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事件的另一当事人,非影,作为一个谈过多次恋爱的现代人,接吻当然话下,那时侯要不是感受到吴夜的愤怒绝望,身为一个女孩子,她还是觉得主动献吻是不对滴,不记得谁曾经说过,在爱情里,谁先付出,谁就会处于被动,要是因此被吴夜看轻更是得不偿失。而且她曾经无数次幻想俩人的初吻,怎么也应该是良辰美景下,两情缱绻时,自然而然的发生,而且以后每每想起,该是俩人最美好的回忆,如此一分析,她这般献吻着实亏大发。
不过分神片刻后,她就顾不得许多,因为那个缓过劲的美男,开始了属于他的攻城略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疏,还是心情不好,吴夜的吻又急又狠,非影刚想开口劝他一句,一条灵活的长舌就趁乱伺机入内,这下子终于虾米都不用说了,本就是要安抚于他,这下子还客气什么,她果断投入心力,开启深吻模式。也许是太久没接吻,只觉得吴夜的这个热吻如翻江倒海般汹涌,不消一刻,她便如痴如醉地瘫软在他怀中,还不等她举起小白旗求降,下一轮的狂风暴雨再次袭来,于是只好一次又一次唇齿相依,缠绵悱恻。
想着是这个曾经朝思暮想的人正在不停深吻自己,非影浑身慢慢燥热起来,抓着前襟的小手也情不自禁地向里探入,直到触及一片光滑坚硬的胸肌,冷不丁异样的触感,终于让两人清醒过来。只见非影鬓发微乱,红唇嘟起,一副情动模样,而吴夜则衣衫凌乱,胸口大敞,远远望去,要不是身高之差,还真说不好,是谁在主动,谁在被动。俩人对视片刻后,忽觉尴尬,均撇开眼去,吴夜这才发见那只入衣凶手,刚想开口调笑她几句,非影却反应更快,拔手后夺门而逃,可惜了吴夜的笑靥如花,她却是怎么也看不到了。
自那夜逃脱后,非影觉得自己太过丢脸,无论夏荷怎么替吴夜传信于她,她就是死活不肯出去,想想自己怎么也算是个品学兼优的高级知识分子,只不过被人亲了一下,就能不顾矜持化身野兽,扑食而去,咳咳咳,虽然也没那么严重,但自己从来就不是个色女,谈恋爱的时候也从来没有主动过一次,那日怎么就会如此急色,真是把自己前世加今世一共四十多年的老脸一并丢尽。
吴夜事后则没想那么多,要不是非影的各种举动一向异于常人,他也不会这么快就喜欢上她,即便那夜的事情有点出乎意料,但他不得不承认如此亲密的接触确实愉悦了自己。想她那夜如此大胆,如今又如缩头乌龟一般躲着不肯出来,吴夜心中不免一哂,到底还是个小女孩,任她平时怎么装、怎么闹,碰到****之事,还是脸皮薄如纸,真是别有一番可爱之处,不见就不见吧,反正躲得过初一,也躲不过十五。
再说刘倚霜自那日与弟弟抱头痛哭一番后,俩人的心结或多或少均有纾解,碰巧过了两日,云岫得到传信,管家中毒之事又有了新的线索,她更是喜上眉梢,自然也顾不得非影愿不愿意,寻了个由头就把她打发了出去。非影虽然想龟缩,但也知道轻重缓急,自然不敢多做耽搁,去珍宝斋换了男装,就从后门溜了出去,直奔那所作为据点的民宅,不曾想来人却不是王钰,而是二师兄庄南,想他多次帮过自己,反而更觉坦然。
客气寒暄后入座上茶,庄南开口道,“事情是这样,早些时日我花了些心思,救了一个胡人巫医,在他辨认下,可以确定齐府管家所中之毒的确来自塞外,只是他们各族部落间互相忌惮,所以他只能辨认此毒非他族,因此并不会配解,本来这条线索断了,是以后来再没约你出来商谈。不过前日传言有一个很的胡人贵族要入京,他听闻后又来找我,说那个胡人贵族曾是塞外名噪一时的巫族圣女,年少时就精通各类巫族医术,极有可能精通此类毒药。”
