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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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恶-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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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一个暑假光走亲访友就花了我4天时间!这4天,我除了接收大人们的赞美、大人教育他们家小孩的谆谆教导,当然,也有妒忌,和恨。比如村里那几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二流子。自我拜访亲朋的第一天起,就没给过我好脸色。我很清楚的听到他们中的一个说我爸妈牵着村长家的上门狗出来溜了!这话难听至极,但我没有放在心上。我更加没有把这几个人放在眼里,因为他们于我,跟臭虫、蟑螂差不多!
  但在7月下旬,一个很炎热的午后,我撞见一幕后,我忽然改变了那种想法。我跟他们说,我要带他们去大城市闯荡、去大城市吃香喝辣。大城市遍地黄金,哪儿都是机会。只要去了大城市,出人头地是早晚的,届时美酒佳肴、辣妹俏妞,任君选择!

  二十七、英雄救美

  我是个名牌大学的学生,我在一线城市念书。即使这个村有人对我羡慕妒忌恨,一旦我展开双臂,向他们微笑着说:大家一起发财。我也相信,是没有多少人能拒绝的!他们或许跟我过不去,但他们绝不会跟钱过不去!何况我卖头脑,他们卖力气,二者结合,这事横竖听着都有门!
  所以他们激动万分、慷慨激昂,没多久他们就抛下了之前对我的成见,转而跟我称兄道弟了。
  但,某个女孩儿幽怨的眼神,我今生,都不会忘却……
  就在我说这番话的前一个小时,那个女孩儿遭受了这群二流子的欺负。她被他们搂着亲、轮流着亲,任她叫唤、哭泣、哀求,他们被怒激的荷尔蒙,只是让他们成了一群禽兽!
  有风自那间无人住的柴房吹过来,埋头正割稻的我,只觉风中零星夹杂了一点绝望的女声。我皱眉抬起头,四下张望,提起镰刀,走了过去。
  “干嘛呢?”当我站在柴房门口,目睹这一切。我只是面无表情的冷冷望着趴在女孩儿身上的那个家伙,他的裤子已褪到地下,背对着我,那两瓣大屁股长得歪瓜裂枣!
  听我这一嗓子,他一激灵,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但贴着女孩儿的身体,仍是舍不得起来,他只是把头使劲扭了过来。他身下的女孩儿衣衫不整,但幸好,还有一条内裤穿着。
  见了我,她恍如见了救星,满脸的惊恐与一掠而过的希望,瞧得人心如刀绞。我记得她,她是村东头林二叔的小女儿,大名叫什么我不知道,只晓得林二叔唤她“丫丫”。
  丫丫长大了,一对娇小的RU~房那么俏生生的挺立着,含苞待放的样子像极了清晨沐浴着露珠的花骨朵儿,尽管不像大城市的姑娘们那么白,她小麦色的皮肤,充满着阳光与青春的味道。
  夏天,本就是个容易惹人犯罪的季节呵!
  我举着镰刀指着仍趴着的二流子,我说:“下来。”声音不大。
  他一看是我,嘿嘿笑了两声。很显然,他仗着自己还有两个同伴并不怕我,他说:“村长家的狗会咬人啦?嘿,这可奇了!”
  说完三个人同时笑,我一个箭步冲上去,啪啪一左一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赏了两边各人一巴掌!而后跟提小鸟似的迅速将趴着的这位拎起。他的裤子掉在脚背上,犹如脚链似的将他缠住。所以来不及转身跟我对抗,他就被我一路拖到了门口!
  我一个胳膊抵着他喉咙,另一个手拿着镰刀,在他大腿一侧划来划去,我如一杯温吞水般说话,我说:“那玩意儿要是没了,你该怎么办呢?”
  假装无意识的碰了那边一下。
  他整个人一颤,说:“沈毅!你小子敢动我一下!我让你吃不了……呕!”
  话没来得及说完,就被我抵着他喉咙的胳膊一紧。我说:“吃什么?”
  将耳朵凑近。另两个被扇耳光的回过神来看到这幅情形,确也不敢妄动,只四目与我脸相对。而被欺负的女孩儿终于是穿戴整齐,低着头,跑了出去。
  我见女主角都走了,自觉也没必要跟他们再多纠缠。但若贸贸然放手,他们肯定一拥而上——人的本性大抵如此,有仇不报非君子!
  所以我还抓着手里的人质,脑袋里飞速的运转。要怎么才能让这群暴徒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呢?我想。
  可……我毕竟不是佛,我又怎么能度化他们呢?既然善良救不了他们,那就只能用压制!
  此刻另有一个念头忽然的滋生,不知道是不是我已然决定做他们的“老大”,埋藏在心底里的那个恶魔,呲牙咧嘴的自己跑了出来。
  我冷冷一笑,我冲他们说:“你们就这点出息。”
  站我对面的那两个对视一眼后,又将目光看向我。我继续道:“就那种货色你们也看得上?瘦的跟个麻杆儿似的,也不怕硌得慌?!”
