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疼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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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疼痛中奔跑-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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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送医院抢救去了。哎呀,沈浩要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哪……”母亲已经呼天抢地起来。
  “别说了,我马上去医院,你们先回家来!”
  我连衣服都来不及换,把门一锁,便心急火燎地往楼下冲。
  跑到楼下,看到母亲和父亲慌慌张张的身影。母亲拽住我,哭哭啼啼地说:“一定要想办法救沈浩啊。他是我们家的顶梁柱啊。没有他我们一家人可怎么办哪!沈浩,我的好女婿,你可不能出事啊……”
  我一愣。是的,母亲一直嫌弃沈浩穷,嫌弃沈浩的小工人出身,不是她心目中的乘龙快婿,曾经竭力反对我们的交往,后来也一直为我的任性选择而闷闷不乐,可没想到如今母亲对沈浩竟如此情深意重。是的,这些年来,两个家事无巨细,哪件事不是沈浩在张罗,铁石心肠也会被软化了呀。
  我把钥匙往母亲手里一塞,仓促地说:“你们先上楼。”便拼命往外跑去。母亲兀自在身后哭哭啼啼地喊着:“一定要救沈浩啊,沈浩是好人哪!”
  我招了一辆出租车,风驰电掣般朝医院驶去。
  到了医院急救室,我拽住一个护士问道:“刚才送来的,车祸的那个人……怎么样了……”
  护士说:“撞得很严重,正在全力抢救。”
  我双腿发软,赶快扶住墙,虚弱地问道:“有……生命危险吗?”
  “这个不好说,安心等待手术结果吧。”
  我一下子跌坐到椅子里,顿觉天旋地转。这一刻,我终于体会到什么叫“五内俱焚”。沈浩,我的老公,两个小时前还鲜活生动,兴致勃勃地替我张罗着生日晚宴,可如今,他竟然躺到了医院的急救室里,生死未卜。
  想到有可能会失去沈浩,我恐惧得浑身的血液发冷。我突然发现,沈浩于自己竟是如此重要。就像生命中的阳光和空气,虽然日日存在,并不觉得稀奇,可一旦失去,世界将暗淡无光。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有活下去的信心和勇气。
  这么多年,沈浩对我一如既往无微不至的体贴、关心、宽容和照顾皆涌上心头。虽然他拙于言辞,不善表达,虽然他受经济和见识的局限,不懂得“浪漫”,可是,他却用点点滴滴实际的行动在诠释着对我的爱。非但如此,他对我的一家,庸俗的母亲,吸毒的弟弟也从没有嫌弃过,他仍在尽自己的努力给予他们关心和照顾,所以,连一向自私的母亲也被感动,也说他是全家的顶梁柱。可是,我,竟然连母亲都不如,竟然把沈浩无私的付出视为理所当然,竟然还挑剔着他种种的不是。
  日日泡在蜜罐里的人,通常会忽略了甜的滋味。
  人为什么一定要到失去才能领悟到得到的可贵?我突然明白,沈浩爱自己是那样的深,而我,不但在生活上、在精神上竟也那么地依赖和需要着沈浩。
  遇到沈浩,正是人生最低谷的时期。我成天坐在寒风凄厉的走道上,捧一杯热水,瑟瑟发抖。那时的我,心情灰暗而颓败,每日被自卑和自伤自怜所折磨。是沈浩,带着他的宽容、耐心走近了我,是他体贴入微的关心和照顾让我感受到亲情的温暖,是他无止境无原则的赞美、欣赏和崇拜才让我自觉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否则,我不知自己是否会走出自杀的阴影,是否会建立起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是否会一步步从一个底层的“点歌员”走到今天。这么多年,沈浩的爱一点点浸润到我的生命当中,我自由地呼吸,恣意地生长,这对于一个女人而言,其实已经是莫大的奢侈。
  如今,我已幡然醒悟。可是,我不知沈浩是否还能听到我的愧疚和忏悔。我说过就算全世界抛弃了我,沈浩也绝不会离我而去,只有一件事情可能让我们分开,那就是——“死亡”。难道,这决绝的设想竟不幸言中?如果,上天就此将沈浩收走,那将是对我“不忠”的最大的惩罚,未免太残酷,太残酷!
  我坐在医院的长椅上,泪如雨下。
  一群人从门外呼啸而入,一个女人呼天抢地地哭喊:“周华,周华……”
  我抬起头,泪眼模糊中,竟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也夹杂在其中。
  沈浩!这怎么可能?
  我等着沈浩从急救室里推出,他却从门外好端端地走了进来。一时间,我呆若木鸡,竟疑心是自己担忧过度而产生的幻觉。我揉揉眼,有些发傻。
  沈浩却走过来,惊喜又诧异地说:“裴裴,你怎么来了?”
