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捕风- 第2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反倒是不妥当,恐怕要伤感情。林子森已经是够垂头丧气了,他不想再刺激对方。好在亲嘴不好,抽大烟更不好,两坏凑一坏,也算般配。对于坏事,也就别多挑剔了。
  吸烟之前,他想的头头是道;及至几口烟进了嘴,他就什么都不想了,什么都无所谓了。林子森是空中的绳索,是海中的浮木。他下意识的搂抱了对方,嘴唇亲热相触的时候,感觉也很温暖。林子森的怀抱变成了温柔乡,比他所经历的一切温柔乡都更旖旎,都更温柔。
  没有什么游戏能比鸦片烟更让他舒适快活,他在林子森的拥抱中闭了眼睛。眼前黑了,身子却飘了,飘飘荡荡无边无岸,像是在游,像是在飞。不由自主的长长呻吟了一声,他低沉的笑出了声音,什么都不要了,只要林子森别松手,让他把美梦长长久久的做下去。
  
  叶雪山是夜猫子,即便如今行动不便了,也不肯早睡。在林子森的怀中不知迷糊了多久,他像醒酒似的,渐渐醒了过来。
  醒过来后,人也是懒的,瘫在原地不愿动弹。睁眼望向上方的林子森,他发现林子森低着头,也在看他。
  双方对视片刻,林子森面无表情的把目光移开。于是叶雪山说道:“子森,没什么的。”
  林子森依旧是不看他:“连着办砸了两件事,全是害少爷的,我没脸多说。”
  叶雪山笑了一下:“知道你是无心的,我不怪你。再说你也没害死了我,大烟可以戒掉,腿疼可以养好,不算大事。”
  然后他侧身翻出了林子森的怀抱:“饿了,你跟我走,吃点夜宵。”
  林子森见他离开了自己,下意识的就想伸手把他拽回来:“少爷——想吃点什么?”
  叶雪山坐了起来,扭头看他:“不用你做,我们出去吃。”
  
  叶雪山换了衣裳,因为右腿还是有一点瘸,所以扶着林子森慢慢向外走。汽车夫早睡了,林子森没惊动他,自己开了汽车驶上大街,在租界里面找了一家通宵营业的俄国馆子。此刻正是电影散场的时候,馆子里面坐着三三五五的食客,并不冷清。叶雪山点了几样清淡饮食,慢条斯理的吃了个没完没了。待到他喝下最后一口菜汤时,馆子里就剩下他这一桌了。
  心满意足的结账上车,他向后一仰闭了眼睛,肚里饱足、身上温暖,惬意的无法言喻。汽车也好,又快又稳,偶尔发生一点颠簸,也是类似摇篮,并不会把人颠散了架。
  正在他昏昏欲睡之际,林子森忽然一脚踩了刹车!
  他在惯性的作用下向前扑去,同时通过挡风玻璃,发现前方道路已被几根圆木拦住。林子森显然是急了,手脚并用的倒车调头,然而已经晚了,几名手持钢刀棍棒的青年从暗处跃了出来。举目向远方再望,一辆沉重的大马车被人赶到路上,显然是要把他两头堵死,来个瓮中捉鳖。
  在短暂的慌乱过后,林子森回头对着后排的叶雪山说道:“少爷,别下车。”
  然后他推开车门,跳了下去。叶雪山打开车窗,就听他对前方一人说道:“你不是官沟街的王二爷吗?听说你现在跟着李凤池发财了?”
  王二爷愣了一下,随即也认清了他:“你……你不是那个谁吗?”
  林子森一点头:“我猜你也该认识我。我和你徒弟打过一架,我打赢了,你徒弟夜里过来,往我院门上泼了一桶大粪。”
  王二爷掂着手里的钢刀,听了这话,倒是一笑:“我知道这事,李三儿那小子是不地道,赢得起输不起。”
  林子森说道:“李三儿不地道,王二爷你地不地道?”
  王二爷收敛笑容,一字一句的答道:“你王二爷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今天就要教训教训你车里的那位,你说我地不地道?”
  林子森不急不缓的正色说道:“我车里那位是个少爷,禁不住打。你要打他就不用这么兴师动众,一拳就能打没他半条性命。你打他,不算本事。”
  王二爷拎着钢刀,把头一歪:“那怎么着算本事?你给我说出个一二三来,我听听。”
  林子森正视着他,开口答道:“李凤池不是第一次打我家少爷的主意了,无非就是为了钱。现在我告诉你,你今天要是把我打服了,鸦片生意我们不做了,别看我是个伙计,我敢说这个话,我说了也肯定算数!可你要是打不服我,你就得放我们走。回头我也不找你的麻烦,我找李凤池去!”
  王二爷顿了一下,随即一扬头:“嚯!你这口气可是不小哇!”
  
