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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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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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病房前的走廊徘徊,失了魂似的,看见来客就带著一脸感激而疲惫的笑容说 :「多谢、多谢! 多谢你们来看王秀明,多谢你们……」
  都过去了。
  人的记忆如同流水,一冲便过去,捉不住痕迹、抓不住水的尾巴,即使是一些你想记得的事,也逐点逐滴地自指缝漏走。可是,有一天,那曾经在你面前经过的河水又流入这熟悉的川流,那时你又不知怎的,依稀辨认出水里那一张张朦胧的脸庞,并因此而痛哭流涕。这些时候,通常是发生在梦中。每当戴志梦见龙凤,醒来时眼睛有点湿。
  当戴志梦见陈心,醒来时,他格外疲倦,彷佛一日的精力都被梦中之人所吸乾。有时他在陈心的床上醒来,要回想一下,才记得前一晚自己跟他打了场「友谊波」(注一)。他想,不知陈心梦见他戴志时,醒来後又会怎样? 不知陈心梦见那个叫「陶微风」的人时,醒来,脸上又可有泪痕?
  媚姨笑眯眯地捧出一盘切成弯月状、皮也批掉的苹果,说 :「你们不要吃那麽多零食,也吃吃生果,这才有益。王秀明,快过来吃!」
  王秀明的茶点总是一大盘生果 : 苹果、火龙果、鲜橙,有时也有西瓜、蜜瓜、芒果,但不能多吃。李旭说 :「以前的肉食动物,现在都转行食素了。小学时,你还老屈我请你食M记、炸鸡,我老早就说我没什麽零用钱,可你这没人性的家伙,就强押我去买!」
  王秀明一口苹果蓉,还在分辩 :「什麽! 你也有甜头的,十件麦乐鸡中,我也会请你吃三四块。现在我也不算是草食动物,也有吃点肉,但油炸的东西已经很久没吃过,大概现在放一整盘在我面前,我也未必想吃,都清淡惯了。」
  「你也敢用『请』这个字? 你敢? 这钱不是我出的,又是谁出的!」李旭气呼呼地说。
  「清淡一点好,」林春说,瞟了瞟身旁的陈秋,冷嘲 :「陈秋现在还像个小孩子般,要他吃一斤菜简直是没可能,生果呢,只肯吃荔枝和日本货,不贵的都不肯吃。」
  「哈哈,秋秋,你最近真是得罪了书kai子了? 怎麽他老是爆你大镬(注二)?」戴志一向有「人肉垃圾桶」之美誉,凡是食物都丢进口,也没有什麽是不吃的,他这是就跟王秀明抢苹果吃,王秀明手快,叉了最後一块苹果塞进口中,腮也鼓起来,还幼稚地举起胜利V手势,戴志则一脸扼腕。
  「你少管我! 关你什麽事!」陈秋冷冷地说,见王秀明的母亲躲在厨房切菜,他就大胆起来,拥著林春的肩,细声说 :「我们一点事也没有,这家伙一向不给我面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李旭一脸鄙夷 :「好心你啦,陈秋,真做错了什麽事,就认一下低威(注三)。你们踏入第三个年头,算是挺不容易了。」
  林春挣开陈秋的手,脸色缓和许多,但笑容有点无奈与牵强,似是心知不笑一笑就很难打圆场,他说 :「别玩啦。我跟你身形差不多,你就别在这麽多人面前搞这花样,怪难看的。对了,打机也打到闷了,不如出去逛一下吧? 在P市住了个多月,一星期才回家一两天,我也很久没行过T市了。」
  众人举脚赞成。陈秋的姑妈在P市有一个单位,私人住宅,已空置了一两年,恰好他们就读的C大就在P市附近,他姑妈便卖陈秋一个人情,每月象徵式收五百元租金,便把那单位让给陈秋住。当时,陈秋说服了林春一个月,林春就半推半就搬到那儿跟他住了。林春为了这件事,跟陈秋吵了一顿,主要原因是,他实在没有颜面跟自己的母亲说,他要与另一个男生一起住——而林春的母亲知道儿子与陈秋有感情关系。
  後来,陈秋把心一横,登门造访,认真地向林母说明一切,最後林母跟林春说 :「你搬去阿秋那儿住也不是不好,可以省下一大笔交通费。生活费呢,我每个月贴你一些,然後你再出去找几份补习、教教钢琴,也够糊口。你也该独立一下了。」
  李旭则没有住宿,每天於T市与P市间往返,光是车费,一天就花了二十元。可李旭不想自己在宿舍里做杂事,就打定主意不住宿,倒也快活。他还手舞足蹈地说 :「我呢,一上车就睡觉,因为累嘛。有一天真幸运,我在T市前一个站醒来,发现自己枕在旁边少女的香肩上,那女生竟然没推开我! 哈哈哈,穿著S中校服的,明明很似AV中的水手服高中生,但样子甜美,清纯得像朵小百合,一定是见我李旭长得面如冠玉风华绝代……」
  「妖,收啦你(注四)! 有空找盘水,照照自己的样子再说。在我面前你也敢自称面如冠玉? 轮到陈秋那死乸型(注五)也未轮到你!」王秀明一盆冷水迎面淋到李旭头上。
