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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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无限-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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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衣锦还乡之时,位立宗堂是没跑的事~。
晨风想了几天几夜,按自己以前的认知,其实经脉不是被打通,而是被电狠狠击裂,而后电能一边源源不绝通过,一边修补好破损脉络,使经脉无法再萎缩闭塞,于是就形成了被打通的假象。
这种残忍快捷的方法,不是常人所能经受,也不是谁都有这份本事去做,气功心法之类的武学,武人只有日积月累去拓宽脉络,慢慢水滴石穿打通奇经八脉,难怪需要经年累月,都无法象电能如此神奇,可以修补物理伤害的肌肉、脉络,直至完好无损,曾经抓过两只小老鼠做试验,用刀割断它们脚筋,最后被电能修补好伤损,依旧活泼得欢蹦乱跳,估计这会儿正在张大妈家愉快的偷米呢……
李迁不是第一个试验品,实话说自己才是,晨风不会有什么负担心理。半年来,电能常无处不在充斥周身,使他接触和了解的人体内部结构,比武人、针灸名医有过之而无不及,信心自然是十足的。
与李迁坐于地下,晨风关闭六识,心无杂念,从次要些的阳蹻穴开始,双手搭于它的外表肌肤,全凭体内电能勘探李迁脉路,小心翼翼将些许能量侵入李迁体内。
一切物质都是由大量原子构成,原子又是由带正电的原子核和带负电的电子组成。通常,同一个原子中的正负电量相等,在正常情况下表现为中性或不带电。此时晨风的电能,就属于这种均衡状态。
李迁这时觉得皮肤暖烘烘的,舒服极了,比三温暖按摩强~。
能量密布李迁阳蹻穴后,晨风忽的激起体内电能,即刻在他身旁周遭产生一个电磁场,入侵李迁电能在电场作用下产生了变化,失去部分负电,瞬间形成电流,电击撕裂了他的穴位。
李迁张张嘴,眼球突起,啪嗒倒地,屁不多放一个,竟是晕了过去。晨风赶紧收回磁场,继续传输电能给李迁,修补支离破碎的阳蹻经脉。
半个钟头后,大废精力,晨风也是满头大汗,夭寿,还以为很容易搞定,八脉算算,也需要一天功夫才行。
李迁悠悠醒来,修补好的经脉完好如初,因此也不感到疼痛,只是耗费了不少体能内息觉得有些累而已,试着运行本家心法,发觉某些经脉畅通无阻,劲道流转圆润,李迁顿时欣喜异常,哇~的蹦起来,放浪形骸跑了数圈,回头拉着晨风的手跳跃不已:“大哥,成了成了,高手!我是高手了!!从此天下武林,唯我独步,哇哈哈哈……”
还没等他乐个舒坦,就挨一巴掌嘎然煽停,接着瞧见晨风恶魔般笑说:“嘿嘿嘿嘿,才一个阳蹻你就乐成这样?赶紧,你还有七次晕迷要承受。”
吓!!李迁脸色有些发青发白,天道沦丧啊~,那种惨绝人寰的经历还有七次??妈妈,我想回家……
晨风也不多理,拉着奔丧脸色的李迁坐下继续,有了经验再来几次就轻松多了,而且晨风在他昏迷时趁机多打通两个穴道,免他逐个尝受之苦。
不过,即便这样,直到下午四点,李迁已象个酒色过度的公子哥,萎靡不振,以前还觉得充盈的内息,现在就如小溪水,流入枯河床的感觉,空荡荡怪难受,看来要狠狠修炼心法补充一下内息了,当然,在此之前,定要多光顾几家有人参鹿茸的大户才行,不补不成啊~。
李迁内心一直处于激动亢奋状态,认识这个大哥以来,已慢慢从敬畏升华到崇敬的地步,只觉他无所不能,赋予自己武学的全新体验,眼中所见世界已截然不同,变得更是缤纷五彩,高手啊,宗堂第三代弟子里,也就自己一人当先超越,哈哈哈哈……
晨风心里也是狂乐,如果帮人打通脉络,而不帮人修补呢,嘿,简单的说,这就是废人武功了!也算是一种不用杀人,却又能抑制对方武力的方法。
俩人回来时,顺便在街道买些熟食,过个年就别搞方便面大餐了吧?!
