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新元史- 第1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四年,中统钞七万四千锭。

至元元年,中统钞八万九千二百八锭。

二年,中统钞一十一万六千二百八锭。

三年,中统钞七万七千二百五十二锭。

四年,中统钞一十万九千四百八十八锭。

五年,中统钞二万九千八百八十锭。

六年,中统钞二万二千八百九十六锭。

七年,中统钞九万六千七百六十八锭。

八年,中统钞四万七千锭。

九年,中统钞八万六千二百五十六锭。

十年,中统钞一十一万一百九十二锭。

十一年,中统钞二十四万七千四百四十锭。

十二年,中统钞三十九万八千一百九十四锭。

十三年,中统钞一百四十一万九千六百六十五锭。

十四年,中统钞一百二万三千四百锭。

十六年,中统钞七十八万八千三百二十锭。

十八年,中统钞一百九万四千八百锭。

十九年,中统钞九十六万九千四百四十四锭。

二十年,中统钞六十一万六百二十锭。

二十一年,中统钞六十二万九千九百四锭。

二十二年,中统钞二百四万三千八十锭。

二十三年,中统钞二百一十八万一千六百锭。

二十四年,中统钞八万三千二百佳,至元钞一百万一千一十七锭。

二十五年,至元钞九十二万一千六百一十二锭。

二十六年,至元钞一百七十八万九十三锭。

二十七年,至元钞五千万二百五十锭。

二十八年,至元钞五十万锭。

二十九年,至元钞五十万锭。

三十年,至元钞二十六万佳。

三十一年,至元钞一十九万三千七百六锭。

元贞元年,至元钞三十一万锭。

二年,至元钞四十万锭。

大德元年,至元钞四十万锭。

二年,至元钞二十九万九千九百一十锭。

三年,至元钞九十万七十五锭。

四年,至元钞六十万锭。

五年,至元钞一百五十万锭。

六年,至元钞二百万锭。

七年,至元钞五一百十万锭。

八年,至元钞五十万锭。

九年,至元钞五十万锭。十年,至元钞一百万锭。十一年,至元钞一百万锭。至大元年,至元钞一百万锭。二年,至大银钞一百万锭。三年,至大银钞一百四十五万三百六十八锭。四年,至元钞二百一十五万锭,中统抄一十五万锭。皇庆元年,至元钞二百二十二万二千三百三十六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二年,至元钞二百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三年,至元钞二百万锭:中统钞二十万锭。延佑元年,至元钞二百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二年,至元钞一百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三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四年,至元钞四十八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五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六年,至元钞一百四十八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七年,至元钞一百四十八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至治元年,至元钞一百万锭,中统钞五万锭。二年,至元钞八十万锭,中统钞五万锭。三年,至元钞七十万锭,中统钞五万锭。泰定元年,至元钞六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五万锭。二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三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四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天历元年,至元钞三十一万九百二十锭,中统钞三万五百锭。二年,至元钞一百一十九万二千锭,中统钞四万锭。元之钱法。至元十四年,禁江南用铜钱。是年,日本遣商人持金来易铜钱,许之。十九年,又用左丞耿仁言。以钞易铜钱,令市舶司以钱易海外货,仍听船户通贩抽分。至二十三年,乃蔡海外贸易者毋用铜钱。至大二年。诏舶商贩钢钱下海者禁之。二十二年,中书右丞卢世荣订铸铜钱,言钞为虚,币宜括铜铸至元钱与钞参行。帝然之。已而不果。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阔尔伯牙里请更用银钞、铜钱,集议不行。及尚书省改钞法,并议铸钱。至大二年,大都立资国院,山东、河东、辽阳、江淮、湖广、川汉立泉货监六,产铜之地立捉举司十九。是年十月,以行铜钱诏天下。御史言:“至大银钞始行,品目扶碎,民犹未悟,而又兼行铜钱。虑有妨碍。又民间拘铜器甚急,弗便。”诏与省臣议之。三年,遂铸钱二等:曰至大通宝者,一文准至大银钞一厘,其钱文为楷书;曰大元通宝者,一文准至大通宝钱一十文,其钱文为西番篆书。历代铜钱,悉依旧例与至大钱通用。其当五、当三、折二,并依旧数用之。至八月,又以行用铜钱诏天下。

四年,仁宗即位,罢至大钱,诏以鼓铸弗给,新旧恣用,其币日甚,与银钞皆废不用。礼部尚书杨朵尔只曰:“法有便否,不当视立法之人为废。且银钞固当废,铜钱与楮币相权而行,古之道也,何可过遽乎!”言虽不用,时论韪之。

至正十年,置诸路宝泉提举司于京城。明年,又立宝泉提举司于河南行省及济南、艾宁等路。未几,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亦立提举司等处。是年十一月,铸至正通宝铜钱,千文准中统交钞一贯,先是,翰林学士揭傒斯请兼行新旧铜钱,以救钞法之弊。不报。至是,更定钞法,并令铸钱。诏曰:

