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作者:膏药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囚徒作者:膏药狐- 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照片中的人,年轻,风姿绝代。黑发如墨肌肤如雪,眉心一点朱砂豔煞。一身怒红的袍子穿在身上,木屐鞋,手中挑著一盏鲤鱼灯。他站在那里,身後是往来的村民,他的眼神静静的,没有波澜,幽深不见底。皎洁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好像下一刻,他就能从画中走出来。
  沈自明看了很久很久,眼里渐渐流露出疯狂之色。他捧起照片,双手虔诚地抚摸著照片中人的脸,身子,低头凑过去,亲吻著他的每一寸。呼吸愈发地急促,有什麽东西就要从胸膛冲出来了。
  如果,把他这身衣服脱掉的话……
  那衣服下面的身子,那白玉一般的肉体,也不知做起那事时,会有多快活。他那一贯冷漠禁欲的脸,如果浪起来,又会露出怎样的表情?那可爱的小嘴,如果在快活的时候,叫著自己的名字……他那两条修长笔直的腿,如果缠在自己的腰上,随著自己的抽插不停的颤抖……小穴紧紧的咬著自己的阳具收缩,攀至顶峰时的无助,被自己干到哭泣,求饶……
  如果,如果的话……
  忽地,身後传来一道冰冷的男声。
  “你在做什麽?”
  沈自明整个人顿时一僵,猛地回过头来。
  沈寄流脸色阴沈恐怖,一向温和的他,竟露出少有的怒气来,不待沈自明回答,一耳光就扇了过去:“贱人!!”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
  耳光气力极大,扇的沈自明一个趔趄,一头撞到了窗栏上,手中照片随之落地。他忙俯身想去捡,手却连同照片,一起被沈寄流狠狠踩在脚下。
  沈寄流脸色铁青,眼里布满了怒气的血丝。他一脚将沈自明踹开,弯腰拾起了照片。
  看清楚照片中的人後,他更怒不可遏,三两下就将照片撕成碎片,又拎起坐在地上的沈自明,继续打。
  拳打脚踢,似是恨极了这人的背叛,恨不能把他打死,让他眼里永远没有别人。
  殴打持续了很久。
  整个过程,沈自明都没有还手,任他打。终於结束了,沈寄流喘著粗气,瞪著血红的眼睛,望著他:“为什麽要背叛我!贱人!你怎麽可以这麽脏!”
  沈自明擦了擦嘴角的血丝,冷笑:“脏?你又比我好到哪里去?”他凑到沈寄流耳边,声音极轻,“三弟,你别告诉我,当年那件事是谁出的主意,你已经忘了。”
  沈寄流眼色一暗:“你不该背叛我。”
  “我跟你之间不过是一场龌龊的交易。何来背叛?”
  “不是!”
  “不是什麽?你别告诉我你对我还真有爱。那可就笑话了。”沈自明斜睨他一眼,见他脸色愈加惨白可怕,透著近乎死人的灰白色,不禁笑的更诡异,“该不是被我说中了吧?”
  沈寄流几乎是落荒而逃的。
  黑暗的老宅屋子里,木窗外面照射进来的白月光,洒在地上的沈自明身上。
  他舒展开四肢,躺在冰冷的月光里。
  他想,也不知这罪孽,何时能够结束。
  应该快了吧。
  那人,回来了。
  次日,沈长华去中书家探病。在他家门口,碰到了恰好也来探病的沈自明。见他挂著一脸伤,长华问:“你这伤怎麽弄的?”
  “嗨,别提了。走路一不小心就摔成了这样,倒霉。”沈自明打了个哈哈,似乎不愿多谈。长华也就没再追问,只道,“记得涂点药。”
  “嗯。你来看中书?一起吧。”
  “嗯。”
  沈中书的病已经好很多了,现已能下床走路,只是一场病痛折磨的本来就瘦弱的他更加形销骨立,像根小柳条儿,风一吹就能跑。他见到沈长华来,似乎很开心,弯著两枚新月眼,笑的很腼腆:“长华哥哥,你来啦。”
  长华道:“你身体如何了?我听自明说你病了。对不起,这些天铺子里生意忙,也没来看望你。”
  沈中书摆手:“没事没事,我知道你忙。没有怪你。”望向旁边的沈自明,关切地问,“自明哥脸是怎麽回事,跟谁打架了吗?”
  沈自明干笑一声,跟刚才的说辞一样:“摔得。”
  沈中书疑惑:“摔成这样?不像啊。肯定是跟人打架了。”
  这小家夥,一点都不给面子,沈自明握拳在嘴边又咳一声,岔开话题,“别说我了,说说你,你怎麽回事,大夫说你是受到了惊吓。谁吓你了?”