没想到还真是有人用塞外毒药来加害秦夫人!不过即便知晓这一点,还是无法确认是胡人自己所为,还是有人借手为之,况且即便巫族圣女能配出毒药,也不一定就是她下毒或者出手毒药,而且她身份显贵,怕是很难让她对异族人坦诚相告。非影思虑良久后道:“虽然她是我们目前唯一的希望,不过要如何接近她,进而取得信任,再套取真实的情报,怕是难上加难,我反而觉得眼下最要紧的是向她求取解药,用买的也好,窃取也罢,还是要先保证小姐的安全,然后再让云岫取些解药细细研究,说不定以她的天分也能研制出来,至少对我们来说,也算是多了一重保障。”
得知这个消息后,庄南也在苦恼如何入手,诚然如非影所说,这个圣女身份非凡,来硬的把她掳来估计要下一番大工夫,况且胡人刚烈,逼急了怕是什么也问不出,而若要徐徐图之,就目前的人手来看,无一人有异族细作潜质,因此取得她的信任她自愿相助,更是无异于登天之难。好在这个非影姑娘总是能另辟蹊径,于不可为中发现些可为之处,他也算是有了些头绪,先保住刘小姐的性命的确是重中之重,焉知那贼人会不会故技重施,说不定等云岫参透此药,又能有新的线索也不无可能,而且那圣女肯定身怀使命,定要要京城逗留一番,届时再想办法接近,从长计议。
第二十九章 有缘分()
庄南听君一席话,豁然开朗,不免打量起这个不起眼的小姑娘,道:“许久未见,不想非影姑娘虽着男装,却面若桃花,照面相看来,隐有红鸾心动之向,莫不是姑娘有意中人了?”虽然和这位平凡的二师兄接触过几次,但他如此明目张胆的玩笑还是头一回,碰巧又正中她心事,非影难免有些尴尬,反正正事也谈的差不离,自己也黔驴技穷,便也放下心思和他调侃起来,“没想到庄少侠涉猎颇广,连相看面相这么高深的学问也能信手拈来,不如在月老庙旁支个摊子,定能多项收入颇丰的副业。”
庄南见非影虽被说中心事,却毫无羞赧之色,反而借题发挥,将他一军,不得不佩服她心思灵活,巧言如簧,实非一般女子能及,虽然长相打扮毫不起眼,但依然让人印象深刻。想他年少出师,在江湖中漂泊十余载,形形色色的女子接触了不少,能总是让人趣意恒生的,非影莫属第一,可惜观她今日模样,确实心有所属,不然将来自己畅意江湖之时,与她为伴,定能日日开怀。
非影见庄南盯着自己不语而笑,也不禁浮想翩翩,难道这位平凡的二师兄也看上她了?不得不说,自从进京以后,短短两年时间,她竟然连下两位风流公子吴夜和刘畅同样平凡的非影增添了不少信心,想来京城果然是个好地方,大多数人还是以心灵美为审判标准,不像在别院的时候,连看门的小厮都不把当女孩子看,总是抓她来凑数,哄骗她和一群半大小子一起耍钱,要不是她碰巧手气好连赢了几天,众人输的心急眼红才放过了她,怕是越发混的像个野小子。
心中一旦认定了二师兄对自己的情义,非影便不好意思再和他独处,便编了个借口回了珍宝斋,本来还想去对面的茶楼喝茶,却觉得没有说书先生的故事,也没有了热闹的大堂,独坐雅间,牛饮香茗,对她反而更像是折磨,索性歇了心思。穆爷见她无聊,又不肯回府,想着女儿生辰将至,妻子想亲手给她做身衣裳,碰巧非影出来,她肯定知道女儿喜欢什么样的缎子,便拜托她去挑,捎带脚打壶酒回来,妻子看在外人的面上,也不好开口数落他贪嘴。
于是在那里都有做跑腿命的非影,拿了银子,任劳任怨的拎着酒壶出门,想着时辰还早,也没有旁的事情,便随性乱逛起来。以前出门,吃喝玩乐的地方没少去,但是像马市、兵器铺子这种男人们常去的地方,她还未曾踏足,一来自己不会,二来也没人肯带她去,即便是在现代,她也几乎没有和这些东西挨过边,如此想来,兴之所至,此时不去,更待何时。
索性定好布,打完酒,她就信步去了兵器一条街,别看这条街隐蔽狭窄,但店家和主顾楞是把这条街烘托的江湖味十足,盯着一位威猛刀疤脸大侠和一位裹在黑色檐帽里的神秘高手拱手作揖,想起以前看过武侠里的碰头场景,非影只觉得身临其境,分外惊喜,不记得哪位高人曾说过‘有人就有江湖’,若她在这条街上逛一圈,是不是也能算的上混过江湖了?
