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爱情故事50则》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经典爱情故事50则- 第2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告诉你,是因为我想等辩论赛有了结果再给你一个惊喜。
    三天前的最后决赛,我们队终于胜了研究生队,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我原想把奖品和你最喜欢的一大袋真味糖寄来,但是我收到你的信。我真的没想到我无意的疏忽,带给你那么大的伤害。看完信,我知道我必须来北京,我必须到你身边来,因为你需要我。所以,晔儿,我来了,赶了周末第一趟赴京的火车来到这儿。我曾经承诺要让你的生活里天天只有欢笑,没有泪水,可是我没有做到。对不起,晔儿,是我不好,原谅我!
    我的泪更加肆无忌惮了,透过泪雾,我凝视着他的眼睛,低低地说:“其实我从来都没有怪过你!”
    他释怀地笑了,从背后的大包里拿出一只毛绒绒的白色博士猪:“这是我们的个人奖品,可以和你作个伴。我不在你身边的日子,你就拿它代替我作你暂时的出气筒好了!”
    “哈,我什么时候拿你作出气筒了?”我吸起嘴,给了他一拳头。
    他笑着握住我的拳头,嘲弄地挑挑眉。然后他又剥了一颗真味糖,放到我嘴里:“喜欢吗?”
    “喜欢!”我环住他的腰,他便拥紧我。
    雨嬉笑着远去,风在我们周围舞蹈。雨过天晴,阳光必定灿烂无比……
    真味在我舌尖化开来,浓浓的,醇香的,这岂不就是爱的真味……













第三十八章 承接你的目光







    就让我承接你自上而下上的目光,继续我在尘世幸福的仰望。
    ——题记
    (一)
    见到林晓的那一天,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晃十几年,她已经是那么优秀了!电视上的她是那么的自信,成熟的举止、精致的妆容,在聚光灯的照耀下她是那么的光彩夺目。年纪轻轻、事业有成,身后的追求者更应是不计其数。聚会上,当年的同学谈论起她都是一脸的骄傲与自豪:
    “她当年可是跟我坐前后桌的……”
    现在的她,一定很幸福。
    (二)
    他和她是大学时代的恋人。那时的她天真浪漫,可终究不够成熟,终于一次争执后,在他的坚持下两人分手。
    “不是不爱,只是不适合。”
    而他,那时也是因为遇见了更“适合”的人。那个“合适”的她有着更优雅的举止更温婉的笑容,更重要是还有着更殷实的家境。
    还记得,分手的那天她勉强挤出的笑容。
    (三)
    可是,在此后漫长的日子里,他还是忘不了她。
    哪怕现在的妻子很贤淑,哪怕在旁人看来他也有着值得人羡慕的美满生活、幸福家庭。
    有过后悔,但于事无补。说过的话,泼出去的水,后悔还有什么用。找她回来?求她原谅?两人还能像原来一样?也许,在她的眼中,自己早已是那么的不堪——喜新厌旧、始乱终弃。自己最终竟也是了前程不惜失去一切!
    纯真的爱恋毕竟经不起现实的检验。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当初还说什么山盟海誓,谈何携子之手白头到老的忠贞与浪漫?
    但他还是一直关注着她。而现在,她就站在了自己的眼前。以他曾梦想过的、“最完美”的形象。
    (四)
    时隔多年。
    两人相视的时候目光里还会有什么?是否还能重现往日的爱恋?还是相形见绌下的妄自菲薄?是否还有些许的嫉妒与不甘?——当年的恋人已是那么的耀眼,而自己仍旧身处灯火阑珊,甚至连当初对她信誓旦旦的梦想也早丢已到九霄云外。他早已不见当年的锐气。只是看到她,便不由得回忆起了他们曾有过的共同的梦想。曾经的他,是那么意气风发斗志昂扬。
    而她,其实早已原谅了他。毕竟共有过的那些快乐的日子。那些热烈的拥抱与亲吻,那伪装不出的无限怜爱与温柔的眼神。毕竟在那青春美好的岁月里,那么长的时间他都给与了自己精心的呵护与无微不至的关怀。
    于是,经过他身边时候,还是忍不住地深深深深地看了一眼。
    冷漠、失望,甚至带着些悲悯的意味,却仍旧是一脸不关己事的超脱与豁然。
    ——其实,现在的他,可以做得更好。
    (五)
    幸福如水,而他已是甘心平平淡淡。
    就眼看着她越升越高,除了祝福还有自己那必须的遗忘。
    其实还是爱的,但那又怎样?
