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盗墓贼那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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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盗墓贼那几年-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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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好好的休息休息。因为卧虎山关东军地下要塞的事情,公安局和市里武装部的工作人员也找我们俩谈过几次,除了略去的古墓和私藏枪支的事情,我们一股脑的把经历的事情全部和盘托出。用蚊子的话说,我们哥俩这也是为世界反法西斯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冯小雨住进了医院,经过几次专家会诊醒了过来,可是醒过来的冯小雨却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整日里疯疯癫癫,满嘴胡言乱语。期间我几乎每天都去医院看她,见她这副模样,我打心里难过,可我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祈祷冯小雨快点好起来。

    蚊子说我是杞人忧天,不应该对现代医学产生怀疑,癌症都能治好了,何况是冯小雨这点病?我更应该关心一下自己,胡山阴的笔记上记载的每个学过《地脉图》的人都会受到的诅咒,还有翻译官陈明遗书中提到的换命之术,都不是闹着玩的!

    蚊子说的这些,我也不是没想过,只是现在冯小雨疯疯癫癫的住进了医院,而学校那边,因为马上就要高考,学习非常紧张。每天跑学校和医院就忙的我脚踢后脑勺了,关于我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还是留作高考以后再去想好了。

    对我的做法,蚊子也不好多说什么,不过他表示,只要有用得着他的地方,尽管开口就是。我知道蚊子也是为了我好,毕竟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我们之间的关系,和真正的亲兄弟比起来,也就是多个脑袋差个姓,相信只要我有需要他的地方,蚊子都会二话不说的支持我。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五月末。迫在眉睫的高考如同一张病危通知单,让整个高三学年组的同学都如丧考妣一般拼了命的选题、做题。受到大家的感染,我和蚊子也临时抱佛脚的认真学习了起来,毕竟这场考试关系着我们未来的命运。

    而且在古墓中的时候,冯小雨就答应过我,如果活着走出来的话就做我的女朋友。虽然现在她连我都不认识了,可是在我心里,早就已经把她当成了我的恋人,所以我必须考上一所好一些的大学,然后找个好工作多赚些钱来,把冯小雨的病治好了。

    日子过的简单而充实,在学校和医院之间奔波了一个月之后,高考也终于如约而至。和其他的同学相比,我和蚊子应该是所有考生中心态最放松的。其实我一直觉得,高考这东西,和愣头小伙结婚一样,因为是第一次,所以结婚之前显得特别的激动,可是等到真正入洞房之后就会发现,也就那么回事。

    三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等到考完了最后一门功课,从考场走出来的一刹那,我突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虽然高中三年来,我和蚊子基本上就没怎么好好学习过,甚至之前还一直期待着想要早点结束高中生活,可等到这一天真的来临的时候,竟然有些难以割舍。

    蚊子从考场里走出来,见我一个人发呆,拍了拍我肩膀道:“老胡,想什么呢你?”

    “没什么。”我双手使劲的在脸庞上搓动了两下,长出了一口气道:“只是有点伤感,高中结束了,咱们的青春也结束了,说不定几个月之后,咱们哥俩都不能再在一起上学了!以前天天都觉得时间过的太慢,可为什么现在突然想让时间停住,让我再好好看看。”

    蚊子也被我说的有些伤感,道:“每个人都要长大,这是逃避不了的现实。而成长的过程中伴随的阵痛,也许现在会让我们很难过,可是你换个角度想想,不经历风雨,怎么他妈见彩虹?老胡你也别想那么多了,是时候跟青涩的青春说拜拜了!”顿了顿,蚊子继续说道:“班里的男生约好了今晚组织个毕业酒会,咱俩也跟着去乐呵乐呵吧!”

    此话正合我意,自从在卧虎力山回来之后,冯小雨的事情让我的心情十分压抑,如果不是因为马上高考了,我早就拉着蚊子好好的喝上一场了。我俩一拍即合,当即伙同班级里其他的男生,分乘了几辆出租车,随便找了一家饭店,叫了一大桌酒菜。

    二十几个男生围在一张桌子上,天南海北的胡吹乱侃,每个人都喝了很多的酒,我和蚊子虽然有些酒量,可是连着灌了**瓶啤酒,此时也是晕晕乎乎的,说话的时候舌头都有些发硬了。最后也不知道是谁先起头,唱起了周华健的《朋友》,结果大家全都跟着唱了起来。

    也许是因为即将离别的感伤,也许是对青春的祭奠,我们唱歌的声音越来越大,每个人都撕心裂肺的喊着,发泄着。渐渐的,我觉得眼角有些湿润,而很多的同学,都已经是泣不成声,三三两两的搂在一起,嘴里说着连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意思的话。

    这顿饭吃了很长时间,从下午一直到深夜,等我和蚊子相互搀扶着走出饭店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空旷的街道上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盏盏路灯耸立在漆黑的夜风中,照亮了这座承载了我所有青春时光的县城。