  林子森的话,是有来历有缘由的。叶雪山坐在车里听得一清二楚,知道天津卫里的流氓们,讲的就是这一套规矩。流氓们比的就是一个“狠”,未必非要砍杀的血肉横飞,只要在“狠”字上面比出高下了,就可以分出输赢。
  这个时候,前面动起手了。
  王二爷扔了钢刀,一脚把林子森踹倒在地。林子森顺势侧身抱住了头,又微微弯腰蜷腿,护住了□。王二爷身后的小子们也过来了,开始围着林子森拳打脚踢。林子森是个瘦高身量,薄薄的皮肉下面就是骨头。拳脚虎虎生风的落下去,先还能够结结实实的打出声音;打着打着声音就变了,因为里面已经碎了骨头。林子森抱着脑袋一声不吭——他只要出了一声,就算输了!
  打人的狠,挨打的更要狠。叶雪山坐在车内,起初是心如止水的,因为林子森的确是犯下两桩大罪,一是害他染上瘾头,二是害他瘸了几天。他没法子惩罚林子森,也不想惩罚,可是看到林子森吃点苦头,他心里还是痛快。
  但不过片刻的工夫,他就坐不住了。两只手攥成拳头缩进袖子里,他知道自己下车也是于事无补,可是林子森无声无息的缩在地上,如今到底是死是活?
  如果林子森死了……
  叶雪山不敢再想,如果林子森死了,家里就又剩下他一个人了!
  然而外面依旧在打。
  
  王二爷打着打着,心里也有点犯嘀咕。好勇斗狠没什么的,可是自己这么一大帮人,要是把林子森活活打死了,那可是好说不好听。
  犹犹豫豫的收了拳脚,他一伸手,止住了身边小子。弯腰向下一看,他发现林子森口鼻上面糊满了鲜血,一双眼睛却还睁着,往外放着冷森森的光。颤巍巍的吸了一口气,林子森断断续续的开了口:“打、打啊,你要是打不动、动了,老子掏钱请你吃顿饭,吃饱了回来接、接着打……”
  他这一说话,浓血顺着嘴角一股一股的往外流,登时就流了一大滩。王二爷早就听说他是个难缠的,如今一见,果然是真不要命。为今之计,要么把他绑块石头扔河里去,要么放他一条性命,将来见面客客气气。王二爷把这两条道路摆在眼前比较了一番,末了决定按规矩办事。林子森拿规矩来待自己了,自己也得按规矩说话算话。
  
  扔下一滩烂泥似的林子森,王二爷带着人坐上大马车,顺着道路远去了。叶雪山这时跳下汽车跑上前去,发现林子森已经被人打得没了形状,周身不知骨折了多少处,自己连扶都没法扶,只能抓着衣裳把他往车里拖。
  


39、迟早的事 
 
  林子森生龙活虎的时候,叶雪山的腿伤是久治不愈,现在林子森骨断筋折的瘫在床上了,他仿佛是失了观众,所以也就悄没声息的自动恢复了健康。
  林子森家里没人,叶雪山便把他接到自己家中居住养伤。待到确定他是性命无虞了,叶雪山放下了心,才把程武叫了过来。
  程武是个虎头虎脑的大伙计,平日常驻热河收购烟土,隔三差五的回来一趟,一是报账,二是休假。笑呵呵的站在叶雪山面前,他一弯腰:“少爷,你有事找我?”
  叶雪山坐在一把柔软的沙发椅上,一边转着手指上的钻戒,一边抬头看向了他:“李凤池,认识吧?”
  程武笑了:“那还能不认识?怎么?那老小子又闹事了?”
  叶雪山答道:“你刚回来,还不知道,我前两天差点又死在了他手里。子森当时保护了我,险些被人活活打死。”
  程武一听这话,心里立刻就明白了:“少爷,你发句话吧!我手里有枪,带几个人过去弄死他!”
  叶雪山犹豫了一下——其实真是不想往手上染血,但是不动刀枪不行了,一切都是迟早的事情,自己现在横下心来,已经是有些迟。
  抬手对着程武一招,他把程武叫到跟前。程武弯腰把耳朵送到他的唇边,就听他好一顿嘁嘁喳喳。待他吩咐完了,程武郑重其事的深深一点头:“少爷,我心里有数,你就等着瞧好吧!”
  
  程武在热河是个骑洋马跨洋枪的人物,押着烟土银元到处走,连荷枪实弹的土匪都不害怕;打人杀人全当是玩。依着叶雪山的吩咐,他的确是没找王二爷的晦气,他花了几天的时间,把李凤池跟上了。
  这天下午,李凤池在澡堂子门口下了汽车,未等他迈步往门里进,程武大踏步的走上前来,对着他抬手就是一枪。李凤池随着枪声当场倒下,周围保镖立刻蜂拥而上。而程武开过枪后撒腿就跑,在身边伙计的掩护下逃了个无影无踪。
  李凤池并没有死,只是手臂挂了彩。没等他熬过疼痛,热闹就跟着来了——他的买卖,他的铺子,全被砸了!
  李凤池其实对叶雪山也没有深仇大恨,只是一直被金鹤亭压得不能出头,心里憋着一股邪火,又见叶雪山总是笑模笑样的好脾气,就起了捏软柿子的心思,不许叶雪山在日租界发横财。哪知叶雪山骤然发疯,竟然比他那位拜把大哥还要凶狠。李凤池猝不及防,就有些措手不及。吊着胳膊出了家门,他打算亲自露面镇压事态,然而汽车开上大街没多远,就调头又回了去——他发现有人在跟踪自己。
  