    让我们,都抛却以往。
    就让我承接你自上而下上的目光,继续我在尘世,幸福的仰望。













第三十九章 韶华似锦,流年溢爱







    冬天的北京,寒风萧瑟,刮得脸生疼。我窝在家里看麦家的《暗算》,喝着老婆递给我的酒,倒也觉得暖意融融。突然手机响起,有简讯的声音,打开一看,竟然是四年未见的好兄弟无名发过来的。我们之间从来不需要称呼。
    “这里的天气灿烂如水晶,这般大好时光,任我做什么,如何做,都觉辜负了,就像爱上一个正值最好年华的女子,任我如何痴情,都觉不够爱她!”
    我笑了,回复他:“你以为你是沈从文么?他不是也说‘走过很多路,过了许多桥,看遍世间景色,却只爱过一个正值最好年华的女子’么?你的她难道胜过张兆和?”
    “我的她,只是她,不跟任何人比,任何人比也比不过她?”看不见无名的脸色,但是,我分明感知写此简讯时的他,眉头轻颦,指坚若石,难怪这个简讯让我稍微“震撼”了一下,原来是他用内功发过来的。
    “呵呵,我知道!你是真的爱了!浪子回头金不换啊!以后带上你的她给我们瞻仰下就好了!还没有见过弟妹呢?”
    ……
    良久,无名才回我:“我也想!应该很快会回北京,到时再喝嫂子亲酿的酒,我们不醉不休!”
    无名和我是共患难,同生死的好兄弟,同一个村长大,同一所学校毕业,毕业后却各奔东西,他去南方,我留在北京。分开了十几年,这十几年,虽然我们只断断续续的联系过几次,但是感情却一直没有变过,虽然没有亲历过彼此的人生,但对无名,我却了如指掌,我知道他在大学毕业后在父母的催促下相亲结婚,并有了一双子女,但是夫妻之间的情分却从未增加半分,他的工作长期在外,每次电话他,他身边都有不同女子的声音,我想,这个家伙,终究是野性的,如他的性格,没有几个人可以管住他,如果他当年不从机关出来,现在起码也应该是局长级了,可是,他还是选择了离开,过上了漂泊的日子。十几年有名无实的婚姻也随之解体。他很爱他的孩子,所以倾其所有,争取到了抚养女儿的权利,在失业的情况下,他还是个好爸爸,无论如何!只是他太固执,少了人情世故的他注定要在官场失败,他喜欢四处漂泊,他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当时笑他:“你是没有找到那块裹你心的衣服,若找到了,只怕你无法脱掉,一定要脱下,也要先脱皮!”
    这个花花公子一样的无名,有着极度瘦削却硬朗的身材,有着放荡不羁又重情重义的性格,当年若不是心随初恋情人的死而亡,他必不肯娶那个没有共同语言的女子作妻。这是一着自暴自弃的险棋,当年的我就看到了他今天的结局,必是满盘兼输,但视死如归的他总听不进我们的劝告。后来,听说他遇见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有着竹的骨,兰的心,柳的姿,月的色……我们曾笑话他,就你这样一个老男人,还想吃天鹅肉啊!他说,不想吃,只是远远地看着。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是四年前的事了。没有想到四年后的今天,他竟然给我发来了这样的简讯,简讯里年华似锦,流年溢爱,呵呵,这老小子,一直都这样被老天眷顾,没有想到,还真吃到天鹅肉了,也不怕闪了舌头!难得他现在如此幸福,没有之前的愤世嫉俗,倒有了诗人的儒雅雍容之气,就是不知道身上长肉了没有,还是依旧瘦猴精的样子。
    他倒不是个敷衍的人,说会回北京,果真回了。只是有一点失言,未见那个闭月羞花,才胜文君的女子。还有,从来没有超过120斤的他,现在俨然像个人样了,因为有肉了。一米八的个头,看起来竟不似竹竿,倒可以用上我平日里很吝啬形容男人的词:“玉树临风”!我有点嫉妒了,说:“果然是爱情滋润啊!”拥抱的时候,我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背,“兄弟,好身板啊!”我左顾右盼,未见那个专门雕塑美男子的俏女子。
    “怎么没有带弟妹?”我有点失望,因为早跟自家婆子说过,那个一直都被她所不屑的浪子兄弟终于回头,还娶得如花美眷。老婆一直不信,本着想打击下平日里自以为是的老婆大人锐气的我,一下子感觉期待落空了,“我还跟你嫂子打赌了呢,看来这个月的零花钱又没有了。”我悄悄对无名说。
    无名落座,并不表态,只是笑着跟我说:“先喝酒,很想念嫂子酿的酒,很想和你一醉方休,我是很久不曾醉过了!”
