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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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3年第2期-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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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的东西,却有一种可以静观的神色,这种东西一经优雅和诗情遇合,便生发出一种柔和而怡人的美感。我是说,她属于那种不打眼却经得起品味的姑娘,就像那种仿旧家具一样。我们在一起很少谈及各自的过去或周围,这显然是由我们特定的关系决定的,尤其是我,谈起这些总面临着欺骗的风险。在我们不多的闲聊中,我知道她家在西宁,父亲是个医生,是支边去的,老家在四川,正因此她上了这里的一所文科大学,但毕业分配并不理想,把她分回西宁去了。 
  “我没有去报到,自己找了份工作,自己把自己留在了成都。” 
  “你父母很想回家乡来生活,所以你留在成都对你全家都很重要。” 
  “他们拿出多年的积蓄给我买了这房子。” 
  “这样,你父母退休后就可以回家乡定居了。” 
  “就是这样的。” 
  我想过的,如果早几年认识她,我或许会在她毕业分配时争取让她直接落户成都的,虽然办这种事很难,但这对她及全家都是了不起的事,难也是值得的。这多少说明我对她有真情和爱。女人,她们总是那么容易打动我的心,让我爱,让我醉,让我忘掉自己的真实和理想。有人说,这种人注定是成不了大事的,既然是命中注定,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没办法的。 
  暑假开始了,我去她那儿的次数锐减。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孩子放学在家,我得每天给他安排作息和膳食,隔三差五还送他学奥数,我的自由明显受到限制;二是我一向有在夏天写作的习惯,我不想因为她的原因放弃写作。写作虽然不是我的生命,却是我的理想,在我理智的时候,我知道它对我比一个女人要更重要。当然后面的原因是说不出口的,好在她也不需要我说,因为有前面的原因已经足够让她体谅我了。 
  “既然你不想妻离子散,那么我只能是你秘密的一角。” 
  “你实在想我就呼我,我会争取来的。” 
  “既然是私底下的东西,又怎么能为所欲为?” 
  作为一个情人,我认为她是最称职的,她从来不跟我索要,只在等待。在热浪滚滚的夏天,她能够等见我的机会确实不多。说到天气的热,这其实也是我们疏淡的原因之一,谁都知道,大热天做那事实在有煞感觉,不做嘛,避三躲四的见次面又觉得跟吃了亏似的。我记得有天下午,我利用儿子学奥数的时间匆匆赶去她那儿,她也是应我之约临时赶回家的,也许比我早到不了几分钟,给我开门时我看她身上热气腾腾的,额头上堆着细密的汗珠,一只手扶着门框,非常疲劳的样子。我本来是不觉得累的,但进屋后发现,屋里热得跟蒸笼似的,疲劳跟着也爬上了身,坐在沙发上就不想动。 
  “你很累吗?” 
  “不,我觉得很热。” 
  “我也觉得热。” 
  “怎么会这么热?” 
  “这是顶楼,这房子没有隔热板的,所以热。” 
  有一台电扇,但电机的质量值得怀疑,扇叶似乎也有问题,起码有一片是有问题的,它们分别发出一种噪音,混合在一起的噪声复杂而令人烦躁。我们谁也不打算因此取消会面应有的内容,但事后我相信她跟我一样感到没趣,整个过程显得匆忙、潦草,失去了往常浪漫的外套,抽象的期待,还有舒缓的节奏。没有了这些,我突然有种羞愧和寒碜的心绪,好像在做嫖客,好在她决不是给人造成这种错觉的人。在我们的交往过程中,她不曾收过我任何的馈赠,包括一束鲜花。曾经吃过两次便饭,有一次还是她付的钱。倒不是说我有多吝啬,而是我想等一个合适的时机,比如她的生日,或者我远足归来。 
   
  四 
   
  这样的时机说到就到。 
  翻过八月,有朋自北方来,带着满怀疲倦和病情,要去九寨沟玩。这位朋友曾经是我的恩师,现在身患绝症,陪他走这一路也许是我今生惟一能为他做的事了。走之前,我本想见她一面,却没有实现,那天她似乎不在城里,在哪里她似乎也不想告诉我。 
  一路上,我都悄悄地在给她物色礼品,最后在松蕃,我选中了一块当地出土的璞玉,虽然价格偏高(喊600元,400元成交),但东西着实不差,颇有说头,看上去白里飘红的,切面呈手掌形状,捏在手里凉凉爽爽的,手感极好。 
  有了这块玉,也有了泄露一下私情的念头和机会。朋友听罢,怪我此行未将她带出来。 
  “哈哈,我是多好的幌子,你怎么不好好利用一下?给你提供这个机会,也算是我临死之前物尽其用啊。” 
  说是这么说,可我又怎么能这么做。利用一个身患绝症的人来做什么,除非是无耻之徒,要么是大祸临头,迫不得已的。但既然秘密已道破,不妨将心中一些疑虑诉诸朋友,看他能否指点迷津,于是便说起她胸上的黑记。 
  “它是黑色的?” 
