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 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今天来的人可真多啊。”于成功看着现场黑压压的人头感慨着。
  夜影的一群高中生们在这些参赛者中很是显眼,只要一眼便可以瞧出他们的稚嫩和生涩。不过于成功却完全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兴奋地打量着现场,一点紧张感都没有。
  用他的话来说,即使没拿到什么名次,有个比赛的经验也是很好的嘛。
  工作人过来对众参赛选手宣布比赛流程,一共分为两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是乐队的自选曲目,由乐队选择乐曲进行表演。
  第二个环节是抽签决定曲目,抽到相同乐曲的乐队分到同一组表演,一组最多三支乐队。
  最后评委根据两场表演的表现来打分,得分最高的乐队据说会被本市的演艺公司签走,有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机会。这一次报名的乐队大都是冲着这个目的而来。
  这个年头玩乐队不容易,玩地下乐队则更不容易,很多地下乐队即使在摇滚爱好者和酒吧内很有名气,出了这个小圈子却是籍籍无名,无人知晓。
  只有被演艺公司签约成为能出版专辑的出道乐队,才真正能让世人听到自己的音乐。
  因为这个原因,各个乐队看向竞争对手们的眼神都是毫不带善意,碰撞着激烈的火花。
  于成功他们却好似一点不在意这个,对于还是高中生的他们来说,只要能有时间弹奏自己喜欢的音乐就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了。然而他们这么想,别人可未必有同样的想法。
  一些为了比赛费尽心思准备的人们,看到这群优哉游哉好像是来春游的学生党就是满肚子火气。
  “夜影乐队?名字取得倒是好。”附近一个黄毛看过来,不屑道:“不过看你们几个,怕是没有那个水准吧。”
  “想要借夜鹰的名气,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那个水准,小鬼!”
  “夜鹰要是知道有小毛头敢和他们乐队取这么像的名字,会感到恶心吧!”
  严欢冷眼旁观,看着这些人肆意地取笑他们。他知道在这里没有人会因为你的年纪小而谦让你,只有凭实力说话。
  所以即使心有不忿,严欢也只能忍耐下去,尽力克制自己不去理睬那些人的挑衅。
  “算了,算了,不要去理他们。”出乎意料的是,一向脾气暴躁的于成功竟然也能忍耐下来,而且还主动安慰气愤的同伴们。
  “让他们笑去吧,只要我们用实力去击垮他们,就是他们自己给自己打脸了。”
  旁边有人听到这句话,脸色难看。
  “小鬼!你说什么呢!”
  那人挥舞着衣袖,似乎就快要冲过来痛殴他们一顿。玩摇滚的人中暴力分子可是一点都不少。
  “说什么?”
  严欢抬头看向他,语气冷漠。“我们的意思是,如果你想要在这里就失去比赛资格,就继续闹事好了。”
  不远处的巡场的工作人员已经注意到了这边的骚动,正频频向这里看过来。
  “哼!”对方撸下衣袖,放下狠话道:“小子,比完赛后有你好受的!”
  “严欢!”于成功连忙把严欢拉过来,“你别去招惹那些人。”
  “我没有惹,只是告诉他事实而已。”
  “我知道,可是他们那种人一看就不好惹,而且很容易记仇……”
  于成功继续说着,严欢脸色一冷,以为他要训斥自己惹了麻烦。谁知道于成功接下来竟然道:“我们几个本来就是艺术班的,惹上麻烦就算了。但是你这个普通班的人要是也被那些混混给盯上了,你以后还怎么考大学?以后这种事你别掺合了,交给我们出面就好。”
  严欢愣住了,其他几个人也连连附和道:
  “是啊,是啊,哥哥我们打架也是有几把刷子的,别小瞧我们啊!”
  “怎么能让那种人对我们可爱的新队员动手,叔能忍,婶不能忍啊。”
  严欢噗嗤一声笑出来,他看着这些毛躁却讲义气的夜影成员们,心里涌过一阵暖流。
  “于哥,这种事我可不能答应你。”他道:“我也是夜影的一员,怎么能只躲在你们后面?我又不是小姑娘。”
  于成功哈哈大笑:“别说,严欢你长得比小姑娘还要俊!不是姑娘却胜似姑娘啊!”
  一伙人在严欢的微恼中笑得开怀,之前的不如意似乎就这样被他们忘在脑后。
  比赛很快就开始了,按照各个乐队报名时拿到的号码牌,一个个按顺序上场。
  严欢他们在准备区紧张地备战的时候,也能听到外面舞台上传来的激昂的乐曲声,还有观众时不时的叫好。
  外面一直很热闹,有主场唱到嗨的时候对着话筒嘶哑的怒吼,也有吉他手滑弦,弹出一段拉风的令观众狂呼的旋律!
