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新元史- 第1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赐衣一袭一上曰。”南人爱毳段,其各赐毳段一端。”二十八年八月,平章不忽木等奏:“海边运粮,朱清张瑄万户言:‘往岁运粮,止以臣等二万户府,自去年隶泉府司,沙不丁再掭二万户运粮,百姓艰难,所有折耗,俱责臣等。乞胡廷伶悯,罢二府,或委他人。’”上曰:“彼所言是也。止令二府运之。“又奏:“朱张二万户,‘或有疑臣等者,乞留臣等在此,令臣之子代运。’”上曰,“安用如此,止以朱张二万户运之。“是月,并海边都漕运为二万户府,张瑄以骠骑卫上将军、淮东边宜慰使效领海追都漕运万户府事,朱清以骠骑卫上将军、江东边宣慰使兼领海追都漕运万户府本。张瑄管领,每年以十分为率,该运六分;朱清每年以十分为率,该运四分。

二十九年,平章政事不忽木、阇里等奏:“淮海艄工、水手人等,选择可用者,雇直如例给之,每户妻子以五口为率,给以粮,免其杂泛差役。”从之。三十年,以朱文龙为海漕都漕万户,赐虎符,捉调香糯事,设千户一,百户三。

元贞元年,丞相完泽、平章赛典赤等奏:“朱、张海运,往岁一百万石,或增其数。如岁不登,百姓艰食,实赖海运济之。豪、懿等州并商丽境,连年饥馑,亦仰运粮赈济。今岁丰米贱,若仍前海运,切恐未宜。去岁会计,只运三十万石。今应如上年例,亦运三十万百。”又奏:“每年海运,以十分为卒,张万户运六分,朱万户运四分。今朱万户言,乞均分停运。“并从之。二年,谕行省、行台诸司,毋沮坏海边运粮都漕运万户事,违者罪之。

大德六年,从参知政事张文彪言,海边运粮万户府官属,听本府自行举保。文彪瑄之子也。是年,户部言:“船户节次逃亡,究其源由,益因漕司失于拘钤。纵纲宫人等恣意侵渔,或将有力之家影占,不令上船当役,或将招伏逃户不申官起遣,以致靠损在船人户。合令漕司取勘实在船户,委官点勘,有缺役者先行着落。纲官雇人代替,须拘本户到官断罪,受赃者验庄追断,仍除名。”中书省议从之。七年,张瑄、朱清坐飞语论死,并籍其家,事瑄等传。中书省奏:“前者海过运粮,立万户府四,复并为二,且委付万户六员,前孛可孙札刺儿斛沙的为之长,建庆路达鲁花赤阿里之子日忽都鲁拙剌儿次之。余万户四员以先所委色目、汉人、南人内谨慎有才者如旧。仍带虎符。”又奏:“万户下,合委千户,镇抚、首领七十员内,受宣命金牌六十有七员,就带者三十有九,创降金牌者二十有八,受敕者三员。”并从之。

至大二年,江浙行省言:“曩左者朱清、张瑄岁漕四五十万石至百余万石,时船多粮少,雇直均平。比岁赋敛横出,漕户困乏,迩亡者有之。今岁运稂三百万石。漕船不足,遣人于浙江、福建等处和雇民船,百姓骚动。本省左丞沙不丁言其弟合八失及马合谋但的、澉浦杨家等皆有船,且深知漕事,宜以为海追运粮都漕万户府,以私力输运官稂。万户、千户并如军官例承袭,宽恤漕户,增绐雇直,庶有成功。”诏以马合谋但的为遥授右丞、海外诸番宜慰使都元帅,领海边运粮万户府事。设千户百户所十,每所设达鲁花赤一,千户三,副千户二,百户四。

三年,以朱清子虎,张瑄子文龙往治海漕,以所籍定一区田百顷给之。

四年,中书省奉皇太子旨,遣刑部田侍郎、万户王仲温至江浙行省议海运事。时江东宁国、池、饶十太平等处及湖广、江西等处运粮至真州泊水湾,勒令海船从扬子江逆流而上,至泊水湾装发。海船重大底小,江流湍急,又多石矶,走沙涨浅,粮船损坏岁岁有之。于是以嘉兴、松江二属秋粮并江淮、江浙二总管府岁办粮充运,而免宁国、池、饶及湖广、江西等粮运,惟办运香糯米。旧例在直沽交卸后,万户朱虞龙将香糯米船直赴大都醴源仓送纳转交。河船般剥、偷窃、搀杂,交剖短少,船户困于赔累。请仍在直沽交卸。部议以醴源仓收纳行之已久,难于更易。沮其事不行。