  “黑得发蓝,摸上去有点毛茸茸的。” 
  “每次都那样的?” 
  “每次都这样,一碰它她就换个人似的,变得妖冶、迷乱。” 
  “你问过她什么吗?” 
  “没有。” 
  “你为什么不问她?” 
  “这显然是她的一个怪异,我怕伤害她。” 
  “你不怕她伤害你?” 
  “她为什么要伤害我?” 
  “你不是常说神秘和恐惧是连在一起的。” 
  “她不是个神秘的人。” 
  “我看她已经够神秘的了,无私无怨地爱你,身上还有个秘密的性器官。套用你的话说,神秘是和恐惧连在一起的,谁知道一个神秘女人到底有多少秘密?” 
  “你这是在告诫我不要跟这个女人来往吗?” 
  “我是个要死的人,我心里已经没有了恐惧,我现在可以做任何的事,不管是危险的还是邪恶的。所以,我现在心里想的和嘴上说的,对你和任何人都没什么意义和价值的。” 
  朋友是个谨慎又稳重的人,在不知道自己病之前,他的生活是拘谨又笨拙的,即使现在这种拘谨和笨拙依然没有离开他。他对我跟这个女人持什么态度,我想我是听明白了的,只不过我不以为然罢了。我以为,林达确实有神秘之处,但她的神秘似乎只叫我感到好奇,并没有恐惧。 
  我们的旅行并不顺利,回来路上遇到了山体塌方,耽误了我们将近两天时间。回到成都后,朋友迫不及待地买了当天晚上的机票。在我送朋友赴机场的半路上,我接到林达的一个传呼,时间是晚上七点多钟,上面有这样的留言:有非常要紧事,请速回电话,号码是家里的。和以往的传呼相比,这个传呼要求回传的口气显得尤为坚决,问题是这时候我怎么可能去见她,我不可能才送走朋友马上又造一个什么理由去干什么。 
  这真是一个不合时宜的传呼,它逼迫我日后要对林达撒谎,因为无论如何我是不可能去见她的,所以我没给她回传呼。回传呼说什么?还不如权当不知,以后要问起来,我就说还没回来呢。我相信,谈婚外恋,类似的谎言总是少不了的,除非你有分身术,或是失忆症。 
  第二天我直到快中午才起床,查传呼,发现林达又呼了我两次,口气还是那么紧急。我想什么事这么急,拨去电话,电话没人接,我又呼她。和以往一样,传呼很快回来了,我抓起话筒,只感到一股陌生的气流冲进耳朵。 
  “你是谁?我找林达。” 
  “我是林达的朋友,我叫张莉。” 
  “林达呢?” 
  “她出事了。” 
  “出了什么事?” 
  她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要求我尽快跟她见一面。 
  半个小时后,我们在林达房子附近的一个报亭前相见,见面我便认出她就是和林达一起坐在草地上的那个人(有这么一张合影)。和照片上那人相比,她少了副眼镜,也许是换成隐形眼镜了。虽然没有谋过面,但我知道她和林达是好朋友,两人从中学就是同班同学,一直同到大学毕业,毕业后又一起放弃工作(西宁的),在成都一个三资企业打工。这一切意味她们的交情决非寻常,彼此的底细也了若指掌,包括我和林达的关系,我看她似乎没比我少知道一点。我们一边往林达房子走去,一边她告诉了我很多林达过去的事情。 
   
  五 
   
  “上高中的第一学期,快中考的时候,有一天,她照常在我家复习功课,好好的突然从椅子上滑下来,像个死人一样的躺在地上,把我们全家人都吓坏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昏迷。” 
  “然后呢?” 
  “她父亲来了,她父亲是个医生,看见这个样子似乎一点也不急,安慰我们说没事的没事的,说着把她背在身上回家了。第二天,她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又在楼下喊我去上学了。中学三年,她几乎每天都这样,在楼下喊我去上学,放学后到我们家把作业做了才回家。” 
  “这是一种病吗?” 
  “上大学前她父亲告诉我,说林达有强直性昏厥症,如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昏迷不醒,我不用急的,只要让她安静休息就可以了,她会自己醒过来的。” 
  “后来你还见她昏过吗?” 
  “见过二次。” 
  “你都在她身边?” 
  “也许我不在身边时她也昏过,但我见到的只有二次,一次是在课堂上;还一次在她宿舍里,看电视的时候。第二次的时间很短,还没等我抱她上床她就醒过来了。” 
  “那一次呢?” 
