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鸣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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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鸣西风-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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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殿下。”
“谢什么谢,英雄配宝马,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不过是成就这桩美事罢了。”
听他这样一说,苏凌放下抚在马身上的手:“殿下言重了,苏凌深蒙殿下恩遇与宠信,心中所想,不过是好好服侍殿下,早就不想做什么英雄。”说罢一笑,是掩饰不住的酸楚。
宇文熠被这一笑弄得心中一疼,急忙改换话题:“我给你的惊喜可不是这匹马。”伸手扯下盖在马背上的锦缎,之间马鞍上多出两条从马腹下延展而至的皮带,马镫较一般的马镫略短一些,也一环环安着不少皮带。
宇文熠揽住苏凌的腰,亲昵地将下巴放上他舒展挺阔的肩头:“这是我专门请人为你造的马鞍和马镫,这马镫是和着你腿的长度做的,刚刚能够蹬住,再加上有了这些皮带帮扶着,虽然纵马飞驰还是有些问题,骑马散散步总还是可以的。以后凌就可以与熠并辔而行了。”
能够重新骑马是苏凌的梦想,本以为再也不能实现,早就绝望。今日忽然能够得偿所愿,哪能不动心,不由反来复去摩挲着这特制的马鞍马镫,半晌不语。
见他如此喜欢,宇文熠也不由暗自高兴。
“凌可得好好谢我。”说着把脸凑了过去。
苏凌脸一红,前后左右瞄了一圈,这才飞快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谢谢太子殿下。”
宇文熠拉着苏凌的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不要叫太子殿下,叫我熠。”
苏凌略一迟疑,终于低低叫了一声:“熠。”漆黑眸子一闪,睫毛跟着飞快地抖动了一下,象蝴蝶的翅膀。
宇文熠觉得自己的心也似乎插上了翅膀,悠悠荡荡、飘飘忽忽,抓也抓不住。

六十九

清晨的阳光透过凋败的枝叶透进窗棂,虽然明亮,却透着清冷,北国的深秋寒意已经渗透到了每一个角落。
丝绵做的杯子轻柔又暖和,让人想赖在里面不起来。宇文熠这几天都起得很早,苏凌总是在他走后睡个回笼觉。
苏凌自由便勤学苦读,后来更是不断的作战,再后来便是在大燕为奴,都是十分辛苦,在他记忆里,自己似乎从来没有睡过懒觉,而现在每天都是日上三竿才起床,日子虽说过得轻松写意,却也百无聊赖。
这些天来,他一直在等着宇文熠的下一步动作,但宇文熠虽日日和他在一起,大夏布防的事情却只字未提,只是跟他一味地缠绵。很多时候,苏凌从他的眼中和肢体语言里,清楚地感受到他热烈却又明显压抑着的情感。
