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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不是最令他吃惊的。
最令他震惊的是,同她坐在一起弹奏钢琴的大叔,和站在钢琴前杀气腾腾的老头。
“这、这,这是久石让和宫崎骏?”波什从书架上拨拉下一堆书,抱出最里面一个木匣,打开盖子,翻了半天,从里面拿出一张原声大碟,对着照片看了许久。波什黑脸通红:“靠,这真是你们学校的?”
马立强眨眨眼睛,“你没病吧?是不是见了你媳妇神经错乱了!”
“哎,跟你这种没有艺术细胞的交流真困难!小强,你自己百度吧,看看久石让和宫崎骏是谁!”波什咽了口唾沫,“《千与千寻》看过没?《天空之城》听过没?没有?OK,你可以去死了!”
“没,没这么严重吧?”马立强嘴角抽抽着,不自然地推了推黑框眼镜。
波什不理他,而是意味深长地点了一支烟,在不大寝室里踱着一圈,道:“手机号有吗?”
马立强一见他这幅装逼样,心中就堵得慌。
“有个毛!人还没见呢!这女生下个学期才能转来!”
“草!叫什么名字?”
“好像叫什么夏,夏什么,还是什么夏……确切名字不清楚,但是在高校圈内……”微微踟蹰的马立强忽然在波什大腿上拍了一巴掌,“你记不记得咱们那届14班,有一个考上中央音乐学院的?”
“胡淑菲吧!每次学校庆典上拉小提琴的那个?咋啦……”
“这照片就是去年从她对象那拷的!当时他把这女生吹的老牛逼了,说什么在高校上流圈子里大家一说‘秀色可餐’就知道是谁,还说什么部部长的独子追了她几个月没追上,为此跟某军区大佬子弟闹的很不欢,开始我听着还挺玄乎,结果后面他说了一句这女孩跟她女朋友是死党,差点把我恶心死,哈哈,他咋不说自己是国务委员呢,最看不上装逼还玩铺垫的……”
马立强回忆着往事,小脸泛起几分阴险,几分忿忿,几分位卑者的忿忿!
然而,波什这时已经羡慕到爪哇国去了。
“……强子,啥也不说了,今年十一去你们学校,我操!他为啥不来俺们农大啊!”
“那你媳妇咋整?”
“没事,一个爱慕,一个爱恋,不冲突!哎这个是谁?”波什翻着照片。
“这个你就别想了,罗莎莎,名花有主,还是公务员!”
“靠,那这个呢!”
“岑琦!这个我喜欢了三年,哼,不过咱们都别想了,据说是帅哥的坟地!”
“呃,这个,这个……”
马立强见他一副青蛙大嘴喷着唾沫腥子,还真把自己当**物了,正想劈头盖脸奚落他一顿,忽然手机响了起来。
“老夏,你在哪?哦!行,我光速过去,你稍等……孟想姐也来了?哦,好好!”
放下电话,马立强一拍波什,“快走!”
“走哪!”
“靠,见美女去!我同学她表姐也要爬泰山……一会别给我丢脸啊!”
第二十三章 路演()
//7kankan。// 农大,上午十一点。(去看看网 om)。
夏夜之站在树荫下,远远看见马立强和另一个皮肤略黑的男生跑过来,然后从身边匆匆而过,朝着水杉下乘凉的孟想而去。
“孟想姐,夏夜之呢?”
马立强四下打量,没发现夏夜之身影。
早已笑得两颊晕红的孟想将太阳镜摘下,挂在胸前,对着走过来的夏夜之道:“你被忽略了!”
“美女效应的缘故!”
夏夜之无奈地摇摇头,叹道。
马立强大窘,白嫩的小脸立时刷了两道红漆,不知该做什么表情。
面前这个人是夏夜之吗?是那个穿一身破旧运动衫,凌乱长发遮颜,胡茬落拓的校友吗?
看着这种惊讶的反差,马立强陷入一种光怪陆离的精神状态。面前的夏夜之绝对不是那种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极品男人,也不是风姿翩翩,潇洒倜傥的花花公子,甚至比不上学校里的破处王谢弋,然而不知怎么的,他只是站在那里,就有种渊渟岳峙,泰然自若的气质。
如果要用一个词去形容,那就是判若两人。
马立强张着嘴巴,尴尬地挠挠头,琢磨了半天蹦出几个字:“直到现在我才相信你是孟想姐的表弟!”
顿了下,马立强搂着身边男生介绍道:“这是我高中同学,你们管他叫波什就行!这是我大学同学,夏夜之,神交已久,今日在齐鲁大地相见,是缘分。这个……是孟想姐!孟是孔孟的孟!”
夏夜之很洒落地和波什握了握手,远没有马立强那种两国领导人罩面皮笑肉不笑的架势,孟想和气地伸出手:“不要叫姐,我差一个月才24,大家应该差不多,就叫我孟想吧!”