  这种火热的现场气氛似乎也感染了夜影的成员们,本来不知道紧张为何物的毛头小子们,此时脸色都紧张的发白。尤其是于成功,一向胆大的他正不停的原地转来转去,嘴里念念有词。
  严欢看着好笑,想要给他们鼓劲,但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一次比赛他并不上场,严欢想要是自己也出场的话,恐怕并不会比他们轻松到哪里去。
  登台表演,这是每个乐手最近接梦想的时刻。
  JOHN此时也感叹道:“看他们这副模样,让我也想起了当初自己的第一次正式表演。”
  “你也出丑了吗?”严欢好奇。
  “不,一切都很完美,因为有我在。”
  听着JOHN这句有些臭屁又自恋的话,严欢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个英国老鬼虽然平时都很沉稳,但是一牵扯到他热爱的摇滚乐,偶尔会表现出一副小孩子的脾气。
  比如执着、不认输,自认天下第一。难道天底下所有的摇滚乐手都是这副脾气?
  “23号!23号准备,下一个登台。”
  催场的员工对着准备区大吼一声,于成功他们一个激灵,23号就是他们。
  这群刚刚开始自己音乐之路的小毛孩们,就要第一次登上舞台。
  “怎么办?严欢。我现在心跳的好快,简直就像是要和我暗恋的对象滚床单一样紧张!”于成功抓着严欢的手道。
  严欢心里暗暗吐槽他的比喻,还是想办法安慰道:“于哥,你要想,抓住了这次机会就等于是和心爱的姑娘生米煮成熟饭了!一定要加油啊!”
  “恩恩……煮熟煮熟……加油……”于成功有些魔障地重复着。
  严欢暗笑,又有些担心他的状况。
  “于成功!这是你第一次表演,一生只有一次!比你的处男之身都要重要一百倍!要是这次失败了就等于一辈子阳痿,你明白吗!”
  听见一辈子阳痿这个词,于成功一颤,他猛地惊醒过来。
  “我会努力的!我可不想一辈子阳痿啊……严欢。”
  “对我说有什么用,看你自己的了。”
  这时候工作人员又过来催台,“23号,23号呢?准备上场!”
  “哎!在、在这呢。”
  看着于成功他们跌跌撞撞地跑过去,严欢心里也满是紧张。他悄悄握紧拳,在心中喊了无数声加油。

  舞台

  外面是主持人的介绍声,对观众报上于成功他们的参赛曲目。
  严欢等了一会,终于听见于成功他们终于开始弹奏。说实话,论实力的确不如之前的几支乐队,但是在严欢的心目中,他们却是最好的一支。他甚至私心的希望,台下的评委们也能像他一样这么认为。
  一开始的旋律弹奏的还可以,虽然技巧一般,但胜在没有失误。要知道之前表演的几支乐队甚至有人因为过度紧张而弹错曲子。然而严欢的心还没有放下来,耳中捕捉到的一个细微的叮声,立刻打懵了他。
  在激烈的弹奏中,这细微的声音很不起眼。但严欢就像是发现一群白羊中的黑羊,立刻抓住了这个异响。
  这是断弦的声音,谁的琴弦竟然在这个时候断了?
  再听几秒,严欢立刻判断出是于成功电吉他的琴弦断了,竟然在这个时候!
  于成功本人显然更加紧张,此时他不仅弹奏出了问题,甚至连主唱的工作都一并失误了,原本还尚可的歌声因为他的颤抖,而变得惨不忍睹。
  严欢甚至都能听见台下的观众中有人发出嘘声。他能听见,于成功他们自然只会听得更清楚。可以预想到,对于这群怀抱梦想初登舞台的年轻人,这会是多残酷的一个打击。
  下场的时候严欢跑过去接他们。看着于成功苍白色的脸色,他几次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是说再接再厉,以后还有机会?还是安慰他们这不过是一场比赛,没什么大不了。
  他相信无论自己说什么,都无法安慰于成功他们此刻的失落。对于心高志远刚刚开始展翅飞翔的少年来说,失败的痛苦是惨痛的,令人绝望的。记忆深刻。
  更落井下石的是,这个时候还有人在一旁冷嘲热讽。
  “我就说,小屁孩组成的乐队能有什么水准?”还是刚才挑衅的那个黄毛,他看着几人嘲讽道:“还是回家洗洗干净,抱着妈咪的□□喝奶去吧,小鬼!哈哈!”
  看着那人嚣张的走远,这一次却没有人再出声。严欢也想反驳,但他更顾及到于成功他们此刻的心情。这时候无论对挑衅的人说什么,都只是更加在他们的伤口撒盐罢了。
  “哈哈……严欢。”一直没有出声的于成功突然傻笑出来,“我是有点难过,但是还不至于会绝望啊,你不要那么一脸担心地看着我们好吧。”
  “不就是失败吗,谁没有过?不是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呸,我妈才不是这玩意儿。”想起自己的名字,于成功有些尴尬地笑道:“总之我的意思就是,这次失败了,我们也能接受。就像别人说的我们还太自不量力了,这个舞台对于我们来说还太早。还是回去……”
  “不早了。”
  严欢突然打断他,“对谁来说,上舞台都不会嫌早。很多知名乐手在十三四岁的时候就登台表演,于成功,你比那些人还大几岁,怎么对自己一点自信都没有?”
