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涂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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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涂之路-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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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军用吉普停在了他身后大约半米的地方,两边的车门迅速打开,几个身着迷彩军装的持枪士兵鱼贯而下,整齐划一地在他面前分列两排,立定站好,动作齐整的,就像是被同一台摇控器操作似的,连军靴踏在地上扬起的沙土,都是一样得高。

凌夙见状,不由皱了皱眉头,盯着那个最后才下车的男人,问道:“这是做什么,准备开战吗?”

对面那男人,穿一身白大褂,一脸书生气,像是常年待在实验室里,因为缺乏运动,脸上还带着几分苍白的神色。他的眼睛,眯成了两条缝,就像是在微笑那样,可是,脸上却没有一点笑容。只是严肃地推了推无框眼镜,轻声道:“以防万一。”

“防什么?防这些牛羊会突然蹿过来,把我掼倒?”凌夙不由微微一笑,走过去,拍拍那白大褂的肩膀,道,“行了,走吧,我时间不多,速战速决。”

说话间,他已经跳上了那辆军用吉普,那白大褂跟在后面,紧接着也上了车,还没坐稳,便问道:“去哪里?武器工厂,还是食品加工厂,或者,你想先去实验室看看。不过,最近没什么新的进展,还是老样子,他还是……”

白大褂话还没说完,就见对面的凌夙扬起一只手,示意他禁声,然后,在那些持枪士兵上车的间隙,他挑帘望了望窗外的景色,淡淡道:“先去咖啡园看看吧。”

“去那里?”白大褂一直平静无波的脸上,起了一点小小的微澜。不过,他像是心理素质极佳的人,所谓的惊诧也只在片刻间,那惊异的神色,甚至还没让凌夙看清,就已经收了回去,换成了平时常见的学术脸孔。

“好,那就去那里,反正也顺路,去实验室的路上,可以顺路看一下。”

“不好意思,麻烦你这个超级大科学家,替我种咖啡。”

“没什么,大家都是在你手下讨生活,做什么都是做。能活下来,就属不易。”白大褂把脸撇向一边,微眯的眼睛里,射出一道精亮的光来,转瞬即逝,然后,他用一种小到几乎听不到的声音,呢喃道,“真搞不明白,在饭都吃不饱的时代,还花心思种什么咖啡。”

他的声音虽然极小,凌夙却依旧听到了。不,应该说,他是靠两只眼睛,读取他嘴唇开合的形状,才明白的。简单点说,就是,他会读唇,不过,更多的人甚至认为,他有读心术,可以读懂任何一个人内心最隐蔽的世界。

军用吉普重新启动,柴油车特有的巨大轰鸣声,震得人几乎耳朵疼。然后,车子沿着既定的轨道,一路往前开。凌夙靠在车里,时不时地向外张望,眼睛所到之处,皆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与外面那个充满杀戮与死亡的世界,完全不同。

生活在这里的人,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幸福的人。和十年前一样,他们可以安居乐业,从事一份稳定的职业,或去工厂上班,或是下田种地,甚至可以结婚生子,繁衍后代,过着平静而安详的生活。

有那么一刹那,凌夙的脑中,甚至闪过一个念头。管他袁怵愿不愿意,即便是用绑的,也要把他绑来这里,整天在外面打打杀杀,实在太过危险,子弹不长眼,丧尸的獠牙更加凶狠,万一哪天真的中了招,凌夙自己也不敢担保,还保不保得住袁怵。

这里多好,虽然日子平淡一些,至少可以平安长久地活下去。这个世上,人人所追求的,不就是这个吗?可是,为什么凌夙总是觉得,袁怵他,内心的想法,总和别人有很大的不同。

一个不执着于生死,甚至对是否会变成丧尸都漠不关心的人,他的心里,到底在追求什么?

一想到袁怵,凌夙就不由有点急躁,他抬手看了看表,从他走进那家加油站的厕所,已经过去了近十分钟。他算过了,自己最多只能再待二十分钟,如果他离开的时间超过半个小时,他敢保证,袁怵一定会用手里的冲锋枪,把厕所的门锁直接一枪打下来。

在这种方面,当兵出身的袁怵,显然更加直接与迅猛。

于是,他伸手,拍了拍驾驶座上的那位仁兄,吩咐道:“兄弟,麻烦开快一点,越快越好。”

那人的身子瞬间一僵,像是受到了什么召唤似的,立马变得精神起来。虽然没有回头,却很大声地回了一句:“是的,阁下。”

他这话一出,坐在身边的两排士兵,像是也受到感染似的,原本有些松懈的面容,又变得端庄肃穆起来。对他们来说,凌夙就是他们的信仰,是赋予他们第二次生命的君主,是这块土地上,唯一的君王。他掌握着这里所有人的生杀大权,但是,却总是显得异常地随意。