马立强差点怀疑自己掉了眼镜,怎么看判若两人的都不只夏夜之。去看看网 。7…K…aNKan。。在他脑海里对孟想的首因效应是属于类似于江大中文系岑琦那种冰山美人,不苟言笑,拒帅哥于千里之外,拒不帅之辈九霄云外,至于青蛙级别,自动退回到侏罗纪。所以,刚才打电话的时候,他有些紧张,可是,此刻见换了一身标准大学女生装扮的她如此平易近人,真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
幸好,波什打破沉默,提议先吃饭再商量爬山大计。
瞥了一眼身后的夏夜之和重新罩上太阳镜的孟想,波什用肘子撞了撞马立强,将手伸到他面前,哑着嗓子道:“你闻,真香!”
“真没出息!”马立强推了他一把,心中有鬼似的急忙拉开两人距离,心中却也叹了声,真香!
对于他们这种既不能把自己的脸当别人的脸那般说不要就不要的男生在大学里别说流浪几张双人床的境界,就是能跟漂亮女孩说两句话不心跳加速的境界都达不到。
夜深人静,每每躺在床上,脑海里总是幻想着一些光和影勾勒的简单镜头,鼓励着,自勉着,憧憬着,然而等到一觉轮回后,一切都回到了出发点。
岑琦永远那样高高在上,谢弋永远那样换女友比换衣服还勤,他还是那样混迹于大众之中,连影子都残缺不全,无以自怜。
晃眼三年,他从初入大学第一天新生报道时惊鸿一瞥间的心如鹿撞,到一个小道八卦者四处打听着关于某系某宿舍某女孩的点点滴滴;从在日记本里偷偷记下她的名字,到幻想某一天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从因为宿舍某个家伙的污言秽语涉及了她的名誉而争吵的面红耳赤甚至恶语相向,到几十个有意无意的擦肩而过却紧张地手心发汗惜字如金,他走过了一段甜蜜与苦涩交织的时光。
一步一步归于现实之后,他选择将将那份只能称为暗恋的情愫深埋心底,守着癞蛤蟆的尊严默默为那只永远高不可攀的天鹅祝福。去看看网 om。
或许,上苍会安排许多人在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回眸一笑,甚至在短暂而珍贵的记忆里纠缠下小小的记号,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们会得到、占有这段缘分,也不意味着要用天长地久的枷锁去羁绊,也许那只是一个善意的提醒,提醒我们风景远去,年华易逝,提醒我们去做自己生命中的主角……
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极其简单命题,然而又有多少人真正能在自己的命运里安身立命?
很多时候,我们努力去做,却不一定能成为自己命运的主角。
这是可惜的,却又是难以避免的……
马立强一路走,一路羡慕地看着对什么都似乎抱有好奇心态的夏夜之,也不知道这个新认识的校友过得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在江大是否有一个善解人意的女朋友。
马立强跟夏夜之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有些心不在焉。而走在前面的波什却相当热烈地为孟想当着向导,看着那个给三分颜色就开染坊的家伙,马立强心中有些忿忿,丢下夏夜之也凑了上去。
转眼四人来到国美电器城前。
大概今天是在搞促销活动,整个商城前人头攒动,彩旗飘曳,临时搭建的舞台上,两只大音箱爆发出阵阵喧嚣。
见到台上穿超短裙的美眉,波什有点迈不动步子,但是考虑到孟想在身边,只能按下围观的心思。然而,本来挂着笑靥的孟想却不知为何忽然敛去了笑容,蹙起了黛眉。
不等波什询问,孟想已经挤入人群,走向后台。
夏夜之一怔,也跟了过去。离着还有几米,就听见一个男人咆哮的声音。
“你唱不出来不早点放屁,啊?今天这些演员都要赶好几个场子,你临来了说唱不了,现在要老子去哪找人?就你这德行不知当三陪去!”
“我不是……不是故意的!”戴着发卡,一身粉裙的女孩委屈地说不出话,可是昨晚赶通告淋了雨半夜突然发起了高烧,到早上还没消,嗓子里充了血,别说唱歌,就连说话也像钝刀子划一样疼。
可是,男人丝毫不让道:“你不唱可以,你特么给我去找个人代你唱!我丑话说在前面,要是今天因为你砸了场子,你就趁早给我滚蛋!”
“那钱……”
“钱你妈啊,还钱……”男人怒不可遏地推了女孩一把,把她推得一个趔趄,眼看就要仰面跌倒的时候,身体却被后面的人扶住了。
“谢谢,谢谢!”
女孩转脸赶忙道谢,然而当她看见站在面前摘掉太阳镜的女人时,禁不住失声道:“孟想!”
“最近好吗,婷婷!”