  三个人依旧不吭声,可之前的戾气,显然消去了一大半。反正鸭子也飞了,肉也吃不到了,再为那事干一架,也不值。万一把我这村里的“名人”揍得半死不活的,那他们干的事一准传扬出去!到时就是丫丫的家人放过他们,那村里的男女老少也容不下他们!本来这几个小子偷鸡摸狗的就招人嫌,发展到“偷人”,那更不如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喊杀啦?
  我相信他们再愚蠢,这一层还是想得通的。所以我松开手臂,走到柴堆上一坐。我说:“想要女人,大城市多得是。有要钱的,有不要钱的。关键看你们有没有那本事。什么是本事?有钱就是最大的本事!想发财吗?”
  他们对我的教诲本不在心上,但最后一问,却着实,问进了他们的心坎儿。这三个二流子整天吊儿郎当、东游西荡的游手好闲,不下地、却敲小孩子竹杠,不就是想不劳而获吗?那我就给他们营造那不劳而获的梦想,我让他们溺在里头!
  所以我说了那富丽堂皇的一番话,我给从未出过远门的他们,描绘了一个遍地黄金、到处美女的乌托邦!
  他们果真被吸引了。要不怎么说,没文化,真可怕呢?想想也不可能嘛!伊甸园里还有蛇呢!
  但他们听得很兴奋啊,那裤子掉地上的家伙,随便一提就坐到我身边,他说:“沈毅,你有文化,那你说,像咱这种要啥没啥的,去了大城市,怎么挣钱呢?”
  我斜他一眼,我说:“走路你会不会?你信不信在大城市走路都能挣钱?”
  他听完乐了,嘿嘿、嘿嘿的傻笑,他说:“不可能,你骗谁呢?!”
  我说:“骗你干什么?大城市有种职业叫快递,每天骑着小电驴给人送货,一个月,能挣四、五千呢!”
  他们听完后个个都很振奋,我心说:这几个傻帽一定觉得,天底下怎么还会有这样的好事?!反正我是不会告诉他们,刮风下雨的快递有多辛苦,提着重物要爬上六楼的快递有多悲催的!我只是微笑着看着他们,听他们交头接耳的做梦。
  一个说:“拉货还能挣这些钱?一个月四、五千?那干个几年俺就能在这儿造房子、娶媳妇了!”
  那个道:“没志气!挣了钱当然要自己当老板啦!开个公司,把老家跟咱们一样没啥文化的都叫出来干快递!这样钱滚钱、钱滚钱的,以后就是一整个村,咱都能买下了!”
  三个人热烈的讨论,因着我的一点点阳光,他们都灿烂了的感觉。然后三个人硬要请我吃饭,我拿着镰刀起身,谢绝了,我说,我还要干活呢。
  但他们终究是热情的,或许他们觉得那一天我的提议是主动向他们示好的表现,他们很高兴于我不像村里别的人一样,认为他们神憎鬼厌!所以他们一趟一趟的跑来我家,非要请我吃饭,而在两次未果之后,他们送了我一只鸡!
  我妈看着那只鸡,等他们走后,才问我:“四儿,你怎么跟这帮人搞在一起?那鸡……不会是偷的吧?”
  我笑了,我说:“妈,你放心吧,你儿子有分寸。再说了,我念大学,不就是为了将来能造福村里、带领所有人致富吗?那我现在先让他们几个自食其力,也没什么不对。等他们有了收入,他们自然而然就不会再去做那些个偷鸡摸狗的事了。”
  一番话,说的堂堂正正。我妈见我这一副比村长还村长的派头,点了点头,无比的骄傲与高兴!

  二十八、她自寻短见了!

  但我与他们的“亲近”遭遇了一个人的强烈反对——是的,丫丫。她没办法接受我这个“英雄”跟欺负她的流氓们做朋友,她以为那天她离开后,我至少会暴揍他们一顿!这种心情或许就好像要她相信警察和小偷能走到一块儿,那么艰难!在不开化的山村女孩儿心里,黑与白,永远都那么分明!
  她找到了我,在一个早早吃完晚饭、我闲庭信步拿着网子,准备去抓龙虾的黄昏。我还能记得这个傍晚她的装束——一条很有小清新范儿的黄色连衣裙。
  只是她的肤色不衬这件衣服,黄不拉几的,跟得了黄疸似的。但也没办法,咱们大山里头的孩子,整天处于毒太阳底下,不是帮着家里干农活,就是帮着家里喂猪、喂鸡、赶鸭。有时候就是有那个心想捯饬,也没地儿买去!又不像一线城市里的姑娘,想要什么一个快递就送上门来了。
  其实抛开她的这份土气,她本人长得还可以。毕竟年轻嘛,梨花带雨的,眼睛很会说话。
  我望了她一眼,就被她满目的受伤给蛰了一下。不用开口问,我也知道,她来找我的目的。
  不过她还是很懂事、很客气的,毕竟我是这个村受人尊敬的人,她不敢大声的质问。她只是说:“沈毅哥,我不懂。你为啥跟坏人好?”