车子加快了速度,轰鸣声似乎也更响了。凌夙一动不动地望着窗外那一小片咖啡树林,脸上不由露出会心的一笑。当初种它们,只是无心插柳,一时心念活动而已,没想到,真的会派上用场。

回忆一下上一次,袁怵喝到正宗的现磨咖啡时,那种惊诧又满足的表情,凌夙便会想,这,便是它们存在的意义。

车子开得飞快,很快,那一小片咖啡树林,就消失在了眼前。又过了大约半分钟,车子嘎然停下,面前,是一栋高层建筑,大约十来层的模样,放眼望去,在这一片大多是低矮平房的地方,算是相当显眼的建筑了。

凌夙跳下车来,白大褂紧随其后,至于那些士兵,则非常自觉地在大楼两边站立,等待长官的进一步指示。通常来说,他们是负责保护凌夙的安全的,凌夙走进楼里,那么,他们就必须在这里等到他出来为止。

那栋大楼,虽然高大,从外表看来,却很不起眼。既不华丽也不耀眼,平凡到就像是一栋旧楼。
但是,推开那道厚重的大门,内里的景象,却是天壤之别。凌夙的双脚,瞬间踩到了光亮的大理石地板上,那上面的反光,甚至能照出他的人影。

一路向前走去,皮鞋踩在地板上发出的“嗒”“嗒”声,极其悦耳。凌夙不由回头,望了白大褂一眼,笑道:“看起来,你还挺有一套。”

白大褂一言不发,只是推推眼镜,算作是回答。

身边,不时有同样身着白大褂的人走过,行色匆匆,面色严肃,就如同十几二十年前,这世上任何一家研究所里的科研人员一样。

每次,当他们走过凌夙身边时,总是会刻意停下来,恭敬地打声招呼:“阁下,早。”

凌夙却走得很匆忙,甚至顾不上冲他们笑了笑,只是随意地摆了摆手,便快步走到了一架电梯前,亲自按下了上楼键。

作为主人,身边有无数人为他服务的情况下,他却亲自动手按电梯键,由此可见,他确实很急。
电梯,是他专用的,所以,他一按,门便自动开了,那些一路上跟过来的人,都停在了电梯外,只有白大褂,很自然地跟着他进去。然后,他伸手按了个数字“10”,才不过七八秒钟,电梯就已迅速升到十楼,“叮”地一声,门便打开了。

凌夙一抬脚,跳进了十楼的走廊。这里,明显与底下很不同,安静的几乎像是没有人存在一般。
走廊上,铺着厚厚的地毯,踏在上面,悄然无声。走廊里,也见不到一个人影,只能看到清一色的落地玻璃后面,一间间办公室里摆放的各色超大屏幕电脑,正在飞速地运转着。

那些房间里,有些坐着几个人,正在进行操作,有一些,甚至是空屋子,只剩下电脑屏幕不停地切换着,显示各种数据和图谱。

凌夙丝毫不关心那里的动静,快速走过那一长排屋子。最终,停在了走廊里最后一间房间门口。这间屋子,看起来和之前的屋子,有很大的不同。没有落地玻璃,甚至连门上也没有玻璃,一扇原色木门,显得很不起眼。

白大褂上前,用胸前的卡片在门边的显示器上扫了一下,门便自动打了开来。凌夙推门走了进去,穿过一条长长的走道,又走上一条楼梯,最终,停在了一扇玻璃门前。

透过玻璃里,可以看到,里面是一间巨大的房间,长长的阶梯一直往下,每一层上都布满各种仪器和设备以及电脑终端,面积加起来,比刚才那一整排办公室还要大得多,几乎占了一整个楼面。

穿梭于各层的工作人员,正在不停歇地忙碌着,甚至没有注意到,凌夙已经站在了门口。

这里,便是这整栋楼的核心位置。对于凌夙来说,这里,或许便是拯救整个地球,最后的希望所在。



24

24、迷恋 。。。 
 
 
凌夙慢慢抬手,轻轻地将手搭在了玻璃门的扶手上。看得出来,里面正是一天中繁忙的开始,来来往往的声音一定极为吵闹。可是,只隔了这薄薄的一层玻璃门,站在门外的他,却一点儿动静也听不到。

他不由扭头看了白大褂一眼,眼神里,满是赞许的神情。如果说,有人问他,这几年来干的最有价值的事情是什么,那么,除了那个躺在玻璃里面的那个男人外,就数这个白大褂,最让他感到骄傲了。

一个天才型的科学家,有时候,可以抵得上成千上万个普通人。

凌夙满意地收回目光,突然一用力,猛地推开了玻璃门,大步流星地迈进了偌大的实验室。屋里的人,像是瞬间被定住了一般,同时停下了手里的事情,目光齐刷刷地落到了凌夙的身上。