  “可能有两个多小时。” 
  “这么长时间?” 
  “这次更长……那天是星期六,我和她约好一起吃午饭的,11点多钟,我去她那,打开门,见林达躺在地板上,显然是老毛病发作了。我把她弄上床,等待她醒过来,但是等啊等,等到下午都过去了,她还没有醒来,我急了,给她爸打电话。她爸说这是从来没有的情况,建议我带她去医院看看。当时我男朋友不在成都,去昆明了,我急得没办法,就以林达的名义给你打传呼。你没回话,我想你一定是还没回来,最后我只好下楼叫了辆出租车,请司机帮忙把她背下楼,送到医院。到了医院,医生们用了各种办法也没用,我又给她爸打电话。她爸也急了,第二天就飞来成都,然后的两天里,我们换了几家医院看,都没有一点效果,也没有医生说这个病他可以治。她爸觉得这样折腾没意思,就把她带回西宁去了。” 
  “什么时候走的?” 
  “前天下午。” 
  “现在怎么样?你们联系了吗?” 
  “来之前我还给她爸打电话的,还没有醒来。” 
  “已经几天了?” 
  “六个整天了。” 
  “这次昏……和以前有没有不一样?” 
  “没有,和以前完全一样,除了有心跳和呼吸,跟个死人一模一样。” 
  “以前她都是自己醒过来的?” 
  “我见过的几次她都是自己醒的。” 
  不知怎么的,我们已经站在林达门前,而且两个人手上都捏着钥匙。我示意请她开,她说还是你来吧。我打开门,走进屋,看到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当我的目光落在卧室的写字桌上,我看见自己上次遗落在此的一个红色打火机(一次性的,很不值钱),像一件宝贝一样珍重地安放在台灯的底座上。我突然鼻子酸酸的,想哭。 
  “那天我来,林达就躺在这。” 
  “……” 
  “她手里还捏着这张报纸,你们的报纸,上面有你的文章。” 
  “……” 
  “在我没有谈男朋友之前,我和林达就像姊妹一样形影不离,就是谈了朋友后,我们也没有疏离,只是我搬出去住了,但我还是经常回去看她,包括我男朋友。你们刚认识不久,那天你来找她,我和男朋友其实就在这,我们在楼梯上擦肩而过,你也许没在意,但我是注意到你的。” 
  “回头你给她打来一个电话?” 
  “我说你看上去挺不错的,但我不知你是个有家室的人。” 
  “否则你会喊她让我滚?” 
  “不,你不了解林达。” 
  “可她了解我,我没有欺骗她。” 
  “我知道,她说过。” 
  “她不应该爱上我。” 
  “你爱她吗?” 
  “……” 
  “我希望你是爱她的。” 
  “我其实没有权力爱她。” 
  “不,你不了解她,其实除了爱,林达什么也不想要,因为她知道要不到的,要到的也要失去……” 
  现在我知道,几年前,在大学的时候,林达和一个姓吕的同学相爱过。大学里的恋爱真真假假,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没有几个人是当真的,因为谁都不敢对自己的未来下赌。而林达他们却爱得特别认真、疯狂,爱得死去活来,不留一点余地,甚至明目张胆地在校外租了一间民房公开同居。他们的爱一度成了校园里爱情的经典,不时发布出一条条令人兴叹的有色新闻。校园里几乎每天,起码每个礼拜都有相爱的人在分手,在抛弃昨日的爱,林达他俩的爱使同学们有理由相信他们是永远不会分手的。但林达在课堂上昏迷事件发生后的不久,两人就分手了,经典的爱成了经典的恨,成了校园里爱情的笑柄。令林达更伤心的是,没有人同情她,同学们都觉得他们应该分手。谁愿意跟一个患有这种神秘又可怕疾病的人结婚呢?为此林达吞下一瓶安眠药,试图自杀,好在抢救及时,没有酿成恶果。 
  “这场爱情对林达的伤害之大简直难以言喻,失去爱并不是最大的伤害,最大的伤害是她没有了秘密,没有了做一个正常人的权利。” 
  “同学们都知道她的病了?” 
  “其实开始知道的人并不多,后来他们分手的事情反而把她的病情附带着宣扬了又宣扬,最后几乎闹得无人不知。” 
  “其实这有什么,难道残疾人不活了?” 
  “不,你说的不对,如果她的病是长在外面的,想隐瞒都瞒不住的,那她也不可能把它当作秘密隐瞒起来。问题是她的病太容易隐瞒,所以她就想把它当作自己的秘密藏起来,不叫人知道,正因为这样,秘密一旦泄露她便会生出羞耻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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