  我就用唬我妈的那套唬她,我说,我那是帮助他们走正道。
  她摇头:“那我呢?我受的委屈怎么办?杀了人的人,难道不需要为他的行为负责吗?”
  我心说:哟,小丫头看不出来啊,还挺反驳!
  面上点点头,郑重的道:“是应该负责。但丫丫你看,他们的性质跟杀人犯是不一样的。你受的那点欺负,充其量就是个骚扰。法律上猥亵妇女罪名成立的,也就判个三至五年。整不死不说,倒还结个仇家。万一人出来了找你算账报仇怎么办?反正他们烂命一条,要啥没啥的。
  可你不一样。三五年后,你还美好。抛开这段往事,你还能找一个喜欢的男孩子嫁了。既然当初只是被人吃点豆腐,也没真的损失什么,那又何必为了这点事牺牲掉自己的幸福呢?人活着咱得学会算账,孰轻孰重,得拿捏得当,这样我们才容易美满,对不对?”
  丫丫的泪水夺眶而出,硕大如黄豆,她拼命的摇头、拼命的摇头,她说:“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他们那是□□!□□!!”
  蹲到地上,哭得大起大落。
  我也蹲到地上,我说:“丫丫,那你想怎么做?真送他们去坐牢?”
  可怜的女孩儿抬起迷茫的泪眼,事实上,真的搞大,对她而言,确实是得不偿失的。村里人的思想那么保守、那么顽固,要是真被他们知道了她被三个男人轮流着亲,或许从此看她,就像看带菌体一样吧?
  所以她不是不懂这个道理,我猜她只是不甘心。我看着她,我说:“丫丫,你没跟男人接触过吧?”
  她哽咽着不说话。
  我说:“你知道吗?其实在大城市,女人把这种事看得很淡。别说亲嘴,就是跟人上床,她们也像换衣服似的。所以你没必要太在意。只要将来跟你睡一块儿的男人,知道你是个处女,那你嘴跟多少人碰过,他还会深究啊?”
  丫丫的哽咽声不止,她抬头看了我一眼,抿了抿嘴,想说,却又好像难以启齿。我见她这幅模样,微笑着继续道:“你放心,我也不是多嘴的人,我看见的事,绝不会泄露出去半句!其实,我也可以跟你说个秘密。我老婆,秀儿,你知道吧?她跟我的时候就不是处女。”
  丫丫惊讶的抬起头,她这回,总算是大大方方正视我了。她说:“那你嫌弃她吗?”
  我笑了:“我要嫌弃,还能跟她订婚?”
  丫丫又抿了抿嘴:“可……别人不是你……”顿了顿,又细着嗓音道:“我被他们……摸遍了……”那三个字,带着颤抖,我看到她好不容易收住的两行泪,又挂了下来。
  我心说:天哪!这女人太难哄了!怎么咋说都听不进呢?!
  嘴上还想说两句,她似喘了一口大气缓了过来般,又道:“那儿……也是。他用手……”再也说不下去,趴在自己的膝盖上,就是嚎啕大哭。
  我说:“丫丫、丫丫,你听哥说。哥问你,你落红了没有?”
  她埋着头,她说:“我回去的时候……看到……裤子上……有一点点血丝……”
  我的心闷闷的仿佛炸了个闷雷,我想起那群禽兽趴在她身上的样子,也许再迟一步,丫丫就被他们轮流吃干抹净了!这样一个花朵样的女孩子,这样一条鲜活的生命,他们怎能忍心?!
  我怔怔的出神,丫丫却倏地抬起头,她说:“沈毅哥,我这样……是不是就是落红?”
  答案很明显。但我不忍心再伤害她纯洁、幼小的心灵,我说:“大概吧。一点点的话,也算不上。”
  她不吭声了。
  其实抛开这件事本身,我一个大男人跟一个13、14岁的小姑娘蹲这儿讨论处女的问题,怎么看、怎么听,都有点奇怪的。但幸好我比她大好几岁,仗着是“从小看着她长大”在这儿装她亲大哥,便也没那么尴尬。
  她又哭了会儿,眼见西边的绚丽,一点点沉下去,美丽的调色盘掺进灰色、黑色,她终于从地上站了起来,转身,回去了。
  我便也跟着站了起来。蹲久了,腿都发麻。我目送她瘦弱的背影远去,嘴里,长长的舒出了一口气。
  我想:再痛的伤口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总有愈合的一天。丫丫是个年轻女孩子,她的思想不至于那么狭隘,或许回去后再回想回想我跟她说的话,她会慢慢想通的。毕竟比起真正的强~暴,她这应该还没到。
  但我忽略了咱们大山里头女孩儿的倔劲,我没想到她就是狭隘、就是落后!
  她自寻短见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躺床上看书。这本《肖申克的救赎》是从学校的图书馆借来的,正看到男主人公越狱成功的精彩地方,便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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