凌夙转身,冲白大褂两手一摊:“让他们各归各位。”对于这间屋子里的人,凌夙总是颇为头疼,他们聪明绝顶,却又极为古板,做什么事情都是一板一眼,像现在,他们就认为,应该停下所有的工作,来迎接他这个主人的到来。但是,对于凌夙来说,这种注视让他很不自在。或许,只有身为实验室BOSS的白大褂,才有办法搞得定他们吧。

白大褂点了点头,只是微微抬了台眼睛,目光甚至还没扫完每一个人的脸孔,那些科学家们便又把头低了下去,开始忙碌起来。

凌夙满意地点点头,掠过所有的人群,快步走下台阶,走过一整排巨大的电脑屏幕,闪到了后面。那里面,是一间玻璃房,位于实验北墙的正中心,放眼望去,里面除了各式仪器外,还有一个人,正安静地躺在宽大的黑色皮椅上,面色安祥宁静的,就仿佛睡着了一般。

“还是老样子吗?”凌夙没有转头,只轻声问道。

“嗯,没什么反应,第三期营养液已经快到收尾阶段,希望到那个时候,可以有所进展。”

“好,一切就拜托给你了。尽量快一点,要知道,外面的人,可能没办法等得太久。”

白大褂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外面,现在怎么样了?”他问这话的时候,神情有些为难,像是明知道结果,却又不甘心似的。

“还是老样子,应该说,是更糟糕了吧,虽然你总待在这里,应该也能想象得到吧。”

凌夙说着话,眼睛突然眯了起来,他盯着玻璃房里的人看了片刻,突然伸手,想要去开门。白大褂却迅速地伸出手来,拦住了他:“你要干什么?”

凌夙拍拍他的手,笑道:“别紧张,就是想进去看看罢了。听听看,他最近有没有什么新的指示给我。”

白大褂的手,慢慢地从凌夙的手上滑了下来,态度缓和了许多:“我每天都有和他交流,不过看起来,他最近不太想说话的样子。他让你找的那个人,你还没找到吗?”

“遇到了点麻烦。”凌夙的眼神有些闪烁,故意避开了白大褂的视线。虽然他为人随兴,不过,他还是不太好意思在属下面前承认,自己之所以迟迟没有找到那个需要的人,只是因为他被袁怵的美色迷上了,就想跟着他满世界乱晃。什么找人,他一下子变得兴味索然起来。

白大褂听了他的话,若有所思起来,趁着他闪神的这个间隙,凌夙毫不犹豫地推开了那扇子门,一个人走了进去。玻璃门在身后轻轻地合上,发出“嗒”地一声,极为微弱,像是怕吵醒正在熟睡的那个人似的。

凌夙走上前去,仔细端详着那张脸。这是一张有着西方血统的中年人的脸孔,极为英俊,大约四十来岁的模样。可以想象,他年轻的时候,若是穿一身衬衣西裤,外面套一件长风衣,走路时风衣的下摆随风摆动,该是多么潇洒又迷人的一个情景。

只不过,自从五年前,自己得到他时,他就一直是这样,昏昏沉沉的模样。偶尔,会呢喃几句,说上一些简单的词,通常只是重复地叫着某个名字。凌夙试过很多办法,想从他嘴里套出更多话来,但是,他却永远只是这样,不管你在他身上,插上多少试验用的管子。

凌夙伸出手,替他整了整有些凌乱的衣领,然后,自言自语道:“照你给的线索,我去找过了,看起来,那里似乎并没有我要找的人。不过,托你的福,让我找到个更有意思的人。好吧,时间到了,咱们过几天再见,有什么话想起来没说的,记得,一定要告诉我。”

凌夙说话的时候,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他冲玻璃屋外的白大褂挥了挥手,示意自己要走了。对方露出一点惊诧的表情,仿佛在说:就从这里离开吗?

凌夙读懂了他眼神里的含义,微笑着点点头,甚至有点恶作剧地给了他一个飞吻,然后,转过身去,就像是转身离开那样,慢慢地向面前的玻璃墙走去。白大褂只看到他的身影越来越淡,直至最后,完全消失。

凌夙转身的时候,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只觉得周围有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然后,这种味道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股轻微的霉味儿。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一间四方的小屋子里。里面,除了一个马桶外,只有一个洗手池。

他两脚踩在浅色的地砖上,还没有站稳,就听到门外震天响的敲门声。那声音,巨大的简直要把这扇单薄的厕所门,直接砸开一般。

袁怵的声音夹杂在敲门声里,竟带了几分焦急的意味:“Vincent,Vincent!你在不在里面,回答我,再不出声的话,我就进来了!”

凌夙抬手看了看表,正好三十分钟。果然,自己的预估很准备,对于袁怵来说,三十分钟,已经是忍到极限了吧。再不出声的话,只怕他会以为,自己被丧尸给叼走了吧。

想到这里,凌夙不由微微一笑,伸手整了整衬衣,“呼啦”一声把门拉开,然后,就看到袁怵的拳头,有点收不住地往自己的面门上砸了过来。他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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