下一步该怎么走?面对着没有任何生机的院落,苏凌想得出神。
“公子,洛秋侯爷送来信。”
苏凌接过胡贵递过来的册子,却是洛秋邀他到摘星楼一叙。
洛秋又来相邀,想来还不死心。
苏凌暗中思量片刻,便有了计较。现在宇文熠对自己颇有情义,自己欲成大事唯有从他这里着手。怕只怕宇文纵横老奸巨猾,会坏了自己的事,若有机会除去他,苏凌自然是求之不得,只是这个洛秋怪里怪气,难以捉摸,自己虽已从很多渠道摸清了他的底细,却终于还是难以信任。但现在,宇文纵横对自己的恶意已现,若不先下手为强,只怕到时候自己什么都来不及做便被会再次落入他的手中。
想到这里,苏凌提笔给洛秋写了一封回信,只说自己身体不适,不能赴约,为了表达自己的歉意,随信送去自己的涂鸦之作。信送去才好几日,洛秋才回了信,信中对苏凌的画作赞不绝口,称自己也很喜欢丹青之术,只是苦无良师,回赠自己的一副《百花图》,望能指正一二。
苏凌打开画幅,但见百花放竞,各个不同时令的鲜花济济一堂,姹紫嫣红、争嫣斗艳,煞是好看。而画工精细,纤毫毕现,栩栩如生。山石下不起眼处,有一株色泽鲜艳,形貌怪异的小花,花枝间,飞舞舞着一只紫色的蝴蝶。
旁边一诗“春日红芳至,夏夜香来迟。 秋冬无尽时,魂魄安可之。幽谷流远韵,盈尺动芳姿。谁得长相忆,紫茉叶如丝。”诗文浅淡平白简单,不知就理的人只道是泛指图中百花。
苏凌仔细观察那株小花,阔叶红花,娇艳妖冶。洛秋的在诗中说得明白,此花为红色,春末开花,夏末方才凋谢,多见于山谷,高约一尺。只是最后那两句,却叫他有些费解。
铺开画纸作画,胡贵识趣地离开。这些日子苏凌经常练字画画打发时日,而且不喜别人在旁边观看,胡贵已经明白他的习性。
左右已经无人,苏凌简单画了几幅山水,便仔细将洛秋画中的“血咒”临摹了下来,然后立刻卷起那画,看似随意地插进一堆画里。再将“血咒”的习性写在信纸上,将信和画折好揣进怀里,想想觉得不妥,又取出来放进自己的靴子里。
寒风将微掩盖的窗户“吱呀”一声推开,一只蝴蝶随着秋风扑了进来,跌在画纸上,再也不动。苏凌拈起它的翅膀轻轻挥了挥,才发现它已经死去,刚才不过是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扑进屋里。
苏凌不由伤感,将那蝴蝶带到院中,在一棵柳树下,挖了个土坑将它埋了。
“怜花惜蝶,凌乃性情中人。”宇文熠不知何时来到了他身后,抚掌笑道。
苏凌暗自一惊,直怪自己失态,低头间调整好情绪,微微笑道:“殿下见笑了,其实苏凌只是图个好玩,自己也觉得无聊得很。”
“凌觉得无聊?”
“也没什么,只是这些年来忙碌习惯了,一时有些不适应。”
“这个简单,你有什么想法只管跟我说,我定然与你办到。”
苏凌暗忖,我的想法只怕你不会帮我。口中却柔顺地答道“苏凌谢谢殿下,不过现在我还没想出自己想要什么,若是想到了,自然告诉殿下。” 
宇文熠点头称好,拉着苏凌进了屋。

七十

已经过去了两月,小雅斋那边还是没消息。院中的几树梅花却在一夜间悄然开放,清晨打开窗,幽幽香气扑面而来。
内务府早已送来了各式冬衣,宇文熠又亲自赏下了好几件名贵的皮裘,有别国进贡的,也有自己在御苑中猎得的,披在身上,寒意尽除。
“外面的梅花都开了么?”
