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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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无为-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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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的是:虽然存在着无穷无尽的诸多“法”,但这些“法”中没有一条是有“我”的,所有的全部“法”中都没有“我”。换句话说,所有的“法”,是自在自为的,这些“法”的存在、作用和运行,从不考虑任何一个“我”的存在及其意志。所有的“法”都并不理会任何一个“小我”或“大我”的存在,“法”就是法,用当今科学哲学的语言讲,它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实际上,自然法则、自然规律当中也是“无我”的。 

    那么市场法则中“有我”吗? 

    回答是:没有。 

    我们一些经营者以“我”为中心,一厢情愿地投奔市场,但市场没有让他进去,碰了壁;或者一厢情愿地想要支配市场,然而市场没有听,……这些现象看上去似乎是市场法则惩罚了他们,但说得真切一些,市场“诸法”并没有刻意去惩罚谁,也不知道已经惩罚了谁,“诸法”只是“无我”而已,一是不知道谁要闯进它,二是不知道谁要去支配它。所有自称被惩罚的行为,不过是没有被“诸法”漏来漏去而已。一是谁也没有逃脱“法”,二是“法”也没有捕捉谁 。那么,对经营者而言,要紧的问题是什么呢?要紧的仅仅是与“法”相“合”。 

   “合于诸法”,自然融乐。“合于诸法”,也就一体化于市场中了。 

    要达到“合于诸法”就必须首先进入“无我”——这是从第二个方面来看待“诸法无我”——因为“无我”而“法现”,因为“有我”则“蔽法”。 

   “我”学当头,看问题的是“我”,看见的东西还是“我”;行为的动机是“我”,目标是“我”,中心是“我”,行为的主体也是与“法”相去甚远的同一个“我”;这样的作为,其情形犹如扭过头来追逐自己的尾巴团团转,又怎样能够进入市场呢?市场之“无情”首先并不是讲市场真的有什么残酷的“存心”,而是讲它并不会理会像这种围绕自我团团转的良苦用心和一腔“热情”,无论你旋转得多快、多卖力、多艰辛、多执着,都是一样。 

    《大宝积经》上讲:“执着我相,迷于真理。”“我”字一义,自生蔽障。有了“我”之见,则只见私利生计较,于计较之上入迷乱,不得见法,不能顺法,更谈不上与法合流,自然也就不得其所。这种情形于天地之间是如此,于市场领域也同样。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归结出这样一点,即:市场无我。 

    对准备进入市场的经营实体而言,首先要做到“无我”,才有了起码的可能进入市场。用最浅显的道理讲,经营者并不是市场的主体,而所谓市场,也并不是经营者自身或经营者自身的利益就能构成。说穿了,经营者进入市场并不是为自己服务,而是“为众生服务”。 

    因此,经营者若执着于“我相”,不见众生,不见人民,只知一己私利,只想从某种搜刮之中损一切肥自己的话,无论其怎样闯闯荡荡,无论其一时间看起来怎样怎样,终究,他是没有能够进入市场的,也是不懂得什么叫市场的,而结局可想而知,因为“无我”“无情”的市场法则,虽看不见摸不着,却是“疏而不漏”的。社会上不断泛起的“泡沫企业”一个个拿出来分析大抵都是如此,都是错在有我而无市场,而市场当然而然没有给他想要的价值和地位。连一个虚席也没有为他留下。这些企业的领导人如果坐得下来,认真自省,我想一定能从另一个特殊的角度,深切、生动地体会到什么叫做“诸法无我”“市场无我”。怕的不是他们的倒闭、散伙,怕的是他们仍然执迷不悟,更怕的是,他们因之而扩张自我,加重迷障,永远不得清明。对于这类现象,我们认为应当给予一定的警示。而这些警示,从佛学源远流长的智慧长河中,是俯身可拾的,大智大慧在这条长河中到处闪烁,比比皆是。 

    做安闲的人,需要在佛学之河里浸润身心,修身养性,做企业家,更需要从这条智慧长河中获得更多的滋润养育。我认为要想领导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中有所作为,先得坐下来,虚心吸取前人的智慧,确立起一些基本的东西,悟得一些基本的人间道理,方可尝试投身市场万象,否则,迷于真理而不知,终究是害人又害己。 

    《示方觉之》上讲:“吾佛教化众生,但以破我为第一义。”这一点上实际上对企图参与市场经营的人来讲,也有着同样重要的意义。也要“以破我为第一义。” 

  

1.破我,方可舍弃投机钻营

    投机钻营、巧取豪夺实际上是市场诸法之大忌讳。

    人若执于我相,则常生投机之心,一味攀缘取巧,为一个“我”字而追名逐利,固执于投机而渐入迷途,免不了在顺逆、成败之间煎来熬去,在市场滚滚而来的机缘交替中扮演一个无头苍蝇,最终落得一个破烂不堪的“我”字留在心中继续自我内部的“惨不忍睹”……

    何必如此?何必如此!

