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若只为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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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若只为初见-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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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请假这么久,而且还——给公司带来不小的麻烦。
你也太抬举自己了,你那点新闻才能能给萧氏带来多大影响呢。
萧远帆笑着,口气一点也不客气,反而一如既往地严厉。
谢谢您!只不过我——我一定会努力的!
袁依没有那么大的自信,可是她一点也不想辜负萧远帆的信任,并且,这样的话,她离自己的愿望就又近了些。
韩冬阳为你说了不少好话,陆傲然也没少跟我提起你。
萧远帆故意停下,他想看看袁依听到这话之后的反应。
果然,袁依签名签到一半的时候便停下了,“您不用为难,我不需要他们的帮助。”
我有说我为难了吗?
萧远帆倚在座位上,他很少在员工面前这样不顾形象。
他们说他们的,我做我的,他们的话左右不了我。
所以,您赌气把我安排在清洁部门。
聪明!我的眼光果然没错!
萧远帆更高兴了,这个小丫头总能带给他惊喜。他欣赏有脑子、有野心而不是仅有心机的年轻人,刚好,袁依很符合他的标准。有的时候,他甚至觉得袁依很像他。这种相似让他更想和袁依之间是朋友而不是上下属关系。
萧氏是做家居的,为什么又要做餐饮呢?
如果是其他人问了同样的问题,我会考虑炒掉他。
对不起。
萧远帆皱了皱眉,“你这毛病要改啊。”
是,董事长!
这个也改,以后要没有别人的话,你就叫我萧叔叔吧。
萧叔叔?!
这才对嘛!
袁依更弄不明白萧远帆在想什么了,他一直那么严厉,言语也是刻薄的,可是今天却突然变得——和蔼?!
她搞不懂萧远帆把那么冒险的待开发项目交给她,是看中了她做餐饮的经验还是韩冬阳和陆傲然的原因。如果是前者,她会全力以赴的去做,如果是后者,她也不知道自己要以一种什么心态去努力了。
但是,对于萧远帆的信任,袁依依然很感激。
所以,袁依丝毫不敢松懈,当天就去了店面。
是这里?!
我很想听听看你以为会是哪儿。
萧远帆优哉游哉的坐在车里等着袁依的答案,或许她说的就会是他下一步想要做的。
我以为您会在家居品牌最集中的家居市场开一家茶餐厅。因为现在A市城市规划将各项产业都规划得过于集中了,这本是好事,便于消费者更好的去选择。可是同样的,过于集中化的弊端就是缺乏人性化,顾客没有一个休息的地方去缓解审美疲劳——
袁依停下来,她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何必在真正的生意人面前班门弄斧呢。
怎么不继续说了。
我能想到的就只有这些,您应该早就想到了吧。
萧远帆在店面席地而坐,丝毫不顾忌会弄脏自己那身昂贵的西服。这样的他反而看上去更自在。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很大,城市规划中是不允许在集中的家居市场投放其他产业的。
原来如此。
但是规定是死的,所以我在那儿开了休闲水吧的连锁店。
既然不允许,那么——
是免费的,只要免费,就不算产业。
您不会甘于一直赔钱的。
当然,只不过时候未到。
萧远帆别有深意的看着袁依,他不能告诉她,生意场上的明争暗斗有时只是个人恩怨,因为袁依一定会说,“退一步,海阔天空。”
他可不甘心败于陆傲然,当年他为了不被陆氏兼并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的女儿失踪了,他身为父亲却不能报案——那时的他和所有的家人,安全都受到了威胁。
好不容易起死回生,他下定决心要步步为营。即使无法扳倒陆氏,至少也要让陆傲然知道失去的滋味。
萧——叔叔。
袁依还不习惯这个新称呼,“可是,为什么要选在这里啊。”
不是疑问,更像是自言自语。
萧远帆默默观察着袁依的表情,既觉得她现在的样子很滑稽,又觉得——
落樱有没有说过,你很像一个人。
像谁?
袁依回过神来,褐色眼眸里满是纯真。
他记得,她以前也常这样看着他。
但是,他后悔了,他不该问出这句话。
没什么。
萧远帆搪塞过去,同时也意识到一个问题。不管他再怎么疼萧落樱,她都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既然不是,又何必强求萧落樱要把他们记得清清楚楚呢?
但是他不知道,他也从不认为他对萧落樱的爱是出于父爱,就像他一直认为他对萧落樱的关心是出于歉疚。
萧远帆不清楚,温雅娴却明白得很,越是这样,她就越无法像一个母亲一样好好的对待萧落樱。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信任有时只是一个人的信仰罢了。既然选择了相信,同样就选择了承担。

