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撩动,是爱情》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是撩动,是爱情- 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原鹭醉的不省人事,隐约间觉得有人在胳肢窝给她挠痒,她咬了咬唇,伸出手想去挠痒,人却一下被抱了起来。
  感觉不到脚上的重心,原鹭拧起了眉,嘴里醉兮兮地含糊着:“滚滚滚,给我搭火箭滚,麻溜儿地滚……”
  一直让人滚。
  她把头靠在一个肩膀上,微微掀起了眼皮,眼睛看的花里胡哨的,迷迷糊糊地说:“林慕,你来了。”然后彻底把头的重量倚在了那个厚实的肩上。
  乔正岐的眉一锁再锁,如果不是罗诱在一楼大厅里看见了原鹭在和人争执又在打电话跟他约时间的时候顺便提了这么一嘴,他肯定不会在这里看到原鹭这么精彩的一幕。
  在场的所有人都以一种敬畏者眼光看着乔正岐。
  乔正岐问:“她的东西除了这个包还有什么?”
  原鹭听到这句话突然跟死灰复燃一样,脑袋从乔正岐的肩头弹了起来:“糖葫芦。”
  她带着浓浓的哭腔说:“我的糖葫芦。”

☆、第十四章

  吴津的眼神一直没有离开过乔正岐,从他出现的那一刻开始。
  说不上来的怪,原鹭那么横七竖八地倒在他的怀里,乔正岐面上寡淡,眼睛里却有着一丝难以名状的幽暗。
  吴津摸出手机迅速地给林慕发了条微信:到了没?
  林慕很快就回了消息:路上,马上。
  吴津皱了皱眉,想给林慕通个气儿原鹭已经有人接了,但是乔正岐却把目光转到他身上,他看着他平静地说:“今晚鹭鹭给你们添麻烦了,她那一桌的帐等会我下楼结了当作是失礼给大家赔罪。”
  乔正岐瞥了眼原鹭那一桌的十来个啤酒瓶,十几个瓶子都堆在她餐位前的桌子上,洒溅出来的酒水弄得正菜一片狼藉。
  底下有人窃语:“这是原鹭男朋友?”
  在场的只有吴津一个人是知情的,乔正岐是原鹭名义上的哥哥,但现在的情形却实在古怪的让他不得不沉下心思去琢磨乔正岐这个人。
  吴津的唇角勾起一个有深意的笑容,回视着乔正岐,说:“那就替那桌的女同学谢谢乔大少了。”
  他这一声带有挑衅意味的乔大少是替自己兄弟的叫的。原鹭是林慕看上的女人,他为什么从纽约调来中国吴津心里总有个疑影,而这个疑影里就有原鹭的影子。
  都说一个男人喜欢的女人无论怎么变来变去,最后回头一看总能发现其实是一个套路。林慕身边的女人来来回回换了那么多个,吴津瞧着每一个身上总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直到去年开始林慕到纽约证券所工作了开始有意无意地向他打听原鹭,吴津才明白过来原来林慕那个菀菀类卿的“卿”真的是原鹭。
  也是那会吴津才真正相信了初三那年关于林慕转学原因的一个原本自己当做是笑话的传闻。
  乔正岐面无改色,表情始终寡淡,让人看不懂他的喜怒。
  乔正岐抱着原鹭下楼,吴津给自己倒了杯酒灌下,一口闷了后吐出酒气:“操,这人真他妈邪行。”
  “那个人就是乔正岐?”女生之间总是八卦消息灵通,打原鹭被乔家收养的那一刻开始,多少双眼睛就盯在了“乔”这个字上。
  “难怪了,我说怎么那么眼熟,咱们初中那会新闻里不铺天盖地报道过么?中国首位仅18岁就被mit录取硕博连读的少年,那会的报道电视、报纸、广播,多地毯式轰炸啊,那阵儿但凡一到吃饭的点我妈准在饭桌上念我怎么就没人家那样的脑子。”
  “你这么一说我好像也有点印象了,得快十年前了吧?”
  “嘿嘿,以前一直以为是神,今儿瞧见才觉得也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看他对原鹭还不错的样子,真羡慕原鹭有这么个哥哥啊。”
  “那又不是她亲哥。”
  “……”
  吴津对女人堆里的杂舌很不耐烦,从酒桌起身,走到外面给林慕拨通电话:“到了么?”
  “刚停好车,会馆门口,马上到。”
  吴津叹了口气:“原鹭被人接走了。”
  “……我知道。”
  “嗯?”
  “我看见了。”
  吴津一愣,在门口撞上了?
  林慕挂了电话,吴津盯着手机屏幕上的挂断界面一阵出神。
  没过多久林慕就上来了,众人围着他要他罚酒,吴津挡着说:“人开车来的,这酒就省了吧,再说人周六还加班,只能明儿周末休息一天,这要是把人灌倒了得祸祸一整天。”
  “老同学不够意思啊,找个代驾又不是什么难事,至少得来点儿意思意思。”
  吴津牛脾气上来要把那酒给挡了,林慕却推开他的手一把接过酒杯闷了一大口。
  吴津沉默了,看出来刚刚在楼下林慕肯定不愉快了。
  “少喝点,我还有正经事要跟你说。”吴津把他手里的酒杯摘了,又转头对其他人说:“我和林慕去要几间ktv包厢,今晚不尽兴不准回去啊!”