    ——破我,方能防止掉入这样狼狈不堪的愚昧命运。 

2.破我,方可见众生利益。

     我常常以为,不见众生利益者,不可与之言市场,不可帮他设想会有什么市场。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市场表面看起来是物质财富以及货币的交换扬所,而本质上却是一个众生利益息息至关的利益普济之渠网系统。众生利益是市场之本,市场诸法都与这个根本相通。故不见众生利益者,不足以与之言市场。

     然而,“我”字不破,“我相”不除,却实在是难以见众生利益的。

     有一些初涉经营的人常来“咨询”这方面的问题,谈到“见众生利益”,他们也能听懂,也发誓要“见众生利益”而后行。半年十月下来,没有动静,也无处着手,再来求问时,他们言及最大的一个苦恼,那就是观察、考察那么久了,为何仍然无法明晰、清楚、确定地见到“众生利益”……

     实际上,原因很简单,他们尚未达到“破我”的境地,带着“我”字,从“我相”出发,立志要以“我”去见众生利益,未能真的忘我、失我、破我,当然依旧看不见众生利益之所在。

     一个“我”字,使很多东西咫尺天涯。毫厘之差,胜过万里,常常令人对众生利益视而不见,这就是“我”字不除的必然结果。

     ——需要的,仍然是“破我”。“破我”是市场经营的基本大法,也是正当人生的基本大法。 

3.破我,方断除无穷妄念。

    佛学思想认为,执着于我,便无明地执着于无穷无尽的妄念。这些妄念,虚妄不实但却环环相扣,念外生念,妄上加妄,因因相续,果果相交,循环蔓延,是为“苦海”。

    人一旦因妄念丛生而落入无边苦海,自己身心苦不堪言,又怎么能期望他从事为社会服务、为众生服务的经营活动呢?说轻一点,他都是需要社会拯救的对象,是社会的负担,是市场服务的对象。对这样境况中的人,也不能谈市场经营,只能是帮助他。

    为什么“我”字有那么厉害呢?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最基本的妄念。这个妄念使人误以为自己真的是一个能主宰自己的、常住不变的、独立于世间万物而存在的利益主体和意志主体。好像自己那个“我”可以跟世间万象分得开,跟天地万法分得开一样。更有甚者,幻觉到了以为能操纵宇宙万法。如此独来独往于世,实在是妄中之妄。/

    那么,实际的情形怎样呢?一个人是否能因为妄想强烈,就真地从世界万事、万物、万法之中“脱颖而出”一个独立自在的“我”了呢?没有,也不可能有。相反,不管他们自我感觉怎样,于万象万物之中都找不到他们所谓的“独立性和自在性”,而他们无论怎样妄想,最终也找不出一个独立自在的“我”来。他们和万事万物一样,仍然是沧海流变的一粟。

    ——这是对“万法无我”的第三点体会。

    世间本来就无“我”!

    世间本无“我”,而又执着于“我”,这是一个基本的迷幻,是众多妄念的总根源。

    无论就本真的生活而言,还是就企业的市场经营而言,下面这句话具有启发——

    身心皆破我,方入慧之业。 

4.破我,方能融入市场智慧。

  “无我则生慧”这是佛学界在接引初学弟子时的表述。这里说的“生慧”在佛学高层次本源上解释,并不是由“我”而“生慧”,亦不是由“心”而“生慧”;按佛学观点,宇宙天地万物本身处处遍布智慧;按我的理解,“慧”与“法”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侧面,了悟时是“慧”,不了悟时是“法”,“法”与“慧”皆是宇宙本然大秩序、大经纶。而“无我则生慧”,当理解为:并非自生,并非已生,并非我生,也非新生;“慧”本为“法”,早已自在流行于世间,弟子一念“无我”,得以体察诸法,圆圆觉照,是为“慧”;故,在弟子看,是为“生”,在师者看,则是“融入”宇宙大智慧而已。换成另外一种说法,可以说是:规律就是智慧。得规律者,得智慧;融入规律者,融入智慧。

  而市场经营亦然,都存在一个融入规律、融入市场智慧本身的课题。从这一方面讲,由佛学境界中观照市场经营,不仅是可行的、可信的,而且,是更宏观、更原本、更具深度广度和更具备“真理全息性”的。

