。
“我这里还有,”孔不二又从口袋里拿出好几个瓷瓶来,盖子都是打开的,“我听说狼的鼻子极灵敏,而有些香味对他们极具诱惑,我想你在这里的各个墙角边放上这些是想把狼引来吧?”
乞丐仍是没说话,脸上却已在笑。
“齐筝还惦记着一个人的下落,派人来寻,这样,他一定知道我还未死,所以让你等在这里杀我吧?”他所说的“一个人”自然是指陈薇。
那乞丐的笑容终于淡去,却道:“想杀就杀。”
孔不二一把将手中的瓷瓶全扔在地上,骂道:“妈的,你好好的烤你的鹰不就得了,齐筝有什么值得你卖命?”
乞丐只道:“信红衣者生。”说着盘腿坐起。
“生个鸟,我现在杀了你,看你怎么生?”孔不二直接将身上的匕首□。
乞丐闭上眼。
孔不二盯了他半晌,忽又放下匕首,道:“好了,我放你走。”
乞丐一怔:“为何?”
孔不二哼了哼:“你根本不是会屈居于齐筝之下的人。”
乞丐眼神闪了一下,却不再问什么,只是向孔不二拱了拱手,站起来走了。
走到门口时停了停,回头道:“后会有期。”别有深意。
作者有话要说:


、熊家

人疲马乏,赶到太原城下时已是几天后的事了。
太原城门紧闭,大批灾民围在城外。
“怎么回事?”孔不二站在车上,问孔有力。
孔不力看了看眼前的情景,道:“我半月前出城已是这种情形,太原府怕灾民大量涌入城内造成大乱,所以暂时命令关闭城门,我只是接管驻军,无权过问行政事务,所以也只能任他关了城门。”
这样做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太原乃首府,太原一乱,山西皆乱,太原府尹当然不敢随便放灾民进太原,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时间一长,在城外的灾民必定燥乱难控,随时都会起冲突,齐筝如果已到太原,必定也看到此番情景,若由他煽风点火,灾祸立起。
“皇帝还真是给我找了份好差事啊,”孔不二眯着眼,想了想,对身旁的兄长道,“我们进了城,你暂时不要露了我的身份,我且看看太原城内又是何种情形。”
孔有力点头,让手下去城门口通报,不一会儿,城门开了一条缝来,边小心翼翼的提防着不让灾民冲进来,边让孔不二的马车缓缓驶进太原城。
一进太原城,又是另一番景象,比起城外的民不聊生,城内要安逸许多,虽也干旱严重,但与孔不二一路所见,这里已算是天堂。
随着孔有力的部队,不动生色的在驻军府住下后,孔不二便与谢怀青在太原城无所事事的闲逛。
酒肆茶楼仍是做着生意,声色之所也仍在经营,但整个气氛里带着浓重的颓意,似乎照常过着日子,却心不在焉。
“有点闷啊。”谢怀青说了一句,撑着头从茶楼的窗口往街上看。
现在喝茶是很奢侈的事情,茶楼里的人也寥寥无几,伙计耷拉着脑袋倚在一旁,一切都显得无精打采,孔不二本想坐在茶楼里听听这太原城的大小事件,现在看来是来错了地方,他正要付钱走人,却看到楼下的大街上,一队人推着个大木桶,自茶楼下经过,本是没在意,旁边的伙计却叹了口气。
“造孽哦。”
“这么大的木桶,里面装的什么?”一旁的谢怀青随口问道。
伙计看着那木桶道:“是城西的山泉水。”
“山泉水?这样的大旱,山泉水早枯了吧。”
“客人你有所不知,那泓泉水也算这里的一绝,旱时不枯,涝里不溢,晴时不涩,雨时不混,一年四季始终清凉,喝时还带着股甜味,是绝对好泉啊。”
“哦?那我待会儿得去尝尝。”江南出好泉,谢怀青不由好奇起来,伸着脖子,看着楼下。
伙计哼了哼:“恐怕不行。”
“为何?”
“那是熊家的泉水,外人是喝不得的。”
“喝一口也不行。”
“不行,周围围了铁栏,有专人看守,闲杂人等是近不得的。”
“这么说,你们这里人只能看着这熊家一桶桶往家里运水,就算有人渴到快死了,也只能看看?”
伙计点头,道:“不仅如此,而且客人我实话告诉你,这桶水运回去还止不准就是用来喝的。”
“什么意思?”
“这个时候,那桶水运回去该是给熊家大小姐洗澡用的。”
“什么?”谢怀青难以置信,大旱之年,河流几乎干枯,这家大小姐还用这么大一桶山泉水洗澡,“暴殄天物,暴殄天物,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他几乎拍案而起。
孔不二正眯着眼,趴在桌上,谢怀青这么用力一拍,将他的耳朵震得有点疼,心想,这小子还真是没见过世面,什么叫有钱人,有钱人就是要会糟蹋钱,还不给别人占一点便宜,他在京城长大,又是满大街的胡混,这种他见多了。
他揉了揉耳朵,坐直身体,看着运去的载着木桶和车子,问道:“那熊家,什么来历?”
“熊家?”伙计替孔不二倒了茶道,“客人是外地的吧,至少不是山西人,还不是生意人。”
“怎么说?”