  沈中书摇摇头:“没有的事。就那天半夜睡不著,去园子里走了走,可能是夜里气温凉,我又没多穿,就受了点儿风寒。”
  “那便好。”沈长华拍拍他的肩,“好好照顾自己,也不小了,别让家人担心。”
  “嗯。”沈中书小小声的点头,感觉刚才那双手拍过的地方,火辣辣的,灼烧的他肩膀一阵阵疼痛。
  探完病,沈长华与沈自明一起回家。两人的家方向正好相反,一个在镇东头,一个在镇西头。长华说正好要去铺子里看看,便与自明同路,并肩慢慢走。沈自明今日话很少,显得心事重重。午後的薄光照在他身上,挂著伤病的脸,透露著将死之灰。沈长华望著他,许久,说:“你觉得人怎样的死法比较好?”
  “嗯?”沈自明回头,不太理解他的话。
  “你瞧,容娘死了,是上吊自杀的。容紫被人刀杀,死的时候也必定痛苦万分。那万佛寺的主持死状也难看。人命如蝼蚁,不能与命争。所以我问问你,你觉得人怎样的死法比较好。”
  沈自明低头走路,沈默了片刻,低声回道:“如果非要死的话,也希望能死在外面吧。生的时候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死了,灵魂去瞧瞧,也是好的。”
  长华笑了笑。
  回了家,沈世刚睡醒,沐浴完毕,穿著件白色的长袍子,坐在书桌前伏案写著什麽。他最近精神很不好,时常一睡就一整天,精神体力明显大不如从前。长华问他到底是哪里不舒服,他只说是老了。
  长华走到他身後,将他环在怀中,脸贴到他後背上,嗅著他身上刚沐浴完後带著的冷檀香气。沈世放下笔,柔声问:“怎麽了?”
  “嗯……有点儿累了。”
  “铺子里很忙?”
  “嗯,有点儿。”
  “累了就休息几天。交给管家就行了。不用你事事都亲为。”
  “我想多赚点钱。”
  沈世笑了:“赚那麽多做什麽?”
  长华将他抱过来,坐在自己大腿上:“我想著,现在趁年轻多赚点钱,以後等我们出去了,我带你去世界各地游玩。外面什麽都要花钱,物价高的很,现在能多赚点,免得你以後受苦。”
  “傻小子。”沈世听了心里酸酸的,摸摸他的头,说,“也不知我有没有这个福分出去呢。”
  说罢,胸腔一热,气血翻腾,一个没忍住,便吐了一大口鲜血。


二十七

  第二十七章:
  墨一般的绸血,溅到了沈长华白色的绸缎衣裳上,像一朵朵白雪黑梅,冰冷诡谲。沈世很平静,取来方巾拭净了血,对长华道:“去换件衣裳再过来。”
  长华没动,低著头,死死的盯著自己衣襟上的血迹。
  他这个人,不管是喜还是怒,都不在脸上表现。外人只道他是沈家温文尔雅的大少爷,有著不符年纪的成熟稳重与精明,却不知道,他也始终还是个19岁的男孩子,唯有在沈世面前,才会露出些许孩子气的天真来。
  而现下,他脸上虽没表情,但沈世又如何不知他的想法?
  沈世顿了顿,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缓缓道:“我时辰不多了。”
  是了,时辰不多。
  自祠堂被毁之後,他便觉得身子急剧败坏下去,像一根木头,加速腐朽。万佛山那夜他七窍流血,之後便时常呕血,呕出来的血都是浓稠的黑色。沈世清楚的记得,当他的父亲还是祭品的时候,最後一段岁月,也时常呕血。呕出的血就同他的一样,浓稠如墨。不到半年,父亲就去了。死的时候嘴角有笑,分明是解脱。
  沈世被兄弟当成祭品供奉上祭坛後,自知无力摆脱这命运,因此早就看破生死,甚至提前在祠堂中立了自己的牌位,渴望早一日能够解脱。那时,死於他来说,是解脱。而今,长华来了,令他对这人世间有了眷恋。他不想死,他想多活一些日子,他不想提前一步踏上黄泉。举头三尺的神明,定将他们之间的败伦清清楚楚瞧在眼里。倘若他走了,这剩下的天谴,必定要留到长华身上。
  沈世不舍。
  他不忍让儿子独自一人留在这人世间受苦。他的童年,他没有陪他成长。如今来了身边,他却又要走了。
  沈世寻不到出路,因此绝望。
  长华听了他说,沈默了许久,才问:“多久了?”
  沈世道:“年後开始呕的。”
  “所以你前阵子才一直发火。”
  “我怕我走了,留下你一人,可怎麽办。”沈世望著他,“我想了很久,想不到出路,命就是命。所以,我若走了,你便同我一起去吧。好过留在人间,受那牲畜欺辱。”
  长华道:“除了呕血,还有哪里不适吗?”