  有时人在市场中乱窜,而又不得其门而入,站在佛学境界,反倒通达市场各“法门”,就是充分享受到了“真理全息”的利益。

  而前提是什么呢?是破我。

  破我,则蔽障除,光明生,无量智慧润及正大之事业。 

5.破我,方能净化六根,端正六识,守住六神。

   六根,乃眼、耳、鼻、舌、身、意,佛学认为六根生六识;另外,也有“一念正而六根净”“一念正而六识清”的提法。这里,我们可以将“一念”的“正”与“不正”理解 为“我”的“破”与“未破”。“我”字一破,念念皆正,“我”字未破,念念都邪。

   念不正,则见不正、闻不正、意不正,必然导致生命和智能的基本散乱。因为六根,说穿了是人们与人间万事万物万法万理之间最为基本的法性通道,六根不净,六识不正,最后导致六神无主。

   企业经营无论怎样看,它都是一种人化的活动。经营的主体是人。经营的目标也是人。作为这样一种人性的事业,经营中的决策者,是绝不可以六神无主的。这个道理十分浅显明白。但要做到六神安宁、六神清明,又是一件不容易办到的事,其最大的难度之所在,最大的蔽障之所在,就在于我们很多投身经营行道的人误以为“法中有我”,误以为“市场中有我”,不明白“我”字当前,恰恰是市场大忌,也是诸法大忌和人生大忌。“我”字不除,是万万不可轻率强争经营的,因为市场某种意义上正是“法场”之所在。一些根本问题没能澄清,轻率闯荡市场,其结果害人害己都不浅。

   因此,我们主张,要入市场先破我,要想经营先破我。“破我为第一要义”。

   市场无常,正如“万行无常”,瞬息万变的市场景象在一些人眼里比洪水猛兽还难以对付,除了被搞得“眼花缭乱”、“心烦意乱”、“意乱神迷”、“神魂颠倒”之外,还会得到什么呢?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他们只知道执迷于一大堆“我要╳╳”、“我要╳╳”“我想我能╳╳”、“我非得要╳╳不可”等等。万迷归于一迷,迷在一个“我”上;万迷源于一,源于一个“我”心。

   相同的市场景观,在另一些人眼里,却是一片融融乐乐之美景;瞬息万变中,他们看见的是生机与活力;万彩纷呈中,他们看见的是丰盛与充足,并无凶险挂在眼前。这是为什么呢?只因为这些人心中无我,我中无心,完全同于大化。他们心中的喜悦与融乐,实际上并非他们自有自生的喜悦与融乐,而是天地万象的喜悦、人间众生的融乐。是与天地众生的喜悦融为一体的喜悦,是无“我”而至的圆融结果。

   一念有别,景象顿殊。前一种情形中,人被市场景象所牵制,令人六神无主。后一种情形中,人与市场相融洽,杂中总见序,繁中总见荣。这与《六祖坛经》中所说“迷时法华转,悟时转法华”有着相同的意趣。 

6.破我,方知奉献是真。

    市场要的究竟是什么?不少人很迷惑。市场要的难道是盘剥吗?不是,市场要的是奉献。这是我们力图涉足市场经营的人应当首先弄清的一个根本问题。

    带着那种到市场中去盘剥一点什么的主观意图去从事市场经营,注定要栽筋斗,“野心”越大,跟斗也就越大。因为市场本身就是由一系列需求构成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盘剥。市场作为各类需求的集合,它等待的只是奉献,它欢迎的只是奉献,它不排斥的只是恰好命中某些需求的具体的奉献。

    例如我们公司的产品“洁尔阴”,就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奉献。之所以说它是一种奉献,道理很简单,人们早就需要它,早就在渴求它,人们的身心疾苦早就在呼唤它的到来。多少难言之疾苦,上千年来,一直使人们难于启齿的性器官疾病、瘙痒症,就无法医治,多少代人被这一病魔所折磨,有的家破人亡。而在“洁尔阴”上市之前,解除这类病痛的需求一直就存在,一直就没有一种与“洁尔阴”相同的实实在在的东西来填补这一巨大而普遍的空白。市场在等待着“奉献”,它以巨大的需求支撑着一个巨大的市场购买力的储备。“洁尔阴”一上市,便因为切中了这一需求,而被市场完全彻底地接纳,让“洁尔阴”融入了社会生活,融入了众生的苦与乐,融入在世间大化的滚滚红潮之中,自然而有机地与市场结合在一起,自然而然地融入“诸法无我”的“法性”运行之中和“市场无我”的市场法则运行之中。

    总结起来一句话,我们的产品是因为其具备了“奉献”的品质,才被市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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