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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着不远处说:“就在那儿,你看不见?!”
“啊!看到了!是个金娃娃,还是活的。天!它在向我招手!”他大叫起来。
我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嘛。不禁暗笑起他说是风就是雨,想象力太过丰富了。
但他却又并不像在说假话,就像他真个看到了一样。小航顺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伸到水里,嘴里尤自说道:“我要把它捞上来。”
真是个疯子!我一边想,一边准备趁他不注意时溜掉。只听他又叫道:“哈,它咬住了!好家伙,力气还真大!”
这时怪事儿出现了,树枝不断的晃动着,似乎在别一端真的有什么在挣扎,带的小航也摇起来。我揉揉眼睛,但插入水里的那一段树枝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快要拉不住它了,鼻涕虫快来帮帮我!”他被一步步往河里拉,有只脚已经踏入了水里。我微一迟疑,便抱住他的身体向后用力。好家伙,尽管我使足全身的力气也不能将他拉回分毫。
一分钟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渐渐被拉入河里的人中多了一个我。眼看快干的裤脚又被打湿了,我急道:“快!快把棍子扔掉!”
“我……我放不了手!”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这怎么可能,你再不放丢掉我可要放开你了!”我盘算着这是不是他用来整我的又一新方法。他却恐惧的叫起来:“不!不要!”
这时树枝的另一端用大力猛地向下一插,我俩大叫一声,双双落到了河里。
我昏了过去,感觉中似乎自己在不断的往下沉。突然身子一轻,在无穷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道亮光。我挣扎着向那道光芒游去。然后……我醒了。
眼前有一张张关切的脸,老爸不断的在房里踏着步子,而老妈正暗自嘬着泪。众人看我醒了过来,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二狗子呢?我家的二狗子和没和你在一起?”还没等谁人开口,一个中年妇女急切的问道。这是小航的妈。
“他说有金娃娃,就拿树枝去捞。我拉不上他来,就和他一起掉到了河里……”我怯生生的说得不知所云,但也大体上描述出了一个事实。小航的老妈尖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第三天下午,在养马河的下游找到了小航的尸体。
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是在中游被一个网鱼的村人用渔网偶然网起来的。在当天晚上,父母开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人会议。最后决定为了我搬回城里去。
这一走我便再也没有回去过。也许是内心深藏的恐惧阻止着自己吧。我常常在想,那天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他口里所说的金娃娃叫的是我的名字,可能那天死的原本应该是我才对,而他却做了我的替死鬼……
第317章 又见神秘女()
有人说时间就是一条河流,在那条河流里,记忆如同沙砾一般被流水冲击、磨损,最后消逝的只剩最后那么一点影踪。:。
恐怕正是如此吧,至少我就不敢非常理直气壮的大声说,从小到大,我所有的事情都记得一清二楚,甚至远房老姐在3岁的时候抢走的那个苹果。
毕竟五岁半以前的事情,我真的不记得了。而且一开始回忆就头脑发痛。似乎,大脑是有意的在隐藏这段记忆。
但是,该来的终究挡不住。或许命中注定我一定会再次回到那个地方,将五岁半以前的疑惑探出个结果吧。
记得这个故事的开始,正好是2月14号,也就是所谓的情人节。
那天我起的不算早,洗漱完毕后,已经是下午两点了。让佣人煮了一杯咖啡,随便吃了几口土司,然后就无聊的出了门。
大街上完全没有情人节的气氛,满街游荡的都是些只影行单的单身游魂。我承认自己也算一个。毕竟情人节,根本就不会属于我。至少我不是那种有心情以及有情调乖乖的等着女友送巧克力的雄性生物。何况,十八岁半的我,根本还没有交女友的打算。
林子那么大,何必要一棵树上吊死呢?这番话引至于我别一个单身友人的自我安慰。
和寒假的每一天一样,我很郁闷的渡过了。晚上不太想回颇为冷清的家里,便找了家西餐厅,随便点了几份菜,心不在焉的吃了起来。
突然觉得身后老有一个视线在若有若无的打量自己。这种得到科学验证的第六感我还是极为信任的,于是我若无其事的回头打量了一番。
这个西餐厅的人很少,灯光也不是很明亮,可以隐约看到隔着两个桌位的地方坐着一位年轻的女性。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是根据脸部的线条,应该不可能丑到哪里去。感觉得到她的视线很有穿透力,在我回过头的一瞬间,不但穿透了我,而且穿透了和我直线距离足足有二十米的墙壁,不知道垂直投射到了宇宙的哪个位置去了。
我笑了笑,摇摇头继续吃着面前的食物。
不久后,身后的那个美女终于忍不住走了过来。让我惊讶的是,她的手里居然拿着盘子、叉子和刀子。
面对一脸诧异的我,她坐了下来,脸上绽放出笑容,冲我问道:“帅哥,你的饭菜看起来很好吃,我可不可以吃一点?”