    被冷风一吹,我和蚊子酒劲上头,只觉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赶紧跑到临近的路灯下,昏天黑地的吐了起来。等到胃里的东西都吐得干干净净了之后,才觉得舒服了一些。

    找了一块相对干净一些的马路牙子,我们俩并排坐在了上面。我从兜里掏出一盒哈德门来,扔给蚊子一根,我自己也点了一根。使劲的抽了一口,浓烈的烟草味道让我被酒精麻痹的神经多少清醒了一些,我看了看蚊子说道:“其实我一直怀疑,冯小雨之所以会变成现在这样,十有**是因为我喂她吃的那颗黄皮子内丹的原因!前几天我又翻看了一下《地脉图》,冯小雨现在的情况,很像被夺魂了。”

    “夺魂?”蚊子抽了口烟,疑惑道:“难不成冯小雨丢了魂?还是怎么样?老胡,我说你有啥话你就直说呗!”

    我摇了摇头,解释道:“丢了魂是魂魄离身,而所谓的夺魂,说的是魂魄还在身体里,可是被极强的外力干扰,就会表现得疯疯癫癫,这是因为在外力的干扰下,本来的魂魄不能主导自己的意识和身体,用成语概括就是鸠占鹊巢。而如果一个人要是彻底被夺魂之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真得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了。”

    蚊子听的云山雾罩,不过他多少还是明白了一些我的意思,道:“老胡你就说该咋整吧,我要是真是被你打死的那只黄皮子阴魂不散,暗中捣鬼,那明天咱们哥俩就买两只烧鸡去医院。黄皮子最爱吃鸡,等它受不了勾引,从冯小雨身体里出来之后,咱们就拿萨满之印砸死他个王八蛋!”

    我苦笑了两声,对蚊子说,要是真有这么简单,我早就动手了。《地脉图》中倒是有关于怎么治疗夺魂的办法,只有用地龙角和凤凰胆做药引,然后再用御魂珠招魂就行。可关键是这三样东西,我他妈连听都没听过,更不知道是个什么玩意。

    冷风阵阵,吹在身上凉飕飕的,虽然已经六月份,可东北午夜的温度还是很低。

    反手扔掉了手中的烟蒂,我刚要招呼蚊子先找个地方睡上一觉,街道的尽头,却猛地传来了一声凄厉的救命声!

28。第28章 再见陈半闲() 
空旷的街道上,刺耳的救命声刚响起,就被一阵低沉的叫骂声和沉闷的击打声淹没了。

    我抬头望去,昏黄的路灯下,六七个十五六岁模样的青年,正骂骂咧咧的围着一个人拳打脚踢。而挨揍的人,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只能双手抱着脑袋,一声接一声的惨号。我从地上蹦起来,招呼蚊子道:“走,咱们过去看看!”

    蚊子天生就爱打架,此时早就心痒难耐,随手从地上摸起了两块砖头,扔给我一块道:“功夫再高,两砖头也全都给他干趴下,我他妈最看不惯仗着人多欺负人,就算你不说,我都想出手教训教训这帮臭不要脸的小崽子了!”

    说话间,我们俩已经来到这伙人跟前,不过他们打得正嗨,根本就没注意到自己身边不知不觉的已经多了两个人。我掂了掂手里的砖头,大声喝道:“都他妈给我住手!”

    几个青年终于发现自己身边多了两个人,纷纷停下手里的动作,目光不善的盯着我和蚊子看个不停。我和蚊子因为喝多了酒,此时都是红头胀脸,手上又都拿着家伙,虽然他们人多势众,不过我们的气势也不弱,算得上是旗鼓相当。

    见我们只有两人,为首的青年指着我和蚊子嬉皮笑脸的说道:“哥几个,看见没,这还蹦出来两个雷锋!怎么着,两位雷锋叔叔,你们是想要路见不平一声吼呢,还是想横插一手,也弄两个钱花花?”青年说罢,众人一阵哄堂大笑,对着我和蚊子喷了一大通的污言秽语。

    我摇了摇头,心说现在的孩子怎么都是这个德行?看来多说也是无益,不让他们受点教训,他们是不会知道自己的行为到底错在了哪里。想到这里,我猛地一扬手,半块板砖带着呼啸的风声,重重的拍在了为首的那个青年的脸上,活活的把他的笑声拍回了肚子里。

    这一下我用的力气不小,‘啪’的一声过后,他的鼻子里顿时喷出了两股鲜血。青年一愣,拿手摸了摸鼻子,突然杀猪一样的嚎叫起来:“妈呀,杀人啦!杀。。”没等青年说完,蚊子也学着我的样子,一板砖结结实实的再次命中的青年的脸庞。

    这帮人压根没想到我和蚊子下手这么黑,根本没有任何征兆的就动手了,看着为首那个青年满脸的鲜血,他们愣了一下,然后轰的一声就转身跑了个干干净净。蚊子揉了了手掌,不屑的看着满脸是血的青年道:“怎么着,两板砖还没把你拍醒?用不用我们哥俩再给你松松骨?”

