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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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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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 好吃吗? 女朋友的爱心餸菜,你可真幸福……」
  龙风牵听了,却忽然一窒,看了看煲中的飘浮的几片猪颈肉,神色复杂地搁下筷子,戴志立即瞪著他说 :「喂,我戴志伟有几可咁抵得谂(注三),替人煮麫,你要敢不吃,我就打鸠(注四)你,更何况里头还有阿书的心意,你身为男朋友,岂能不捧场。」
  龙风牵就继续吃。基本上他现在跟孩子没分别,听到大人的指令就去干,不经思考。最後,戴志又往那杯凉掉的水添点热水,让龙风牵吃了药。戴志看他躺上床了,才打算出去洗煲,却听到龙风牵以沙哑的声音叫住他 :「喂、喂……」
  「什麽?」
  「我……我……」龙风牵合上眼,蜷缩成一只熟虾般面向墙壁,说了一句极含糊的话便沉沉睡去了。戴志目瞪口呆,叫他再说一次,他便说 :「我跟戴书分了手。」戴志心一凛,竟连煲也未搁下,就要冲去床边扯龙风牵的被子,对方又揪紧被缘,重重遮著自己的面目,与戴志角力。後来还是戴志先想起他是个病人,就放了手。
  等戴志把餐具洗净,回到房中将东西放回原位,静待风乾,此时却又有人来敲他的门。戴志去开门,又瞟了瞟床上的龙风牵。戴志要出去,关门前,他为龙风牵关灯,不意瞥见龙风牵盖著被子,半睁起一双疲惫的眼睛,凝视戴志。
  但戴志关门。
  龙风牵病得不轻,断断续续缺了两日课。戴志还算有点义气,总不能忍受一个重病患者半死不活地在他眼皮底下无依无靠地生活,也就自认倒楣,压抑著他对龙风牵与戴书分手一事之迷惑,照顾了他两天。龙风牵能做的就是打电话跟系内的朋友交代一声——戴志不禁感叹这世界真细小,原来龙风牵是认识陈秋的,他们在细O(注五)中初次碰面,後来又成了O Camp时的同房人。虽因书院不同而未能上同一支庄,但这几个月下来也积累了一份浅薄的交情,刚好够打动陈秋每天打个电话,花五分钟左右跟龙风牵略述上课内容。
  戴志好奇问 :「你觉得陈秋……不,阿Oct(注六),是个怎样的人?」
  龙风牵这两天都吃药,药性又烈,使他全然失去往日的神采,变得像个龙锺老人般昏沈,他揉著眼说 :「他挺nice。长得出色,性格开朗,又能言善道,其实不失为一个好的leader,如今屈就他做treasurer,真是大材小用。」
  戴志暗笑,想 : 就是这一个在你眼中出色如太阳的「阿Oct」,也不过是一个你所鄙视的同性恋者……不,是双性恋。当然,戴志不能够在未经陈秋的同意下揭露他的性向,是以只说 :「没错没错,阿Oct是个很不错的人,我跟他自中四开始就认识。只是你也不要太著重表相,很多内在的事不亲自看过,是不可能知晓的。」
  戴志话锋一转,一双眼紧盯著龙风牵不放 :「我做了两日阿四(注七),是报酬又好、感激也好,你也该将你跟阿书的事跟我好好交代一遍。」
  「你这是责怪我吗?」龙风牵侧身平放枕头,人又躺下来,合上眼睛。戴志叹一口气 :「男欢女爱,本就是你请我愿的事,难道我要用把菜刀架著你的脖子,喊打喊杀的叫你对我妹负责任? 我不管你跟阿书之间是否有过亲密之事——牵手、接吻、任何形式的性,以至是做爱,只要是阿书愿意的,我都无权干涉你们。爱情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为何要将家庭、道德与社会都牵连入其中? 人生匆匆几十载,已经要为口奔驰,已经有太多名利之争,假若连情事也要合乎义理、甚或被拉入利害讨论,那这人生不如不活。我之所以要追问你,只是基於一个兄长对妹妹的关心。
  「你不知道,我这妹子,从来只有关心别人的份儿,而断断不容许自己示弱的。这多少年内,她看著我这做大哥的有多窝囊,看著我这做大哥的变成一台没有灵魂的跑步机、成绩一落千丈,可她对我说什麽? 她第一句跟我说的话,不是说我没用,而是叫我设法混上中六,因为她不想看到我读完中五就被踢出学校,从此便出去工作、走一条比人长得多也艰辛得多的路。
  「当阿书知道我和心哥的事,她第一句问 :『阿哥,你是真的喜欢陈心?』我说是。她却严厉地对我说 :『假如你俩是互相喜欢,那为何总要偷偷摸摸、弄得没人知道你们的事? 为什麽你还要伪装成一个喜爱女人的男性? 你知道陈心的过去吗? 而陈心又知道你的过去吗? 你们的所谓感情既无根基,又无谅解,更无那种为对方牺牲的勇气,如其说这是「喜欢」,不如说是黑暗中的偷情! 就是偷,你们也只敢在黑夜中、趁所有人都睡著的时候去偷,你们甚至不会有勇气当一个在白天下、大街头搵食的扒手。你没资格将「喜欢」这词挂在嘴边。』