“还——好……”被唤作婷婷的女孩眼窝里的泪痕忍了忍,终还是忍不住淌落下来。
孟想摸了摸她的头,安慰道:“别哭,别哭,我替你唱!”
可越这么说,婷婷哭得越伤心。
孟想搂着她,对写着一脸鄙夷的男人道:“你不要为难她了,我替唱!”
“你?”男人脸上横肉挤了挤,一对三角眼在孟想的身上流连了几下,冷笑道:“美女,我提醒你这可不是KTV,你行不行?”
孟想轻轻哼了声:“我唱的不怎么样,不过比你请的那几个大概能强点!”
此刻,台上一首挠心的《飞舞》唱完,旁边两个路过的男人直吐舌头。男人干这行好些年,唱的好坏他心中能不知道?
说到底,还不是想尽量榨取剩余价值嘛!
这会,见台上的女人下来,他也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了。
“说好了,唱得不行,你这姐妹可得负责……”
孟想将他当作空气,对着夏夜之明媚地一笑,拿起话筒走上台去。
今天玩路演的,下半身一个比一个穿得少,上半身一个比一个穿的低,下面那些人眼见上来一个上不露,下不露的女孩,一看就不是演员,倒像是表演欲旺盛的路人。
“又一个想出名想疯了的姐啊!”
不知谁喊了一声,登时,口哨响了起来。
马立强看着台上戴上太阳镜的孟想不知跟吉他手键盘手说什么,紧张地拉了拉夏夜之衣袖,“孟想姐还会唱歌?”
“现在哪个女生不会唱歌,凤姐都敢参加比赛,别说孟想这种美女了!”波什嗤之以鼻,“我靠,这首我喜欢,爱情买卖……”
台上沉重的贝斯发出一阵嘶嚎,音乐缓缓而出,孟想一出声,竟和说话差了许多,带着些微沙哑。
一时间起哄声戛然而止,波什很勇猛地“啪啪”拍起了手,扯着嗓子吼了一声:“好!”
看着众人投射过来的发笑目光,马立强一阵脸红,赶紧向夏夜之身后撤了撤,然而,心中还是跟着孟想的嗓音轻声哼着。
他虽然不懂得唱功,也听不出来是不是有些跑调,但是孟想的嗓音无疑是特别的,有些苍凉,有些悲伤。
或许是听到波什的喊声,孟想的视线转向了这边,尽管隔着太阳镜,可是分明能感觉到她的目光是看着自己这边,一下子,马立强心脏不争气地乱跳起来。
第二十四章 惹祸()
//7kankan。// 孟想一曲唱完,掌声如潮。(去看看网 om).
要说刚才唱歌的几个人也不是上不了台面,关键是伴奏的乐队在后面耍花腔,老玩南辕北辙的伎俩。
作为纯属拉拢人气的商业路演与酒吧演出不同,露天大音箱效果本来就不好,再加上吝啬的**男太过周扒皮找的全是些看见就倒胃口的庸脂俗粉,偏偏条件还高的要样。这几个伴奏哪个不是老油皮,谁还不是心知肚明,干脆睁一眼闭一眼瞎对付。
玩音乐的或多或少有几分矫情,几分不在红尘中的贞操,喜欢的就捧,不喜欢的就拆台,尤其看不惯那种明明唱不了还要顺杆硬爬的人。就像刚才唱《飞舞》那娘们,高音根本起不来,凭着嗓子死吼,要像阿信一路吼到底也就罢了,可她一转弯到副歌,又降一调,那感觉就像是上一女人正开心呢,忽然叫停,重新前戏。
所以台下越是哄,他们越是瞎弹,也难怪那女下台时会摔话筒。
然而,当孟想上台后,四个也不是什么正经货的男人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卖力演出,整个场子搞得跟阶级斗争似的大风向标猛转,于是王八看绿豆看对眼的架子鼓手甘心情愿地秀了一把RAP,为孟想做陪衬。
演出这东西完全就是个台风,模样摆那了,噱头足了,观众自然爆棚。
孟想第一首歌唱完,里一圈外一圈围观的人已经不在少数,紧接着第二首唱的是陈奕迅的《爱情转移》。
先不论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之间的划分界线,单说行走在街头手里攥着价值三四百块钱大洋板砖机的爷们们,有几个找的着陈奕迅的调调?但是慕容晓晓这首单曲的已经飙到小姐必唱五首歌的第一位,传唱率相当惊人。去看看网 om。
大众场合自然还是通俗更受欢迎,有欣赏能力的永远是金字塔上面那一小撮,看不懂想不明白的比比皆是,难得糊涂嘛!
孟想第三首歌是《看得最远的地方》,站在台下的婷婷情不自禁地跟着唱了起来,想起一个多月前,刚入行的婷婷跟着孟想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