  说来说去,只有戴志一人住宿,他便叹寂寞 :「我现在才明白那些什麽怨妇、什麽女子独守空房时有何感想。想我戴志伟,广交朋友,到头来却落得一个人住宿这下场。我又没上庄,在系内只是个小人物,唉……」
  「悭D啦(注六)! 我次次在C院Canteen食饭,都见你身旁有不同的男男女女,每次七八个人去食饭,你还敢说寂寞?」陈秋一语点破。
  扰攘一阵,他们已在T市公园閒逛著,正打算穿公园过T市中心的大商场逛街。戴志摊摊手,说 :「那都是酒肉朋友。你想,要不赶快识一堆朋友,分组做project时就麻烦了。谁知现在识得太多人,几乎每个人都知我叫DC,前阵子分组part pro(注七)时,有几个圈子的人向我招降,我花了点工夫才圆滑地处理了这事。说到人缘,秋秋你才是人气之王吧? 我问过我一个读BBA的大O…mate,问他知不知谁是阿Oct,他立刻说 : 有谁不知道! 那个很漂亮的男生吧? 他是不少女生的猎物,连系花都下了格杀令,谁敢动阿Oct,她就杀谁云云的。」
  众人哄堂大笑。李旭擦擦眼角的水花,说 :「阿Oct? 你又不是十月生,怎麽改个名叫October? 还来个系花,怎样,你闻著那系花的骚没有?」
  陈秋看了林春一眼,才说 :「不是October,是Octavian,我新改的英文名,人们嫌这名字长,就简称我做Oct了,恰好跟Autumn的Aut同音,真邪门。那系花就别提了,化浓妆,又是胭脂又是眼影的,又没身材,平得似洗衫板,又也矮小,我又不是娈童癖,才不好这一味。」
  林春微笑,说 :「BBA的系花明明很漂亮,娇小可爱,又会打扮,向男友撒娇时一定很可人。我们没什麽系花,但系内的女生也挺不错。有一个year 2的师姐专作日系打扮,穿轻纱短裙,化了点淡妆,话也不多,笑起来很清,人也温柔。」
  「动心的不是秋秋,原来是书kai子啊?」戴志打趣说,见陈秋跟林春表面上冷静自持的,暴风雨前夕总是风和日丽的,他想,他们回家後也不知会否来个六国大封相。上了大学後,林春跟陈秋的感情看似愈来愈不稳定,尤其是陈秋加入了系庄後,他俩几乎每隔几天便吵一次。可是戴志也不担心他们,他们似乎不几天吵一吵便身痒,吵过之後,感情比之前更好。林春不再那麽纵容陈秋,陈秋却也渐渐学会体贴林春、讨林春的欢心,戴志看在眼内,不禁好笑。
  当年陈秋这个任性的小少爷,转眼间便被这个书kai子充当的驯兽师所收服了,也莫说世事不奇妙。
  陈秋却是大方地朗笑 :「什麽? 真要动心,我也没办法,女人嘛,我也不是未试过。不碰过,不知道什麽才适合自己,你说是吗?」陈秋只拿一双耀目觑著林春,脸皮薄的林春左闪右避,戴志想,林春这书kai子还是斗不过陈秋这老手。然而,林春有一点比陈秋优胜,就是他真挚。陈秋跟陈心一样,由於太自私,总是将自己塑造成最理想的样子,心眼清的人看见他们,就不免觉得他们假了,想来,龙风牵也是这一路货色。
  其实,戴志心知,他只是有口说人无口说自己——他自己也是这一路烂货色,就只有李旭跟王秀明没有改变过。
  注一 : 打友谊波,指并非情人的伴侣去发生关系。
  注二 : 爆大镬,揭穿他人(通常是不欲宣之於口)的秘密。
  注三 : 认低威,指认错。
  注四 : 「收啦你」,即是叫人「收皮」(收声) ; 「妖」是「屌」的谐音,属於擦边式粗口。
  注五 : 「乸型」,娘娘腔也。
  注六 : 叫人「悭D」,直译就是「你省著点」,义近「收皮」。
  注七 : part pro,此pro乃project,就是找人分组做专题报告。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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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37 (美攻强受)

  …四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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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中,戴志糊里糊涂就做了开放日的工作人员。是这样的,每年的十月中,C大就会办开放日,供校外人参观,大多是家长跟中学生来看。每逢开放日,各系便在自己的根据地设立摊位,架起壁报,搬来一张长桌,放几个系内的学生坐在桌後,如同顾问般,解答所有人的疑难。