  说着用眼神把林慕支到门外,两人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呆着。
  吴津点了支烟,看了眼林慕,问:“你当年转学的事是不是真和原鹭有关?”他心知肚明,却一直没和林慕捅破那层纸,林慕不想说,他也就没问。
  林慕眼神平静:“算是,也不全是。”
  “当年你打的祝茂之前跟我说过一句话我一直当他说疯话没搭理他,现在却要变得深信不疑了。林慕你当年真为了原鹭这个土包儿差点打死人?”吴津瞪着眼,初中时候的原鹭,那得多重口味,他实在不相信自己兄弟的眼光拙到这地步,虽然现在的原鹭今非昔比,但那会别人口口声声说他兄弟喜欢上了原鹭,吴津简直觉得这他妈是在侮辱他兄弟的人格。
  林慕瞟了他一眼:“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打人?”
  “卧槽,林慕你他妈能啊,那会就他妈慧眼识珠了,原鹭这明珠蒙尘的时候居然还有你这么个“林卞和”护着,亏我还傻逼了这么多年见着祝茂那小子就喊人傻帽儿,我了个大x,敢情我才是傻鸟。”
  林慕:“一块打球又抢不过篮板,就跟个娘们儿似的在我耳边叽叽歪歪,这种人欠收拾。”
  吴津把嘴一撇,那哪叫欠收拾?都把人打得牙都没了五颗,内出血,眼睛也差点没保住,人父母在学校里闹得鸡飞狗跳,就差没在学校门口泼狗血了。
  那会林慕的父亲还是镇级市的市长,刚要被升调到c城就出了林慕这种事,据吴津所知林慕被他爸拿棍子杖得都快没了半条命,后来还是他爸亲自到人家家里登门赔罪,又拿了十来万的现金和一个重点高中名额私下和解这事才算过去了。
  林慕很少有动怒的时候,此生最荒唐的事大概也就是初三那一回了。
  大约那会的男孩子多少都有些嘴欠,祝茂就是个嘴欠的典型例子。球技压不过林慕,边上的女生又都在旁边看着,他面子觉着有些挂不住,就在球场上私下用言语刺激林慕,说林慕喜欢原鹭这个人见人恶心的土包子,原鹭除了学习好点,性格孤僻冷硬,平时又总不搭理人装清高,别说男生敬而远之了,就连女生见了都会退避三舍。
  林慕平时虽然也不太认可原鹭的性格,但至少原鹭是他的同桌,而且还是一个女生,一个男的用这么恶毒的言语侮辱一个女的算什么本事?林慕在抢篮板的时候就重重地撞了下祝茂,祝茂被撞了下来膝盖擦地皮儿立即见红,瞥到林慕嘴角的一丝冷笑后就跟发了疯的牛似的找林慕拼命。
  两个人在球场上疯狂扭打,边上的人上去拉架一个就挂彩一个,等到谁也不敢上去劝架了,祝茂被林慕打得也快不行了,还是边上的女生反应过来叫来老师,打了电话给救护车。
  其实林慕也不明白自己当时怎么就一时脑热把人打成了这样,不过这件事他到现在都没有一丝的后悔,毕竟这世界总是有这种不知死活欠收拾的人。
  “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的?”
  “不知道,也许从没喜欢过,也许一直喜欢着。但我知道她一直在心里的某个位置。”林慕说的话他自己也困惑。
  初中时的原鹭,确实不讨喜,甚至让人很难产生好感。原鹭是初二下学期转学过来的,她在乡下唯一的亲人奶奶去世了,她就被父母接到了市里一起生活,可是户口却落在了叔叔婶婶家,她叔叔婶婶家的房子属于一中的学区房,为了上好的初中,原鹭的父母求着她的叔叔婶婶把原鹭的户口挂在他们名下。
  在这之前,原鹭一直跟着奶奶生活,农村的基础教育并不怎么样,就算是在村里成绩优异的原鹭,在转学后的第一次月考里排名也是一塌糊涂。
  班级里有学习互助结对子活动,原鹭被老师分到和林慕同桌,原鹭很快就发现了林慕学习与常人的不同之处,她开始背地里默默地向一个天才靠近,试着去模仿他的学习方法。但原鹭慢慢就发现这个法子行不通,天才的学习方法适用的前提是你的硬件条件也是天才的配置。
  在这个过程中林慕发现了她的小动作,虽然有些嗤之以鼻,但没多久就被原鹭的执着和天分所惊讶。她虽然没再继续模仿他,却总结出了一条适合自己的学习路子,并且很快就适应了一中的学习节奏,初二下学期那年的期末考,她从倒数一路跃到年级前三十。
  不知不觉,他开始在课后问她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杜尚的画,尤内斯库的《秃头歌女》,连他自己都察觉不到他为什么会同她聊这些书本里根本没有的东西,而且他觉得只要他说,她就会懂,这种默契虽然不是天衣无缝,但至少也对得起“同桌”二字。
  “原鹭其实很聪明,她一直觉得自己天赋不高,觉得自己底子薄弱,全身上下武装着一副从乡下泥土里带来的卑微,大约就是这点卑微让她一直看不透自己,等到后来她没有必要再卑微的时候,她的聪明足以让她成为众人眼里的明珠。”
  “不懂你们学霸的世界。”吴津耸耸肩,吞了口烟:“你打算怎么办?”
