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捉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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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捉鬼人-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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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到这儿,可能有人会问,蔡文烨怎么不反对你太爷练武呢?这个,不让我太爷练武,我太爷就不读书,在这一点上,蔡文烨也拿他没办法,这个时候呢,我高祖父再教我太爷抓鬼的手艺,三管齐下,蔡文烨就担心我太爷吃不消,怕把他的“状元”苗子给累坏了,也就有时常意无意的,反对我太爷学这个。

    三年后,也就是1882年,清光绪八年,壬午年。我高祖父五十五岁,我高祖母三十七岁,我太爷十五岁。这一年,我太爷参加了乡试,明清时期的科考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通过乡试以后,接着就是会试、殿试。

    我太爷这次不算争气,在第一场乡试时便落了榜。我太爷落榜以后,蔡文烨还自我安慰说,秉守十五岁参加科考,年龄是小了点儿,自古以来还没听说过十五岁考中头名状元的,再读三年,等十八岁了再考。

    其实,凭我太爷的资质,乡试这一关应该能过去,但是他这时候背地里把心思全都用在了练武上。后来,据他自己说,在考试的时候,心里还想着把某某招式练好,就这么个状态,能考出好成绩才怪呢。

    这个时候呢,蔡府里那几个武师已经满足不了我太爷了,看家本事都给我太爷榨干了。

    蔡文烨为了哄他读书,请来一位少林武僧,专业指点我太爷。其实这武僧这时候已经不算是少林弟子了,他犯了杀戒,给少林寺逐出了师门。当然了,这武僧犯杀戒杀的不是人,而是一只狗,据武僧自己讲,他有一次下山化斋,走到半路,路边窜出一条大狼狗,扑上来就咬,出于自卫,他就用脚踢撵大狼狗,结果一脚把那狗给踢死了。

    不过,有那么一句话,打狗还要看主人,武僧踢的这条狗,是当地一个大户人家里养的,狗死了,那户人家不依不饶,直接揪着武僧闹到了嵩山少林寺。少林寺明知道错不在武僧,因为那狗都不知道咬过多少人了,早该死了,但是又不好得罪这家大户,而且武僧明显犯了杀戒,只好把武僧杖责二十,逐出了师门。

第五十二章 梁府失火() 
武僧自幼父母双亡,被逐出师门以后无家可归,流落到了开封府大相国寺附近,后来蔡文烨带着李氏、我高祖母等一家子人到大相国寺上香,遇上了武僧,把武僧请进了蔡府。趣*

    同年腊月,也就是1882年,清光绪八年,壬午年腊月,腊月也就是农历十二月。那时候的天气,要比现在冷得多,数九寒天,滴水成冰,冷风刮在脸上刀割的一样。

    腊月初九,也就是腊八过后的第一天,刚刚下过一场雪,天冷的能冻死人。

    傍晚时分,县衙里当差的我高祖母的二哥来找我高祖父,说是有件事想问问我高祖父。

    别看他们住的挺近,平常却是各忙各的,很少相互走动,不过见了面还是挺亲的,毕竟是一家人,用我们这里是话说,这是“实底儿”亲戚。

    我高祖父见二哥过来了,二话不说,也不问我高祖母的二哥找他啥事儿,赶忙拿出两坛子好酒,又亲自下厨忙活着炒菜。

    我高祖母的二哥看那意思本不想喝酒,但是架不住我高祖父那股子热情劲儿。

    在厨房门口儿,我高祖母的二哥见我高祖父在里面忙的不亦乐乎,就有点不太高兴了,说我高祖父,“宣义呀,你好歹也是蔡府的姑爷,再不济家里你买一个丫鬟,帮着做做饭,打理打理家务啥哩,你看看你这算啥。”

    我高祖父回头憨憨一笑说:“不用咧,家里也么啥事儿,俺做的来。”

    我高祖母的二哥说:“你做得来,我不能看着我妹妹跟着你受罪,等有机会了,我到乡下去一趟,给你们两口儿买个做饭哩小丫鬟回来。”

    其实买丫鬟这件事,蔡文烨夫妇和我高祖母大哥以前都说过,不过都被我高祖父婉言拒绝了,这一次听我高祖母二哥又这么说,我高祖父只是笑了笑,没说话,更没当回事儿。

    两个人说着话,两个下酒菜炒好了,鸡蛋韭菜,醋溜土豆丝儿,再加上腊八那天别人送来的一大块卤肉,片成段儿,拌上葱花佐料,两个人就这么在屋里推杯换盏地喝上了。

    我高祖母呢,这时候赶忙下厨做晚饭。我太爷呢,在蔡府还没回来,他一般不在家里吃饭,都是在蔡府吃的,蔡府的伙食当然要比家里好的多。

    酒过三巡,我高祖母的二哥就问我高祖父,说,有些人好好的,身上衣服会突然着火,后来四肢发烫、脸发红,到最后整个儿身体莫名其妙燃烧起来,自己能把自己给烧死,这种事儿,会不会跟鬼神有关系?