  事实上,这些所谓的顾问大多是freshmen而已,进来大学不过个多月,自己还读得如在雾里,还装得有模有样地答大家的问题,那些答案有几成真、几成假,大家心中有数。可是,那些家长、中学生不知就里,一听见「大学生」三个字,便如同见著镀了金的大佛般,一个个将这些freshmen的话奉若圣经,难怪每年有这麽多大学生选错系,结果在进来大学後才另谋後路搞转系,这是後话了。
  戴志是读社工系,被归入Social Science这学院,恰好陈心的新闻系也是属於这学院,摊位就在社工系附近。要不是陈心已毕业了,说不定戴志还能碰上他。会否碰上陈心,老实说,戴志也不在乎,反正天天在宿舍都会见到他,也谈不上尴尬与否的问题。而且他与陈心的关系亦不是说断就断得了,暧昧得似一片罩著烟霞的春景,大厦、树木、街灯都隐在雾後面,於有无之间。
  龙风牵现在知道他俩的关系,很是不能接受。戴志有时觉得寂寞,去了陈心的房间,半夜才回到自己房里,就见龙风牵仍坐在书桌、面对著手提电脑做功课。龙风牵看也不看他一眼,问 :「你到哪里去?」
  「就心哥那儿,刚洗完澡才回来。」戴志呵欠连连,倒上床就想睡。龙风牵诘问他 :「你们不是已经分了手吗? 为什麽分了手,还可以维持有、有……有性无爱的关系? 你就不觉得难受,就不觉得自己贱吗? 为什麽你不找一个好女孩,跟她在一起,过一些普通大学男生的生活? 为什麽……」
  「为什麽你问我这麽多。」戴志伏在枕头上,调校手机的内置闹钟,说 :「你说你读理科,你觉得万事万物背後必有原因经过解释结果,但现实很多时都是一片片失落的拼图,有时只有结果,有时只有经过,而『解释』那一块很多时候从缺。而且,为什麽你觉得我贱? 是的,我从不讳言,我是底下那方,我是被人插那方,因此你理所当然觉得我就是承受痛楚的、卑屈的一方,所以你就觉得我扮演『女人』的角色,然而,风烟你搞错了。
  「换个角度想,为什麽你会认为是陈心『入侵』我,而不是我『吞食』陈心?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所有同志都是不快乐的,则世界上为何会有这麽多同志? 就是有些男人互相喜欢,所以才有同志这个群组——他们的行为,与异性恋者一样,均是起於喜欢,终於爱情,当然亦有人会分手、会受伤,或者一生都得不到真爱,但异性恋者不也是这样吗?」戴志说完,龙风牵听得出他这露骨的比喻,一张俊脸透红,啧了声,说 :「Shit! 你真是恶心,You; you…」
  「哈哈,”you make me sick”,对吗?」戴志笑著接了这句话,不以为然地说 :「你骨子里就是无法接受同性恋,你,是一个恐同症(注一)患者。当然我也没想过要你接受我。风烟,其实我识得你哥哥……」戴志犹豫,还是说不出他和龙凤之间的暧昧,只说 :「你哥就是龙凤,对吗? 我知道他。或者,就是因为你是龙凤的弟弟,我才不想欺骗你,我不想好似对其他人般,拿一副特定的面孔来对你,我不想欺骗与龙凤有血缘关系的人,因为龙凤是我一个重要的朋友。
  「所以,我在你面前也懒得矫饰,你是少数知道我与心哥关系的人,如果你觉得不舒服,要换房,我也不会阻止你。男同志的路很寂寞,也很难走,我只想你至少明白这一点 : 没有人天生想挑一条崎岖的路来走,没有人一开始就看见平坦的单车径也不走,就走出行那布满泥石的山路,问题是性向并非一种可供选择的事,在我清楚知道自己的性向之前,就已感觉到我喜欢男人。」
  「你说我有恐同症,好似我这样不正常,而你这个搞gay的才是正常。」龙风牵不屑地说,戴志反而大笑 :「我当然觉得自己正常。我无法确保自己在旁人眼中是正常与否,但若是连自己也不支持自己,我会崩溃。风烟,你所不知的是同性恋长期以来被视为精神病,直至一九九零年代初才被官方从『精神病』这一栏剔除出来。如果你喜欢旧那套,那你将我看做疯子、看做精神病人,我也是无话可说。只是,你要记住,其实我也有权将你这种异性恋者视为疯子,然而,我们这样互相憎恨对方,又有什麽意义? 难道我拗孪(注二)你,或你拗直我,那我们就会得到胜利吗?」
  龙风牵脸上有一种愧疚,他垂眸,不发一言。戴志心里闷得发慌,经过龙风牵身边时,拍拍他的头,当他是一个弟弟般,说 :「算了,我也有不对,是我的口吻太冲……啊,如果你讨厌我碰你,你就去洗头吧。」
  龙风牵侧过头,那双眼睛比起龙凤的虎目,少了几分气势,却是时有迷惑。戴志以为他介意,一双手凝在空中,也不知应否收回,想来一点委屈,疑心自己难不成真带有病毒? 龙风牵摸过那被戴志碰过的头发,声音听起来很钝 :「你发什麽神经,真以为自己有病吗? 无端端问我会不会讨厌,害我不知给你什麽反应。澡,我今天是洗了,你要洗头洗身就自己去。」
  他与龙风牵之间时有这类对话。龙风牵知道戴志认识龙凤,也很冷静,从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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