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不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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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不成书-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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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速并不快,司机鸣喇叭示意冯仪让路,冯仪只是定定地站在马路中间,逼得车不得不停下。司机伸出头来喊,冯仪也权当没听见。
陆浙淮打开车门走到她面前,胸膛里已经翻江倒海。
“我要走了。”如果昨晚见到她,他想说的也是这句话。
“带我一起。”冯仪的目光直直地望着他,眼底澄澈得犹如山里最清的泉水。
情不自禁的,陆浙淮伸出手将她抱在怀里,双臂收紧:“秀秀。”
第一次这样叫她,他以为,也是最后一次。
“带我走。”冯仪定定地站着,闷在他胸口的声音依然坚持。
陆浙淮松开双臂,将她系在脖子上歪了的丝巾重新弄好:“等我在那边安顿好了,就来接你好不好?”
冯仪看着他,眼里闪过的光快得他抓不住,然而那一抹失望却是他无法逃避的。
让开道路,她回到起初等待的位置,望着车将开往的方向不动。陆浙淮重新上车,拍了拍司机的座背示意他开车。缓缓起步,车轮压过石子的声音清晰可闻,陆浙淮一直望着冯仪的脸,她却再不肯看他。
冲动也只需要一瞬间。
打开车门,从速度不快的车上奔下来,陆浙淮踉跄了几步稳住身子,再也不抗拒自己的心。他抱住冯仪轻轻颤抖的身子,附在她耳边呢喃:“走了,就一辈子不能回来了。”
冯仪点点头,松开手上的行李紧紧抱着他的腰,泪水顺着眼眶而下,嘴角却是最美丽的弧度。
那一天,他们共同和这个村子说再见,将它留在尘封的记忆里。
***
想要适应县城的生活并不容易,陆浙淮也一直在单位里做着些无足轻重的事情,工资用来付房租便没有什么盈余了。
冯仪想要出去赚点零碎钱,陆浙淮不许,她就偷偷地趁他上班之后出门,替餐馆洗盘子,在商场里做清洁工。
清贫的日子里,陆浙淮依然遵守他的承诺,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冯仪。因为没结婚,陆浙淮一直都是打地铺,把唯一的床让给冯仪睡。
那个年代最是看重名节,冯仪不管不顾地跟着他跑了出来,可想而知会造成多大的轰动。幸亏他们在县城里谁也不认识,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身家背景。
陆浙淮的父亲偶尔会来看看他,每当这个时候,冯仪就不得不出门回避,在家的陆浙淮则要仔仔细细把属于她的东**起来,不让父亲寻到一丁点儿痕迹。
头一年的大年三十,陆浙淮的父亲怕儿子在外孤单,忽然上门。无处可去的冯仪只能在一个电话亭里站着,细细密密的冬雨飘落下来,冷得人浑身发颤。大约是过节,那天陆浙淮的父亲留到很晚才离开,等他找到冯仪的时候,冯仪整个人都冻得没有知觉了。
那时候的医疗设备还不不够先进,陆浙淮把冯仪送到医院,医生开了些风寒的药就把他们扔在了病房里,还是好心的护士多送了一床棉被过来。
陆浙淮一个晚上守着她,看她半点动静都没有,心下有了不好的预感。直到第二天,冯仪才睁开眼,瞧见陆浙淮疲惫的模样心疼不已,抬起手轻轻摩挲他冒了青胡渣的下巴。
“我们结婚好不好,我不想再这么偷偷摸摸的了。”冯仪的嗓子还有些哑,听起来像在哭。
陆浙淮不住地点头,紧紧地将她搂进怀里:“秀秀,都是我不好。”
冯仪笑得温柔,苍白的脸上流动着动人心弦的色彩:“不好便不好吧,我跟了你,就不后悔。”
没有通知亲朋好友,没有摆酒请客,两个人买了些平日里舍不得吃的菜回家,这就算是他们的喜宴。饭前点了一串爆竹,陆浙淮把冯仪背进家门,从此便真真正正成了夫妻。
那晚的洞房花烛,陆浙淮依然打地铺,冯仪拿了枕头跟着他睡地板,推推搡搡间便揉到了床上,一切就这么顺理成章了。
只是那次的病痛让冯仪的身子拖沓得太重,许久都没有怀上孩子。
有一种爱情,叫此志不渝。
三十年,陆浙淮把他的爱深深镌刻在冯仪身上,因为惦念她跟随他背井离乡再也无枝可依,他从不凶她,若是争吵也总是一退再退,包容她所有的一切。
然而三十年,他也一直对冯仪心存愧疚。因为带她离开的那一刻起,他就自私地剥夺了另一个男人爱她的权利。他本已经对不起兄弟,又怎么能再对她不好?