    蚊子本来就长的五大三粗,一脸横肉,再配合上这么牛逼哄哄的话,青年顿时吓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也顾不上撂下几句场面话,顺着马路扭头就跑,一会的功夫就消失在了转角的黑暗中了。

    本来还以为可以酣畅淋漓的打上一架,不过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蚊子在一旁吹嘘道:“就他们这小胆还敢出来欺负人呢?老胡你记得不?咱们哥俩小时候打架,就算打不过被人家揍的一脑袋大包,也得撂下几句狠话,这叫有始有终。。”

    我摆摆手,打断了蚊子的话说:“还他妈有始有终呢,就因为你这个破习惯,咱们多挨了多少次揍你心里没数啊?”被我揭了老底,蚊子心里不服,还想再反驳我两句,地上那个挨揍的人,突然咳嗽了两声,从地上爬了起来。

    昏暗的路灯下,只见这人一声牛仔装沾满了灰尘,脏兮兮的。精瘦的身板,微微有些佝偻,油光铮亮的背头下,是一张长的无组织无纪律又俗不可耐的奸商脸。我心说这人怎么看着这么面熟?不过刚喝完酒,脑袋反应的有些迟钝,我努力的想了半天,突然想起来,这不是我们获救之后,在卧虎力山上碰见的那个陈半闲么?

    陈半闲也认出了我和蚊子,他抹了抹蹭满了灰尘的脸蛋,有些尴尬的说道:“是你们?刚才的事情,多谢你们帮我出头,哎呦。。这帮人下手真******重!”陈半闲显然被揍的不轻,刚想和我们客套一下,却牵动了身上的痛楚,疼的嗤牙咧嘴的。

    蚊子仔细的打量了半天,忽然笑道:“半仙哥,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揍你了!”两只小眼睛冲我挤了挤,蚊子接着说道:“一定是你长的太丑,大半夜的出来吓到了他们,所以你才挨揍的,对不对?”

    “对不对都让你说了。”摇了摇头,陈半闲摆出了一副神棍的模样,说道:“先前我就已经推算出了近日会遭遇刀兵之祸,却是没想到应在了这里,幸好两位及时出手,陈某人才得以全身而退,如若两位不嫌弃,咱们就找个地方,好好的饮上几杯如何?”

    蚊子皱眉道:“你要不好好说话,信不信我们哥俩也揍你一顿?我敢向党保证,要是我们出手,一定比那帮小子狠!好好说人话!”

    看着蚊子凶神恶煞的模样,陈半闲下意识的打了个激灵,赶紧满脸堆笑道:“我这不就是想要找个地方请你们喝点酒,表示一下我的感激之意么?前段时间,我第一次见到你们就觉得有缘,现在看来我的眼光果然没错!怎么着,喝点去呗?”

    简单的商量了几句,我和蚊子都觉得和陈半闲喝点酒也行,反正我们俩整好没地方去,就算陈半闲不是好人,我们有信心,也有实力把他归置的服服帖帖的。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我记得他是周易协会的副会长,风水玄学之术也应该懂得一些,不知道他知不知道地龙角、凤凰胆和御魂珠到底是什么玩意。

    此时已经过了午夜的十二点,空旷的街道上,除了几家小旅馆和成人用品商店还开着门,饭店、烧烤店什么的早就关了门。我们三个顺着马路走了老远,最后没办法,只好找了一家看上去还算干净整洁的宾馆,开了一间房间。幸好这间宾馆提供宵夜,不过也只是熟食之类的食物。

    陈半闲倒是很大方,点了两只烤鸡、六个酱猪爪,一碟盐巴花生,一盘拍黄瓜,又要了两瓶北大荒二锅头,末了又让服务员给煮了六七包方便面,这才作罢。宾馆的住客并不多,所以一会的功夫,我们点的宵夜就全都送进了房间。我和蚊子从下午到晚上,只顾着喝酒了,菜都没吃上几口,经过刚才一折腾,都已经饥肠辘辘。此时见菜都上齐了,我们也不客气,一人抓了一只喷香滚热的酱猪爪,大口的啃了起来。陈半闲找了三只纸杯,一人倒了一杯二锅头,也同我们大吃大喝起来。

    酒过三巡,我们三个变得熟络了起来,陈半闲的年纪最大,我和蚊子干脆就称呼他‘半仙哥’,对于这个称呼,陈半闲倒是欣然接受。

    陈半闲的酒量根本比不上我和蚊子,喝了一会,他的舌头都大了。从他的话里,我们得知,原来陈半闲这次来富锦,是想要收两件古玩的。可是来富锦都半个多月了,也没有一件能看上眼的古玩。本来今天他已经买了夜里十一点的火车,准备回哈尔滨的。可是他刚从旅馆里出来,就碰上了那伙青年,想要抢他身上的钱。幸好关键时刻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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