姚红打发张千下楼买些日用,此时她正在晨风卧室里,床垫下翻出一本书,她不会武功,却知道面前这本线装书是武谱,只要识字就可看得出,上面用古印繁体字写的是:坤龙心法。
姚红内心激动,这就是此行任务,如果顺利完成,自己又可以天天呆腻在朝阳少爷身边了,虽然无法飞上枝头变凤凰,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还是可以满足的,发誓把自己所有亲朋好友都拉进皇甫家的海洋贸易公司,让鄙视过自己的人对自己敬仰有加,唯马首是瞻。做别人情妇又如何?想求路求财,都得靠我这裙带关系!
姚红镇定从衣兜里掏出一个袖珍相机,把武谱一页页拍摄下,完成后把物品摆放回原位,查看一下再无异样,方慢慢退出房间,轻盈信步下楼,打的往萧山机场而去,不用再吃统一方便面,不必再啃土霉素,再见了,该死的杭州……
买卫生巾回来的张千,叫唤了两声,不见房内有人,行若狐鼠也进了晨风房间,此行杭州除丐帮任务外,目的还有一个,曾答应过皇甫家,伺机帮偷盗一本武功秘籍,不识字?不要紧,是书就往他皇甫家搬得了。
当初猪油蒙了眼也好,受惑答应也罢,但此时他心情却不停摇摆,极其复杂。
一边是忠孝节义左右着自己,那里有自己敬爱的长老,是他们在垃圾堆捡回自己一条贱命,在帮里有一群同样落魄,从小同穿开裆裤长大,分甘共苦的义气哥们。做二五仔必要糟帮众千里追杀,受一百零八刀极刑之苦,没死也将瘫痪一生,往后床上的屎尿咋办?真不如死了实在。
一边却是食日万钱的安逸生活诱惑着自己,思绪不由又飘回当初车站遇到皇甫暗月时,如果真按他承诺那样,五百万自己想都不曾想过,将来的生活就是住洋楼、雇菲佣、养番狗、泡小妞,人生短短百年,图的是什么?不就是个安逸享乐嘛。
偷不偷呢?
还有一个左右自己决定的问题,从刚来杭州,初初见到薛楚楚和叶芊芊俩位风情各异的绝色佳丽,便翩若惊鸿,心底早生爱慕之意,状况只能用一见钟情来解释,与她们这么些天来朝早晚午的相对,那怕对方轻柔话语冲自己问杯白开水,内心都会成徨成恐,脸色腼腆,发红发涨,这种爱慕之情其实很纯,只因门户之见根深蒂固,知道身为小乞丐的自己根本不配,只能昂首望天,不可企及,只是单纯的想守护着她们,让这俩个玉露明珠似的人儿能幸福快乐,张千异常羡慕晨风,明眼人都能看出,她们喜欢晨风,如果偷书,晨风必会发火,自己可以不管他死活,可他要是牛脾气犯冲了,难免会迁怒身旁俩个女孩,她们会因此遭受委屈,忧郁寡欢。
唉~~,偷是不偷啊??老天,给个提示吧……
丐帮派张千来追随晨风,是因为他机灵,想给晨风多省些烦心事,可也因为他头脑灵活,结果比憨人们想得远,常受世俗摆布,这刻自作多情的思绪令他颇为纷乱,差点精神分裂。
思前想后一番,张千决定暂时不偷,一辈子没女孩子对自己笑过,这几天老天开眼,俩个顶顶漂亮的女生常对他眉开眼笑,娇柔轻语,虽然她们也对其他人一视同仁,但春江水暖鸭先知,做这么久乞丐,那曾受过这般待遇,也算值得。

第七章促膝谈心

“她吩咐我下去买东西,回来后就不见踪影了,不清楚去了哪,要么我去找找她?”张千一副失职罪过的模样,眼角却偷偷斜瞄晨风手上古朴线装书,不识字也知道那是秘籍,皇甫家想要的东西。