至正八年,漕运使贾击陈便宜二十余事,从其八事:一日京畿和籴,二日优恤漕司,三日接运委官,四曰通州总治预定委员,五日船户困于坝夫,清粮坏于坝户,六日疏浚运河,七日临清运粮万户府当隶漕司,八曰宜以宜忠船户付本司节制。盖历岁久,积弊深,公私困惫,鲁之所言区区补缀而已,无当于运漕之本计也。凡岁运之数:

至元二十年,运粮四万六千五十石,运到四万二千一百七十二石,事故粮八百七十七石。

二十一年,运粮一十万石,运到九万七百七十一石,事故粮九千二百二十八石。

二十三年,运粮五十七万八千五百三十石。运到四十三万三千九百五石。事故粮一十四万四千六百一十四石。

二十四年,运粮三十万石,运到二十九万七千五百四十六石,事故粮二千四百五十三石。

二十五年,运粮四十万石,运到三十九万七千六百五十五石,事故粮二千三百四十四石。

二十六年,运粮九十三万五十石,运到九十一万九千九百四十三石,事故粮一万五千五十七石。

二十七年,运粮一百五十九万五千石,运到一百五十一万三千八百五十六石,事故粮八万一千一百四十三石。

二十八年,运粮一百五十二万七千二百五十石。运到一百二十八万一千六百一十五石,事故粮二十四万五千六百三十五石。

二十九年,运粮一百四十万七千四百石,运到一百三十六万一千五百一十三石,事故粮四万五千八百八十六石。

三十年,运粮九十万八千石,运到五十万三千五百三十四石,事故粮一万九百九十九石。

元贞元年,运粮三十四万五百石俱到。

二年,运粮三十四万五百石,运到三十三万七千二十六石,事故粮三千四百七十三石。

大德元年,运粮六十五万八千三百石,运到六十四万八千一百三十六石,事故粮一万一百六十三石。二年,运粮七十四万二千五百一十石,运到七十万五千九百五十四石,事故粮三万六千七百九十六石。

三年,运粮七十九万四千五百石俱到。

四年,运粮七十九万五千五百石,运到七十八万八千九百十八石,事故粮六千五百八十一石。

五年,运粮七十九万六千五百二十八石,运到七十六万九千六百五十百,事故粮二万六千八百七十八石。

六年,运粮一百三十八万三千八百八十三百,运到一百三十二万九千一百四十八石,事故粮五万四千七百三十五石。

七年,运粮一百六十五万九千四百九十一石,运到一百六十二万八千五百八石,事故粮三万九百八十二石。

八年,运粮一百六十七万二千九百九石,运到一百六十六万三千三百一十三石,事故粮九千五百九十六石。

九年,运粮一百八十四万三千三石,运到一百七十九万五千三百四十七石,事故粮四万七千六百五十六石。

十年,运粮一百八十万八千一百九十九石,运到一百七十九万七千七十八石,事故粮一万一千一百二十一石。

十一年,运粮一百六十六万五千四百二十二石,运到一百六十四万四千六百七十九石,事故粮二万七百四十三石。

至大元年,运粮一百二十四万一百四十八石,运到一百二十万二千五百三石,事故粮三万七千六百四十五石。

二年,运粮二百四十六万四千二百四石,运到二百三十八万六千三百石,事故粮七万七千九百四石。

三年,运粮二百九十二万六千五百三十三石,运到二百七十一万六千九百一十三石,事故粮二十万九千六百一十九石。

四年,运粮二百八十七万三千二百十二石,运到二百七十七万三千一百六十六石,事故粮九万九千九百四十五石。

皇庆元年,运粮二百八万三千五百五石,运到二百六万七千六百七十二石,事故粮一万五千八百三十二石。

二年,运粮一百三十一万七千二百二十八石,运到六十五万四千三十六石,事故粮一十五万大千五百四十三石。旧志,至者二百一十五万八千六百八十五石。延佑元年,运粮二百四十万三千二百六十四石,运到二百三十五万六千六百六石,事故粮四万六千六百五十八石。

三年,运粮二百四十五万八千五百十四石,运到二百五十三万七千七百四十四石。

四年,运粮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四十五石。运到二百三十六万八千一百一十九石,事故粮七千二百二十五石。

五年,运粮二百五十五万三千七百一十四百,运到二百五十四万三千六百一十一石,事故粮一万一百二石。

六年,运粮三百二万一千五百八十五石,运到二百九十八万六千七百一十七石,事故粮三万四千八百九十一石。

七年,运粮三百二十六万四千六石,运到三百二十四万七千九百二十八石,事故粮一万六千七十八石。

至治元年,运粮三百二十六万九千四百五十一石,运到三百二十三万八千七百六十五石,事故粮三万六百八十五石。

二年,运粮三百二十五万一千一百四十石,及带起附余香白糯米一万八千九百四十三石,运到三百二十四万六千四八十三石,事故粮二万三千五百九十九石。

三年,运粮二百八十一万一千七百八十六石,运到二百七十九万八千六百一十三石,事故粮一万三千一百七十二石。

泰定元年,运粮三百八万七千二百三十一石,运到二百七万七千二百七十八石,本故粮九千九百五十三石。

二年,运粮二百六十七万一千一百八十四石,运到二百六十三万七千七百五十一石,事故粮三万三千四百三十二石。

三年,运粮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七百八十四石,运到三百三十五万一千三百六十二石,事故粮二万四千四百二十一石。