  「阿书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 : 坚强、别扭,却又脆弱得招人怜爱的。我不是说世上所有男人都必得喜欢阿书,只是感到既可惜、又庆幸。」
  龙风牵慢慢张开眼,一双忽然澄明的眼睛定在戴志脸上,他说 :「何出此言?」
  「我可惜阿书背後为你白流的眼泪,我庆幸阿书来不及对你怀有太深的感情。」戴志懒懒地说 :「因为你不配。」
  注一 : Clinic,指C大里的医疗中心,里面的医生……质素自行想像,总之基本上学生是为了骗医生纸以走堂,才会去Clinic。顺带一提,Clinic在C院,也就是C大的山脚。
  注二 : Pantry,指宿舍里每一层的mon area,算是厨房加客厅的混合体。
  注三 : 抵得谂,指为人著想。(大概啦,这个很难译)
  注四 : 鸠是男性性器官的俗称,粗口也,可作助语词用。
  注五 : 细O,指系内搞的迎新营,大O就指书院搞的,比较大规模。
  注六 : 阿Oct,前文提过这是陈秋入大学後新改的英文名,全称是Octavian。顺带一提,陈秋由小到大的英文名是Autumn。
  注七 : 做阿四,即是好似佣人那样去服侍人。粤语将佣人称作「工人」。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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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57 (美攻强受)

  …四更……没数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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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之後的周六,戴志回家便拉著戴书,劈头就问起她跟龙风牵的事。戴书从容地微笑,点头,说 :「是,我们分了手,所以我叫你别跟风烟讲那些菜是我做的。阿哥,你不守信。」
  「都分了手,你何必对他有情有义? 傻瓜。」戴志将她拥入怀内,扫著她的背,如替一个喝过奶的婴儿扫风般。戴书并没有推开他,闭上眼依入兄长怀内,轻说 :「阿哥,我是人,不是机器。虽然这段感情已经完结,但我也不可能一下子从中抽离。我的心仍是向著他的,无聊的时候我会幻想风烟如今在做什麽 : 他会在看书? 他跟庄员应酬? 他跟什麽人出去吃饭、去玩,又或者想他有空时,会否也抽点时间想想我的事? 我仍然希望他能吃得好、过得开心,我甚至不希望他像我那样,仍陷入这段关系中不能自拔。或者,我比较乐见他做一个无心人。」
  戴志放开她,低头凝视这一张容颜。戴书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少女,可是却有一张平静姣美的脸,脸上有一种坚贞得不合乎这年龄的表情,那双眼睛彷佛是水晶结成的,具有冰一样的晶亮,却没有冰那种严酷,而是将一汪柔性的春水凝结成一块稳固的、不需依赖任何人过活的固体。戴志忽然明白,女人之所以比男人坚强,很多时并非出於自愿,可结果她们会为自己的坚强而骄傲。
  「他是怎样跟你说的?」
  戴书的眼圈红了,她皱眉,又用力拭著眼睛,将手指沾上的水份抹在裤子上,强笑著说 :「风烟讲过什麽,那重要吗? 阿哥,你又不是上法庭打官司,又何必执著一字一辞呢? 事实就是我跟风烟已经分了手。我介意的不是他先跟我讲分手,谁飞谁,根本一点都不重要。我常常看电影,看见里面的情人吵架时常常强调说『而家系我飞你,唔系你飞我(注一)』,我原也以为这是一个维持尊严的重要手段。但现在,我只知道这段关系已经完结了……我就只是理解到这个事实,这个我无法推翻或改变的事实,就此而已。」
  戴志轻轻揩去戴书眼角的泪,觉得自己的心好似被一部厚厚的字典压著般。戴书别开脸,搂著戴志的颈,他感到戴书的下巴尖搁在他的肩上,便听到她说 :「都怪你。风烟跟我说过之後,我一直很冷静,冷静得我以为自己并不难过,然後我想 : 或者我根本没有喜欢过他。为什麽之前我会屈从於他? 为什麽他能够成为我生活的中心? 他最初约我去看电影,几次之後,他说他欣赏我。去年圣诞节我们出去S市(注二)看灯饰,我鼓起勇气吻了他的脸颊,他用眼神问我,然後双手虔诚地捧起我的脸,印下我的唇,我感动得流泪,羞得无地自容,因为那是第一次有人将我当成至高无上的宝物般珍惜,我以为今年我们会再去看灯饰的……」
  「都是阿哥不好,我不该提起这事。」戴志强作精神说。