  沈世顿了顿,摇摇头,终究不忍心再说更多,只道:“没有。”
  “嗯,没有,没有便好。”长华站了起来,朝门外走去,“你好好休息一下,我出去给你开点药。”
  “长华。”沈世叫住他。
  长华驻足,没有回头。
  沈世道:“你……”
  他的话没有说完,沈长华便打断他:“我没事,我好的很。我说了,有我一日,便不会让父亲你出事。你只要安心修养就好。”
  这一出,就直到大半夜才回来。
  沈世担心他想不开,也一直没睡著。见他回来了,才松了口气,问他去哪了。长华嗯了一声,没回,脱了衣服上了床,躺在他身边。沈世闻见他身上有一股隐约的甜腻香气。说不出是什麽味道,却总觉得异常熟悉。
  屋子里的油灯闪了闪,最终油尽灯枯。
  两人都没睡意,睁著眼凝望著黑夜。
  过了一会儿,长华默不作声地伸出胳膊,将他搂进怀里。大手在他後背上轻轻地拍著。
  熟悉温暖的怀抱,沈世觉得安心。他往怀里又挤了挤,贴在他胸膛上,感受著他有节奏的心跳。
  “睡吧。”长华的声音轻轻地飘在他耳边,“明天我带你出去走走。”
  “好。”
  沈世闭上了眼。
  窗外的乌云散开,一道皎洁的白月光照进屋内。
  长华凝视著他皎洁的容颜,眉心的朱砂痣,凑过去,轻轻印上一吻:“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朱砂痣。”
  镇子西头有一家戏园子。每月十五都有戏班子在这儿唱戏,镇中没有电视网络,娱乐项目稀少的很,因此这每月一次的戏园子就格外的热闹。
  春日阳光正好。
  柳丝长,桃花豔。
  沈世穿了一身样式古朴的立领长衫,被长华带著前往戏园子。长华说“这儿我上个月来过一次,那旦角儿戏唱的不错,今儿正好有《西厢记》,便想著带你来听听。”
  其实沈世并不喜欢听戏的,因为银环的缘故,他对戏曲有种莫名的恐惧感。可长华说要带他来听,他也没说什麽,跟著来了。
  古老的戏园子很大,里面人头压压,卖糖人儿的小贩,吸著水烟袋的老人,打打闹闹的稚童。浓妆豔抹的戏班子人马,站在台上挥著水袖,正唱著《西厢记》。长华牵著沈世找了一排靠後的位置坐下。午後的阳光懒洋洋的,照的人生出困倦之意。
  台上的戏子,咿咿呀呀的唱,铜锣银嚓,铿铿锵锵。其实两人都没听懂在唱什麽,但就这麽坐著,依偎在一起,晒著太阳,坐在这喧嚣的人群里,尘世间,心里头就觉得踏实,觉得人生就这样过下去,也再完满不过。
  沈世像一只上了年纪的慵懒的猫,听了一会儿就恹恹欲睡了,靠在长华肩头打著瞌睡。园子里有人在放鞭炮,桃花红豔豔的,迎春喜庆,人间俗世的气味绕在空中,长华默默的伸出手,与沈世十指纠缠。
  他笑道:“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你就睡觉了?”
  约会?
  沈世的脸唰一下变得通红,别过脸只露出红红的耳尖,小声道:“莫要胡说。什麽约会不约会……的。”
  长华笑容更甚:“外头人谈男女朋友,都要约会的。我们在一起什麽都做了,可就还没出来约会过呢。嗯,这里地方小,也没什麽可去的,等以後能出去了,我们每天都去约会。带你去电影院吃爆米花看电影,打游戏,开车去海边兜风。”
  爆米花,电影院,兜风……这些新鲜的词儿,沈世可从来都没听过,但长华说了,那就是有趣儿的。
  沈世看向戏台子,轻轻点了点头。
  “好。”
  等到一曲唱完了,太阳也要落山了。
  傍晚的阳光那样温柔,温柔的好像能将生命抚顺。
  他们慢慢的走,循著小路回家。路边经过湖泊,经过树林,走累了,就在路边的凉亭下休息一会儿。天上的繁星出来了,月亮高高挂在碧空。长华牵著他的手,顶著白月光,慢慢走回家,再相依而眠。
  沈世躺在他怀里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他的那根东西硬硬的抵著自己。想来,有许久没有做爱,长华年轻气盛,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怕也是忍久了。於是,便主动凑过去,亲亲他的唇,双手开始解他衣裳。不想双手却被捉住,长华轻轻摇摇头,道:“好好睡,我没事。忍一忍就过去了。”
  “可是……”沈世始终不舍得他。
  “你现在身子不好,不能剧烈运动。等到你身子好了……”长华凑到他耳边,轻轻咬了一下他的耳垂,“我一定会干你一整天,把你那小穴儿弄坏,让你哭著求我为止。”


二十八

  第二十八章:
  镇上来了一位异乡客人。年纪不轻,胡子拉渣,披著破旧的袈裟,像一位苦行僧。他进了镇子,找到了沈家,进门第一句话便是“许久不见,不知道沈先生这些年过的可还好。”
  沈世记得他。十多年前的鲤鱼节,这个不小心闯入镇中的外乡人,自称是名摄影师,身上钱财丢尽无处可去,只得寄宿在沈家。节日那晚,他给自己拍了很多叫“照片”的东西,并说这将是他摄影生涯中,不会再超越的作品。他在镇中没停留几天就离开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