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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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士- 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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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我若是有情,此刻应该在心上人的营帐中,享受天伦之乐才对。”其木格疑惑地与李慕儿对视了一眼,继续翻译道,“我的心上人,名叫乌讷博罗特,是科尔沁部落的首领。我们幼年就相识,可我却为了自己建功立业的想法,拒绝了他的求婚,嫁给了巴图孟克。我永远不会忘记,他离开时的眼神,比起你们,要失落的多。”

    其木格愣了愣,用自己的口吻安慰满都海道:“哈屯,你那样做也是为了全局啊!乌讷博罗特王是属于黄金家族的远支,按照继承制度,他是没有权利继承汗统的。如果您按照感情的支配嫁给他,无疑会引来虎视眈眈的癿加思兰、亦思马因两位卫拉特部大领主的报复,那么此时蒙古各部说不定还在混战之中。”

    “是啊,”满都海终于自己用汉语答道,“孛儿只斤氏,必须要赢。其木格,你明白吗?”

    “可是,巴图孟克用这样的借口挑起纷争,实在”

    其木格不敢再说下去,李慕儿顺势接话:“巴图孟克如今还太过年轻,做事难免有些浮躁。哈屯就没有想过,他的冲动也有可能犯错吗?”

    “没关系,他犯错,我,替他弥补。”

    满都海的汉语说得生涩,却是掷地有声。就这区区几个字,重重地砸在李慕儿心头,让她猛然想起了澹烟楼的那句“失民心者,打天下”。她想,与其说满都海是巴图孟克背后的女人,不如说她是整个鞑靼背后的女人。她说得没错,大明朝中确实鲜少有关于她的记载,可了解她的人一定会知道,她才是这蒙古草原上,真正的英雄!

    李慕儿思绪翻飞后,不忘问出正题:“哈屯,可否放我回去?如今你已明白,我永远不可能归属于草原。”

    其木格也趁势为她开脱,“是啊,哈屯,她一个小小女子,对我们也构不成任何威胁。”

    满都海摇摇头,对其木格说了几句话,最后深深望了李慕儿一眼,便兀自走了出去。

    其木格目送她离开,回头慢慢踱向李慕儿,一步一步,似乎都格外沉重。

    最终,她解开了李慕儿的一切束缚,指了指门口,闷声道:“你走吧,如果这是你的选择。”

    李慕儿冲她感激一笑,却疑虑道:“满都海不会怪你?”

    “不会。哈屯说了,人本来就是我要救的,放不放,全在于我。”(。)

第二一一章:虏寇犯边() 
李慕儿终于踏上了回程,却并没有想象中的痛快。

    她的第一反应是去找林志,虽然她不确定巴图孟克是否真会去抓他,可必须要护他到平安之地,她才能够彻底安心。

    夜蝶出匣,闪闪犹如萤火,蹁跹地在前头带路。

    风越发绵长,月色更是隐隐。

    李慕儿愈行愈急,可直到天亮,还未行出草原疆域。

    这回家的路,可知有多远。

    突然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李慕儿暗忖不好,想要寻个地方躲闪。可草原辽阔,一望无垠,哪里有可以藏身的地方。

    少顷,李慕儿便被一群人团团围住。

    定睛一看,似是蒙古骑兵。

    李慕儿突然顿悟,她只顾着回大同寻找林志,却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巴图孟克必定带着众骑兵在大同城围附近扎营,她要回去,很有可能经过他们的营地!

    此刻不就被逮个正着?

    骑兵中有人立刻认出了她来,用蒙语嘟囔了几句,便指挥众人扑了上来。

    糟糕!李慕儿忙收起蝴蝶藏于怀中。她没有武器,右手虽然在满都海帮助下已能轻松动弹却尚不可运功打斗,眼下对方人多势众,又威猛强壮善于骑马作战,几个回合下来,李慕儿眼见不敌,扑通摔下马来。

    刀口顿时架于脖颈,李慕儿奔波半夜,终是羊入虎口,不过是来到了蒙古另一个大营而已。

    灯火已熄,天光大亮,李慕儿与巴图孟克复再次相见,立场却已截然不同。

    巴图孟克哑声开口:“你是自己逃出来的?”

    李慕儿自然答是。

    巴图孟克显然不信,却也未加分辩,只冷哼一声道:“既然你来到这里,本汗就让你看看,你们中原人是多么不堪一击。”

    李慕儿没有想到一切会发生地这么快,这么猛烈。

    当她被缚在马上,亲眼见着巴图孟克的骑兵闯入大同镇,叫嚣着,飞奔着,见东西则抢,见明兵便杀的场面后,她终于明白了朱祐樘说过的话: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

    也终于了解,她在紫禁城为女学士时,朝野上经常报奏的所谓“虏寇犯边”,听来不过区区数语,却原来是如此残暴的景象。

    如果说李慕儿曾有一瞬将巴图孟克视作为朋友,那么此刻,他在她眼中则成了一个恶魔,一个野心勃勃的大明之敌!