、31春(22)

陆莎坐在沙发上涂脚趾甲;耳朵被不成调的木笛声摧残着。冯仪收拾完厨房出来,边擦手边往陆鹏房间瞟:“今儿个他又是哪儿不自在了?”
陆莎吹了吹半干的指甲油,心不在焉地摇摇头。
“啧啧,当初让他好好学,他偏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你听听;连调都找不着!”冯仪解下围裙;转而看着陆莎又皱起了眉头:“别弄那些个古里古怪的东西。”
陆莎被吓了一跳;这才回过神来。她刚才的心思根本不在这里;典型的身未动心已远。她一旦心情不好就喜欢折腾;其实她选的指甲油颜色也只是透明的贝壳色;乍一看就跟没涂一样。
“今天不出去?”冯仪在单人沙发上坐下,饶有兴致地和陆莎聊天。
“不怎么想动。”陆莎旋紧指甲油的瓶盖,将两只脚丫子搭在茶几上晾她的指甲。
陆鹏房里的魔音终于告一段落;大少爷晃晃悠悠从房里出来,看到沙发上的冯仪和陆莎也不打招呼,头一扭就朝饮水机走了过去。
“你那什么表情?谁惹着你了?”冯仪不明就里发问。
陆鹏“咕咚咕咚”灌他的水,对他老妈的话置之不理。她们不是都把他当流氓么,那就不要搭理他好了。士可杀不可辱,他决定用冷战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冯仪见儿子这样,心里也不高兴了,走过去就揪耳朵:“本事了啊,问你话呢!”
耳朵上的劲道不过犹如隔靴搔痒,陆鹏不喊疼也不说话,连眼神都不朝冯仪身上瞄。
自打他从房间里出来,陆莎的心思就不安定了,虽然面上没表露出来。陆莎不无懊恼,这几天她觉得自己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总是情不自禁地把心思放到陆鹏身上,甚至早上一出房间门就开始在客厅里搜寻他的身影。
“啊——”耳朵上的力道忽然加大,陆鹏一个掉以轻心着了他老妈的道。
“不是挺能忍的么?喊什么?有本事接着装聋啊?”