我抬头向她看去,视线刚一接触到她的脸庞,就愣住了足足零点九六秒。这个美女我居然认识,是前段时间突如其来的转校生,叫做赵韵含,似乎是个对古怪灵异事件很感兴趣的美女。而她本身,也缠绕着一层又一层的神秘,让我猜测不透。和我经历了一件十分古怪的事情后,又突然的转学走人了。(详情参见《痕迹》)
我不置可否,而这美女也不客气,丝毫没有淑女形象的坐下,拉过我的盘子将大块的牛排切下,分到了自己的盘子里。她闷着脑袋吃的很欢快,其间还模糊不清的介绍着自己,最后递过来一张名片。上边写着:辰京大学大三民俗系赵韵含。
这家伙,前段时间还是我的同班同学,什么时候又变成大学生了,还就读什么民俗系。俗话说女人善变,但也没见过这么善变的女人,没多久就连身份都变了。
她狂风般的将盘子里的东西卷入肚子里,顿时又淑女起来,很优雅的用纸巾将粉红色的稍微有些噘起的可爱嘴唇擦拭干净,又冲我问道:“帅哥,可以借你的手机用一下吗?”
我瞪了她一眼,默不做声的将手机递给她。赵韵含拨了一个号码,不久后从她的身上传出一阵悠扬的音乐。
她嘻嘻笑着,笑的很狡猾,将手机还给我,然后从自己的裙兜里掏出一个电话在我眼前晃动:“人家现在已经有你的电话号码了,帅哥介不介意以后和人家多交流试试?说不定以后的情人节就不用只影行单的一个人蜷缩在某个黑暗的西餐厅里,眼睛发出野兽般噬人的血红目光盯着四周成对的狗男女了!”
赵韵含的这番话说的虽然不大,但是也绝对不小,在安静的餐厅里,似乎附近有不少的狗男女听到了,以某种奇异的眼神像我望过来。脸皮厚如我,也稍稍的有一点点的变色。我深呼吸,强忍着想要将桌子掀翻的冲动。玉皇大帝,本来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已经过的够可怜了,为什么还要让我遇到这种讨气的生物!
“韵含,你究竟在搞什么鬼?”我的嗓音虽然很低沉,但是却发音清晰。
“没什么,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当然和世界上千千万万的单身游魂一样无聊,所以起床后就喝了杯咖啡,吃了几口土司,跑到大街上游逛。”
“然后呢?”
“然后我一个人跑到这个西餐厅来吃晚饭。”
“再然后呢?”
“再然后我猛然发觉自己出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带钱包。”
“所以呢?”
“所以我就慌称自己的男友还没有来,让服务生倒了一杯免费的柠檬水。然后一边喝一边想着解围的方法。毕竟那么走掉的话,实在太有损作为淑女的我的面子了,而且碰巧,我可怜的肚子也开始饿了!”
我冷哼了一声:“我看不是在想解围的方法,而是在找替死鬼吧。”
“换个说法也可以,总之我立刻就看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出现了。”赵韵含的脸上丝毫没有尴尬的神色,这个女人,就某种意义来说,恐怕比我想象的更不简单。
“我可不是白马王子,我是黄种人,白不起来。”我的声音像是掺了水还没有开始煮的米,又硬又冷。
赵韵含噘着嘴巴,将尾音拖的长长的:“没风度,你以前不是说要娶人家吗?”
我听得差点晕倒,这件久远到发臭的玩笑她居然还记得,我大摇其头:“那是以前。当时你是我的同学,我还以为你和我差不多大。谁知道你居然用险恶的手段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年龄。哼哼,大三的姐姐是吧,应该有20岁以上了吧。我夜不语死也不会娶比我大的老女人!”
第318章 养马河秘闻()
“什么老女人,说的太难听了!”她的脸上终于蒙上了一层薄霜:“孤陋寡闻,难道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称为‘跳级’的途径吗?”
“你也跳的太远了,我又不是傻子,当然不信。”我故意偏过头去。她恨的用力盯着我,突然,又笑了,问道:“小夜,你听过‘金娃娃’的传说吗?”
“金娃娃?”我皱了皱眉头:“你是指养马河畔那一地域的传说?”
