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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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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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于成功一幅倾心相信的表情,严欢忍不住提醒。
  “你就这么相信我你就不担心其实我也是个五音不全的,上去只会更丢咱们的脸?”
  “严欢!兄弟!”于成功大力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就冲你这句‘咱们’,我就相信你!”
  严欢直直地看着他,过了好久,才缓缓抬起嘴角,笑道:“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JOHN也看着这群青春洋溢的少年,悄悄地笑了。摇滚乐,多好啊。
  和严欢他们分组一起抽到这一首歌曲的还有另外两支乐队,很巧合的是,其中一个乐队的主唱就是之前嘲笑他们的黄毛。
  发现这种巧合后,那个黄毛显然也没有放过这个可以肆意嘲笑侮辱他们的机会。
  只不过这一次,严欢他们却没有一个人再理他了。他一个人在那里上蹿下跳,活像个个跳梁小丑。许久,那个黄毛自己也意识到这样做很没趣,冷冷哼了一声,狠狠瞥了严欢他们一眼后也没有再出声。
  由于时间紧迫,于成功他们只来得及排练好曲子,甚至都没有时间和严欢这个主唱配合。这也是主办方故意所为,他们是为了测试这群乐手们的真正实力。
  到了严欢他们这一组,三支乐队一起登台,然后按照顺序一个个表演,夜影不只是幸运还是不幸地又抽到了最后一个出场。
  若是抛砖引玉,最后一个登台的无疑能一鸣惊人。
  若有珠玉在前,最后一个登场的无疑是压力最大。
  就在这样不知好噩的情况下,严欢他们,登台了。
  深吸一口气,一步步踏上舞台,每踩下一级台阶,就像踩下一个琴键。
  严欢仿佛听见音乐在自己的脑海内奏响,一声一声,曲调响起。
  一个灿烂而夺目的舞台在他眼前展开,台下无数灯光闪耀,震天的欢呼,人们疯狂地呐喊,疯狂地叫着他的名字。
  睁开眼,脑中的幻想退去。出现在严欢眼前的,是一个比想象中要小的多的舞台。
  没有那么耀眼,没有那么多欢呼,有的只是不带热度的目光,以及冰冷的审视——这就是他即将表演的第一个舞台。
  严欢笑了,觉得心里都快滴出汗来。他终于明白了于成功他们表演时的那种紧张。
  因为在意,所以紧张;因为想要获得认可,所以紧张;因为想要听见欢呼,所以紧张。
  更因为想要证明自己,所以兴奋不已!
  周围的人声和音乐都仿佛从他脑海里消失,他能听见的只有自己嘭嘭嘭嘭的心跳,一声又一声,激烈而热切。
  “严欢!”
  于成功的一声呼唤把他喊醒,严欢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这时候前面两支乐队都已经表演完,现在轮到他们上场表演了。
  “你紧张吗?”于成功看着他脸色,担心地问。
  “不。”
  严欢轻轻回了一声,没几秒,又重重答了一声。“不!”
  这是属于他的舞台,又怎么会紧张!

  启声

  第三支乐队即将开始表演。
  台下的观众们此时都有些兴致缺缺,有的甚至都开始打哈欠。不仅是他们,就连专业的评委们此时都有些分心。这是出场排在中间靠后的一个小组,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听了不少乐队的表演。
  就算这一组表演的是不同的乐曲,但是经过之前的两支乐队的演出后,观众和评委们对这首歌曲已经没有了最初的期待,他们甚至都有些蔫蔫的。
  第三支乐队的登台,是处在极其不利的情况下。
  前奏响起!
  观众们来了些兴致,评委们却是暗自皱眉。这支夜影乐队的弹奏水准实在是说不上好。一旁主办方配备的钢琴伴奏,甚至都要压过乐队本身的主吉他的风采。
  正在此时,主唱的少年上前一步,轻轻握住话筒,启唇。
  声音带着些微的沙哑,和细细的沉淀。像是一个迷惘无助的人,对着这世界道出自己的第一声疑问。
  节奏转变,音乐渐渐进入□□,主唱的声音也从一开始的沉缓步入激昂。
  “I tried so hard And got so far
  我那么努力那么坚持
  But in the end It doesn't even matter
  可是结果却无济于事
  I had to fall To lose it all
  我不得不失去我的一切
  But in the end It doesn't even matter
  ……”
  一个走投无路的人,质问着,拷问着,嘶吼着,呐喊着,为什么付出却得不到结果,为什么努力却没有公平!为什么全心相恋的人,却要抛弃自己离去!
  为什么这个世界会是这副模样!
  随着主唱声嘶力竭的唱喊,台下的观众们似乎也被震慑。
  他们的心脏怦怦跳动,他们也张嘴欲言,像是要一同质问这世界!也拷问自己!
