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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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界-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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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是所有事情的起点。可这一切薛又怎么能知道呢?当时,他还是黄浦江边这块租界里的小混混。懵懵懂懂卷入一项对军火交易集团的调查中,像是误撞上蛛网的蝇虫,拼命扑扇翅膀想要脱身。

今年初,外交部通过私下渠道向少校发出一个信息,巴黎的说法是:至少要“策划一两次能够引人注目的行动”,以配合巴黎近来针对莫斯科的贸易禁运政策。和马丁他们的做法不同,法租界政治警察部门向来的政策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殖民地警察的任务是保证商人们的贸易安全,商人得益,警察也得到自己那份利润,大家得利。能够同那些激进组织相安无事是最好的,少校有时候甚至认为,正是那些组织的存在,才让法兰西的海外殖民地变得不那么沉闷,不那么无趣。法租界从不理会英国人的那一套,公共租界想要抑制帮会势力的蔓延,清除赌场和妓院,法国人张开怀抱欢迎它们。公共租界和南京政府合作,逮捕共产党人,法租界则睁一眼闭一眼,故意动作迟缓,走漏风声,让他们撤退机关,转移账户。只要这些人不过分捣乱,不添麻烦,法租界警察部门就容忍他们。在殖民地事务上和英国人唱唱对台戏,刻意表现法国式的开明,这是由来已久的传统。

一夜之间风向转变。对外宣称的理由是法国情报部门获得可靠证据,证明印度支那激进运动组织的叛乱活动得到共产国际和莫斯科的支持。而对这些叛乱活动提供财务和其它必要支持的领导机构,其隐藏地点正是在上海。海防的邮轮带来各种文件,从装订成厚本的研究报告到搜查现场取得的小纸片。也许他只是想交差,也许他是想要真正做出点成绩,在自己的殖民地警察部门工作履历上好好加上一笔,无论如何少校都必须采取行动,他开始调阅在办案卷。少校向来都喜欢对手下说,你放一放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你睁大眼睛盯着,蛛丝马迹足以挖出大案子。这种事情需要想象力,是的,想象力,而萨尔礼少校并不缺乏想象力。

必要的想象力,再加上对于这座城市的充分理解。少校认为自己是理解这座城市的。法租界大大小小的住宅区,在那些像迷宫一样的弄堂里,有多少花样能逃得过少校的眼睛?我们也有我们的一套,虽然人家说我们法国人天性自由散漫,但我们也同英国人一样擅长管理城市,甚至比他们更擅长,而我们还会让殖民地变得更有趣。

政治部的所有在编警员都有自己的“包打听”小队,每个“包打听”手底下又另有几十条眼线,他们就像毛细血管一样渗透到这个城市的肌体深处。他们每天都要提交报告,不管写在什么纸上,哪怕写在香烟盒锡箔的背后。如果不会写字,也可以口述,由他的上级记录在案。那些字迹歪歪扭扭的纸条最后全都落到文书科手里,由他们整理翻译,其中最新奇有趣的记录文件,则必须直接放到少校本人的桌面上。

小薛手写的所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大小纸条(有一两张是礼查饭店为住店客人专门印制的信笺),就是通过这样的渠道最终堆在少校的办公桌上的。一小时后,马龙班长把与小薛有关的整个案卷全部交到少校桌上。少校不仅注意到这个小薛——这个业余摄影师能够用法文写出一份完整的报告,后来,在仔细阅读从设在霞飞捕房的保甲处取来的户口档案记录时,他竟然还发现一个熟悉的姓氏,Weiss——Pierre Weiss,多年前居住在上海法租界的一位商人。大战期间回法国参战,从此再也没有回上海。他与他的中国情妇生下一个儿子,而这个儿子,正是薛维世Weiss Hsueh,警务处政治部特务班手下的一名证人,他此刻正在从事一项重要的调查活动。

马龙班长告诉少校,根据他的指令,捕房保甲处正准备派出巡捕仔细搜查小薛在福履理路的居所。少校连忙抬起头,要求马龙立即阻止这次搜查行动,但马龙班长说,大概打浦桥华捕队早已出动。

⑴Ramsay Macdonald。

十四

民国二十年六月十一日下午六时十五分

小薛火冒三丈,他真想对马龙班长来一次报复。他觉得早上在薛华立路大搂对马龙没有说出全部情况是完全正确的。下午他一进家门,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得愣住。衣柜门全部开着,抽屉掉落在地上,他的衣服东一件西一件满地都是,报纸和信件却都在床上,还有照片。法国军团在战壕拐角上枪毙间谍的照片插在土司炉架上,排枪正冲着那瓶果酱射去,这张照片是他父亲跳到战壕外拍的,站在那个将要被处决的犯人头顶上。

他清点物品,发现所有重要的信件和照片都被人拿走。包括他父亲的照片,母亲的照片,还有特蕾莎的照片。他羞愧难当,那是他最隐秘的照片。他一想到马龙看到这些照片后的面孔就无比愤怒,他想象得出那一脸坏笑。