  “沈浩,沈浩,真的是你,怎么可能……”我疑惑地摸着沈浩的肩、沈浩的头发、沈浩的腰,不置信地喃喃道,“你,不是在急救吗,怎么,走出来了……”
  “没有哇,是别人在急救,我去替他找家属去了。”
  原来,沈浩下楼后正好目睹这一场车祸,肇事司机已经逃逸。他把自己的事抛诸脑后,忙碌着报警,等急救车,送伤者到医院,给伤者的亲属报信,直到现在。
  “可是,母亲说看到被撞的是你的摩托车,我还以为,还以为……”我兀自后怕不已。
  “别吓自己了,我根本就没有骑车。那辆车仅仅是外观和我的车相似而已。傻姑娘,我怎么会舍得抛下你,没有了我,谁来关心你,谁来照顾你?我才不会放心……”
  “啊!误会!原来是一场误会!”我一把搂住沈浩的腰,哭了起来。
  这时,一个老人——伤者的母亲颤巍巍地走过来,对沈浩说:“好人哪!好人,你救了我的儿子,我们全家感恩不尽哪!”她拉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说,“快给叔叔下跪,叔叔救了你爸爸呀!”小男孩“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沈浩涨红了脸,连连摆手道:“别别别,我,这没什么……”
  看着沈浩,突然,我感到无比的骄傲。男人的英雄气概并不表现在外表的如何孔武有力,而是骨子里的责任感和正义感。虽然平时沈浩显得那样窝囊,婆婆妈妈,可关键时刻,他行侠仗义,救人于危难之中,不是英雄又是什么?比起那些平时气宇轩昂口若悬河,关键时刻却临阵退缩的所谓“大男人”,比如那位逃之夭夭的肇事司机不知高尚了多少。
  看着伤者亲属对沈浩的崇敬和感激,我感到因为有这样的老公而腰板挺得很直。自己仅仅因为沈浩的精打细算和任劳任怨就将之斥为“上海小男人”,是多么的褊狭、浅薄。
  手机响了,是芊芊。
  沈浩“哎呀”一声叫了起来,说:“糟糕糟糕,他们全都到了,我菜还没有做好呢!你看,好好的一个生日宴会,被我这一多管闲事,搅得一团糟。”沈浩有些惶急,鼻尖都冒出了汗。
  我温柔地一笑,拉住沈浩的手,轻轻地说:“不,这是我有生以来,最有意义的一个生日。我终于,寻觅到了最值得珍爱的。我会珍惜,我会。”
  入夜,客人都尽数散去。沈浩因为疲惫,也因为多喝了几杯葡萄酒,歪在沙发上沉沉睡去,桌上一片杯盘狼藉。这对于素有洁癖又勤快有加的沈浩也属于难得的例外。我看着熟睡中的沈浩,他本就相貌俊雅清秀,此时轻抿嘴角像个纯真可爱的孩子。一抹柔情从胸中弥漫开来。想想看,今天下午竟误认为将失去了他,这让我至今后怕不已。不,我不能没有沈浩,我绝不能失去他。
  信息响了,是凌逆。我这才想起,这一个下午和晚上,我竟然将他彻底地抛到了九霄云外。这在我和他的相识后还是第一次。
  “感谢你的母亲给你生命,让我拥有了终生眷恋的朋友。不再相见,并不等于离别。不再通音讯,也并不等于忘记,只为,思念已根植心里……”
  凌逆就是这样,善于组合一些歌词诗句。当一个文学家,未免有抄袭之嫌,作为热恋中的情人,这份“浪漫才情”却已足够。而如今的我,站在局外观看,不过尔尔。
  这个男人,确实仍有让我心动之处。我并不后悔与他的走近。我感谢他给了我一份美好的回忆,感谢他让我走出自我封闭的小圈子,成为一个成熟的有魅力的女人。
  但我知道,自己真正该倾心相爱,该珍惜的是躺在我面前,与我朝朝暮暮的这个男人——沈浩。“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不能太贪心。
  凌逆把我从自卑自闭的阴影中解救出来,他的使命已经完成,如今,该退场了。
  我想起凌逆的话,“你为何总是低垂着头,沿着墙根慢慢地往前走,像一个灰色的影子,你为何不能像那些自信的少女一样,把腰板挺直,把头高高地昂起,马尾辫在脑后一甩一甩,那样的青春活泼,神采飞扬……”
  我微微一笑,回了一条信息:
  “往事已矣,不可追。让青春还于青春,让美恒于美。让感动藏于感动,让心事锁于心事。愿相逢能一笑,云淡风轻。但是,对于生活,我不再畏缩与逃避,我会为你,永远把腰板挺直,把头高高地昂起。”
  是的,我来自社会底层,我有愚蠢、浅薄、虚荣的母亲,有混世魔王般令人望而生畏的吸毒的弟弟。我曾经把自己封闭在一个狭小阴暗的小角落里,对生活灰心绝望到要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难道因为我出生在大杂院里,我就只配得到贫穷和卑下吗?我为何不可以靠自己的双手赚取丰衣足食的生活?我要让我的亲人过上物质丰盈的生活,要让沈浩不再为外出吃一顿饭而斤斤计较。我要用自己的努力改变卑微的出身,赢得世人,也包括凌逆的欣赏和尊敬。
  我望着窗外明亮的月光,暗暗发誓,过去那个自卑的、封闭的,落寞的、郁郁寡欢的裴裴不见了,一个全新的,对生活积极进取,斗志昂扬的裴裴重生了。



芊  芊


  是的,终于是离婚了,自由了!