  他们眼中迸射出光芒,他们挥舞着双手,像是抗议的斗士一样,紧紧盯着台上的主唱,喊出心里的歌词。
  乐声又渐渐低缓。
  “I've put my trust in you
  我把信任都托付于你
  Pushed as far as I can go
  我尽心竭力
  For all this
  为了谁
  There's only one thing you should know
  只希望你能知道一件事…… ”
  对情人的最后一声挽留,带着深深的怀念与挚恋,希望恋人愿意回头,希望一切可以重来。
  曲调猛地激昂变换,还是与前一秒相同的歌词,然而这一次却是嘶吼着唱出来,愤怒于始终不愿意回首的恋人,愤怒于自己得到却又失去的一切,愤怒于自己从未得到却也失去的一切。
  噔噔噔噔,噔噔噔噔
  噔噔噔噔,噔噔噔噔
  ……
  钢琴单键的循环,音乐呈现出一个不断拷问自己又不断质问世界,孤独又彷徨的人。
  歌声从心底而出,传进聆听者的心里,每个人都看到了那彷徨者的无助和伤心。
  最后,是无声的自述。
  在狠狠地,用尽一切地道出终末一声后,彷徨地放弃了期待,一切落幕。
  ——IN THE END
  直到主唱鞠了一躬放下话筒,台下还有人没有回过神来。好像过了很久,又好像只有几秒,贯彻耳膜的喝彩声掀翻了屋顶。
  观众们脸色通红,拼命高抬着脖子,对台上表演的乐队欢呼着!
  所有人,所有人,几乎是所有人都在为他们喝彩。不是鼓掌,而是粗鲁的口哨声和大声的吆喝!但这些却是摇滚迷献给乐队的最高赞美,他们赤忱的毫无做作的称赞!
  于成功一行人愣在台上,看着放下话筒从舞台前端走回来的严欢,仿佛自己从来就不认识这个人。
  看没有人说话,严欢有些不安:“我没有让你们失望吧?”
  于成功一愣,接着狠狠地拍在他的肩膀上。“没有!小子,谁敢对你失望,我就把他揍得找不着娘!”
  “你简直是太完美了!”
  严欢有些窘迫地笑了,随后,主持人便把他们喊下舞台,还有另一组的乐队需要表演。
  灯光和掌声都在身后,欢呼声就在身后。
  刚才他放开一切,尽情表演的舞台,就在身后。
  严欢深吸一口气,悄悄擦去手中的冷汗。迈步,向台下的那一片黑暗走去。离开了璀璨夺目的舞台,迎接乐手们的是台下的沉寂与安静。
  严欢第一次登台演出,就此结束。
  回到台下后,刚刚从兴奋里回过神来的于成功拼命揉着严欢的脑袋。
  “好小子!什么时候藏着这一手,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于成功又羞又恼道:“实话招来,昨天去KTV听我们唱歌的时候,你心里其实是笑死了吧!是不是啊,你个混小子!”
  被七八只手一起□□着,严欢连连求饶。最后在发誓自己绝对没有嘲笑过于成功他们的歌声后,才被放出一条生路。
  于成功咳嗽一声,正色道:“实话实说,你这么会唱,为什么之前不告诉我们?是不是不把我们当兄弟?”
  看着他那严肃的脸色,严欢也知道不好再拿假话忽悠过去了,只能承认道:
  “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能唱,是昨晚从KTV回去后一时兴起,现学了一些。”
  “昨晚?!现学!”于成功不敢置信。“你别告诉我你是昨晚才学的这首歌!”
  严欢无辜地点了点头。
  “那、那你今天早上来这么晚,是因为昨天没睡好?”
  “其实一夜没睡。”
  “那喉咙呢?”
  “唱了一晚上,哑了。”
  于成功目瞪口呆地看向他,“你简直是个疯子!”
  严欢无奈,心里暗道。疯的不是我,是JOHN!
  这个老鬼昨晚听完严欢唱了几首歌后,就一直逼着他继续唱,整整唱了一宿。最后他还很残酷地对严欢说:比起你的嗓子,你的吉他技巧实在只是个渣渣,你不如放弃吉他算了。
  气得严欢差点没有一脚踹飞他——其实他很想,但是踹不到。
  “总之多亏了你,让我们没有丢脸到最后。要不然我实在是没有脸面从那个舞台上从下来。”于成功道:“一会比赛之后我请客请你吃顿好的!对了,要不以后咱乐队的主唱就由你来担当,如何?”
  “不要。”严欢一口拒绝,“比起主唱,我还是更喜欢主吉他手的位置。”
  于成功哈哈一笑,上去勒着他的脖子。“臭小子!竟然敢觊觎我的地位,野心不小嘛!”