晨风翻看秘籍,察觉自己在第六页放的那根发丝不见了,自然清楚发生什么事,从尧庚年处讨来这两份秘籍,就是想要她拿,能主动最好,忙摇手笑说:“嘿,不必找,她回了该回的地方,只看上册,没有下册她得到的也是废本,无干紧要……”这样循序渐进才不会使有心人生疑,看来也该把文印店的第二份秘籍拿回来,继续下一步了。
只有李迁深知所以然,姚红老早被他们定为奸细,出这档子事也在情理之中,并幸甚大哥秘籍没有挨偷,不过就不大清楚为何大哥如此明目张胆,把秘籍放在有姚红侧目环视的家里,咳,可能大哥自有他的妙着吧。
张千细听晨风只字片语,分析出了个诧异结论,原来姚红原也是个卧底,接着眉宇之间不由又泛难色,要是姚红办妥了此事,那自己对皇甫暗月也算有个交待了,无需再劳心伤神的想诸多道义、舆论与自我价值这些问题,而且,按规定,可以心安理得把皇甫家调拨给自己的五万活动资金纳为己有,可谁料姚红那白痴婆娘办事这么马虎,居然不打听清楚秘籍还有下部,要不要按协议办事呢?有钱也得有命花才行,不说皇甫会不会对他灭口,又怎么对帮主、对俩个女孩交待?这些老问题依旧又搁回自己身上,恨得他暗自捏拳。
……
薛继宗看女儿闷闷不乐,开口笑问:“楚楚,吃饭啊,你闷什么?过年不高兴吗?想买什么,老爸明天给你买去!”
“高兴啊~。”薛楚楚漫声应和,神色却无开心迹象。
季若虹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按耐不住好奇:“楚楚,昨天你在哪过夜?”
说到与晨风有关的事情,薛楚楚立刻兴会淋漓,那精神头,让二人吓了跳,都说女生翻脸比翻书快,到也实在话,看得二人莞尔失笑。“我昨天……昨天……”话到嘴边,薛楚楚却不知道要怎么陈述了,说与个‘正常’的男人,同床共寝一晚上,嗨!它就是什么事也没发生……
谁信……
结果反让季若虹从她春意盎然的小脸上瞧出些端倪,打破沙锅问:“你倒是吱声啊女儿,我好像听到你那边的环境,传过来的声音可有些不对劲。”
薛楚楚哎哎呐呐吞吐道:“是……在晨风家里……,真的平安无事……”
嗯?晨风?薛继宗也呆不住了:“他什么时候来杭州的?怎么不带他上咱家玩玩?”他念头很简单,难得这个男人是女儿常挂念的人,为人父母虽然开明,可怎都想要参谋一下,把把关卡才是,要是晨风长得歪瓜劣枣似的,他怎么面对亲朋好友?!无需交待,深居简出?那可不行,逢年过节是骡是马总得拉出来遛遛吧。
“过了年……再说吧……”薛楚楚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又蔫了下来,能拖就拖吧,那家伙行事全凭喜好,处事天马行空,他爱不爱来很难保票,而且用什么名义啊?朋友?自己可以毫无戒心在一个普通男性朋友那留宿,说不过去吧?!男朋友?嘿,好像没到那地步,自己压根就没能耐去对他行使任何女朋友权利的事情。
一个孤儿,一个小偷,一个乞丐,这个古怪的组合,吃罢晚饭,大伙相约坐在阳台上,感受着不同于普通人家的年三十,对他们这类人来说,过年,不象别家宰鸡拔毛似的热闹,没有合家团聚那样的天伦感触,也就无所谓什么心情愉悦了,过年,纯粹只是为了过完这一年而静静的度过罢了。
要不然能如何?家里连台黑白电视机都欠缺,搓麻将也三缺一,还能怎的?