    酒逢知己千杯少。
    一顿饭的工夫,我们两个已经喝得面红耳赤,但是还没有醉,此刻的无名才打开了话夹子。
    我们听到了一个美丽动人却并不凄凉的单相思的爱情故事。
    原来,无名爱的女子,从来都不曾知道,他深深爱着她,这只是个一厢情愿的爱恋。但是,他却因为她而改变了自己的整个人生观,爱情观。
    遇见这个女孩的时候,他们是同事,他只知道她有个挚爱的男友,在美国留学。她在他眼里,是一个走错了时代的唐朝女子,无论是才情气质还是长像,都弥漫着深深的古典情怀。没有现代流行的瓜子脸,她鹅蛋型的脸若满月,光洁似镜;没有时尚的爆炸头,没有金发,她只有一头黝黑发亮的长直发,却同样绚目;工作的时候,她异常开朗,一个计划,一场谈判,她谈笑自如,面不改色。但是,下班了的她,却是如此落寞,几乎没有一个所谓闺房密友,总是独来独往,她不养宠物,爱养花,她不喝咖啡,只喝茶,她爱看电影,却从来不会和其他同事姐妹一起聚在电脑前看《色即是空》,她会在一个雨夜,独自撑着伞,走进电影院,选择一个靠前的位置,看一场《罗马假日》。她爱听光良的《童话》,爱听古筝。她放在办公室的杯子有好几个,有专门喝水的,喝茶的,喝果汁的,高矮不一,颜色各异,而衣服却永远钟情于白,黑,黑,白,偶尔穿上红色,会给人惊艳的感觉。
    “是你暗恋人家吧!”听到这,我情不自禁地插话把无名拉回了现实。
    刚才还两眼发光的无名,瞬间黯淡了下来:“是的,是我暗恋她,她不知道我喜欢她,她一直都把我当长辈,而我,也真的足可以做她的爸爸,但是,我爱她!你先听我说好吗?”
    我赶紧闭嘴,继续倾听他的故事,我老婆也坐下来,依偎着我的右手,一起听这个困惑了我们很久的故事。
    还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跟她打招呼,她没有叫我什么总,而是称呼我为“师傅”,我笑她,你哪个朝代来的,她说,你觉得呢?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她的笑容特别通透,有种温暖人心的力量,是非常诚挚的那种,会看着你眼睛笑的那种。当时我就觉得她很与众不同,虽然其他人都觉得她不够时尚,甚至有点土里土气的。
    我经常坐在属于我的办公室,从不开窗,也不走动,一天到晚开着很冷的空调。有一次,她送资料给我,走进我办公室,夸张地吸了两下鼻子,竟毫不避讳地说:“你这里有股腐朽之气,应该开窗透透气!”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为我拉开了百叶窗,当阳光瞬间照进来,直晃得我心发慌。我正想生气,她却笑了,“师傅,不要生气啊,你看你苍白的像具木乃伊,就是因为没有阳光的光合作用啊!你看我,绿的像棵树吧,还是自然风比较好!”她的身手简直快过梁上君子,话还未落,已经关掉了我的空调。
    呵呵,没有人敢在我面前如此放肆,可是,我竟然无法对她发脾气。
    这是第二次交锋,与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第三次是下班后她打电话给我,说要不要一起去吃饭,她拿了奖金,请客!我可从来不喜欢和这种小丫头吃饭,可是脚步却迈了过来。一路上,她又蹦又跳的,不见了之前的稳重淑女,就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学生模样。每每看到路上有易拉罐,她就会不停地弯腰低头,捡起来放进垃圾桶,或者亲手递给旁边正在捡垃圾的老人。吃饭的时候,她很开心,一直不停的跟我说她的男朋友有多么聪明可爱,可是,我分明看见她眼里有思念的泪水,原来那天是她的生日,可是远在美国的他应该是忘记了,她说已经单独过了3个生日,除了19岁的生日,是和男友在大学一起过的。请我吃饭,是因为上次,我给她做的计划修改了好几处,她觉得应该感谢师傅,请师傅吃饭。我说,你又不早说,我都没有买礼物,她说,那等会,我们一起去看电影《云水谣》,刚上映的,听说很好看,你买张电影票送给我当礼物。我说好!
    看完电影,她问我,师傅,你觉得世上真有像王碧云这样痴情的女子吗?我说,不知道呢,好象不怎么现实!她说,一定有的,因为我就会,不管怎样,我都会等他回来。然后,她又问我,你听过《童话》吗?你会相信童话吗?我当然听过,很幼稚的一首流行歌。但童话仅仅是童话,我们不必太过当真。我说。为什么呢?为什么我们明明觉得童话美好,却一定要不相信呢?像童话故事一样活着,爱着,也是一生,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我无法回答她,当时,我只是在回家的路上,一路问自己:为什么明明知道童话如此美好,却不像童话故事里的人一样去生活?
    她坚定地给我上了一课:“既然逢场作戏,碌碌无为也是一生,为什么不认认真真,轰轰烈烈的过一生?既然童话故事里的人可以做到那么宽容,那么爱,那么执著,那么美好,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做到,为什么童话一定要用写的,演的,而不实实在在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