“我没招惹您吧?”陆鹏撇撇嘴,揉着绯红的耳廓走到沙发上坐下,无意中瞥见陆莎晾在茶几上的脚丫子。珠圆玉润的小指甲闪着晶亮的一层薄光,十个脚趾头轻轻翘着,可爱极了。
陆莎见他的目光流连在她脚趾头上,不自在地收回了脚,甚至还用抱枕挡住了超短裤遮不住的大腿春光。陆鹏撇开头,眼底涌起阴郁的漩涡。
躲吧躲吧,他如今就是一只禽兽,谁都不待见他。
***
被薄绍的电话约出来,陆鹏这才感受到阳光依旧温暖,空气万般清新。在家里和两个女人置气简直是自我折磨,更可气的是冯仪居然禁他的足。若不是薄绍打电话说有事,他老妈根本就不打算放人。
推开酒吧包厢的门,依然是七八个或陌生或熟悉的脸,有人唱歌逗乐,有人喝酒划拳。才下午的光景,包厢里厚重的窗帘隔绝出一个黯淡的密闭空间,将光明阻绝在另一个世界。大伙儿各玩各的,并没有因为陆鹏的突然闯入而受影响。
扫了一大圈,陆鹏确定包厢里没有薄绍的人影,便径直往与包厢相连的休息室走。他猜想着薄绍应该不在里头,但不知怎么的,他还是决定过来瞧瞧。
门没锁,陆鹏犹豫了几秒,弓起手指敲了敲。里头确实有人,过了几分钟才听见薄绍的声音说“进来吧”。
这么短的时间只够用来整理衣着,从床单被蹂躏的程度可以想见这屋里的两人刚才战况是如何激烈。小美人眸中含羞带怯,眼睫毛上还有水痕,头发一簇一簇被汗水粘湿。薄绍拍了拍小美人的脸蛋儿,后者朝他飞了个媚眼,听话地出去了。
陆鹏一把掀开床单,直接坐在床板上。被撞见好事的薄绍并不尴尬,慢条斯理地把衬衫扣子一颗一颗扣好,脸上的表情如同刚刚饱餐一顿,餍足中带着慵懒。
“够有兴致的啊,你不是从不在自己的地盘上发‘情么?”陆鹏的鞋无意中踩到某人办事用的玩意儿,嫌恶地一脚踢开。
薄绍丢烟给陆鹏,自己也点上一支:“喝了点酒,刚才那妞又一个劲儿地在我身上蹭,哪能不着火?”
“呸。”陆鹏不屑。
“得了,别跟我这儿装纯,你小子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跟我是一路货色,咱谁也别挤兑谁。”薄绍用脚勾来一把椅子坐下,“林海要结婚了,你怎么个打算?”
“什么怎么打算?”陆鹏压根儿没觉得和他有关。
薄绍悠悠吐着烟圈,仿佛在心里琢磨怎么开这个口:“你忘了?咱当初说好的,一个人结婚,另外两个就当伴郎。”
人的记忆一旦形成就不可能忘却,它只是暂时尘封在某个不被触及的角落。听薄绍提起,过往的一幕幕闪过陆鹏的脑海,那些似真似假的玩笑话,还有那一去不返的年少时光。
三个顽劣的小子在最叛逆的时期着实荒唐过一段日子,青春懵懂的他们对女生既憧憬又不屑,向往激情燃烧的岁月,不曾动过认真恋爱的念头。那时候的他们约定,谁先结束单身,另外两个就给他当伴郎,但是结婚的那个必须给没结婚的人封一万块的红包。薄绍曾经预言,陆鹏一定是最先结婚的那个,林海大概要独身一辈子,可事实恰巧相反。
“人家现在振臂一呼就有千军万马,还稀罕咱俩给他充场面?”
薄绍抖了抖烟灰:“林海给我来电话了,叫我……叫咱俩去。”
陆鹏听着薄绍这一顿,心下了然。林海大概只叫了薄绍一个人,并没有打算让他去。想想当初,他和林海的关系比之薄绍还要更好一些,只是……谁都不曾想到后来的事。
男人之间的友情走到山穷水尽的一天无非出于两种原因,一是钱,二是女人。
***
林海和蒋冉的婚礼在军区举行,全军上下列队集合,场面颇为壮观。林立威作为大家长,上台发言自是免不了的。林夫人梅清站在台下,一袭修身的刺绣旗袍穿得十分讲究,但在这绿茵茵的军营里却成了突兀的不和谐。
薄绍不知哪儿搞了两套军装,和陆鹏一起混在队伍里看热闹。冗长的官腔全是些不着边际的场面话,林立威作为军区一把手,关心国家比关心儿子上心得多,百分之九十五的致辞与婚礼无关,只在最后补充了一句“祝林海和蒋冉新婚快乐”。
和所有人一样,林海和蒋冉也是军装打扮,胸前别着朵红花。本是个值得高兴的日子,可林海那神色就和训新兵蛋子没两样。新人各自念了一段结婚陈词,然后不知道是谁下的命令,全体官兵一起大喊:“嫂子!嫂子!嫂子!”