我世祖颁行中统钞,以钱为文,虽鼓铸末遑,而钱币兼行之意已具。后造至元宝钞,以一当五,名日子母相权,而钱实未用。今钞法偏虚,民用匮乏,爰谋拯弊,必合更张。铸至正通宝与历代铜钱并用,以实钞法。子母相权,新旧相济,以上副世祖立法之本薏。

十六年,禁销毁贩卖铜钱。初,世祖以钱币问太保刘秉忠,对曰:“钱用于阳,褚用于阴。今陛下龙兴,沙漠君临中夏,宜用楮币。俾子孙世守之。若用钱,四海且不靖一遂屏铜钱不用。迨武宗用之不久。辄罢。至正钱、币兼行,以实钞法。未几,盗喊蜂起。天下大乱,秉忠之言若合符节蔫。然历朝并铸铜钱,盖,以备布施佛寺之用,非民间通用也。

自世祖以后,中国用褚币,西北诸潘仍行钱币。其制有银币、铜币。币品,文为汗名,幂为人面或为骑马,详泰西人所着《蒙古西域诸国钱谱》不具论。

卷七十五?志第四十二

卷七十五?志第四十二

○食货八

△海运

伯颜海运之议,事便而费省,然卒有不虞,则举千百人之命投于不讨之渊,非若近世舟航之利,可以保万全而无覆溺之患也。今考其事故,粮则一岁所损坏者多至十余万石,少亦四五千石,其军人、水手之漂溺者可知矣。重利而轻民命,岂仁人之政哉。

至元十九年,初命上海总管罗壁、张瑄、朱清造海船六十艘,募水手,同官军自海道漕运江南粮四万六千余石。明年三月,至直沽,从丞相伯颜之议也。“先是伯颜入临安,而淮东之地犹为朱守,乃命张瑄等自崇明州募船,载亡宋库茂图籍,由海边运至直沽。又命造鼓儿船,运浙西粮涉江入淮,达于黄河,逆水至中滦早站,运至淇门,入御河,接运以达京师。后用总管姚焕议,开济州泗河,自淮入泗,自泗入大清河,由利津河口大海。因海口壅沙,又从东阿旱站运至临清,入御河,并开胶菜河过,通直沽之海运。至十九年,伯颜见河运劳技不资而无成效,追思般运亡宋库藏图籍之事,以为海运可行;奏命江淮行省限六十日,造平底海船六十艘,委上海总管罗壁、张瑄、朱清等,载官粮四万六千余石,创行海运,沿山求山奥以抵直沽。然风泛失时,本年不能抵岸,在山东刘家岛压冬。至二十年三月,放莱州洋,始达直沽。因内河浅涩,就于直沽交卸。

是年,置京畿、江淮都漕运司,漕江南粮。仍各置分司,催督纲运。以运稂多寡,为运官殿最。中书省奏:“南北粮饷,国之大计。前虽攒运,虚费财力,终无成功。盖措置乖方,用人不当,以致如是。今大郗漕运司止管淇门运至通州河西务,其中滦至淇门,通州河西务至大都陆运车站,别设提举司,不隶漕运司管领,扬州漕运司止管江南运至瓜州,至中滦水路,运副之押运人员不隶漕运司管领。甫北相去数千里,中间气力断绝,不相接济,所以粮过迟滞,官物亏陷失误,支持所关甚大。比以省臣奏准,京畿、江淮设都漕运使二,旧官尽行革去,其江淮漕运司。除江南运至瓜州依旧管领外,将沽司官一半置于瓜州,一半于中滦、荆山上下行司,专以催督纲运。每岁须运稂二百万石到于中滦,取京畿漕运司通关收附,申呈扬州行省为照。京畿清运司自中滦运至大都,仍将中滦至淇门,河西务至大都车站,拨隶本司管领,其漕运司官一半于大都置司,一半于申滦、淇门上下行司,专以催督纲运。每岁须运粮二百万石至都,取省仓足数抄凭,申呈户部为照。岁终考校运及额数者为最,不及者为殿。当该运司一最升一等,任满别行迁转;一殿降一等,次年又殿,则黜之。”从之。

二十年,右丞麦术丁等奏王积翁言:“亡宋都汴时,每年运粮六百万石。如今江南粮多,若运至京师,米价自贱。诏使臣等议之,窃维运粮之事为广输运之途,今止中滦一处漕运,仅运三十万石。近者阿八赤新开一河,又奥赤经由济州开挑一河,又黄河迤上有沁河可以开挑一河,遣人相视,令脱忽思赍绘图呈奏。如此等河道一一成就,则运粮数目自多。”上曰:“朕览图,宜如卿所奏。”是年八月,总计一岁海运、河运所至者粮二十八万石。丞相和鲁火孙、参议秃鲁花等奏言:“扬州以船一百四十六运粮五万石,四万六千石已到。其余六仍未到,必遭风覆没。闻海中有径直之过,乞遣人试验。”又奏:阿八赤新河运粮二万余石,又东平府南奥符赤新开河运粮三万二千石,暨御河常年攒运河过粮,总二十八万石,俱已至都。“上称善。