    这场捣乱持续了许久,直到明军大批兵马赶来,巴图孟克的骑兵才匆匆出城,顺势虏获了不少百姓。

    一回营,人群中爆发出如雷的掌声与喝彩声,似乎在庆祝自己打了胜仗,逼得被押下来跪在俘虏中的李慕儿狠狠啐了一声。

    巴图孟克发现了她,眉毛一挑,他身边一个武士便故意走了过来,到她面前,拽过一个虏来的百姓,大声用汉语问道:“说,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林志的庸医?”

    百姓赶忙求饶,“不认识,不认识,大爷行行好,放过我吧!我什么都不知道!”

    一番话顿时又引来鞑子无数嘲讽和讥笑,那武士冲着李慕儿指桑骂槐道:“中原人不仅没有良心,还如此无知懦弱,真是可悲!哈哈哈”

    李慕儿呸了声,“俘获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百姓,便以为得了大明一分一毫,当真不要脸!”她又转向巴图孟克,冷笑道,“巴图孟克,我当你是个英雄,原来竟是如此卑鄙无耻之徒!你以为扰乱几次边境就能证明自己的能力了?错,你不过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不过是被我们大明戏称的‘小王子’而已”

    身前武士哪里听得下去她这般侮辱他们的达延汗!李慕儿只觉脸上一阵剧痛,随后口中布满血腥味,她刚想把血吐到对方身上,对方却身形一闪,大手一挥叫人把她带了下去。

    手铐脚链加身,李慕儿舌头抵着脸颊内侧,仿佛那样就能减轻些许痛苦。草原的夜很冷,李慕儿被关在铁牢中已几日有余,没有营帐,风餐露宿。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她的人生中,经历过多次绝望,可没有一次像这回一样,除了绝望,还有深深的寂寞。

    嘴中又泛起血腥滋味,李慕儿吐了口血水,轻轻唱道:“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背后传来应和,声音甜甜的,虽不如银耳般清透,却也在这寒夜让李慕儿感受到了一丝暖意。她缓缓回头,对忽然出现在这里的熟悉面孔低语道:“其木格,你们也过来了?”

    其木格面露愧色,“嗯,我们来与大汗会合,而后一同回漠北。”

    李慕儿点点头,有气无力道:“那我们呢?是不是被带回去做你们的奴隶?”

    其木格闻言垂下眼眸,显得有些尴尬。

    “其木格,我不怪你。可我亦不会放弃。只要还有一丝机会,我一定会逃,逃回去,逃回家。”

    说这话的时候,李慕儿的眼神飘向远方,似乎看到了什么期待的人或事,脸上不自觉浮现出一层浅浅的笑容。

    第一次,其木格有些后悔救了她。她果然和自己不一样,如论是生是死,她的归属依然在那里。

    这让其木格忽然想起她所待的那个地方,人们叫它紫禁城,它无比华丽,却透着一股空空荡荡的不实感,人们见了面总是低头,彼此之间离得很远,那样一个地方,有什么值得她怀念。

    其木格这样想着,便不禁问出了口。

    李慕儿却只是反问道:“其木格,你见过下雪吗?”

    “当然见过。”其木格疑惑。

    “可你没有见过下雪后的紫禁城。”李慕儿笑了笑,眼神又眺望远方,“下雪后的紫禁城,没有见过的人不会理解,那究竟有多美。”

    其木格顺着她的目光怔愣了一会儿,终于长叹了口气,双手攀在铁栏上道:“女学士,这是最后一次,我放你走,从今以后,希望我们不会再见面。”(。)

第二一二章:设法自救() 
李慕儿心中感动,却凄然一笑道:“其木格,你已救了我多次,还能救我几次?今时今日,我与你的立场已然对立。你若再放我,与我降了你们是同一个道理,皆为背叛。”

    她最后几个字咬字清晰,一针见血,说得其木格不由脸色一青。

    “何况,你现在放我出了这牢笼,又怎能保我平安出这营地?此处不同往常,这里驻扎着的,是奔在最前方的战士,他们不会认你,亦不会手软。”

    其木格双手握紧了拳,她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有道理,这让她感觉到无助,以及对巴图孟克深深的失望。

    李慕儿看出了她的情绪,挪了挪僵硬的身子安抚她道:“其木格,早在澹烟楼,我就发现你对巴图孟克呵,怎么说呢,也许还停留在幼时的感情。可你不能忘了,他现在是大可汗,是草原上的王,他有一大堆的理想要去实现,有一大堆的子民要去统治,他哪里能够像你这样,计较每一个萍水相逢的朋友的死活?”