  戴书摇头,说 :「也不尽是不好。我宁愿自己真心喜欢过风烟,不然,这一年来我所为他付出的时间与努力就变得毫无意义。若一切均出於爱情,则无论是多傻的事也变得可爱。我其实庆幸自己有喜欢过他,亦没有因分手而憎恶他。我从这段感情学会了一些事情,那也是我的得著,分手应代表两个人结束一段不适合彼此的关系,而不是代表被甩那个一定是劣货、或者那甩人的是贱人。早日终结这样的一段关系,对大家都好。难道现实中一定得是两情相悦、白头到老、长长久久这种陈腔滥调吗? 阿哥,我很好,也希望风烟跟我以後会变得更好。我无法令自己相信我已不在乎,因为人只能用语言、文字、图像这些外在的媒界去欺骗,但无法用理性去骗倒自己的心。然而,我以後会变得更成熟。」
  戴书昂起头,咬著嘴唇,一再逼自己吞下那些将要出口的呜咽声,她从来不会让任何人看见自己的眼泪。那晚,戴志就一直在房内陪戴书,直至她软软地推开戴志,说累了,想睡觉,他才退出房间。
  戴志没有怪责过龙风牵,细想一番,他应该赞龙风牵够果断。事实上,他早就看穿龙风牵并不喜欢戴书,也许他只希望自己身边有个伴,才会挑上清纯乖巧、又对他芳心暗许的戴书。若龙风牵为人优柔寡断,那戴志才真会揍他一顿。
  戴志跟龙风牵继续维持这不冷不热的交往 : 在宿舍说上几句话,有时一同吃晚饭,龙风牵依然每星期有四天回T市陪他的母亲。如果说戴志有意隐去一切关於戴书的话题,那龙风牵好似刻意忽略戴志的性向般,没再提起过他跟陈心的事。有时戴志去了陈心的房间,半夜才悠悠回房间,龙风牵大多坐在床上用手提电脑——那是他舅父送他的礼物——眼光自萤光幕抬起来,掠过戴志的脸,他淡然说 :「回来了? 在外面洗过澡了?」
  「嗯,回来了。」每当戴志半夜带著一身沐浴露的气味回来,龙风牵就知他干过什麽。戴志有时心情不好,想刻意问他 : 怎麽了? 你觉得我肮脏吗? 可是,他既无意与龙风牵深交,也实在没有吵架的精力,便收起自身的尖刺与棱角。
  十一月最後一天便上完第一学期的课了,那天,龙风牵邀请戴志在之後的星期六上他家吃饭。戴志一愣,说 :「风烟,你怎麽跟我来这套? 这麽客气,老实说,我作为你的同房,却从来没多关照过你,受不起你这一顿饭。」
  龙风牵一脸苦恼 :「你就当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妈上次不是在T市公园碰见过你吗? 她对你印象深刻,自那之後就常常问我 : 你那个朋友是什麽人? 学的是什麽? 她甚至记得你名字叫戴志,一天到晚像蜜蜂似的在我耳边嗡嗡嗡,叫我带你上去吃顿便饭。我之前见大家忙mid term才没有提出,现在连学期都完结了,就只差考试跟论文,你不是不肯赏面吧?」
  既然龙风牵说到这个份上,戴志纵是略有不愿,也依了他,以免在大学得失了人。刚巧陈心於那个星期六的早上也致电戴志,约他晚上出来,戴志说 :「心哥,我今晚约了人,之後再算吧。」
  「你约了谁?」
  「风烟,我答应过他要上他家吃饭,所以今晚不能来了。啊,风烟就是我同房。」
  「哦。」陈心淡淡地应了声,又说 :「你去完他那儿吃饭後早点走,然後上去独秀居,我今晚会在家里过夜,陈秋跟他家那口子在P市过,不回来。」
  「哈哈,」戴志乾笑几声,笑声空洞得似幽谷中空灵的回响,他说 :「心哥,你最近发什麽神经? 突然变得那麽痴身(注三),害我戴志伟受宠若惊。你不需要找我找得这样频密,我们已经不能够像之前那般……怎麽说呢,你知我一向不善辞令,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老实讲,我们的关系一开始就不正常,不过是建基於情欲与玩笑之上。到了如今,我们之间看似只剩下欲望需索,但你觉得事实真的如此吗? 你只肯跟我上床,而我早就选择跟陶微风分开。你叫我不要再做陶微风的影子,是你经常说『我就是我』,才使我看清楚那一直被外界形象所淹没的自我。在你不断问自己你是谁时,我终於知道我是谁,我好似慢慢明白为什我、你、以至是每一个人,为什麽要活在世上,而他们又是为了寻找……」
  「够了,心哥。」戴志一手掩著双目,忽然有种想倒上床大睡一回的欲望。他听不得陈心那种压抑而感情丰富的声线,他听不得这种热情直率的话,他说 :「心哥,你跟我不同,你一向最会说话,你跟秋秋也是。将死的说成生,明明没有感情却能说出一番演员也自愧不如的抒情话,到最後再用另一番犀利的话决绝地推翻自己所讲过的一切。这一套,我早就见识过,而且我天生比人蠢,我这大蠢才玩不起你那种游戏,甚至做个替你挽鞋的奴才,我也不够格。你若是一个人闷得慌了,就去找一个跟你一样聪明的人去斗志斗力。至於我,我也算是替你暖过床,陪你睡过,就仁至义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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