  在“离婚”犹如上街吃顿饭那么随便的今天,我竟然为此抗争了10年。
  恋爱之初的甜蜜也还是有的,如果感情是一个账户,那是我们存进去的最丰厚的一笔钱。此后,我们便一直毫无节制地从中提取,却从来没有加存过。这么多年,“存款”越来越少,我们的关系也直线下滑,从来没有过复苏和升温。到得后面,已经是赤字高悬,负债累累。
  本以为孩子的降临会将我们之间松散冷淡的关系变得紧密,没想到,正是孩子的出世,让我们的婚姻不可挽回地走向末路。如今的丫丫已经会唱会跳,成为伶俐聪明,人见人爱的小甜心。前些日子关于“脑瘫”的诊断,就像一个莫名其妙的噩梦。“奇迹”也好,“误诊”也罢,这场病就像一块试金石,测出这段婚姻的病入膏肓,日暮穷途。仿佛只是为我们的分手作一个有力的佐证。
  单身后的日子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丰富多彩,歌舞平。恰恰相反,我比以往更爱独自待在家中,逗逗丫丫,看看书,写点儿东西。
  清心寡欲。
  不是不想再嫁人,而是,真的无人可嫁。
  杨芊芊离婚后才发现,自己无人可嫁。
  哈哈,真是绝妙的小说开篇。
  从15岁开始,众星捧月般围在身边献殷勤的男人就没有缺少过,杨芊芊永远是男人的梦中情人,是男人倾慕崇拜的偶像。可是,杨芊芊真的无人可嫁。
  那些有权有势的所谓优秀出色的“成功人士”,大都有了家室。他们愿意和一个还算漂亮且有名有才的女人交往,这对男人而言是一种光荣,是可以炫耀的资本。可是,这个女人单身,他不得不考虑代价。万一俩人走得太近,女人逼他休妻另娶怎么办?如果老婆不服,大吵大闹,影响了仕途怎么办?人到中年,又在事业上取得了一定成就的男人大都行事谨慎,在没有尝到“甜头”,或是没有下定决心之前,他们并不敢轻举妄动。所谓“有贼心没贼胆”,便是如此。所以,他们只敢按捺自己,暂作壁上观。
  很多人笑我傻,一个媚眼或一个屈尊便唾手可得的东西,我却苦哈哈拼死拼活流泪流汗的去赚取。我也看到身边很多女孩,以色悦人,不劳而获。昨天还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今天便香车宝马,千树万树梨花开。可我也看到,年老色衰时她们的结局多么凄凉悲惨。况且一只金丝鸟的生活,安逸享乐,衣食无忧,其实一只受主人宠爱的猫或狗也能得到,而且还没有被抛弃的危险。男人在感情上忠实于宠物的程度远胜于他包养的女人。
  我杨芊芊既然已经吃够了不幸婚姻的苦头,断不会随随便便将自己交代。我欣赏的男人,要像父亲一样儒雅、宽容、有才华,容颜气质不俗。要能欣赏我,懂得我,怜惜我,而且,必须对我痴情专一,忠心耿耿。他既能像马群里的儿马子那样骁勇强悍,富有家庭责任感,敢于同最凶恶的草原狼搏斗,拼死捍卫妻儿老小,又能像童话里的王子一般侠骨柔肠,善解人意,与公主琴瑟和谐,举案齐眉。
  如此描述自己心目中的真命天子,无异于痴人说梦。况且自己并非青春二八的天真少女。一个年近三十的女人,离过婚,带着一个孩子,孩子曾经还被误诊为“脑瘫”。这在婚姻的“市场”里,已经约等于“残次品”了。固然还有些美貌、才华和名气,可对于一个“人到中年”的女人,这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年轻的时候,不需要财富,不需要地位,美貌、才华便是一个女人最大的资本,足以光芒四射,笑傲江湖。可到了这个年纪,美貌与才华都有些苟延残喘,至于名气,更是皇帝的新衣。曾有人恭维说“凤凰城认识你的人比认识市长的都多”,我淡然一笑。有什么用?说恶俗一点儿,如果认识我的每一个人都给我一块钱,大约还能发一笔小财,而这虚名无非是徒自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担。所以,对于这个年纪的女人,自身的魅力不足,便需要一些外在的光环来为自己加分,比如说一官半职,比如说家财万贯,那么,纵然不能赢得欣赏和爱慕,至少可以得些敬畏和尊重。一个身着世界名品,坐在大班台后对下级颐指气使威风八面的女人固然有些神气活现讨人厌,但绝不敢有人同情和轻视她。若一个中年女人还穿着二三十块一件的衬衫,被小自己10岁的上司喝来斥去,那情形是可怜又可悲的。
  所以,裴裴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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