    我高祖父自打我高祖母的二哥一进门,言说有事找他,就知道这事儿肯定跟鬼神有关。

    这时候,听我高祖母的二哥这么问,我高祖父轻轻蹙了下眉头,他还真没听说过活人自己会着火的,还能自己把自己给烧死,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就反问我高祖母的二哥,“咋了二哥,是不是遇上啥事咧?”

    我高祖母的二哥嘬了两下牙花子,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跟我高祖父说了一件怪事。

    就在四个月前,也就是农历八月份,临近县城的一个小村子里,一户人家发生了火灾。这户人家姓梁,主人叫梁德仁,四十岁左右,算是那小村子里的首富,在县城开着一家不算小的米店,家资丰裕。

    梁德仁有一个正室,一个偏房,用现在的话说,这人家里养着两个老婆。

    正室龚氏和梁德仁同岁,偏房岳氏这年二十六岁。梁德仁还有一双儿女,儿子十八岁,女儿十六岁,除了这一家五口,家里还有一个管家、四个家丁、三个丫鬟和一个做饭的老妈子,上下加起来一共十四口人。

    那场大火是在三更天以后发生的,非常突然。这户人家呢,在他们村里的口碑不是太好,属于那种欺压乡邻、为富不仁的家庭,着火以后,竟然没一个村里人帮忙救火的。

    大火一直从三更天烧到天亮,几乎把这家房屋烧的片瓦不存,家里的十四口人一下子烧死了八口,梁德仁夫妇两个和偏房岳氏全被烧死,丫鬟烧死两个,家丁也烧死三个。

    一下子死了八口人,这在尉氏县来说,算是个大案子了,衙门里的官差介入调查,怀疑这是人为纵火。

    最后调查来调查去,查了一个多月,发现他们一个村子里,一半儿人都有纵火嫌疑。因为啥呢,因为这梁家在村里得罪的人太多了,梁德仁的儿子梁童生十分蛮横,仗着家里有钱有势,在村里看谁不顺眼就打,经常带着几个家丁把人打的遍体鳞伤。梁德仁呢,好色,见谁家闺女长的不错,让媒婆上门,打着给儿子找媳妇儿的名义,把人家的黄花闺女骗进府里,糟蹋完了,陪人家点儿钱。

    当时那年月儿,贫富差距极大,可谓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而且那些封建社会的法律制度,大都是整治穷人维护富人的,穷人命如草芥,那年月儿,老百姓卖儿卖女的都屡见不鲜。女儿给人糟蹋了,还能得到点儿赔偿钱,女孩儿家里人也就打落牙往肚里咽了,虽说心里恨得牙根儿都痒,嘴上却不敢吱声儿。自古以来,有那么一句话,叫做,民不与官斗,贫不与富斗,斗不起呀。

    梁府的这场大火,着实让那些村民们解了气!

    那些负责调查失火的官差还发现,大火过后,梁府除了烧死的那八个人以外,梁德仁的儿子梁童生,女儿梁秀秀,包括梁府管家、做饭的老妈子,还有一个丫鬟和一个家丁,居然集体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就导致了整个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要说是那些村里人放的火,有点儿说不过去,放这么大的火,不是一两个人就能成事儿的,要是人多了呢,心就不会那么齐,总会有人因为害怕、胆怯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走漏出风声,甚至是露出蛛丝马迹,但是县衙官差在村子里挨家挨户查了一个多月,一点风声都没听到,更别说什么蛛丝马迹。

    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不是这些村民合伙干的,再者说,这些老实巴交的村民没这种杀人放火的胆量。

    要说有胆量的,那就是那些土匪响马了,不过要说是土匪响马放的火,也不大可能,这村子距离县城很近,那些土匪响马还没嚣张到在县太爷眼皮子低下犯事儿的,再说那些土匪响马一般只图钱财,不会赶尽杀绝,他们要是真这么做了,那就等于杀鸡取卵,自己在断绝自己的财路。

    以上两个方面都排除以后,就剩下内贼作案了,也就是说,这火是梁府里的人自己放的。

    梁德仁的一双儿女基本上可以排除在外,相信他们自己不会烧自己的房子,更不会烧死自己的父母。最后的嫌疑人,就落在了失踪的管家、老妈子、丫鬟和那个家丁身上,官差怀疑这些下人串通勾结在一起,放火之后,又绑架了梁德仁这双儿女,搞了个集体大逃亡。

    至于这些下人放火、绑架的动机,县衙暂时没考虑,先把几个人抓到,审了再说。

    就在县衙准备对梁府这几个下人发榜通缉的时候,梁府失踪的那名家丁返回了村子,县衙得到消息以后,派出几名得力捕快,第一时间逮住了那名家丁,押回县衙一审才知道。

    梁德仁的儿子梁童生根本没有失踪,在梁府失火之前,梁童生带着这名家丁到原阳县进货去了,也就是给米店进大米。原阳大米,据说在东汉时期,已经是宫廷专用米,质量和口感没的说。梁童生去的时候呢,刚好是新米收仓的季节。