于是非影迅速入戏,学着一代宗师般气定神闲的步伐,开始雄赳赳气昂昂地飘走着,压根没看到跟她擦肩而过的庄南。于是这一刻有人不淡定了,眼前这个飘过去的姑娘记性着实太差了,好歹几个时辰前他们还共坐一桌,密谈许久,怎么眨眼好似不认识一般,连个暗示都没有,说走就走。庄南心中不由苦笑,自打他易容术大成之后,还是头一次没换易容就能被人忽视,这个丫头总是给他惊喜,既然分开了又巧遇,便是缘分使然,他自然不能让她就这么过去,非要拉住她干点什么,至于该干点什么,他也说不清楚,总之抓住这个鬼机灵,定会有事可干。
于是庄南三下五除二,一个小擒拿手轻轻滴困住了这个还在做梦的呆子,“大侠饶命,小的再也不敢了。”非影猛的被人一抓,还真以为自己冲撞了那位高人,急忙按着里的台词讨饶起来,果然十分奏效,后面那人立即放开了她,待她转过身道谢后,一阵噗笑声迎面而来,抬起头,她这才发现是庄南在逗她玩。
“你这套说辞还真像那么回事儿,也不知哪里学来的?”庄南见她懊恼,言不由衷地给她个台阶下,“庄少侠仗着武功高强,欺负我一个弱女。。。男子,也不怕人笑话。”被人欺负,自然不能白白算了,“刚才我从你眼前走过,与你打招呼,你却置之不理,教训你一下,免得你太过目中无人。”其实他并未打招呼,不过看她呆呆的样子,估计根本也没注意。
“有吗?你确定不是某人仗着身手敏捷,想搞恶作剧才背后袭人?”非影自然知道自己刚才走神了,不过还是鸭子嘴硬,想要辩驳一番。“你刚才打街东边来,盯着一对碰头的英雄看了半天,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到这儿,我可有说错?”庄南自一家兵器铺出来后,远远地就看到非影,自然说的头头是道。“庄大哥,并非小弟眼高于顶,只是刚才在想事儿,真没看到您的伟岸身姿,更无轻慢之意,要不小弟做东,给大哥倒酒赔罪。”知道的确是自己无礼,非影立马摆出一副讨好嘴脸。
庄南听了她的话,立马捂嘴轻笑,没想到她还有如此乖巧的一面,见真相大白,立马大哥长大哥短的,变换之快,真是瞠目结舌。本来也没想怎么的,既然她要赔罪,他也想陪她玩一会,遂开口道:“既然贤弟如此真诚,庄某却之不恭,正好前街胡同里有个酒肆,就去那里可好?”
此刻情形,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非影哪里敢说个不好,她只盼着酒不要太贵,某人不要太能喝,好歹给她留几个零嘴钱。看着她乖乖地跟着自己,一声不吭,庄南忽然觉得她像个犯错的小妹妹,正负气跟着哥哥回家一般,真是让他忍俊不禁。
第三十章 逢知己()
有道是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家小酒肆果然在很深的一个胡同里,店面不大,却清幽别致,一层主要卖酒,二层摆了几个矮桌坐垫,算是品酒之地。只见庄南如熟客一般,对老板道了句“老三样”,就引着非影上楼去了。
不过片刻,“老三样”就上桌了,一壶不知名的美酒,一盘油炸花生米,一碟凉拌猪头肉,不由感慨古往今来的下酒菜还真是万变不离其宗,好在非影非常喜欢,只见那盘花生米颗颗饱满油亮,不用猜定是今年的新花生,且是现炸的,而那碟猪头肉一半为肥瘦相宜的猪脸,一半为脆骨相间的猪耳,红白交替,肥而不腻,着实让人垂涎欲滴。
最让非影满意的,莫过于这三样吃食怎么看起来也不像是名贵之物,尽管不知道那壶酒为哪种佳酿,但如此简单质朴的一个酒肆肯定卖不出大酒楼那坑爹的价格,于是把心稳稳地放在肚子里,道:“没想到如此偏僻的一个小酒肆,还兼卖如此诱人的下酒菜我不禁期待这壶酒的味道了。”
庄南原本只打算找个安静的地方聊聊天,却见她对着那盘猪头肉跃跃欲试,又说自己很期待品酒,就知道她定不是第一次喝酒吃肉,既然她不拘泥于自己的身份,愿做个酒肉之徒,他更是乐意与一有趣之人,举杯对饮,畅谈人生,遂道:“这下酒菜是店家做来自己吃的,才会如此色香味俱全,我也是在此饮酒数年,才得此殊遇。别的酒不敢夸口,但这壶竹叶青酒香清冽,沁人心脾,确实值得一品。”
既然庄南夸得这么明显,非影自然是要好好尝尝,遂亲手执壶斟酒,道:“小弟今日多有得罪,望庄少侠大人不记小人过,小弟先干为敬。”一仰头,一杯酒,一饮而下。庄南见状已不以为意,她若如其它女子娇娇弱弱地抿一口,反而更不像她的性子,且刚才之事,本来就是与她玩笑,自然不会真的怪罪于她,既然她如此豪爽,他也不好屈居人下,一抬手,一杯酒也利落下肚,酒尽杯干。
非影上次随两位冒牌哥哥也算喝过一次酒,印象里那酒很是绵软,如兑水一般,寡淡的很,还以为这古代的酒没有那么精纯才会如此,不想今日这竹叶青确如庄南所说沁人心脾,这不才一小杯而已,就从口腔一直烧到肚子里去,好在好酒就是好酒,轻易不上头,再配一块猪头肉入口,齿颊留香,回味十足,方知人生最美之事莫过口腹之欲。
而后你来我往,一壶酒慢慢见底,伴着酒兴,两人都松泛许多,天南海北的胡侃起来。非影虽穿到古代数年,比起宅院里的其它丫鬟也常出门去,但除了锦州和京城,再没去过其它地方,偏这两处也大同小异,房子连着房子,道路相隔,人声鼎沸,虽然总是热闹非凡,但再有趣也禁不住多逛。碰巧今日兴之所至,模拟感受了一把江湖风情,才又把自己爱玩贪新鲜的本性勾了出来。
忽然就羡慕起庄南,作为一个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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