作者有话要说:晋江老打不开,这不是给小迷糊机会偷懒么。。。。。。




、翅膀

梦想是隐形的翅膀。
袁锋是最了解袁依的人,他知道她的喜好、性格,甚至知道连袁依自己都淡忘了的梦想。
是的,淡忘了。
梦想这两个字对袁依来说实在是太奢侈,她想都不敢去想。
于是,她忘了,她把梦想弄丢了。
袁锋不会忘,他是受了袁依的影响才爱上了油画。
只有画里的天空是独属于他们两人的世界。
姐姐。
袁锋下了很大决心,他很久没叫袁依姐姐了。是真的不想和袁依继续冷战下去了,他们已经好久没在一起好好说话了。
袁锋的这声姐姐对袁依触动很深,她一时竟忘了给开得滚滚的热汤关火,于是——
你没事吧,快给我看看!
袁依拼命把手藏到身后,疼得呲牙咧嘴还不停笑,笑得眼泪也流了下来。
我没事的,我只是太开心了,来,尝尝我研发的新口味!
袁锋接过汤放在一边,双眼直盯着袁依的眼睛。
袁依害怕这双眼睛,就像曾经那么怕陆傲然。只因为那双足以把人全部看穿的眼睛。
乖乖把手伸出来,袁依又咧了一下嘴——真的很痛。
我一直都以为姐姐是很细心地人,怎么就是不会照顾自己呢。
袁依被烫起了两个泡,整个手背都是红肿的。袁锋看在眼里,心也跟着紧,眉头却只皱了一下,继续小心地帮袁依擦药膏。
先处理一下,我带你去医院。
不用了,我们袁医生手艺好得很,就没事的啦。
袁依牙齿咬得嘴唇发白,额头也冒了汗,还嘴硬说不痛。袁锋无奈,挤了一大段药膏在袁依手上。本想小小惩罚她一下好让她听话去医院,可是看她吃力忍痛的样子,显然不是认为他在惩罚她。
心被像被狠狠拧了下,竟有几秒钟忘记了跳动。
不去医院的话,就要听话。
遵命!
袁依认真地向袁锋行了个军礼,乖乖看袁锋把她的手包好。
好像真的回到了以前,回到了那个她能驾驭得了的时期。
真好,你还是我的小锋,还是那个我最牵挂的人。
是牵挂,不是爱。
袁锋一直都知道。或许他是该庆幸的,袁依几乎是用生命在爱他。
你对我也一样啊,是我最爱的——家人。
袁依放下心来,紧靠着袁锋坐下,他们有一阵子没这样并肩坐在屋顶上了。
我的世界是一个大谜团,我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在哪,从我有记忆那一天起,我就只记住了姐姐。
袁依不是唯一真正把袁唯放在生命中的人,可是她却是唯一把袁唯说过的话视作生命的人。对于照顾袁锋的责任,她抗不了,但是她做到了。对于陆傲然的爱,她要不起,于是她选择了埋葬。
连同与他有关的记忆通通埋葬!
你不记得外公外婆他们?
或许会有许多人说我没良心的,因为爸爸拼了命把我救出来,我却把他忘了。
袁依笑着,举起那只受伤的手——袁锋把它包得好像粽子。袁依费了些力张开五指,凭空抓着满天繁星。
可是忘了就是忘了啊,我没必要为了迎合别人硬要说我记得,我只要知道,我感激他们,我很爱他们就够了。
怎么办,现在连一个能记住我其它家人的人都说忘了他们了。
袁锋也笑了,其实他也不在意,这一点他和袁依很像。
不记得就是不记得,没必要去迎合谁。
人是要往前看,过去的就该让它过去,何必纠结。
喂,我家小锋怎么了,说话那么酸。
袁依咯咯地笑。
在小锋面前她常常笑,有时是发自于内心的笑容,就像现在。有时却是强颜欢笑,袁依以为他不知道,实际上他比谁都清楚。
袁锋记得,那还是他在陆家的时候。
那时候的他还小,不懂事,像所有小孩子一样,调皮爱闹。他最喜欢的事就是“欺负”大他四岁的袁依,弄脏她的衣服,弄乱她的头发,都是司空见惯的的事。
那时候的他不懂,只单纯的觉得看到袁依气呼呼撅起嘴的样子很好玩,还能尝到胜利者的滋味。
印象最深的是他五岁那年,袁锋看到幼儿园里其它小朋友都放风筝,他也想放,就吵着管家帮他买。
太太不会允许您玩这个的,孙少爷。
我就要!
袁锋任性的结果就是,西装笔挺的管家踩着皮鞋放风筝。
就在袁锋玩得正开心的时候,万玲蓝回来了。面无表情的走到管家面前,万玲蓝向助理使了个眼色。
小锋,我们不玩这个。
万玲蓝微笑着,助理随即掏出打火机,燃断了风筝线。
眼看着线尾带着红色火星的风筝越飞越远,袁锋有些想哭。万玲蓝很爱他没错,可是她的爱也是严厉的,他甚至会惧怕她的爱。
万玲蓝走后,他看也没看那辆不知哪家知名品牌出的遥控赛车,直接就跑去陆傲然和袁唯的小花园。还没跑到地方,袁锋一头撞进一个软软的怀抱——是袁依。
嘘——
袁依捂住袁锋的嘴,抱起他离开了小花园,连管家都没有拦她。
嘶——
袁依忍痛,任袁锋狠狠咬住她的手,一声不吭。站在一旁的管家想要去阻止,可看到这样的场景也呆住了。
她怎么可以忍住,都流血了!
你!
袁锋一只手愤怒得握紧小拳头,另一只手擦擦嘴角的血,“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他们又吵架了吧!”
不是的,他们只是——
别说了,你说什么我都不会信,别老把我当小孩子,我什么都知道!
袁依咧开嘴笑了,“你都知道什么啊。”
笑得那么灿烂,仿佛她的手根本就没流血。其实不是她感觉不到痛,而是她根本就震惊袁锋这个恶童,竟然可以把自己隐藏得那么好——他太早熟了。
比她还要早熟。
袁锋生气地背过身去,抬头仰望着天空,搜寻着什么。
是的,从他有记忆的时候开始,陆傲然与袁唯的矛盾就一直在升级,他早就习惯了。一直以来,他都在袁唯面前表现的像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孩,与其去为他们生气,还不如找找看自己的风筝。
袁依问了管家,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小锋,我帮你!
袁锋鄙夷地看着袁依画得那双翅膀,虽然画得很像,画上面还粘了羽毛,无奈他聪明的小脑瓜依然没想到袁依要干什么。
袁依把翅膀背在身上,配上那身雪白的连衣裙,真得像个天使,袁锋不由得看呆了。
现在,只属于小锋的风筝一号,出发!
陆家硕大的院落就像一片草原,袁依随风奔跑,咯咯地笑。
那一刻,他笑了。
就是在那时候,陆傲然再也无法只当袁依是个小孩子,他希望,她能快快长大。
也是在那时候,袁锋冰冷的小小心灵终于开始融化,他的心就像袁依身上的翅膀,随风上下翻飞。
那时候,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他有多想真的长出一双翅膀,逃离陆家——不再作那只高贵的金丝雀。