  林慕问:“什么怎么办?”
  吴津被烟呛得直咳:“什……什么怎么办,你从纽约回到c城为了什么?这会儿你还问我?”
  林慕笑了笑:“回来就回来了,顺其自然。”
  吴津瞪眼:“你要是没瞎刚刚在楼下就该看出乔正岐不是什么省事的对手,瞧见没?一副面瘫扑克脸,那眼神却根本骗不了我,你家原鹭这是羊入虎口了。”
  林慕微微眯起了眼睛,回想起刚刚在楼下远远看着乔正岐抱着原鹭在雪地里行走的场景,昏黄的路灯下,他一步一个脚印地抱着她,为了不让雪打在她的脸上一路把她的脸紧紧护在胸前。
  “你担心我会输?”
  “不,我对你有信心啊,但是不有句老话近水楼台先得月么,咱这地理位置先天不足,这后天硬件貌似也没比人强哪里去,mit年纪不过三十的正教授,不是成精就是成仙,不论是精还是仙,都不是咱们凡人干得过的呀!”
  “乔家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
  “……但人毕竟不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血脉哥哥。”
  “你以为姓乔的那些人是吃素的?”
  吴津一想似乎也对,无论是哪一个姓乔的,背后都是千重关系利害,就像他老头子一样那些东西就算有这辈子也永远拿不上台面。
  吴津觉着林慕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这句话几乎就等同于真理,不过转念一想林慕居然这么说,那不是这辈子非原鹭不可了?这想法真可怕,一辈子只惦记一个女人。
  “什么时候认定的?”
  “嗯?”
  “装什么,问你什么时候非她不可的。”
  林慕的唇角勾起一个笑:“第一个女人的时候。”
  好污啊,居然是上第一个女人的时候,吴津坏笑。一个乔正岐一个林慕,一个是名义上的哥哥,一个是披着羊皮的狼。
  “你们这都禽兽啊这是。”

☆、第十五章

  雪越下越大,等乔正岐把车开到路上的时候,车前面的雨刮器已经打得有些吃力了。
  乔正岐偏过头看了眼副驾上歪着的原鹭,不由皱了皱眉。
  又烟又酒的,酒品倒还不错,醉了也没到处造,乖乖的跟只小猫似的找着地儿就蔫着睡了,还喜欢往温暖的地方拱,刚抱着的时候脑袋不时往他怀里蹭蹭,蹭完了还会惬意地弯起唇角。
  一个红灯路口,乔正岐停下车,路口的灯光是暖黄色的,他略有一丝出神地看着她,错过了绿灯。
  所幸后面没有车,他又耐心等了一个红灯。
  雪天难行车,等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半夜十二点多了,乔正岐把车开进车库,放了空档,车里很暗,暗得只有车库口透进来的一些微弱白光。
  他的手指滑到顶灯开关的按键上,却将手指定格在了那上面,迟迟没有按下开关。
  车里的cd在放缓慢低柔的中提琴协奏曲,温柔得让人舍不得发出一丝声响来破坏这段毫无杂音的天籁之乐。
  他在看她,很专注地看。
  她的脸埋在右肩,大半张脸落在阴影里,脖子却很修长,漂亮的弧线连接着精致小巧的脸和线条粗粝迷人的锁骨。□□在空气里的脖颈皮肤白的在夜里仍能感觉到润度,如果不是被酒气包围的话,她闻起来一定是软糯奶甜的,就像是蓬松柔软的奶味棉花糖。
  乔正岐低头靠过去解她身上的安全带,鼻翼轻轻擦到她温嫩的脸颊,她无意识地咂了咂嘴,乔正岐看着她饱满旖旎的唇,不自觉伸出手去摩挲。
  小心翼翼地不被察觉,却又专注而柔情。
  车里很暗,暗得他丝毫不想打开车顶的灯去破坏这一切的温柔。
  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她第一天来乔家的时候。他把车停在家门口路口的林子里,夏天林子的叶子长得很密,车里的光线很暗,他远远地看着她怯生生地跟在父母身后走进乔家的大门。
  不好看,更确切地说是难看。没有一点女人味,像刚在土鸡场里滚了一圈回来,浑身战栗着摇摇欲坠的鸡毛,所有的警惕、戒备一触即发而又一碰可掉,说实在,比同是15岁时候的陆时婧差远了。
  他看着她总能想起当年的陆时婧,也总是想起陆时婧最后痛苦而僵硬的表情,很矛盾也很复杂,一边是青春美好的十五岁,一边是枯萎凋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