在别人眼里,那些照片上的特蕾莎多半不怎么好看。有时咧着嘴角,拉得老长,连鼻孔都张得很大。由于透视的关系,腿会变得很粗,屁股也绷得又扁又宽。可他自己觉得好看,他觉得那很美丽,他认为拍这样的照片才算是揭露事物的真相。他记得有一张曝光过度的照片,特蕾莎蜷曲着双腿,像是只乳白色肉果,被从当中剖开条缝,露出瓤来,照片上的特蕾莎情欲高涨,连毛发都是濡湿的(客观地说,小薛知道那一半都是自己的唾液)。

他不知道别人看到这些照片会怎样想他,那都是他最忘乎所以时刻的见证。他挑出一些稍能准确反映她外貌特征的、比较不那么会把她误以为是另一种奇异物体的照片来送给特蕾莎,剩下的他都自己保存着。可现在它们被巡捕房一锅端。他知道这一定是巡捕们干的,他认为这事一定跟马龙脱不掉干系。

从下午到现在,他被羞愧和怒火搅得一刻不得安宁。几天来他搜肠刮肚给马龙编故事,满足特务班长那永不餍足的好胃口,让这家伙像吞食奶酪焗面那样吞食他的故事,嘴巴外头往里塞,嘴里还使劲吮,故事拖着故事,好像面条拖着面条滚到他的胃里。他把特蕾莎在床上的喜好告诉人家,他替特蕾莎编造一天的日程表,在哪里吃饭,在哪里裁剪裙子,在哪里见到什么人。有时他为满足马龙的胃口,还不得不编些弥天大谎来过关,他把自己说成是特蕾莎最信得过的人,是她那生意中的重要角色。她去所有的场合都带着他,她不方便去的场合就让他代表她。因为想要跟马龙班长套近乎,他还用法文来写那些报告,免得人家翻译起来漏掉点什么关键地方。他不得不去书店找素材,去租界里那些专门卖些探案犯罪书刊的铺子,从中搜寻一点有关武器的知识。

他当然是有所选择的,很多事情他都怪在特蕾莎的坏朋友头上。特蕾莎可能并不知情,特蕾莎对珠宝生意更在行,很多事情她都交给陈去处理(马龙班长告诉他这个家伙姓陈)。但他毕竟还是说出很多实话来,今天上午他说的就是实话。他把跟踪到贝勒路的情况报告给马龙。因为马龙班长嫌他总是虚晃一枪,他甚至还提到那个女人,那个金利源码头刺杀案中失踪的女人。当然他有所保留,不知为什么,话到嘴边他又觉得不该全部吐露出去,他没有告诉马龙那个女人住在那幢过街楼里。他甚至把那幢房子的位置也隐瞒下来,那是黝黑的夜里,他记不清到底是哪条弄堂,而她也是在弄口一闪而过,他看到过刊登她照片的报纸,而他是个对人的面孔有着特殊记忆能力的摄影师。

从警务处大楼出来,一路上他都在犹豫不决。他害怕,他不敢做他该做的事。虽然他从薛华立路一拐弯就开始后悔,他想他的密告可能会危及特蕾莎,他寻思该不该把这情况通知特蕾莎,可他害怕马龙班长,他害怕被人塞在洋铁皮桶里,他害怕那种黑暗和气味。

此刻他不再害怕。他走到楼下,到房东太太的客厅里借用电话。人家优心忡忡地望着他,关切地询问这位老邻居,下午那帮巡捕究竟是怎么回事。可他现在并不害怕。

电话一通,他就不知该说什么好,他只能告诉特蕾莎,他想她啦(房东太太在客厅门外站住脚步)。特蕾莎在电话里哈哈大笑。他听到一些零碎杂物掉落的声音,他猜想电话那头特蕾莎正用手拉扯着长长的电话线。

他站在交叉路口的街沿,等着马路中央那个头顶着红缨斗笠,像个木偶人似的安南巡捕再次拉扯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牵着块装在转轴上的木牌,红漆牌子朝着哪边,哪边的人车就得停下,再转过去才放行。还没等牌子转动,汽车就停在小薛的面前。驾驶座旁的车窗摇开,特蕾莎在座位上向他招手。

“你还活着么?”特蕾莎哑着嗓子,红木的四柱大床上挂着灰纱蚊帐,风吹过时会闻到霉味。还是在礼查饭店。床前的地板仍然有些发烫,夕阳却只剩下点余温。

特蕾莎侧身躺在靠窗的那边床上,腋下是两只叠在一起的枕头。她舒适地蜷缩起来,撅起屁股,在他的腹部底下来回摩擦,窗外的江面上有一艘英国军舰驶过,悠长的汽笛声属过,她下意识侧侧耳朵,傍晚最后一抹阳光忽然从云边闪耀起来,在玻璃上形成一大片金光,特蕾莎正躺在那金光的焦点上,她的腰侧髋骨部位上茸毛闪烁。