四年,运粮三百一十五万二千八百二十石,运到三百一十三万七千五百三十二石,事故粮一万五千二百八十七百。天历元年,运粮三百二十五万五千二百二十石,运到三百二十一万五千四百二十四石,事故粮三万九千七百九十六石。

二年,运粮三百五十二万二千一百六十三石,运到三百三十四万三百六石,事故粮一十八万一千八百五十六石,旧纪:是年运至京师者一百四十万九千一百二十石。虞集《学古录》亦云,是年不至者七十万石,均与此不合。

元统以后岁运之可考者:

至正元年,益以江南之米,通计所运得三百八十万石。

二年,又令江浙行省及中正院财赋总管拨赐诸人寺观之粮,尽数起运,得二百六十万石。

十五年,江浙行省臣乞减海运,以苏民力,户部定议,本年税粮除免之外,其寺观并拨赐田粮,十月开仓尽行拘收,其不敷粮,拔至元折中统钞一百五十万定,于产米处籴一百五十万百以补之。

十九年,遣兵部尚书伯颜帖木儿、户部尚书齐履亨征海运于江浙行省,命张士诚输米,方国珍具舟运米十有一万石至京师。

二十年,又遣户部尚书王宗礼等至江浙,二十一年运米如十九年之数,九月又遣兵部尚书彻彻不花,侍郎韩祺往征海运。

二十二年,运米十三万石,是年遗部尚书脱脱察儿、兵部尚书帖木儿至江浙。

二十三年,又运米十三万石,九月又遣户部侍郎博罗帖木儿、监丞赛因不花征海运于张士诚,士诚托辞拒之,海运遂止于是岁云。至元二十二年,定江南民田税石,每石带鼠耗分例五升,官田减半。二十五年,定省仓、码头、仓站车、坝河船运合添耗粮例。南粮元破每石带耗一斗四升,海运至直沽每百四升,直沽每石一升三合,船运至河西务每石七合,河西务每百一升三合,船运至通州每石七合,通州每石一升三合,坝河运至大都每石一升,站车运至大都每百七合,省仓每石三升。今议每石带耗一斗七升五合,除元破外添三升五合。依旧破耗海运至直沽每石破四升,直沽一升三合。添被耗粮资运至,直沽至河西务每石一升二合,元被七合,添被五合;河西务破耗二升,元破一升三合,添破七合;船运河西务至通州每石破耗一升五合,元破七合,添被八合;通州仓二升,元破一升二合,添破七合;坝河、站车运至大都,每石破耗一升五合,元破一升,添破五合;省仓每石四升、元破三升,添破一升。北粮元破每石运至大都,通破耗米七升,河船运至河西务,每石破五合,河西务每石破一升二合,盘船河西务运至通州,每石破耗三合,通州仓每石破一升三合,站车运至大都每石五合,坝河运至大都每石七合,省仓每石二升五合。合议每石带耗八升二合,内除元破外,添一升三台。船运自唐村等处运至河西务,每石破七合,元破五合,添破二合。河西务仓每石一升五合,元破一升二合,添破三合。船运河西务至通州,每石破五合,元破三合,添破二合。通州仓每石破一升五合。坝河站车运至大都,每石破耗一升,元破七合,添破三合。省仓每石破三升,元破二升五合,添破五合。

至元二十六年闰十月,省臣奏,“各仓官员言,往岁定鼠耗分例数少,仓官赔偿,破其家产,鬻其妻小者有之,因此多欠粮数。臣等图议,去年奏添南粮,自直沽里运至河西务,每石元破七合,今添五合;河西务运至通州,每石元破七合,今添八合;河西务仓内,每石元破一升三合,今添七合;通州仓内,每石元破一升三合,今添七合;坝河站车运至大都,每石元破一升,今添五合;省仓内每石元破三升,今添一升。北粮内,自厝村等处运至河西务,每石元破五合;今添二合,河西务仓每石元破一升三台,今添三合;河西务船运至通州,每石元破二合,今添二合;通州仓每石元破一升三合,今添二合;坝河站车运至大都,每石元被七合,今添三合;省仓每石元破二升五合,今添五合。”奏可。

至元二十九年八月,完泽丞相等奏:“通州河西务仓官告说各仓收粮。前省官定拟鼠耗分例数少,至有鬻其妻子家产,尚赔纳不完,至今辛苦。臣等议甘,前省官所定鼠耗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