“不错,你果然知道。”赵韵含高兴起来:“我是民俗系的,最近正准备写一篇关于《金娃娃》这个迷信传说的论文。所以想顺便走一趟养马河,看能不能收集到什么有用的资料。阿夜,难道你一点都不好奇吗?”
“完全不!”虽然说回答的很决断,但是行动上依然透露出些微的迟疑。
赵韵含像是很有把握,递给了我一份资料,然后站了起来。走了几步又回过身,轻声道:“这些资料仔细看看,如果真的有兴趣的话,就打电话给我。”
我麻木的用手握着资料,心潮不断的起伏,不知为何一时间竟然头脑空白,呆愣住了。
所谓‘金娃娃’,是养马河流域的古老传说,具体流传的时间已经长远到不可考证了,而版本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但最具代表性的,归纳出来,也不过三种而已。因为自己所住的城市离养马河的下游不过一百多公里,所以我也有所耳闻。
第一种流传是,‘金娃娃’是宝藏的暗号。唐朝的时候,曾经有个富可敌国的商人因为财大势大,最终被朝廷陷害。那个商人也不是个简单角色,他敏锐的嗅到了家破人亡的味道,毅然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暗中拨调到养马河畔的某个地方,在那里修建了一座庞大的地窖,自己也紧跟着携妻带子逃往那里。可惜在半途上被官府抓到,死在了天牢中。
据说临死的时候,他在一个颇为照顾自己的小狱卒手上写了六个字:养马河金娃娃。并告诉他,如果能解开这个谜,自己一生的财产就归他了。
根据这个流言,一千多年来,无数的寻宝者将养马河一百公里的流域都搜索了无数次,可是却什么都没有找到。据说,那笔宝藏至今都还静悄悄地躺在养马河的某个位置,等待有缘的人去将那扇腐旧的大门敞开。
但就我的判断而言,这个传说,恐怕是最没有根据的一个。毕竟,传说里没有提到具体朝代,人物的具体名字,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真有其事。就凭那两个模糊的关键字,根本就算的上空口说瞎话。
第二种流言说,‘金娃娃’是一种水鬼。养马河畔有一种特有的风俗,叫做‘射将军箭’。是小儿拜干爹的一种形式,又称‘找保保’。当时因为缺医少药,小孩不易带大,而且因为就住在河边,常常有孩子在河畔被水淹死,父母认为小孩犯有‘关煞’,须要寻求保人,挡住‘金娃娃’,免得小孩子碰到水就被水鬼拉去做替死鬼。
‘射将军箭’是在路旁桥头或庙前,设香案摆酒菜,以柳枝为弓,红绳为弦,遇上第一个过路人,不论富贵贫贱,即请饮酒,说明用意,然后射箭,认作小孩子的干爹。还要求干爹为孩子取一个含吉祥长命寓意的名字。最后要向干爹赠送腰带,含义是拜托把孩子带好。干爹也有向孩子赠送钱物的。不过,此种干爹多是过后不认,老死不相往来。
第三种传说,‘金娃娃’是养马河畔的水神。从千多年前直到民国时期,养马河畔都有打醮的习俗。所谓的打醮,就是指从前遇到水灾、旱灾、火灾时,都要请僧道做法,求水神‘金娃娃’赐福禳灾。
据说打醮的内容分为清醮、火醮、九皇醮等。打醮求雨一般在龙王庙举行,所做法事除一般程式外,还要耍水龙,捉旱魃。民国时擦耳岩打醮求雨,曾将狗打扮成人形,用人抬着游街,我小时候曾经看到过,被那些人滑稽的模样逗地捧腹大笑。
当时我坐在爷爷的肩膀上,兴致昂然的听爷爷说,这是为了讨口风,所谓‘笑狗天不晴’的吉利,以祈求达到求雨目的。当时自己还不太懂,只是看到最后游街过来的‘金娃娃’雕像时,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那雕像是个穿着红色肚兜的孩子,看不出男女,也看不清楚样子。应该算很可爱吧,但当时我却直觉的感到一股寒意,三伏的天气里,又冷又怕的差些将爷爷不多的头发也扯了下来。
大致来说,这三种传说都和养马河有关,里边的许多特殊方式,也只在养马河流域流传。应该在曾经的某个时段,发生过什么现在已经无法考证的真实事件,所以才照旧了现在别具一格的风俗习性。
我从回忆中醒过来,心里不知为何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微微迟疑了少许,这才打开文件袋,将里边的资料抽了出来。
没过多久我便将上边的东西看完了,皱了皱眉头,我苦笑了下。这份资料不长,只有寥寥3页,上边提到的事情大概都一样,说的是养马河畔最近十三年来有许多在河里淹死的孩子,在确定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