很多年以后的星空同样是蔚蓝的,物是人非,想也早已不是当初所想了。
可是,翅膀还在!

作者有话要说:很累哦,如果只是单纯的码文不去管那些乱七八糟的就好了。。。。。。




、Unique

忙碌会让人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因为根本没有时间去想那些烦心事。
一个月以来,袁依天天早出晚归去装修现场,恨不得事事都亲力亲为,为这,林月兰没少说她。说归说,排骨汤还是一天都没少,不然,就算是铁打的袁依也撑不住。
阿姨,有你这个坚实后盾,我不光没瘦,还胖了呢!
胖?!就你这皮包骨头的样,黄鼠狼见了都不愿搭理你,还胖。
林铭趁林月兰回头进厨房去端其它菜的空儿,偷舀了一碗骨头汤美滋滋地喝,走路的时候还不忘得瑟。结果林月兰一出来就给了他货真价实的一脚。
而袁依呢,只是咯咯的笑,眉眼弯弯,一脸的幸福。
不是我说你,你为这个店操再多心它也不是你的,何必把自己搞那么累。
不会啊,阿姨,其实我一直都想有家自己的小店,我怀念我们那时在铭记的感觉,所有人闹在一起,也不管谁是谁,谁数落谁,爱说什么说什么。我怀念那种连空气都是自由的感觉。
就是就是,我都想大福做得红烧肉了,还有小菊的菊花茶。
林月兰又给了林铭结实的一拳,“这都哪跟哪儿啊,瞎扯什么!”
妈,我说的是实话啊,要是他们也能回来就好了。
林铭的话在林月兰看来是瞎扯,袁依却不这么想。
萧远帆要开一家西式简约的茶餐厅,采用休闲水吧的经营模式,大学生是主要消费群。袁依觉得萧远帆什么东西都想要保持原滋原味的出发点不错,可是那毕竟不现实。
最穷的是学生,最抠门的也是学生。他们渴望生活得可以小资一点,但是经济上又不允许。袁依想要在餐厅的设计上注重格调,而在菜品上更注重实惠。大学生普遍的心理是一定要考虑到的,毕竟餐厅和A大是在一条路上。
铭哥,谢谢提醒,我先走了!
林铭大口喝着骨头汤,才不管袁依急着跑出去要干嘛,只有林月兰住了皱眉头,“这孩子干嘛把自己逼得这么紧。”
街上车水马龙,正是上班高峰期,每个人脸上挂着的都是行色匆匆。
袁依看着他们,想想一个月前的自己,也是一大早的行色匆匆。只不过那时候,她只是一个小清洁工,还是微不足道的那种。
你的考虑很有道理,只不过有点——
萧远帆顿了会儿,他在想一个不打击袁依的形容词,“用你们年轻人的话说,是混搭。”
你就直说是不伦不类得了!
袁依的心情特别好,她滔滔不绝的跟萧远帆讲她的计划,整整讲了一个小时才停下来。
你的想法我已经知道了,下午拿计划书来吧。
啊?!
袁依呆住了,她可不会写那什么天杀的计划书!
对了,要英文版,投资商是个英国人,我想他对这个会感兴趣的,不过要注意措辞,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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