苏凌指的外面是芷竹苑外的后花园,胡贵一听便能明白:“公子爷,可不都开了吗?有红梅有白梅有腊梅,满园子都是。其中有一株居然一半开红梅一半开腊梅,有趣得很。”
“竟然会有这种事。”这事稀罕,苏凌难得地被勾起了兴趣。
“奴才可不敢骗公子你老人家,这株梅花也是大前年才开始这样的,大伙都说是件奇事,不信你去看看。”
苏凌正有些无聊,便坐上轮椅,让胡贵推着自己过去看看。
冬日万物凋敝,园中的草木早已没有了昔日葱茏,一片萧艾。在这荒芜的季节里,唯有寒梅傲霜,红的、白的、淡黄的,朵朵怒放于枝头,花香远溢,给北国的冬日带来勃勃生机。
“公子,就是这株。”胡贵推着苏凌停住,得意地指着眼前的一株梅树。苏凌抬眼看去, 果然是一半开着腊梅,一半开着红梅。
“我没骗你吧。”胡贵吃吃地笑。
苏凌拉长了身子,凑近那梅树上下仔细打量,终于在红梅枝下和主干相接的地方发现一处嫁接的接口。原来如此,苏凌暗自一笑。那口子并不明显,外行人根本看不出来。苏凌对园艺一道并无研究,只是肖浚睿却是个杂家,什么东西都要鼓捣一番,连带着苏凌也略知了一二。
当下并不戳穿,只是点头道“果然神奇,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不远处传来笑语声,三名宫装女子从梅林后转出来,看见苏凌不禁停了下来:“苏将军好。”为首的女子怀中抱着稚儿,远远行礼打招呼。
“原来柔姬娘娘,苏凌有礼了。”
柔姬款款而来,怀中的小孩“依依呀呀”地挥动着胖乎乎的小手,瞪圆了乌溜溜的眼睛,不住四处张望。看上去虎头虎脑的,煞是可爱。见到苏凌也不怕生,张开一望无牙的小嘴,哈哈笑了起来。
苏凌原本就喜欢小孩,见他如此可爱,不由伸手摸摸他的小手:“小手好凉,可别冻着。”说完才发现自己似乎自己话多了写,不由有些赫然。
柔姬却毫不介意,脸上泛起淡淡娇羞:“殿下说小孩子要多经风霜,长大以后才能担当重任。”
大燕和大夏果然不同,若是在大夏,似这般千金之子,只怕被呵护得半点风霜也难见,那会大冷天特意抱出来挨冻。难怪会被大燕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想到这里,不禁有些泄气。
“皇上给这孩子赐名为宇文伐。”柔姬没有注意苏凌的情绪波动,犹自沉浸在幸福里。
宇文伐!苏凌心中大震。看来宇文纵横的天下之心经过这些年非但没有减退,还有了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子子孙孙无穷匮也之意。
“纵然你视天下为草芥,天下人又怎会甘心任你奴役。”苏凌盯着眼前天真可爱的宇文伐,心潮翻涌。
柔姬抱着宇文伐离去,那宇文伐犹自从母亲怀中探出头来,瞅着梅花树下那个发呆的男人,眼里没有丝毫杂质。
元妃站在假山后,咬碎了一口银牙。
宇文伐已经快十个月了,而身为宇文熠的妻子,大燕堂堂正正的太子妃的她,肚子到现在一点消息也没有。前些日子,宇文熠天天到来仪宫,本以为不久后自己便能怀孕,谁知这种好日子没过多久,现在的宇文熠专宠苏凌,自己根本连半点机会也没有。
“那个柔姬已经生下了长子,若我始终没有音讯,岂不是白白把世子之位让给那个歌姬生的贱种么?”两天后元珏进宫看望她时,元妃抱怨连连。
“殿下不宠你我能有什么办法,难道你自己不会想法子么?”元珏被她纠缠得心火乱冒,不由加重了语气。
“哥哥,若对方是个女人,就算她是天仙下凡我也不是没有法子。但那只狐狸是公的,殿下喜欢男人,我连半点机会都没有啊。”
“那你说怎么办?”
“别的我也不求,只要先把殿下的心思从那只公狐狸拉回来,其他的以后再慢慢说罢。”元妃叹了口气。
宫女奉上刚煮好的茶水,元珏端起一小杯一饮而尽,才入口便被烫得跳了起来:“混账,拖出去掌嘴。”
那宫女吓得伏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元珏猛然转脸对着自己的妹妹道:“你若只想把殿下的心思从苏凌身上转移开来倒也不难,只怕到时候适得其反,你可得小心了。”
元妃苦笑:“你到说说还有什么法子?”