  “没有野心的乐手,不是好乐手。”
  不想当乐队主吉他的吉他手,也不是好吉他手!自从尝试过电吉他多变的音律后,严欢就一直念念不忘成为一名主吉他手。能够在舞台上弹出一手令人心颤的旋律,才是他最大的目标。
  不过,严欢眯着眼想了想,觉得今天这种以歌声来掌控舞台的滋味似乎也不错。
  “你是个控制欲望很强的人。”JOHN在意识中评价他道:“这样的性格很适合担当主音吉他,可惜……”他接下去想要说可惜什么,严欢已经麻木到不想听了。反正在目前也没听到过JOHN表扬过哪个吉他手。
  不对,还是有一个人的!严欢慕然想起那个夜鹰乐队的吉他手,随即又不免连带地想到了某些事情,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光有技术的吉他手,技术再好有什么用。不过像那种出名乐队的吉他手,一定没有他们这种小人物的烦恼。
  严欢看着周围的夜影成员,这群模仿夜鹰的名字,第一次登台表演就出了丑的年轻人,脸上此时却全是无忧的笑容和活力。他突然想,有烦恼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反正他们还年轻,有无数的时间去折腾。那就尽情折腾吧!
  看完所有参赛乐队的表演后,评委们有半小时的时间做出最终评分。在这期间,他们会结合各乐队两个阶段的表演分别评价,甚至还要根据每个乐队各乐手的技巧做出评分。
  本应该是热火朝天讨论的场合,现在却是诡异的沉默。
  兀然,有人出声。“我不同意!这支乐队的演奏根本不过关,不应该是这个名次。”
  有人附和,有人反对,问题一直纠结不下。
  所有评委现在正为了一个乐队的排名而犹豫不决。
  “但是根据现场的观众反应,他们是反响最好的一支乐队,考虑到这些……”
  “反响好是因为后来那个主唱,而不是乐队本身。”有人道,“而且都还是一群高中没毕业的毛头小子,应该把他们踢回去多锻炼锻炼,免得一下子就飘起来。”
  这句话赢得了大部分人的同意,夜影的名次就这样一锤定音。
  结束讨论前,有人突然说了一句。
  “我觉得那首《IN THE END》,唱的真的蛮不错。”
  他没有指名道姓,但所有评委都知道他说的是谁。
  那个一鸣惊人,以一首《IN THE END》夺去了所有人注意力的夜影主唱——严欢。
  他有一副好嗓子,可以唱歌给世界听。

  奔跑

  “那么,这一次新秀乐队比赛的最终排名。”
  舞台上,主持人拿着单子大声念出。“获得第一名的,是——”
  “严欢!”
  “严欢,醒醒!”
  被人推搡着弄醒,严欢眼神迷糊,这才发觉自己刚刚是在做梦。
  新秀比赛已经过去一周了,夜影最终拿到一个不上不下的名次。事后因为于成功请吃饭回家晚了的缘故,他还被那个老爸痛揍了一顿。怎么今天,又梦到了那时候的事情?
  “严欢,你最近怎么老是没精打采?”李波奇怪。“不会是和于成功那批人混到什么不好的场所去了吧?”
  “别胡说。”严欢皱眉,“他们没带我去哪。”
  “那你怎么老没精神,看起来都快要精尽人亡了。”
  “……”
  严欢无言,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绝对不是李波这混小子说的什么精尽人亡。
  只是从那次比赛结束后,就好像一直提不起什么劲,做什么都没有兴致。唯一有精神的时候,就是晚上跟着JOHN学吉他的那半个小时。
  “这是上瘾了。”意识里,JOHN颇为欣慰道:“你也终于到这个阶段了。”
  “上瘾?”严欢默念。学吉他玩摇滚也有上瘾这回事吗?
  “上瘾!”李波听他喃喃自语,却是大为紧张。
  连忙把严欢拉到一个无人的角落,对着他耳朵悄悄道:“喂,你不是在偷偷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吧?你去溜冰了?”
  “溜冰?”严欢奇怪。
  “就是、就是那个啊。”
  李波比了几个奇怪的姿势,严欢恍然大悟,顿时气恼道:“你说吸毒?我怎么会去做这种事!”
  “嘘,嘘!小声点。”李波见他脸色不好,赔笑道:“当然我也知道你严欢不会是这种人。可是听我爸和其他叔说,混酒吧玩乐队的人,都有喜欢吸上几口这个的。我这不是怕你也被带入歧途了吗?”
  严欢不悦,觉得他这是在侮辱自己所喜欢的摇滚。对于他来说,摇滚是一种崭新的,美好的事物,能够让他从压抑的现实中解放的精神寄托。他不喜欢有人随意践踏自己的信仰。
  于是他问JOHN,想找到几个例子来反驳李波。
  “JOHN,这小子说玩摇滚的人嗜好吸毒,这是歧视吧?”
  “……”
  “JOHN”
  “我认识的乐手,的确有很多人因为它而死。”JOHN以一种难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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