  于成功苦笑,“不是我没自信,而是和其他人一比较,我才发现我们还真不行。而且你也说了,那些十三四岁登台的都是知名乐手,而我于成功是什么?什么都不是。”
  “再出名的乐手登台前,也都只不过是个小鬼头,死了以后,也都只是一缕幽魂。”严欢道:“我不认为他们和我们有什么区别。不过如果你这次就打算这么放弃了,你一辈子都不会走到他们那个地位。因为他们从来不放弃,而你只不过是一次失败,就自暴自弃。”
  “几十年前的那些摇滚歌手,抱着信仰玩摇滚,而现在的我们就只是为了玩摇滚而摇滚,信念上就已经输给那些老家伙们了。难道你想在毅力上也输给那些已经作古的骨灰吗?”
  JOHN在严欢的意识里严正抗议自己不是幽灵,也不是骨灰,严欢把他的反驳当屁一样放过去。
  于成功盯着严欢看了好久,突然笑出声来。
  “我还真看不懂你,严欢。刚和你接触的时候,我以为你只不过是个傻兮兮的小子。后来发现你不仅对摇滚有热爱,还有胆识有心眼。现在却发现之前那些都不叫了解你,说出这番话的你才是真正的你吗?严欢。”
  “哪个都是我,你继续慢慢了解下去也不迟。”严欢淡淡道。
  “怎么?现在不叫我于哥了?”于成功调笑,“啊!多怀念从前的那个可爱的小鬼啊,成天跟在我身后于哥长于哥短的。”
  “我不叫失败者哥,等你这次再站起来了,我再喊你于哥吧。”严欢也笑,“不还有一次机会吗?抓紧时间练习。”
  “当然!”于成功和他击掌,两人相视而笑,眼中尽是欢乐与喜悦。
  那是遇到志同道合的伙伴的欢乐,能与伙伴心意相通的喜悦。
  十分钟后。
  于成功哭着脸对严欢道:“怎、怎么办?这次完了,绝对完了!”
  他拽着严欢的衣袖一脸苦样,“竟然抽到了英文歌!我的英文烂的像鸟语一样,让我怎么唱啊?死定了!”
  严欢不耐烦看他的傻样,“比赛的指定曲目有三分之二都是英文,你之前不知道?”
  “知道啊,可是我英文不好,我指望着自己运气好说不定就能抽到那剩下的三分之一了……”于成功蹲在地上画圈圈,“谁知道今天手气这么不好。”
  “好了。”严欢一把把他拉起来,“吉他修好了吗?还能弹吗?”
  “恩,比赛举办方有准备专业的修琴师傅,他们刚刚已经把我的琴修好了,还顺便调了音准。”于成功抱着吉他一脸幸福道。
  “那不就成了,还有什么问题?”
  “问题可多着呐!”于成功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哦?”严欢双手抱胸。“有什么问题?是你不会弹奏这首曲子?”
  “靠靠靠靠!别小看我,这首名曲是个玩乐队的人都会弹好不好!”于成功鄙视道。
  他们抽中的这首曲子的确是名曲,《IN THE END》,是世纪超级乐队林肯公园的知名曲之一。对于所有的摇滚迷来说,都是耳熟能详的一首曲子。
  “好吧,你会弹,而且吉他都修好了,那还有什么问题?”
  “问题大发了!”
  于成功手指着自己的鼻尖,“问题是这首曲子是全英文的!而大爷我的英文,只能说HOWAREYOU!IAMFINE这种的!你让我怎么上台唱?”
  “这的确是个问题。”严欢故意皱着眉问:“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临时加队员?”
  “当然不能……等等,你什么意思?!”于成功眼前一亮,巴巴的看着严欢,背后好像还有大尾巴在一甩一甩。
  “不能加队员啊。”严欢故作哀愁道:“那就算了,当我没说。”
  于成功急了,连忙道:“别啊!别啊!我说不能加队员,又没说你不能上场!严欢,你刚才的意思是你能上场吧?你会唱这首歌?”
  “我会,恰好之前练过了。”严欢有一半没说实话。
  其实他不是之前练的,而是昨晚上才被JOHN抓着狠狠补习学会的。
  “那太好了!幸亏我之前报名参赛的时候,也早就把你的名字写进名单里去了!完全没有问题啊,严欢你直接上场吧!”
  看着于成功一幅倾心相信的表情,严欢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