“现在不便说,到时候你便知道了。”苏凌不仅是宇文熠的男宠,也是他的智囊,深受宇文熠的信任。感到威胁的不仅仅是元妃,也包括他这个近臣,现在看来,想法子让苏凌和宇文熠疏远些,确实是刻不容缓了。

七十一

元旦是一年的开始,普天同庆的日子。
元旦日照例得出门,图的是新年新气象,这不成文的规矩就算皇家也遵从不误。大清早,宇文纵横便带上了自己的妃嫔子女前往乌鹊山进行郊祀。
郊祀的流程繁琐,虽然寅时便出了门,回到宫里也已经是半下午。
元珏的车驾停在东宫门口,却并未进去,远远看见宇文熠回来,笑嘻嘻地迎了上去:“殿下可回来了,叫臣好等。”
“有什么急事?”宇文熠从马上跃下,将马鞭和马缰丢到侍卫手中。
“臣没有急事,却有件有趣的事。”元珏挤眉弄眼地笑着,眼神里透着古怪。
“买什么关子,有话快说。”
“今日闳都城里有一场蹴鞠比赛,参赛的都是从全国请来的顶尖鞠客,殿下可要去看?”宇文熠生性好动,对蹴鞠狩猎这一类的事情从来都兴趣浓厚,听他这样一说,那有不去的道理,当下换了便装,和元珏驱马而去。
闳都城里最大的蹴鞠场在城西,离流花巷不远。流花巷顾名思义,是个寻花问柳的好去处,闳都城里几乎所有的妓院和倡馆都汇集在这里,白天清风雅静,一到夜里,便歌舞升平,欢宴不歇。
蹴鞠的场地被称为鞠城,为长方形,四周设有矮强,两边各有一间小房子似的球门,双方各上场十二人,攻入对方球门多者为胜。
鞠城的看台分为两层,下面一层没有座位,所有人都挤在场边,倒也热闹。上面却是一个个的小包间,里面不仅布置有坐席,还提供丰盛的食物和美酒。
今天场中格外吵闹,一名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人站在高处解释着什么,猛然看见宇文熠和元珏进来,眼睛似乎一闪,高声道:“列位不用着急,现在一进准备好了,比赛马上就开始,马上开始。”围着他的人听说比赛终于可以开始,骂骂咧咧地散开,有的回到赛场旁,有的去投注点下注。
元珏带着宇文熠到最正中的包间坐好,立刻便有俊秀的少年奉上水果和一只银盘:“二位爷,下个注吧,多下多发财。”
元珏对指着在场边做着准备活动的两只球队对宇文熠道:“我打听过,红队的实力似乎要强些,爷你买红队?”
宇文熠取出一锭金子丢到银盘中:“蹴鞠这事谁说得清,既然都买红队,我便买白队,要赢也多赢些。”
“爷所言甚是,那在下就买红队好了。”元珏朗声笑起来,也丢下一锭金子。
少年没料到两人这般豪爽,大喜过望,连连拜谢而去。
说话间,比赛已经开始。两队个个卯足了劲,你来我往,矫健利落。红队的队员个个生龙活虎,技艺了得,白队的整体实力似乎差了些,但其中一人却甚是了得,那球仿佛粘在他身上一般,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红队见他骁勇,派出两人专门盯防,依旧无可奈何。一场比赛下来,白队竟然以十比九险胜,其中到有七个球是那人攻入的,其他三球虽不是他直接攻入,也多少和他有关。
元珏抚掌而笑:“殿下神算,果然是白队赢了,我只道红队在一起练得久,配合熟练些,却不想白队里有这等人物,端的称得上是只手转乾坤了,元珏输得心服口服。”
宇文熠赢了球,心情舒爽,听得元珏这样说,不由心中一动:“去把那人叫来,我有重赏。”
不一会那鞠客便来到了面前,依旧是一身雪白的劲装球衣,头上戴着抹额:“小人柳清宵见过二位公子。”
方才离得远,看不清容貌,只看得出他身材修长矫健,柔韧有力。此时来到面前,才发现这个柳清宵约二十四五岁年纪,修眉凤目,面若冠玉,目若点漆,竟是一名少见的美男子。
“你叫柳清宵?”宇文熠不由向前倾了倾身子。
“正是小人。”
“果真好名字,清迈脱俗,人如其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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