  李凤池是个遇强则弱、遇弱则强的角色,也正是因此,他混出了名堂,但是混不出大名堂——做人都做得糊涂,怎么能做大事?
  这天晚上,程武告诉叶雪山道:“少爷,李凤池带着儿子躲到日本人家里去了。”
  叶雪山倚着窗台站立,听闻此言,就笑着抬手一拍程武的肩膀:“好。姓李的也是个贱货,不敲打敲打他,他就蹬鼻子上脸。他躲了,我也躲一躲,免得他狗急跳墙,再咬我一口。”
  程武问道:“少爷,你要躲哪儿去啊?”
  叶雪山仰起头想了想:“我……我去北京吧,有日子没去了,正好玩一趟。”
  
  林子森的胳膊腿儿都上了夹板,躺在床上动不得。听说叶雪山要去北京,他没说什么,只是看了对方一眼。
  叶雪山直到此时,才发现自己的决定有些欠妥。林子森为了保护自己被打去了半条命,自己说走就走,把他一个人抛在家里,委实是不大像话。
  慢慢的转身坐到床边,他自由惯了,一旦起了去北京的念头,就忍不住要非去不可。迟疑着扭头望向林子森,他欲言又止的一抿嘴。
  林子森眼里心里就只有一个他,什么看不出来?伸出唯一灵活的右手,他为叶雪山扯了扯衣裳袖口:“去吧,现在不冷不热,正是出门的好时候。高高兴兴的玩上一趟,回来就把鸦片烟戒了,好不好?”
  叶雪山的舌头在嘴里打了个转儿,末了问出一句:“你现在还疼不疼?”
  林子森惨白着一张脸,微笑着告诉他:“不疼。”
  叶雪山站了起来:“那你……慢慢养着吧,我玩两天就回来。”
  林子森一闭眼睛,笑着答道:“好。”
  
  叶雪山说走就走,而林子森孤零零的躺在大床上,心头就是风一阵雨一阵的难过。少爷果然很像太太,看得见,抓不住。掏心扒肺是没有用的,她不爱你了,你跪下磕头都不行,你留下做个奴才都不行。林子森低头把脸埋进被子里,黑暗中就看见叶太太披着睡袍蓬着卷发,很不耐烦的蹙眉斥骂自己:“滚啊,癞皮狗!”
  他还小呢,十几岁,跪在地上痛哭流涕,想要把自己的心挖出来给她看。于是叶太太随手从梳妆台上抄起一根金耳挖子,劈头盖脸的对他乱戳乱扎。他仰起脸不躲不避,看见叶太太不施脂粉,唯有嘴唇涂了口红,嘴唇棱角分明,是红润欲滴的菱唇。
  
  叶雪山去了一趟北京,回来的时候北京就变成了北平,因为首都已经迁去了南京。他对于这些事情都不在意,只是由此想起了顾雄飞——顾雄飞是和国民党打过仗的,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胆子再回来了。相形之下,倔驴似的贺占江反倒是大智若愚,该抗命就抗命,该投降就投降,正是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闷声发大财。
  夏末的北京,很是有些美好的景色与味道,叶雪山住得惬意,不知不觉就消磨了大半个月的光阴。他承认林子森的所有好处,他真是把林子森当成家里人看,不过,他也的确是把林子森忘到脑后去了。
  小玉仙在天津没唱出名堂来,灰溜溜的又回了北平,虽然年纪不大,但是第一炮总打不响,眼看着要走下坡路。她偶然在电影院里遇见了叶雪山,仿佛遇见了祖宗兼财神一样,撒娇撒的一塌糊涂,又因知道自己是他的老相识了,魅力有限,所以把自己刚刚下海的堂妹介绍出来,姐妹两个使出浑身解数来哄他一个人。
  叶雪山一个被窝睡俩姑娘,当然不能白睡,钞票大把的往外流。流到一定的程度,他睡腻歪了,穿了衣裳抬腿就走。小玉仙还追着问他“什么时候还来呀”,他好脾气的回头向她笑了笑,然后也不作答,一往无前的走了个无影无踪。
  
  叶雪山走时,林子森还瘫在床上动不得;叶雪山如今到了家,林子森已经可以东倒西歪的下地走路,可见断骨愈合的不错,只是身体有了亏空,瘦得厉害。对着叶雪山微微一笑,他开口说道:“我估摸着少爷快回来了,北京现在是不是热起来了?”
  叶雪山见了他的虚弱模样,心里生出了些许的愧意:“热极了,比天津热。”然后他上前轻轻一拍林子森的手臂:“你怎么样?我看你好多了。”
  林子森凝视着他的面孔,想要看他对自己到底是真心关怀,还是假意敷衍:“我身体结实,好得快。”
  随即他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