    其木格眼眶渐渐红了,“他从前不是这个样子他比我们都热血,他会帮苏日娜救受伤的幼鹰,会教朝鲁武功防身,还会帮我整夜整夜地抓萤火虫”

    “其木格,”李慕儿轻叹,“你有跟随巴图孟克上过战场吗?你有见过他刀口舔血的日子吗?”

    其木格眼神飘忽了半晌,终是会意惨笑,“是啊,我没有见识过。当年满都海哈屯带着他上战场的时候,他还是个孩子。哈屯将他放在箭篓中,奔波厮杀。那些鲜血,沾在箭篓上,多年以后都洗不干净,那溅到巴图孟克眼中的,又有多少呢?”

    李慕儿不语,由她自己思忖。

    又过了片刻,其木格抬头道:“女学士,你真好,还帮他说话。”

    “我才没有帮他说话,”李慕儿扯扯嘴角伤口便疼地嘶了一声,“我只是不想你这么难过。其木格,人都会变的,你以为这世上有几个人,能不负初心?”

    其木格点头嗯了嗯,回神又道:“你会被关在这里,我也有责任。我现在放你走,你至少可以拼一拼,否则哪还有机会逃跑?”

    “拼一拼”三个字眼显然说进了李慕儿心坎,她眼睛一亮,正视其木格道:“我自然是要拼的,不只为我自己,也为隔壁那群无辜的俘虏。其木格,你帮我个忙,帮我传句话给巴图孟克。”

    “好,你说。”

    李慕儿脚戴锁链拖行着,被带到一个临时所搭的擂台边。所谓擂台,也不过是用木头围成了一圈,圈子外人声鼎沸,而圈子里则成了个比试场地。

    李慕儿缓步而行,环顾了下四周,终于在侧边一个角落看到了正坐皮椅的巴图孟克。

    后者显然也已发现了她,挥了挥打手让众人噤声,才霸道地用手指了指她道:“你真的想让本汗出题,再比试一场?”

    李慕儿似笑非笑望着他,脚下一步也不踉跄,言语间透出一股莫名的自信,道:“是。”

    她让其木格传话,问巴图孟克,当初在澹烟楼输给了她,如今想不想再与她比试一场扳回面子?至于比什么,这是他的地盘,由他说了算。

    “假如你输了呢?”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李慕儿扬了扬眉毛,扫了一圈众人,最后视线停留在身后被一起拉来的俘虏,道,“可我若侥幸赢了,便请大汗放我们回家。”

    巴图孟克冷哼了声,“你以一己之力,想救这么多人?”

    “不,在这里,我和我身后的所有人,都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便是大明百姓。这就好像你们无论迁徙到了哪里,都是一个集体,不分你我。”

    李慕儿这番话说得有理有据,关键是让巴图孟克找不到攻破的点,他只好唇角一勾,不屑地说了一句:“等你能赢了我们草原第一勇士再说吧。”

    第一勇士?

    光听这噱头,李慕儿就方寸大乱。她知道蒙古人好勇斗狠,想要比文是不大可能的,她是想要搏一搏,可此时此地,无论比什么,她都处于被动劣势,心里发慌也属正常。偏还得装出一副有把握的模样,不在气势上输了去。

    可当她被解下手铐脚镣,在人潮的欢呼声中,站到虎背熊腰、魁梧健壮的“草原第一勇士”面前时,还是心虚地咽了咽口水。

    “我们草原上的英雄,最喜欢博克。博克不分体重、年龄、地位、民族,只要你摔得赢对手,就配得到尊重。你不是想当英雄吗?那就来试一试,你究竟配不配?”

    博克李慕儿不是没想过的,此刻脑中也说不上是喜是悲,显然也没有时间多加思考,唯有拼尽全力一试。

    耳边响起了哄笑声,李慕儿站在对手面前,活像一个娇俏的小娘子,鬼才会相信她能摔倒对方。

    “规则呢?如果只是比谁先摔倒对方,未免太欺负小姑娘了。想必蒙古第一勇士,在赛场上也不是如此恃强凌弱之辈吧?”

    李慕儿真没有想到,在身后瑟瑟发抖的大同俘虏中,居然有人肯为她说话。感动之余,她不禁回头去寻说话的人,可说来奇怪,怎么只问其声,不见其人呢?

    巴图孟克也不屑与俘虏废话,只下令道:“我给你一炷香时间,期间不管你们互相摔对方几次,待香一灭谁将谁制服了,就算赢。”

    这样一来,比的就是耐力,李慕儿还算有几分机会。前期只要与他迂回周旋,耗光他的体力,最后一击即中,或许能胜。

    这样想着,李慕儿单脚退后一步,伸手将裙角提起往后一甩,另一手摊掌于身前,眉间厉色道:“请赐教。”

    然而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个“草原第一猛士”,下手这么狠,这么猛,当真是不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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