“熊家啊,山西谁不知道熊家,那钱庄,米粮,整个山西的生意可都是熊家的,富可敌国啊。”
孔不二眨了眨眼,不怎么相信,道:“你可别跟我吹。”
“不信,我就给你打个比方,那城门外的灾民你可看到了,足有上万了吧,熊家打开粮仓让他们放开肚子吃,估计三年半载还吃不完。”
不知那伙计是不是说的夸张了,但就算夸张,也足可以说明那熊家确实有些实力。
打开粮仓?孔不二脑中跳出这几个字,原本无聊之极的脸上眼睛顿时亮了几分,没想到太原有这么大一只肥老鼠,既然皇帝那小子穷得叮当响,那让这只肥老鼠挤点油出来,也不为过吧?
三年半载也吃不完,他不用三年半载,他只要解一时之需。
“走了书呆,我们有事做了。”他忽然来了精神,人站起来。
“说过别叫我书呆,我是堂堂。。。。。。。”
“堂堂小白脸。”孔不二堵了他的话,拉他下楼。
两人争论着,一起走出店去。
经过路边的一家绸缎庄时,孔不二停下来,眼睛往店里面看了一眼。
绸缎庄根本无人光顾,胖胖的老板娘倚在柜台上打瞌睡,孔不二想了想,走了进去。
谢怀青下意识的跟进去,到店里时才反应过来,道:“进来做什么?”
“买衣服。”孔不二答了一句。
“买衣服?你买啊?”
古时衣服流行量身订做,都是买了布匹,请裁缝做,鲜少说直接买衣服的,也没得卖,但有的店里会挂几件成衣,招揽客人。
孔不二就是冲着那几件成衣去的。
“老板娘,那件粉的怎么卖?”他看了一圈,看中中间那间粉色的衣裙,比划着大小也合适,便指着问老板娘。
“那个?”老板娘疑惑的看着他,“客人可是要挂在上面的衣服?”
“正是。”
“这个啊。”这客人实在奇怪,有谁会直接买成衣,而且这衣服是女装,古时男子极少过问穿着之事,都是家中娘子制办,未婚则由自家母亲负责,有钱男子最多买几匹上好的绸缎讨好女子,但都是托人送去,有哪个男子会亲自来买女装,还是成衣,虽然觉得奇怪,但现在生意难做,老板娘哪会有生意不做,便报了价。
孔不二一点都不觉得这事丢面子,付了钱,还当着那老板娘和谢怀青的面拿着衣服细细的看,边看边自言自语道:“粉色才好看,一直穿素白的,实在不合适。”
谢怀青脸已有点发红,凑近孔不二道:“这衣服可是帮嫂子买的?”
孔不二没好气的应了一声:“不然还有谁?”
“那也请了裁缝做嘛,我们两个大男人,这,这成何体统?”
“你懂什么?什么成何体统?替自己娘子买衣服天经地义,是吧,老板娘?”他笑笑的看向老板娘。
都是女人,听他说是买给自家娘子的,老板娘不由用力点头:“你家娘子真有福气。”不像自家那老不死的,让她一个女人家抛头露面看店,自己跑去赌钱,不由羡慕起来。
孔不二又挑了几匹布,让老板娘明天请个裁缝来替自家娘子裁衣,这才拎着用纸包好的成衣出店去。
出店来,谢怀青还红着脸,如同做了件不可告人的事似的,孔不二看看他,兀自笑笑,边哼着小曲,边走在前面。
其实他也不想买成衣,衣服该是量身订做最好,只是陈薇那日离开了齐筝,身上便只有这件衣服,这驻军府里也没有其他女子可以借衣服穿,陈薇虽不说,他自己还是看到的,所以不如买件做好的,可以马上换上穿,他看过了,大小应该合适,保准穿着比那素白的美上许多。
他不由心里美起来,娘子一定欢喜。
陈薇看了看手中的纸条,微微地发怔。
那是午饭时送饭的下人偷偷塞给她的。
“明日,柳叶巷小竖河相见。”
是齐筝的笔迹。
他知道她来了太原,知道住在这里,还按了内应。
盯着那几个字,猛然听到外面有声音,应该是孔不二回来了,她迅速的将纸揉成团,塞在衣袖中。
“相公回来了。”她迎上去,看孔不二手里拎着一包东西,不由多看了几眼。
“给你的,”知道她在好奇他拿着什么,孔不二也不卖关子,直接将衣服递给她,“换上我瞧瞧。”
打开,看到是件粉色的衣裙,陈薇愣了愣:“这是哪来的?”
“买的呗,还会是偷的,偷的我也不偷女人的衣服不是?”他“嘻嘻”的笑,道,“快些换上,让爷我瞧瞧,看合不合身。”这口气颇像打赏了某个陪喝花酒的姑娘。
陈薇半天没反应过来,买的?男人去买女人的衣服,这成何体统?她本想再说些什么,但想想,若是孔不二那又有什么奇怪呢?便只是抿嘴轻笑,拿着衣服,转到屏风后换。
转进了屏风后脸上的笑意随即淡去,盯着手中的衣服若有所思,半晌,听到外面孔不二在催,才动手换上,竟然完全合身。
这男人真是细心,若这便是体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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