是年十一月,丞相和鲁火孙等奏:“阿八赤新挑河追迤南,用船一百九十四艘,运粮四万八千九百六十一石。其船一百四般内损坏讫粮五千五十一石外,船九十艘,该粮二万三千九百九石。凡粮之至者,与已损坏者,具数以闻。”诏以问阿八赤,阿八赤言:“扬州运船不坚,又沿海岸行,故多损坏,非预臣事。臣所将五十艘,才失其四,其余当以风泛末至一省臣言。”阿八赤新河口侯潮以人,所损甚多,民亦苦之。今欲造小船五百艘。建仓三处。”上曰:“伯颜运粮之道,与阿八赤所开河相通否?”对曰:“不通也。呵八赤之言非实,今春海运,其船一百四十八艘皆已至,其不至者七艘而巳。前命以其事属忙兀斛,今忙兀斛来言:“用此道运粮,为船二百七十,所失者十有九,今皆得之矣。”上曰:“果如是,阿八赤不必用。忙兀斛好人也。俟其来使,由海道攒运。阿八赤新挑河可废。

已而伯颜与平章政事札散、右丞麦术丁等奏:“海运之事,两南人言,胡廷若付脚钱,愿以私力,岁各运十万石至京师,乞与职名。臣等议:朱清原有金牌,今授中万户。换虎符,张招讨之子,现带银牌,换金牌为千户,忙兀斛现带金虎符为一府达鲁花赤,余一府以万户之无军而带虎符者为达鲁花赤。“从之。

二十一年,右丞麦术丁等奏:“斡奴鲁、忙兀斛三次文书言:‘阿八赤新开河,损多益少,无济漕运,其水手军人等二万、艘千般俱闲不用,乞忖臣等岁运粮一百万石。’臣等前奉敕与忙兀斛议行海运,今己送粮回讫。又朱清等各愿粮运十万石。又囊家歹孙万户请得此船,与军人、水手以充海运。臣于伯颜等议:以阿八赤河道所用水手五千、兵五千、船一千艘付扬州行省,教习海运。其余水手五千、兵五千就驾平滦船,从利淖海道运根。”从之。遂罢阿八赤所开河。

二十二年二月,参政不鲁迷失海牙等奏:“自江南每岁运粮一百万石,从海追运者十万石,从阿八赤、乐二人新挑河道运者六十万石,从奥行赤所挑济州河实道运者三十万石。今阔阔你敦等言:济州河追船缺。臣等议,令三省造船三千艘以济运。”从之。

二十三年,又以征日本所造船给沿海居民运稂,用平章阿必失哈、参政秃鲁花之议也。是年,平章薛彻干等奏海边运粮四年,凡一百万石,至京师者八十四万石,不至者一十七万石。运者育:“江南斗小,至此斗大,以此折耗者有之。又因船坏弃米有之,已责令赔偿矣。若人船俱没,不知应赔否?”上曰:“没于水,安能使赔。其免之。”

二十四年,立行泉府司,专领海运,增置万户府二,总为四万户府。都漕运海船上万户府,亦速为首,与张文龙等勾当。平江等处运粮万户府,忙兀斛为首,与费拱辰、张文彪等勾当。孛兰奚等海道运粮万户府。与朱虎等勾当。是年,始罢东平河运,专用海运矣。

二十五年,丞相桑哥,平章铁木儿、呵鲁浑彻里等奏,“住者岁运江南粮一百万石,在后止运七十万石。今养济百姓用粮多,宜增运一百万石。”从之。是年二月,分且漕司二。《百官志》作二十四年。都漕运使司于河西务置司,自济州东阿起,并御河上下,至直沽、河西务、李二寺、通州、坝河等处,水陆攒运,接运海追粮及各仓一切公本,并隶本司管领。京畿都漕运使司站车赴各仓运粮,本司先将半印勘合,支簿开发,都漕运使司收管,然后押印勘合关文,开坐所运粮数交押运官赍住都漕运使司投下,比对元发半印号簿相同,都漕运使司亦同勘合下仓支拔交装。毋致刁蹬停滞。就取押运官明白收管,随即具交装讫粮数,行移京畿都漕运司使照会,行下省仓,依数受管。仍勒押运官须用心关防车户般运交纳,如有短少,即追赔数足,及取押运官招伏治罪。都漕运便司凡支粮并船人粮马料,须依例置立勘合号簿,明白书填押印勘合文帖,下仓放支。非奉省部明文。勿得擅支。京畿清运使司应管各仓分收支见在,并趱运粮旬申月数目,及应觑各仓关防事理,仰户部照例行下本司,须依例申部呈省。

二十七年,丞相桑哥等奏:“自江南每运来者,薛彻秃、孛兰奚、朱、张等万户及千户、百户今岁勤劳尤甚,乞每人赐衣一袭一上曰。”南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