他一开始就想告诉她,可他没有机会。她三下两下就脱光他的衣服,用手指拨弄他,弄得它像饱受左右勾拳重击的沙袋杆那样,又跳又蹦。

直到这会,他的肋骨两侧仍有点痛,特蕾莎夹得他都快透不过气来。膝盖钳在他的腰窝上,就像受惊的肉蚌。那种时候,她的腿突然会变得那么坚硬结实,那么紧紧绷起,在内侧形成一条狭长的筋窝——刚刚小薛眼睁睁看着它们挤压在自己的颧骨上,瞬间发出惊恐的喊叫(其实只是在沉闷地哼哼唔唔)。

她拉过他的手指,让它们在她的腹股沟那一长条柔软的凹陷里摩挲。他又一次觉得自己需要编造故事。需要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他想不出办法,突然间,他像一头紧追着野兔不放的猎兔犬,再一次迫切地追逐她,驱赶她,让她抵达那个快乐而盲目信任的彼岸……他的确采用的是猎兔犬的姿势(这样至少可以避免面对面看着她)。

他倒在她的背上。同时,一个富有想象力的说法进入他的头脑。“陈先生必须立刻离开上海——”

喘息声陡然停住。他不得不往下说:

“他有危险,还会连带到你。他正在同一个帮会小组织做生意,做军火生意,”他勇敢地望着她的肩膀:“事实上,那是帮会中一个野心勃勃的小派别,他们在法租界大搞暗杀活动。”

“这些事你怎么会知道?”

“我也是他们中的一个,”他觉得别人会相信这种说法,在上海,又有谁不跟帮会有关呢?他大胆地说下去,他为自己的说法感到自豪,他为自己的说法添加上一点骄傲的语气:“事实上,我认识这个帮派的首领,事实上——嗯,我是他的老朋友。”

他又觉得这种说法是如此不切实际,因此感到气馁。但他还是坚持着往下说:“我是个摄影师,你知道,他们有时需要摄影师帮他们干点活——我是这样认识他的,他有时会来要求我帮他做点调查。于是——我对陈先生做过一点调查,我跟踪他……”

她把手伸向床头柜,在手袋里掏摸,像是要拿打火机,但她掏出的却是一把精巧的手枪。他甚至连惊慌都来不及,枪管抵在他的下巴后,深深地戳进颌骨和喉结之间那块柔软的地方,让他觉得想要呕吐。

他惊恐地睁大眼睛,双臂投降一般举起,手指在发抖。

“告诉我实话。”

长时间静默——只有挂钟的声音,以及窗外江面上寻找腐烂食物的海鸥的鸣叫,时间长得让他难以忍受,像是憋尿——他也的确害怕得快要失禁。他亲眼看到过子弹是怎样穿透下巴的,整个下颌骨都掀开——像是打开一个盒盖。他不敢回答,生怕下颌一动,就会触发那把手枪上的什么东西,简直有些古怪,他不合时宜地在头脑里翻检起那些名词来,扳机?还是击锤?就好像这样一开动脑筋,他自己就能置身事外,就好像想想这些名词能让这事变得像哪本小说里发生的事一样。

特蕾莎再次大笑起来。她望着他的面孔,伸手从他鼻子上取下一根鬈曲的毛发,是她的阴毛,他仍然能闻到那股酸味,那股好像是掺有少量苹果醋的奶酪般的味道。要解脱困境,有时需要一支手枪,有时只需要一根潮湿的毛发。

“为什么要跟踪他,你跟踪他到哪里?告诉我时间、地点。为什么他有危险?”

“礼拜天晚上。我从西侨青年会一直跟踪他到餐厅。他走进贝勒路一幢房子。那是帮会的房子,是那个怀有野心的小组织的聚会地点。帮会首领已有所察觉,他知道这帮人对他不满,他知道他们偷偷搞些暗杀活动,他打算让巡捕房来处理这事,帮会一向与巡捕房合作。那幢房子已被巡捕房监视,陈先生因为出现在那幢房子里,他一定也已受到监视,搜捕即将开始。我急着想要告诉你……”

他觉得这些说法漏洞百出,他觉得这些说法实在是荒谬。他觉得自己像个白痴。他看着特蕾莎掀起纱帐,打开床头柜上的烟盒。他预感到自己大难临头,只消一个电话,他的谎言就会被戳穿。

“是那个帮会首领要你监视我么?是他要你去跟踪陈的么?”

“是的。”

“告诉我他的名字。”

他的脑子在不停转动,他试图找出那张报纸上出现过的姓氏,他看过那张报纸,金利源刺杀案发生后,有家与帮会有关的小报提出一种看法,认为这个暗杀组织的头目姓顾——他想起来,那个姓氏是顾。

“他姓顾。我们都叫他顾先生。”

“是顾先生让你跟踪陈的?”特蕾莎的嗓音变得冷酷起来。小薛还是头一次把这个姓氏与那天晚上他看到的人作比较,他想起这些人的相貌,虽然是在黑夜里——他觉得那个神秘的中年人更符合顾先生的身份。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下一个无可挽回的错误,如果是顾先生在与特蕾莎的陈做生意,他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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