那势不可挡的力量划破长空,喊声在整个军区上方回荡。
陆鹏和薄绍走进新郎新娘休息室时,林海正拿着一朵红花走向林空空。见到他俩,林海脸上有一瞬的怔愣,继而把伴郎的花给了薄绍,另一朵本欲给林空空的花递到了陆鹏面前。
“我就来转转,这个活儿还是不接了。”陆鹏语气轻松,目光在蒋冉身上溜了一圈。看着就是个坚毅的女人,跟林海真配。
林海也不勉强,招手把林空空叫到跟前,抬手将花给他戴上。今天唯一见到的笑脸就是林家三傻子,也只有他,最不像林家人。林家老二也是个薄情的货色,亲大哥结婚都没从国外飞回来。
伴娘是蒋冉的两个姐妹,同样是军花。薄绍很快就挑了漂亮的一个领走,周旋于宾客之间。虽然是军区上下同乐,但这宾客的座位明显就是按层次安排的,下头的小兵们好吃好喝就乐呵了,需要林海亲自应酬的自然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
陆鹏随意扫了一眼,不出所料看到了陆浙淮和冯仪。他们那桌大概是主位,林立威和梅清亲自作陪,能在E市说得上话的几个官员挨个儿在那儿坐着。梅清的旗袍依然打眼,但那桌上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并不是她,而是一身淡色休闲小西服搭配包腿短裙,梳着包包头,露出优美颈线的洛琦。
下意识地搜寻陆莎的身影,陆鹏说不出心里翻腾的是何种情绪。没看到她在场,陆鹏的心终于归位,连鼻腔里呼出的气流都带着一份释然。洛琦很快也发现了他,端着酒杯言笑晏晏地朝这边走过来。
“小鹏哥,你也来了啊。”
陆鹏点点头作为回应,他手上没拿东西,便双手插袋站在那里,浑然间又引得洛琦的心跳乱了节奏。
“那小莎呢?她怎么没来?”
洛允辉今天有事走不开,拿了喜帖给洛琦让她代为参加婚礼,私下里洛琦对林海这个人应该不熟。听她这么问,陆鹏有八成肯定她不知道林海和陆莎的事,原来两个小姐妹之间也并不是无话不谈的。
“我和薄绍一起来的,不太清楚。”
说曹操,曹操就到。薄绍臂弯里挽着那个漂亮伴娘,两人走到陆鹏和洛琦身边。跟一身军装的伴娘相比,洛琦俨然占了上风,无论是与生俱来的气质还是穿衣打扮。男人看男人总是一目了然,陆鹏清楚地捕捉到薄绍眼里贪婪的目光,脸上的笑仅仅只是伪装,那眼底掀起的狂潮才是真相。
“我差不多该走了,你垫后吧。”陆鹏拍了拍薄绍的肩膀。
薄绍点点头,举起手中的酒杯礼貌地示意了一下。
“小鹏哥,我坐你的顺风车吧。”洛琦赶脚就要跟上,手腕却被薄绍一把拽住。
陆鹏回头朝薄绍看了看,薄绍回望他,两人之间的默契无需再多费唇舌。
***
黑色凌志开出军区,陆鹏的心还是惶惶不安的,总觉得哪儿不对劲。车速很慢,几个骑自行车的人超过了他,还回头粲然一笑。索性将车停在路边,陆鹏打开车门,靠着车身点了一支烟。
恍然发现对面是文工团的大楼,忽的灵光一闪,陆鹏猛然抬头,果然瞧见那一抹熟悉的粉红身影迅速蹲□子,想用阳台外的栏杆作为掩护藏身。
原来,她还是来了。
躁动不安的心渐渐下沉,嘴里有浓重的烟味逡巡却仍然无法和苦涩抗衡。陆鹏仰头直视那阳台上蹲着的人,一直不曾移开目光。那小小的身子偏转过来稍许,发现他还在就又缩了回去。
明明都已经看见了,何必还自欺欺人呢?
手里的烟蒂烫到手,陆鹏张开手指让烟自由落下。锁了车门,他抬步走向文工团的大楼,去给某个还缩在壳里的丫头最后一击。
陆莎蹲在阳台上,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儿。她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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