    话说回来,这个梁德仁虽说在他们村子里算是一霸,但是还不算是黑心商人,买卖的米面不但价钱公道,还都是上等品,深受县城里的百姓欢迎。

    言归正传。到原阳县进大米,这是梁童生生平第一次干正经事儿,也是第一次拿这么多钱出门,结果人还没到黄河边儿,在黄河南岸一个叫雁鸣湖的地方停了下来,因为那里不但风景宜人,过去更是以美食和烟花柳巷闻名。

    梁童生拿着进米的钱在那里厮混了两个多月,不但把钱花光了,还欠了人家一屁股花债,最后被一家青楼的老鸨子扣在那里,让这家丁回家拿钱赎人。

    至于梁府上的大火,这家丁和梁童生根本就不知道。

    到这儿,这家丁和梁童生的嫌疑算是给排除了,县衙开始着手追缉失踪的管家、老妈子和那个丫鬟,同时,也在紧锣密鼓寻找梁德仁女儿梁秀秀的下落。

    又是半个月过去了,这时候已经进入阴历十月份,天气转冷,梁府纵火案从案发到此时,已经过去两个月,却一直查无头绪。县太爷因为案件过于离奇诡异,为了保住自己的顶上乌纱,压着不敢上报,眼看着,就要成无头悬案了。

    就在这时候,梁德仁的儿子梁童生慌慌张张跑来县衙报案,说自己的家丁夜里被人烧死了。

第五十三章 失踪丫鬟() 
这时候的梁童生,可以说算是无家可归了,家里的一切被大火烧了个干干净净,就剩县城里这家米店了,他和家丁这时候只能住在米店里。趣*讀/屋 米店除了他们两个以外,还有一个管账的掌柜和两个称米的小伙计。

    掌柜的和伙计都是县城里的人,和梁家还算是远门亲戚,晚上不住在店里。之前称米的那两个伙计一到晚上轮流看店,自打梁童生和家丁来了以后呢,晚上就不用他们看店了,看店全成了那个家丁的事儿。

    据梁童生说,就在他报案的前几天晚上,有一天夜里,梁童生在后院库房听见家丁在米店前厅大呼小叫,跑到前厅一看,家丁身上的衣服整个儿烧了起来,正在满地打滚儿。梁童生虽然在外面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对自己家里人还算不错,特别是大火以后,就剩这一个家丁跟他相依为命了。

    梁童生随手拿起旁边一个装米用的空麻布袋子,扑过去压在家丁身上,反复压了几下,把火给压灭了。幸好梁童生扑救的及时,这家丁只是把手烧伤一点儿,并无大碍。

    可是自从那天之后,这家丁就变得精神恍惚、神色异常,两只眼睛就跟害了红眼病似的,通红通红的,到后来,整张脸也变的跟眼睛一样,通红似血,并且身上滚烫,就跟一块烧红的烙铁似的。找大夫看,大夫看不出毛病,说这可能是一种罕见的“热病”。

    古时候的“热病”泛指中暑,不过秋冬十月,说家丁中暑,这好像有点扯淡了。在咱们当代,还有一种病,过去也被人误称为“热病”,那就是艾滋病,艾滋病人发病时身上热的像火碳一样,但是在那个年月儿,咱中国估计还没这种病吧。

    就在梁童生来县衙报案的前一天晚上,梁童生在县城一家青楼喝了一夜花酒,等他早上回到米店的时候,一个人形模样的物体蜷曲在米店前厅的地上,给火烧成了一团黑炭,样子十分恐怖。

    梁童生仗着胆子看了一下,发现了那焦黑物体的身上有块铜牌,铜牌上面写着“梁府”二字。

    铜牌,就像一个身份的象征,证明这是哪家府上的下人。古时候很多大户人家的下人都挂有铜牌,铜牌正面刻着某某府,反面刻着下人的名字。我高祖父老丈人家里的下人也有铜牌,下人到商铺里给府上买东西的时候,亮出铜牌,商铺老板见了就会给几分薄面,给予一定优惠。当然了,这要看你府上老爷的面子有多大,势力有多大,不是随随便便拿出个某某府的铜牌就能管用的。

    言归正传。在梁童生看到铜牌,确定这焦黑物体正是自己那名家丁以后,吓坏了,跌跌撞撞跑到县衙报案。

    县衙里接到梁童生的报案以后,派出一名捕头、几名捕快和一名仵作,第一时间赶到了米店。

    经仵作当场验尸,发现火竟然是从家丁肚子里开始燃烧的,因为剖开家丁焦烂的肚皮以后,仵作发现家丁肚子里那些零碎儿已经成了飞灰,轻轻吹上一口气,那些灰烬都能“呼”地从焦黑的人皮壳子里漾出来,之后,仵作又把家丁的脑瓜顶锯开一看,颅骨里的脑仁儿也是一团飞灰,就像烧烬的棉花团似的。最奇怪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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