晨风叼着根烟吞云吐雾,遥望远处楼顶升起的那团璀璨夺目的礼花。“张千,来了几天习惯吗?”
张千腼腆道:“我四处为家,也没什么习惯不习惯的,比起以前,好上千倍不止,不用在外流……流……”
“流离颠沛??”
“对对对,不用再风……风……”
“风餐露宿……”
“对对对……”
李迁失笑打岔:“老哥,您就甭再了,调啥书包,说白话文,大家明白。”
张千不好意思挠挠头,嘿嘿干笑。
晨风又转头问李迁:“你呢?想不想家?”
李迁猛的点头说:“想啊,我年纪小,心境还没到古井不波的地步,每逢佳节倍思亲~,尤其是想芳芳……”
晨风呵呵笑问:“看不出来你挺成熟的,不象16岁的孩儿。”
李迁想起童年就头晕:“嘿,江湖孩子早当家,从小就被家族培养博闻强记,天天摸爬滚打,外出历练打架放火,看多了人事代谢,想幼稚童真些都难。”李迁一时感触所至,说的这番感慨话,还真不象是孩儿说的。
晨风拍拍他肩膀,不想在过年说沉重话题:“老听你提芳芳,说说她吧?!”
一谈论芳芳,李迁就宛若服食伟哥过量,兴致勃勃手舞足蹈。
提及这女孩,李迁思绪立即倒退,记得初见芳芳还是十三岁那会儿,该死的天气,酷暑难挡,午饭时间,他光着膀子,全身上下只穿了条裤衩,放浪形骸在院子里美美啃着猪蹄,恰好外婆来窜门。
同来的还有一位小姑娘,怕生似的躲在外婆身后,含羞娇怯,礼貌对他涩涩的微笑,可能是怕了他那份过份豁达的形象,也可能是惊厥他不加修饰瞪着死鱼眼瞧她的神情。
记得外婆当时是这么给他俩介绍认识的,‘她是你那没见过面的二舅舅小女儿,是你表妹。妞妞,他就是你表哥,想当年带大你表哥不知多辛苦,光洗他尿片就够我忙活了……’,表妹蹩不住就扑哧乐了,让他闹了个大花脸,脸红耳赤心中叫苦不迭,外婆总爱哪壶不开提哪壶。
他不是没见过美女笑颜,村花就在对门为邻,天天倒垃圾常能碰面,彼此见着也会相对微笑,即便是城里姑娘种种大方、骄矜、灵气、精明等各式笑容,都比不上表妹那种略带几许青涩甜笑使他觉得震撼,如此的清甜芬芳,让他口干舌燥脑袋充血。
于是,几颗饭粒从他没合拢的嘴角很没形象的跌漏下来。
说实在话,当时李迁特瘪心,别提什么不修边幅了,嘿,压根就没边幅可修,差不多就是个暴露狂,二舅舅是个偏僻小村的教书先生,也算个书香门第吧,要不是自己驼着个表哥身份,恐怕小家碧玉知书达理的表妹,老早就大骂他耍流氓了,幸亏乡下人也不兴讲究吃穿,见惯不怪,外头一村都是穿裤衩的老少流氓满田地沟乱走,并不会显得自己过于另类。
但李迁也不断懊恼自己,装什么勤快,把几天的衣服堆一块洗,这回可好,出糗了不是?!好不容易,翻箱倒柜找了套穿洞的旧衣服,虽然显不出啥子玉树临风,起码还有个人样,唉,丢人~。
每当幻想着表妹一边舒眉甜笑,一边忙农活喂猪,李迁就羡慕那头猪。
表妹的音容笑貌,李迁已深植在心,感今怀昔,这番娓娓诉说,也是一片深情,喃喃自语不已:“……如花容颜,山里出了金凤凰,嘿……”
“喂喂,花痴,你表情开始有点猥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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